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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仅是工程产品质量自身功能与价值的体现,也是社会信誉与政府诚信的标志。为此,本文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就我国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状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提出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控制措施,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原因分析;措施
Abstract: :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management, not only is the embodiment of the function and value engineering quality of the product itself, also be the mark of social credit and government credit. Currently in our country combined with own work experience, then this paper,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analysis of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for peer reference.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Root cause analysis; measures
中圖分类号:D922.5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 建筑工程质量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规模日益扩大。但是从总体方面来看,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的水平并不乐观。这方面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表现:
(1)相当一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其使用功能;
(2)许多工程结构隐患严重,甚至导致建筑倒塌;
(3)装饰工程质量低劣,给排水、电气、燃气、消防等设施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4)尚未建立相应的机构与可行的运行程序。广大群众对建筑住宅质量问题,经常投诉无门,无人受理;尚未在建筑部门就贯彻《 产品质量法 》 制订可行的实施办法。如关于建筑住房质量事故的赔偿标准及索赔程序、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仲裁机构及仲裁程序等。没有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没有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制管理,尚未形成经常性的社会监督机制。目前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还只是停留在喊一阵、抓一阵的状态,风头一过,又恢复原状。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问题。
《建筑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但是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跟不上改革的发展,或者出于工程建设主体各方自身的利益,对这一制度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给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而名义上的公开招标,实际上的私下议标。有的业主为了达到把工程发包给某个施工单位的目的,利用自身的便利条件,双方私下作出交易。有的承包商与业主串通,找几个陪衬单位参与竞标,工程到手后本身不具备相应资质就找个公司挂靠。其后果一是给腐败分子提供了机会,二是给监督管理带来许多麻烦,互相扯皮和经济纠纷增多。
2.2 设计质量问题。
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错、漏、碰是设计上的通病,有的甚至危及结构安全。这类问题只有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发现。所以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从设计阶段就应开始实行监理,监理公司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进行全面检查。对一般的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程师要特别重视施工图设计交底,在详细阅读图纸的基础上,针对涉及公众安全、防火、隔音、节能、环保等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对工程结构的力学计算进行复核。对检查出的问题提交业主和设计单位,由他们研究解决。
2.3 施工阶段的问题。
目前的建筑队伍相当大的一部分来自农村,他们设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技术基础知识非常有限,缺乏责任心,不按规范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工程质量问题都是由于施工人员素质低下造成的。有的施工单位出于自身的利益或者外部压力所迫,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顾施工质量。有的建筑队伍自身技术水平低,缺乏技术装备,质保体系不完善,组织措施不落实,必要的技术质量人员和等级工数量达不到要求,挂靠某个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建设,公司对其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没有保障。
2.4 材料、施工工艺的监督管理问题。
材料(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 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其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施工工艺和方案,是进行科学施工的措施和手段,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施工工艺和方案,包含建筑施工整个周期内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验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的控制。这些方面的问题往往会对施工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必须慎重监督。
3、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对策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对建筑市场的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自20世纪80年代初,结合我国国情,参照国际惯例,政府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相继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全国形成了质量监督体系,有效地把工程质量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了企业质量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的稳定提高。
3.1 完善监督检验机构。
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出台,目前关于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已基本健全。依据法律法规对业主的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各方主体资格与所有承担工程是否相适应、主体各方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的建立是否完善、工程建设资料是否真实和完整、各方主体的职能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到位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全过程受控。完善检验机构,广泛深入地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通过科学方法鉴定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结构构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情况。通过检验,试配合理地使用原材料,推广新技术。目前,我国多数企业检验基础薄弱,检验机构不全,检验人员数量质量都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检验仪器不足,有些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根本没有检测手段,无法对产品进行严格检验,在施工企业中,有部分企业没有试验等,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为了有效地检测工程质量,近几年,各地、州、市建设局都建立了检测机构,正式开展工作与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检测和质监相互配合,开展监督检验工作。
3.2 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
项目法人是投资者的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应注意:加强合同管理,避免项目法人在建筑设计、施工中签订各种虚假合同,逃避国家的监督。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严格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照法定程度和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标;是否公正地择优选择了中标单位。严格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程序,经过严格的审批,领取了许可证方可开始施工。严格项目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准交付使用、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准进入市场交易。
3.3 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责气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凡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考核合格后,以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方法,确认和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达到某一质量水平,企业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质量保证能力。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4、结束语
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程质量问题贯穿于土建工程的整个进程。这需要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研究和改进,达到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质量监督的目的,使建筑工程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韩克良.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改革[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05.2.
[2]刘军.提升工程质量监管能级[J];城乡建设, 2006,(6).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原因分析;措施
Abstract: :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management, not only is the embodiment of the function and value engineering quality of the product itself, also be the mark of social credit and government credit. Currently in our country combined with own work experience, then this paper,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analysis of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for peer reference.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Root cause analysis; measures
中圖分类号:D922.5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 建筑工程质量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规模日益扩大。但是从总体方面来看,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的水平并不乐观。这方面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表现:
(1)相当一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其使用功能;
(2)许多工程结构隐患严重,甚至导致建筑倒塌;
(3)装饰工程质量低劣,给排水、电气、燃气、消防等设施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4)尚未建立相应的机构与可行的运行程序。广大群众对建筑住宅质量问题,经常投诉无门,无人受理;尚未在建筑部门就贯彻《 产品质量法 》 制订可行的实施办法。如关于建筑住房质量事故的赔偿标准及索赔程序、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仲裁机构及仲裁程序等。没有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没有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制管理,尚未形成经常性的社会监督机制。目前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还只是停留在喊一阵、抓一阵的状态,风头一过,又恢复原状。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问题。
《建筑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但是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跟不上改革的发展,或者出于工程建设主体各方自身的利益,对这一制度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给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而名义上的公开招标,实际上的私下议标。有的业主为了达到把工程发包给某个施工单位的目的,利用自身的便利条件,双方私下作出交易。有的承包商与业主串通,找几个陪衬单位参与竞标,工程到手后本身不具备相应资质就找个公司挂靠。其后果一是给腐败分子提供了机会,二是给监督管理带来许多麻烦,互相扯皮和经济纠纷增多。
2.2 设计质量问题。
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错、漏、碰是设计上的通病,有的甚至危及结构安全。这类问题只有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发现。所以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从设计阶段就应开始实行监理,监理公司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进行全面检查。对一般的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程师要特别重视施工图设计交底,在详细阅读图纸的基础上,针对涉及公众安全、防火、隔音、节能、环保等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对工程结构的力学计算进行复核。对检查出的问题提交业主和设计单位,由他们研究解决。
2.3 施工阶段的问题。
目前的建筑队伍相当大的一部分来自农村,他们设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技术基础知识非常有限,缺乏责任心,不按规范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工程质量问题都是由于施工人员素质低下造成的。有的施工单位出于自身的利益或者外部压力所迫,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顾施工质量。有的建筑队伍自身技术水平低,缺乏技术装备,质保体系不完善,组织措施不落实,必要的技术质量人员和等级工数量达不到要求,挂靠某个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建设,公司对其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没有保障。
2.4 材料、施工工艺的监督管理问题。
材料(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 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其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施工工艺和方案,是进行科学施工的措施和手段,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施工工艺和方案,包含建筑施工整个周期内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验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的控制。这些方面的问题往往会对施工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必须慎重监督。
3、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对策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对建筑市场的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自20世纪80年代初,结合我国国情,参照国际惯例,政府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相继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全国形成了质量监督体系,有效地把工程质量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了企业质量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的稳定提高。
3.1 完善监督检验机构。
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出台,目前关于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已基本健全。依据法律法规对业主的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各方主体资格与所有承担工程是否相适应、主体各方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的建立是否完善、工程建设资料是否真实和完整、各方主体的职能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到位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全过程受控。完善检验机构,广泛深入地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通过科学方法鉴定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结构构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情况。通过检验,试配合理地使用原材料,推广新技术。目前,我国多数企业检验基础薄弱,检验机构不全,检验人员数量质量都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检验仪器不足,有些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根本没有检测手段,无法对产品进行严格检验,在施工企业中,有部分企业没有试验等,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为了有效地检测工程质量,近几年,各地、州、市建设局都建立了检测机构,正式开展工作与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检测和质监相互配合,开展监督检验工作。
3.2 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
项目法人是投资者的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应注意:加强合同管理,避免项目法人在建筑设计、施工中签订各种虚假合同,逃避国家的监督。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严格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照法定程度和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标;是否公正地择优选择了中标单位。严格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程序,经过严格的审批,领取了许可证方可开始施工。严格项目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准交付使用、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准进入市场交易。
3.3 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责气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凡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考核合格后,以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方法,确认和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达到某一质量水平,企业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质量保证能力。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4、结束语
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程质量问题贯穿于土建工程的整个进程。这需要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研究和改进,达到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质量监督的目的,使建筑工程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韩克良.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改革[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05.2.
[2]刘军.提升工程质量监管能级[J];城乡建设, 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