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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管理安全,减少危害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其执行方主要是公安机关,所处罚的对象主要是对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予以行政处罚。随着我国法治制度的不断健全,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基于此,本文对该项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研究对象,并对其提出改进建议,以期能够有助于该法律更好的实施。
关键词: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问题;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不断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在不断的提升实施效率。该项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仅能够对危害社会安全的事件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处置,更维护了人民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社会向和谐社会迈进的步伐。基于此,本文以该项法律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研究对象,找出其实践阶段存在的不足,进而提出改进建议,以期能够为未来该项法律制度的高效实施奠定基础。
一、现阶段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纵观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可以发现其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即对相关法律程序的遵守不到位以及法律适用范围界定不够准确,这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高效实施十分不利,以下进行详细阐述:
1、对于规定的法律程序的履行不到位
法律之所以具备强制性,一方面是国家强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是对法律的实施者进行了程序等的硬性规定。公安机关在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判定过程中不仅要遵循法律制度所要求的标准和准则,更要对事件处理流程进行明确,依据相应的流程进行处理进而保证法律的高效实施。但是从现阶段的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流程来看,其对于程序法、实体法等的关注度较低,甚至部分公安机关还存在违规处理的现象,这不仅使得治安管理处罚法得不到很好的实施,更容易使得人民产生误解,进而不信赖法律制度的保障,对于其他法律的实施同样产生恶劣的影响。从实际表现来看主要有三方面,首先在实施步骤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实施步骤进行了规定,即公安机关在处理违法事件前应当使得违法人员对自身行为有清晰的认识,不仅包含自身所犯错误、违反的法律条文等,更包含公安机关做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需要注意的是违法人员自身也是具备申诉权利的。但是从公安机关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民警往往直接做出处罚规定,对于涉案人员的违法行为没有进行清晰的阐述,部分民警的处罚行为还存在不当之处。其次在实际践行法律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违法行为、法律方式等进行了界定,但是从实际的民警执行过程中可以发现其采取的处理方式较多为口头、罚款、警告等的方式,对于处罚裁决书等书面文件涉及较少,这容易使得违法行为人对自身行为认识不到位,对于防止同样事件的发生十分不利。最后在法定程序的遵守方面,很多民警在实际工作时所采用的是先处罚后取证的程序,这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程序规定造成了颠倒现象,对于法律执行十分不利。
2、法律适用范围界定不够准确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处罚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的应用中由于不同的违法实施者所涉及的危害程度有所差异,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对其危害情况予以鉴定,进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处罚行为。由此可以看出,处罚结果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安机关民警的个人专业素质和对行为的判定,这就容易导致实际判定因主观因素而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其一是部分民警滥用自身的裁量权,使得做出的处罚违背裁量权的目标,进而使得不公平的处罚行为频繁发生;其二是案件的判定存在较多的主观因素,即其在定性角度具有较多的不确定因素,不同的处理者所做出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使得公安机关在做出处罚规定时与实际的违规处罚存在一定偏差,进而造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际应用存在问题。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建议
1、以正确的执法思想为基础培育高素质执法团队
首先,公安机关应当要求从业民警提升对于自身的要求,包括自身的专业素质、政治素质等,以此为基础提升自身的政治觉悟和专业素养。可以采取定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参与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课程等方式进行,以此来帮助民警对法律有清晰明确的认识,为科学执法奠定基础,同时也有助于使得民警树立正确的三观。其次,加强公安机关队伍的法律意识,可以采取加强法律宣传等方式进行,使得法律规定深入民警意识,进而使得其做到依法处理,这不仅能够帮助民警人生观、价值观的建立,更对于其服务意识、法律意识的建立具有促进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我国法律的严格执行。最后,加强高素质执法队伍的建设,为后续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培育主力,在建设队伍的过程中,重点强调相关法律的遵守、实施方面,争取建设一支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的高法律素质、高政治素质的人才队伍,从而为我国法律的高效实施保驾护航。
2、增强执法过程中的监督力度
首先公安机关内部应当不断加强监督意识,监督实施者对于自身、执法人员等的监督行为要落实到位,尤其针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同时对于民警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要予以监督,保证“公仆”形象的维护和践行,注重对其法律意识践行方面的监督工作。其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监督力度,一方面对于民警所正在实施的执法行为进行合规检查,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完成的执法行为进行回检,检查相关民警的历史执法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对于检查出现的违规行为除采取一定的罚款外,还应当进行继续教育的工作,以帮助其规范执法流程和严格遵守法律开展执法。同时应当加强对民警的专业培训工作,以减少违规事件的发生。最后,公安机关要注重法律的宣传工作,以保证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法律,尤其对于执法权限方面,要对部分、職员的权限予以明确规定,杜绝越权事件的发生。同时对于滥用职权的行为要予以监督,上级相关部门定期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进行合规检查,对于查出的违规行为要做出相应的处罚,进而保证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效实施。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过程中存在的规定的法律程序的履行不到位以及法律适用范围界定不够准确两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相应的提出了以正确的执法思想为基础培育高素质执法团队以及增强执法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两方面的建议,希望能为未来的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提供借鉴,进而促进我国社会朝向和谐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兰兰. 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析[J]. 法制博览, 2017, 000(024):259.
[2]赵一鸣. 谈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外在冲突与内在协调[J]. 职工法律天地, 2017, 000(008):273.
[3]赵淑红. 文旅融合背景下的旅游实践问题反思[C]// 2019中国旅游科学年会论文集. 2019.
[4]崔英方. 文旅融合背景下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J]. 科教文汇(上旬刊), 2019(12).
[5]谢彦君, 卫银栋, 胡迎春,等. 文旅融合背景下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定位问题[J]. 旅游学刊, 2019, 34(01):15-25.
[6]曹晓宁. 文旅融合背景下的夜游经济发展[J]. 戏剧丛刊, 2019, 000(005):2-5.
关键词: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问题;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不断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在不断的提升实施效率。该项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仅能够对危害社会安全的事件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处置,更维护了人民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社会向和谐社会迈进的步伐。基于此,本文以该项法律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研究对象,找出其实践阶段存在的不足,进而提出改进建议,以期能够为未来该项法律制度的高效实施奠定基础。
一、现阶段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纵观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可以发现其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即对相关法律程序的遵守不到位以及法律适用范围界定不够准确,这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高效实施十分不利,以下进行详细阐述:
1、对于规定的法律程序的履行不到位
法律之所以具备强制性,一方面是国家强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是对法律的实施者进行了程序等的硬性规定。公安机关在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判定过程中不仅要遵循法律制度所要求的标准和准则,更要对事件处理流程进行明确,依据相应的流程进行处理进而保证法律的高效实施。但是从现阶段的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流程来看,其对于程序法、实体法等的关注度较低,甚至部分公安机关还存在违规处理的现象,这不仅使得治安管理处罚法得不到很好的实施,更容易使得人民产生误解,进而不信赖法律制度的保障,对于其他法律的实施同样产生恶劣的影响。从实际表现来看主要有三方面,首先在实施步骤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实施步骤进行了规定,即公安机关在处理违法事件前应当使得违法人员对自身行为有清晰的认识,不仅包含自身所犯错误、违反的法律条文等,更包含公安机关做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需要注意的是违法人员自身也是具备申诉权利的。但是从公安机关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民警往往直接做出处罚规定,对于涉案人员的违法行为没有进行清晰的阐述,部分民警的处罚行为还存在不当之处。其次在实际践行法律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违法行为、法律方式等进行了界定,但是从实际的民警执行过程中可以发现其采取的处理方式较多为口头、罚款、警告等的方式,对于处罚裁决书等书面文件涉及较少,这容易使得违法行为人对自身行为认识不到位,对于防止同样事件的发生十分不利。最后在法定程序的遵守方面,很多民警在实际工作时所采用的是先处罚后取证的程序,这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程序规定造成了颠倒现象,对于法律执行十分不利。
2、法律适用范围界定不够准确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处罚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的应用中由于不同的违法实施者所涉及的危害程度有所差异,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对其危害情况予以鉴定,进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处罚行为。由此可以看出,处罚结果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安机关民警的个人专业素质和对行为的判定,这就容易导致实际判定因主观因素而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其一是部分民警滥用自身的裁量权,使得做出的处罚违背裁量权的目标,进而使得不公平的处罚行为频繁发生;其二是案件的判定存在较多的主观因素,即其在定性角度具有较多的不确定因素,不同的处理者所做出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使得公安机关在做出处罚规定时与实际的违规处罚存在一定偏差,进而造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际应用存在问题。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建议
1、以正确的执法思想为基础培育高素质执法团队
首先,公安机关应当要求从业民警提升对于自身的要求,包括自身的专业素质、政治素质等,以此为基础提升自身的政治觉悟和专业素养。可以采取定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参与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课程等方式进行,以此来帮助民警对法律有清晰明确的认识,为科学执法奠定基础,同时也有助于使得民警树立正确的三观。其次,加强公安机关队伍的法律意识,可以采取加强法律宣传等方式进行,使得法律规定深入民警意识,进而使得其做到依法处理,这不仅能够帮助民警人生观、价值观的建立,更对于其服务意识、法律意识的建立具有促进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我国法律的严格执行。最后,加强高素质执法队伍的建设,为后续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培育主力,在建设队伍的过程中,重点强调相关法律的遵守、实施方面,争取建设一支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的高法律素质、高政治素质的人才队伍,从而为我国法律的高效实施保驾护航。
2、增强执法过程中的监督力度
首先公安机关内部应当不断加强监督意识,监督实施者对于自身、执法人员等的监督行为要落实到位,尤其针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同时对于民警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要予以监督,保证“公仆”形象的维护和践行,注重对其法律意识践行方面的监督工作。其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监督力度,一方面对于民警所正在实施的执法行为进行合规检查,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完成的执法行为进行回检,检查相关民警的历史执法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对于检查出现的违规行为除采取一定的罚款外,还应当进行继续教育的工作,以帮助其规范执法流程和严格遵守法律开展执法。同时应当加强对民警的专业培训工作,以减少违规事件的发生。最后,公安机关要注重法律的宣传工作,以保证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法律,尤其对于执法权限方面,要对部分、職员的权限予以明确规定,杜绝越权事件的发生。同时对于滥用职权的行为要予以监督,上级相关部门定期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进行合规检查,对于查出的违规行为要做出相应的处罚,进而保证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效实施。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过程中存在的规定的法律程序的履行不到位以及法律适用范围界定不够准确两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相应的提出了以正确的执法思想为基础培育高素质执法团队以及增强执法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两方面的建议,希望能为未来的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提供借鉴,进而促进我国社会朝向和谐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兰兰. 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析[J]. 法制博览, 2017, 000(024):259.
[2]赵一鸣. 谈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外在冲突与内在协调[J]. 职工法律天地, 2017, 000(008):273.
[3]赵淑红. 文旅融合背景下的旅游实践问题反思[C]// 2019中国旅游科学年会论文集. 2019.
[4]崔英方. 文旅融合背景下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J]. 科教文汇(上旬刊), 2019(12).
[5]谢彦君, 卫银栋, 胡迎春,等. 文旅融合背景下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定位问题[J]. 旅游学刊, 2019, 34(01):15-25.
[6]曹晓宁. 文旅融合背景下的夜游经济发展[J]. 戏剧丛刊, 2019, 000(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