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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动,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各领域的合作逐步加深,高等教育合作是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研究其合作制度有重要意义。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中的承诺是高等教育合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比较分析了中、越、泰、新四国在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两个协议中,对高等教育服务所作的具体承诺和水平承诺,探讨了承诺水平的变化和各国承诺内容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