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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愈加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广西各级政府正在努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需求,但还存在养老设施建设不完善、服务供给滞后等问题。近年来,互助养老模式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强、花销成本较低且能有效提升老年人的自我价值感等优点,在一些地区逐步发展起来。但这种模式普遍还存在规章制度不完善、供给主体责任缺失、资金注入不稳定、专业服务缺乏和社会认知度低等良性发展的制约因素。在城镇地区发展家庭互助养老点、不断改良农村地区互助幸福院,是进一步完善互助养老模式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