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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对我区两年来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调查剖析,就如何有效地减少此类案件发生提出了一些建议,并就如何加强对交通肇事案件的检察监督提出了见解。
[关键词]案件 对策研究
一、关于这类案件的特点、规律和具体发案原因
1、城市下岗无业人员多,人力车增多。由于下岗职工和无业人员增多,拉人力车谋生的人员增多,有些从业人员年龄老化,车辆破旧,致使人力车肇事案件时有发生。例如2008年10月28日lO时,57岁的被告人李某某骑着没有车铃、刹车也不符合要求的人力三轮车运送乘客时,因下坡车速度快,先后撞倒两名正常行走的行人。造成1人重度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另1人多发性脑挫裂伤。
2、酒后驾车。2008年12月9日20时,被告人王某酒后驾驶轿车沿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一桥面上时,将同方向骑自行车的被害人张某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3、车辆老化,不注意维修。2009年4月21日10时25分,被告人果某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大型货车,由西向东行驶,将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的吕某某撞倒身死。果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4、其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
2009年9月1日13时,被告人吕某驾驶金杯客车由西向东行驶,由于不注意了望,将由南向北行走的被害人何某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吕某负全部责任。
二、关于这类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一)城市道路格局陈旧,路面狭窄,几十年不变,不能满足呈几何基数爆炸发展的公私车辆使用。该地区是全国排名在前的人口密度最大的老城区之一,交通流量增大和人口密度大,道路超负荷承载,导致道路运输压力增大。
(二)流动人口多,密度大,交通拥挤、堵塞加重。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直接导致路网车速全面下降,堵车区域不断扩大。驾驶员为了赶时间,必然会在非堵塞路段加速行驶。而因交通拥挤、堵塞又导致车辆检修时间减少,驾驶员休息时间减少,注意力下降,事故隐患自然就增多。
(三)老城区商业网点多,物资集散地,运输车流量大。在上述交通肇事案件中,就有5辆是运送货物的车辆。
(四)驾驶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首先,相当多的驾驶者缺乏安全行车经验和事故预防意识,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职业道德素质较差。有相当比例的驾车人员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仅凭初步掌握的驾驶技术就驾车上路,造成因操作失误、处理不当而发生事故。
其次,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预防意识淡薄,管理部门对交通安全宣传的力度不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明显落后于社会的发展。
(五)对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存在漏洞。
由于行政执法机关在年检和驾驶证的发放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致使一些假牌车、违章改装车蒙混过关,而一些未经过驾驶员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也办理了“关系照”、“金钱照”,成为交通隐患。
三、关于减少和扼制这类案件的对策建议
(一)从宏观管理方面:应强化车辆管理、严格驾照手续审查、审核、审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对车辆科学分类、科学分流、科学控制。一要严格驾驶培训制度,对未经驾驶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绝不发放驾驶证,对那些无证上路的要予以严惩。二要依法整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上路的行为。
(二)从微观管理方面:
1、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
加强对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驾驶员培训单位不仅要传授驾驶技术,还要把对学员的道德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职业道德考试不合格者,同样不能从事驾驶职业。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进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交通部门要充分利宣传栏、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阵地,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对全民进行遵守交通规则的宣传教育。
3、加强对交通制序的规范管理。
一是整合警力资源,最大程度地充实一线。只有整合警力资源,实行多警种联合管理,才能有效地开展路面动态交通的管理,从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大科技投入,用科技强化路面交通动态的管理和控制。
4、检察监督方面的对策。
(1)依法、科学、规范地办理这类交通肇事案件,把好批捕起诉关,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查办和处罚酒后驾车、逃逸、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重特大交通案件。
(2)办案部门不能就办案而办案,要加强对这类案件的预防,结合具体案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检察建议,以堵塞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
(3)建议在立法上对交通肇事案进一步完善。一是交通肇事案件的主观过失,在什么法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主观故意;二是交通肇事罪在什么法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其它种罪;三是对交通肇事案件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量刑标准应有进一步的科学界定。
[关键词]案件 对策研究
一、关于这类案件的特点、规律和具体发案原因
1、城市下岗无业人员多,人力车增多。由于下岗职工和无业人员增多,拉人力车谋生的人员增多,有些从业人员年龄老化,车辆破旧,致使人力车肇事案件时有发生。例如2008年10月28日lO时,57岁的被告人李某某骑着没有车铃、刹车也不符合要求的人力三轮车运送乘客时,因下坡车速度快,先后撞倒两名正常行走的行人。造成1人重度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另1人多发性脑挫裂伤。
2、酒后驾车。2008年12月9日20时,被告人王某酒后驾驶轿车沿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一桥面上时,将同方向骑自行车的被害人张某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3、车辆老化,不注意维修。2009年4月21日10时25分,被告人果某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大型货车,由西向东行驶,将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的吕某某撞倒身死。果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4、其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
2009年9月1日13时,被告人吕某驾驶金杯客车由西向东行驶,由于不注意了望,将由南向北行走的被害人何某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吕某负全部责任。
二、关于这类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一)城市道路格局陈旧,路面狭窄,几十年不变,不能满足呈几何基数爆炸发展的公私车辆使用。该地区是全国排名在前的人口密度最大的老城区之一,交通流量增大和人口密度大,道路超负荷承载,导致道路运输压力增大。
(二)流动人口多,密度大,交通拥挤、堵塞加重。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直接导致路网车速全面下降,堵车区域不断扩大。驾驶员为了赶时间,必然会在非堵塞路段加速行驶。而因交通拥挤、堵塞又导致车辆检修时间减少,驾驶员休息时间减少,注意力下降,事故隐患自然就增多。
(三)老城区商业网点多,物资集散地,运输车流量大。在上述交通肇事案件中,就有5辆是运送货物的车辆。
(四)驾驶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首先,相当多的驾驶者缺乏安全行车经验和事故预防意识,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职业道德素质较差。有相当比例的驾车人员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仅凭初步掌握的驾驶技术就驾车上路,造成因操作失误、处理不当而发生事故。
其次,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预防意识淡薄,管理部门对交通安全宣传的力度不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明显落后于社会的发展。
(五)对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存在漏洞。
由于行政执法机关在年检和驾驶证的发放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致使一些假牌车、违章改装车蒙混过关,而一些未经过驾驶员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也办理了“关系照”、“金钱照”,成为交通隐患。
三、关于减少和扼制这类案件的对策建议
(一)从宏观管理方面:应强化车辆管理、严格驾照手续审查、审核、审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对车辆科学分类、科学分流、科学控制。一要严格驾驶培训制度,对未经驾驶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绝不发放驾驶证,对那些无证上路的要予以严惩。二要依法整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上路的行为。
(二)从微观管理方面:
1、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
加强对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驾驶员培训单位不仅要传授驾驶技术,还要把对学员的道德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职业道德考试不合格者,同样不能从事驾驶职业。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进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交通部门要充分利宣传栏、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阵地,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对全民进行遵守交通规则的宣传教育。
3、加强对交通制序的规范管理。
一是整合警力资源,最大程度地充实一线。只有整合警力资源,实行多警种联合管理,才能有效地开展路面动态交通的管理,从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大科技投入,用科技强化路面交通动态的管理和控制。
4、检察监督方面的对策。
(1)依法、科学、规范地办理这类交通肇事案件,把好批捕起诉关,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查办和处罚酒后驾车、逃逸、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重特大交通案件。
(2)办案部门不能就办案而办案,要加强对这类案件的预防,结合具体案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检察建议,以堵塞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
(3)建议在立法上对交通肇事案进一步完善。一是交通肇事案件的主观过失,在什么法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主观故意;二是交通肇事罪在什么法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其它种罪;三是对交通肇事案件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量刑标准应有进一步的科学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