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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馬英九在出席英國《金融時報》與渣打銀行聯合舉辦的台灣經濟高峰會時表示,台灣想要進一步參與國際經濟與區域經濟整合,就必需儘速完成兩岸ECFA後續協商,恢復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創造加入美國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的條件,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讓產業升級。這其中值得關注的便是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其動機不外乎是鞏固產業競爭力、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以及優化企業經商能力,才能強化台灣競爭力。
特別是正當世界各國都在積極進行區域經濟整合的同時,台灣不能自外於這些區域間的結盟,故台灣積極追求相關政策與世界接軌不難想見,馬政府除了在2010年與中國大陸簽ECFA,更促成台灣又與日本簽署經濟投資協定,台灣也與新加坡、紐西蘭洽談經濟相關合作協議,以便增加台灣未來加入美國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的機會。
然而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台灣諸多政策勢將放寬,在沒有讓利的情況下,與美國恢復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或許只是在構想階段,未來仍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然而台灣方面企圖提升國際競爭力與改善企業經營環境,促使產業升級的用心是可以理解的。
以目前情況來說,TIFA乃台美之間唯一正式的官方協商管道,而且屬於高層級、跨部會的性質,故對台灣而言,其政治意義不亞於經濟意義;但對美國而言,TIFA純粹只是打開台灣市場的政策工具,與FTA並無絕對的因果關係,顯然TIFA對美國來說,是商業利益高於一切。
一、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的回顧與機遇
日前中斷近六年的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終於登場,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雙方仍陷入談判的困境當中;雖然台美TIFA本身只是一個架構協定,沒有實質項目,而其中最具體的規定,便在於成立貿易投資委員會,以促進雙方貿易及投資的發展,並解決障礙。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副助理貿易代表艾特巴赫(Eric Altbach)表示,此次TIFA會議為台美關係展開新頁,未來希望雙方密切聯繫與對話,強化經貿。TIFA自從1994年簽訂後,連同本次共召開過7次會議,但期間也曾數度停頓。第一次是1998年後因智慧財產權等問題中斷了6年,事後也是因牛肉問題停開6年。而此次TIFA的復談所帶來的機遇,值得關注。
回顧此次能夠復談,主要是去年台灣方面被迫做出重大讓步,容許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美牛進口之後,美方才同意重啟TIFA會談;然而,就在今年TIFA會談前夕,雙方突然緊急發布新聞稿,宣佈提前一天舉行會談。按照官方的說法,單純只是因為美方主談人、副貿易代表馬蘭提斯臨時有重要行程,必須返美處理,但此舉卻引發各界揣測。
當然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仍有一定程度的進展。首先,雙方共同發布了“國際投資原則聲明”及“資通訊服務(ICT)貿易原則”之兩個共同聲明。前者說明台美雙方均應致力於維持公開、透明及無歧視的投資環境;後者則期待雙方均能維持網路的開放性、促進以網際網路為基礎的服務提供、維持跨境的資料流動,以及促進外資的參與。
雖然這二個共同聲明都是宣示性的文件,沒有法律拘束力,但特別是“ICT貿易原則”,是美國近年來大力倡議的貿易典範,除了已經陸續與歐盟、日本共同簽訂外,也在世貿組織(WTO)與歐盟共同推動;台美在這次也同意,這意味著台美雙邊經貿關係的強化,隨著加入國家的增加,長期亦有助於台灣方面推動電子商務、雲端服務及行動應用等新興服務。
其次,在TIFA架構下,成立投資及技術性貿易障礙(TBT)兩個工作小組,這些工作小組在性質上雖然屬於技術階層的討論,但由於議題明確,焦點集中,參與層級及開會時間具有彈性,對於深化投資及TBT議題的協商,同樣也具有重要意義。此外, TBT工作小組也在研議解決TBT等實質利益問題上,也將帶來正面的助益。
當然,由於近年來台美經貿比重逐年下降,但不容否認,美國仍是台灣第三大經貿夥伴,例如台灣的鴻海、蘋果等在資通訊產業的夥伴關係,乃至於醫藥及生物科技領域的合作,更關係到台灣未來十年的總體競爭力。因此台美之間必須透過強化產業合作,當然馬政府應思考究竟應該如何利用TIFA,使對台灣帶來最大的利益。
但很可惜的是,TIFA雖是台美雙方解決爭議,促進經貿關係發展的重要平臺,但在實際運作上,卻一直由美方主導,台灣幾乎沒有任何籌碼與空間,完全被美國引導者;TIFA名義上議題由雙方共同商定,但從過去六次會談的主題來看,舉凡煙酒市場開放、智慧財產權保護、政府採購、健保藥品核價、美牛進口,無一不是美方為打開台灣市場而設定;台方若是拒絕,美方就以停開TIFA反制,迫使台灣讓步,如此委屈的談判,或許需要重新評估。
台灣方面之所以願意委屈,主要是希望以TIFA作為台美雙方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的基礎,更希望藉由TIFA打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 ,然相當遺憾,美方總是以敷衍的態度來面對,不是要求台灣方面應先落實尚未解決的市場開放議題,就是認定FTA及TPP並非優先事項。雙方目前進展的結果,使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的簽訂變數甚多,前途恐不十分樂觀。
二、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的挑戰
TIFA談判,台美雙方的關切與切入點完全不同。美方希望在農業及智財權議題上能有所收穫,而近來引發台灣民眾關切的美豬議題,自然亦是美方希望達陣的議題之一;而台灣方面所重視及關切的則是FTA和TPP。但從目前談判的各種跡象來看,台美雙方在經貿實力與談判籌碼都不對等的情況下,台灣方面所能做及得到的部分勢將有限,但是台灣方面也千萬不能讓美方予取予求,否則將對台灣將會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這也就是說,TIFA談判台灣雖然會有所“失”,但也必須要有“得”,否則這根本稱不上是一種談判。 另外,TIFA亦是對台灣經貿體制檢視,無論是要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或是要與美國洽簽雙邊投資協定(BIA),台灣方面勢必都要有開放市場的準備,台灣政府及民眾是否做好了萬全的準備?
台灣固然在TIFA談判上處於劣勢,但台灣方面也必須更加重視目前與大陸持續進行的ECFA後續協商,大陸會讓利,但美國不會,台灣也沒有理由要求美方讓利,因此種種客觀情勢發展,值得台灣當局好好省思與評估。
TIFA談判的後續挑戰,也包括台灣內部部分產品將遭到嚴重衝擊、許多中小企業可能會面臨生存上的問題、部分產業甚至無法存活、美牛與美豬等會造成民眾心裡永遠的陰霾等,這些問題馬政府都需一一正視並尋求解決對策。
三、面對TIFA與ECFA
兩難處境
我們明白美方TIFA的目的及針對性是中國大陸,面對TIFA,台灣當然有其顧慮之處,從台灣自身的角度出發,找尋對台灣最有利的選擇。大陸著名的研究員王建民先生便指出“美國對台經貿合作不是慷慨大方,不是對台讓利、讓步,而是斤斤計較,寸土並爭,寸利不讓,反而要台灣不斷要利,要台灣開放更多的市場,給美國更多的利益”;從這段話中,便不乏看出TIFA與ECFA的差異之處。
台灣方面同樣也相當清楚,與其寄望TIFA不如加速完成ECFA後續協商;也體會到美國在與台貿易交往過程中的利己主義與寸土不讓,因此台灣當然需要深刻的反思。
處境尷尬的是,台灣又必須與美國進行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目前只能做的,除了在主觀上極力爭取對台灣有利的,抗拒對台灣不利的,不會產生過於負面的效應;馬政府也應戮力告知台灣民眾,做好各種萬全準備及加深認識,同時也必須針對相關議題預先著手思考相關法制工作配套,更要找出衝擊最小的危機處理因應對策,使台灣在TIFA談判中不致內外交集、腹背受敵,替台灣民眾爭取更多利益。
台灣要避免邊緣化的命運固然重要,但也不能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TIFA對美國顯然是利多於弊,得利多失利少;對台灣來說,利弊互現,是好是壞還言之過早,但台灣不能屈辱到沒有尊嚴,痛失利益,否則這樣的TIFA還不如不要,多花一些心力在ECFA身上還比較實際。
(作者是台灣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大陸所助理教授、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特別是正當世界各國都在積極進行區域經濟整合的同時,台灣不能自外於這些區域間的結盟,故台灣積極追求相關政策與世界接軌不難想見,馬政府除了在2010年與中國大陸簽ECFA,更促成台灣又與日本簽署經濟投資協定,台灣也與新加坡、紐西蘭洽談經濟相關合作協議,以便增加台灣未來加入美國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的機會。
然而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台灣諸多政策勢將放寬,在沒有讓利的情況下,與美國恢復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或許只是在構想階段,未來仍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然而台灣方面企圖提升國際競爭力與改善企業經營環境,促使產業升級的用心是可以理解的。
以目前情況來說,TIFA乃台美之間唯一正式的官方協商管道,而且屬於高層級、跨部會的性質,故對台灣而言,其政治意義不亞於經濟意義;但對美國而言,TIFA純粹只是打開台灣市場的政策工具,與FTA並無絕對的因果關係,顯然TIFA對美國來說,是商業利益高於一切。
一、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的回顧與機遇
日前中斷近六年的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終於登場,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雙方仍陷入談判的困境當中;雖然台美TIFA本身只是一個架構協定,沒有實質項目,而其中最具體的規定,便在於成立貿易投資委員會,以促進雙方貿易及投資的發展,並解決障礙。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副助理貿易代表艾特巴赫(Eric Altbach)表示,此次TIFA會議為台美關係展開新頁,未來希望雙方密切聯繫與對話,強化經貿。TIFA自從1994年簽訂後,連同本次共召開過7次會議,但期間也曾數度停頓。第一次是1998年後因智慧財產權等問題中斷了6年,事後也是因牛肉問題停開6年。而此次TIFA的復談所帶來的機遇,值得關注。
回顧此次能夠復談,主要是去年台灣方面被迫做出重大讓步,容許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美牛進口之後,美方才同意重啟TIFA會談;然而,就在今年TIFA會談前夕,雙方突然緊急發布新聞稿,宣佈提前一天舉行會談。按照官方的說法,單純只是因為美方主談人、副貿易代表馬蘭提斯臨時有重要行程,必須返美處理,但此舉卻引發各界揣測。
當然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仍有一定程度的進展。首先,雙方共同發布了“國際投資原則聲明”及“資通訊服務(ICT)貿易原則”之兩個共同聲明。前者說明台美雙方均應致力於維持公開、透明及無歧視的投資環境;後者則期待雙方均能維持網路的開放性、促進以網際網路為基礎的服務提供、維持跨境的資料流動,以及促進外資的參與。
雖然這二個共同聲明都是宣示性的文件,沒有法律拘束力,但特別是“ICT貿易原則”,是美國近年來大力倡議的貿易典範,除了已經陸續與歐盟、日本共同簽訂外,也在世貿組織(WTO)與歐盟共同推動;台美在這次也同意,這意味著台美雙邊經貿關係的強化,隨著加入國家的增加,長期亦有助於台灣方面推動電子商務、雲端服務及行動應用等新興服務。
其次,在TIFA架構下,成立投資及技術性貿易障礙(TBT)兩個工作小組,這些工作小組在性質上雖然屬於技術階層的討論,但由於議題明確,焦點集中,參與層級及開會時間具有彈性,對於深化投資及TBT議題的協商,同樣也具有重要意義。此外, TBT工作小組也在研議解決TBT等實質利益問題上,也將帶來正面的助益。
當然,由於近年來台美經貿比重逐年下降,但不容否認,美國仍是台灣第三大經貿夥伴,例如台灣的鴻海、蘋果等在資通訊產業的夥伴關係,乃至於醫藥及生物科技領域的合作,更關係到台灣未來十年的總體競爭力。因此台美之間必須透過強化產業合作,當然馬政府應思考究竟應該如何利用TIFA,使對台灣帶來最大的利益。
但很可惜的是,TIFA雖是台美雙方解決爭議,促進經貿關係發展的重要平臺,但在實際運作上,卻一直由美方主導,台灣幾乎沒有任何籌碼與空間,完全被美國引導者;TIFA名義上議題由雙方共同商定,但從過去六次會談的主題來看,舉凡煙酒市場開放、智慧財產權保護、政府採購、健保藥品核價、美牛進口,無一不是美方為打開台灣市場而設定;台方若是拒絕,美方就以停開TIFA反制,迫使台灣讓步,如此委屈的談判,或許需要重新評估。
台灣方面之所以願意委屈,主要是希望以TIFA作為台美雙方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的基礎,更希望藉由TIFA打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 ,然相當遺憾,美方總是以敷衍的態度來面對,不是要求台灣方面應先落實尚未解決的市場開放議題,就是認定FTA及TPP並非優先事項。雙方目前進展的結果,使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的簽訂變數甚多,前途恐不十分樂觀。
二、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的挑戰
TIFA談判,台美雙方的關切與切入點完全不同。美方希望在農業及智財權議題上能有所收穫,而近來引發台灣民眾關切的美豬議題,自然亦是美方希望達陣的議題之一;而台灣方面所重視及關切的則是FTA和TPP。但從目前談判的各種跡象來看,台美雙方在經貿實力與談判籌碼都不對等的情況下,台灣方面所能做及得到的部分勢將有限,但是台灣方面也千萬不能讓美方予取予求,否則將對台灣將會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這也就是說,TIFA談判台灣雖然會有所“失”,但也必須要有“得”,否則這根本稱不上是一種談判。 另外,TIFA亦是對台灣經貿體制檢視,無論是要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或是要與美國洽簽雙邊投資協定(BIA),台灣方面勢必都要有開放市場的準備,台灣政府及民眾是否做好了萬全的準備?
台灣固然在TIFA談判上處於劣勢,但台灣方面也必須更加重視目前與大陸持續進行的ECFA後續協商,大陸會讓利,但美國不會,台灣也沒有理由要求美方讓利,因此種種客觀情勢發展,值得台灣當局好好省思與評估。
TIFA談判的後續挑戰,也包括台灣內部部分產品將遭到嚴重衝擊、許多中小企業可能會面臨生存上的問題、部分產業甚至無法存活、美牛與美豬等會造成民眾心裡永遠的陰霾等,這些問題馬政府都需一一正視並尋求解決對策。
三、面對TIFA與ECFA
兩難處境
我們明白美方TIFA的目的及針對性是中國大陸,面對TIFA,台灣當然有其顧慮之處,從台灣自身的角度出發,找尋對台灣最有利的選擇。大陸著名的研究員王建民先生便指出“美國對台經貿合作不是慷慨大方,不是對台讓利、讓步,而是斤斤計較,寸土並爭,寸利不讓,反而要台灣不斷要利,要台灣開放更多的市場,給美國更多的利益”;從這段話中,便不乏看出TIFA與ECFA的差異之處。
台灣方面同樣也相當清楚,與其寄望TIFA不如加速完成ECFA後續協商;也體會到美國在與台貿易交往過程中的利己主義與寸土不讓,因此台灣當然需要深刻的反思。
處境尷尬的是,台灣又必須與美國進行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目前只能做的,除了在主觀上極力爭取對台灣有利的,抗拒對台灣不利的,不會產生過於負面的效應;馬政府也應戮力告知台灣民眾,做好各種萬全準備及加深認識,同時也必須針對相關議題預先著手思考相關法制工作配套,更要找出衝擊最小的危機處理因應對策,使台灣在TIFA談判中不致內外交集、腹背受敵,替台灣民眾爭取更多利益。
台灣要避免邊緣化的命運固然重要,但也不能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TIFA對美國顯然是利多於弊,得利多失利少;對台灣來說,利弊互現,是好是壞還言之過早,但台灣不能屈辱到沒有尊嚴,痛失利益,否則這樣的TIFA還不如不要,多花一些心力在ECFA身上還比較實際。
(作者是台灣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大陸所助理教授、北京大學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