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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手机已成为人们联络的重要工具,手机短信作为一种数字化通讯方式,也成为人们交流、沟通的方式,并一定程度上记录下人们的言行,在民事诉讼中。很多当事人提供手机短信来证明案件事实,但由于短信自身的一些特性,对传统的证据形式提出了挑战,对其证明力学界也众说纷纭,因此,分析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利弊及其证明力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