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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越到老年,越富有同情心,爱做善举。但是最近,一位收留湖北流浪汉18年的西安市民,反而被流浪汉的家人告上法庭,指责他使用免费劳动力,索赔30万元。“收留流浪汉反遭索赔”的事情在全国并不多见。可是全国各地很多收留流浪汉的老年人的善行却引发了诸多争议。
老年人多是善心人
提起四川省崇州市白头镇天竺村75岁的老人李成才,乡邻们都伸大拇指:7年来,他先后无偿收养了二十多名流浪汉。李成才不仅把流浪汉带回家,管他们吃、穿,还帮助他们找出路。几年来,他先后推荐了4名流浪汉去村里的砖厂工作,包吃每个月还能领300元钱。李大爷说收留流浪者很有意义,一来解决这些流浪汉的生活,二来避免了一些流浪汉走上犯罪的道路,给国家减轻了负担。
在湖北省蕲春北部山区大同镇板溪村,63岁的操福鼎30年来收留过三十多位流浪乞讨弱智人员。这些流浪乞讨人员在他家里短则呆三五天,长则十多年。操福鼎夫妻两人靠退休金过日子,还种点田,村子里的其他村民都盖了楼房,他们却还住着3间平房。有人问他为什么要收留流浪乞讨弱智的人员。操福鼎说,看见他们在外流浪乞讨,心里难受,想为他们做点好事、善事。
在全国各地这样的善良老年人非常多:在辽阳,一位69岁老人义务收留65岁流浪汉,说要把他当成弟弟养老送终;郴州市监狱的退休职工陈文,年过八旬,20年来救助300流浪儿;福建省漳州一个守厕老人收留孤寡流浪汉,帮他治病……
该不该让流浪者干活
这些老人的事迹得到大多数群众发自内心的褒扬,也有一些人不理解,称他们“傻子”,甚至冷言相向。而更有人认为个人收留流浪汉,是在利用流浪汉牟利。河南农民韦建设就是遭人质疑的其中一位。
韦建设年过半百,他从1992年办养鸡场之后,收养流浪汉总数达到150人。闲暇时间,他常到洛阳市的大小胡同转悠,见到街头有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无论是智障还是身残,他一概带回家,给他们洗澡、换衣、理发,对有病的还送到医院治疗。平日里,流浪汉跟韦建设一起劳作,碾饲料、喂鸡、拾鸡蛋、搬筐子等。韦建设说,如果流浪汉能想起家的地址,就会跟他们家联系,要么亲人来接,要么开车直接送回,也有一些自己回家的。有人质疑说,韦建设收养流浪汉是在使用廉价劳动力,所谓的义举背后其实是经济利益的钻营。对此韦建设称,他给流浪汉每人每月200元到500元的薪水,还把钱寄给了他们的监护人或继承人……
对韦建设的做法,一部分人持肯定态度,称让流浪汉从事点体力劳动,但有饭吃,有衣穿,总比让他们疯疯癫癫地在外面挨饿受冻强。也有人提出异议,说利用流浪汉的劳动挣钱,没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合法的收留手续,完全是非法雇用。
收留流浪者有风险
其实,个人收留流浪人员,特别是老年人收留流浪者,存在着很大风险。安徽蚌埠80岁的老农妇好心将一名流浪青年收留,供他吃喝。然而为了占有老人手头的几千元钱,这名“流良汉”劐辱老人杀死。
律师王钢认为,普通百姓收留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精神或智力不健全人员,只要是出于爱心慈善的目的,并无不妥之处,但最好向当地派出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报告,既有利于弘扬社会道德风尚,也有利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政厅的有关人士则表示,在新的救助条例出台后,流浪救助的人群有了明显的改变。首先是年轻的流浪者减少了,尤其是未成年人大幅降低。但是,现在出现了更让人挠头的现象:那就是更加困难的救助对象增多了,比如精神病流浪者。在流浪者中,有些存在智力或者精神方面的障碍,有些在外流浪多年,已说不出家在何处,要帮助他们找到回家的路,确实存在很大困难。要帮助他们,只有通过社会救助。
社会学家周黎英说,救助流浪人员的行为是一种善举,是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自发扶助,值得鼓励,但现实中一些收留方式欠妥。个人或社会团体可以积极参与到救助活动中来,但政府救助应发挥主导作用。国家鼓励个人参与救助,但应该有一个载体,这个载体就是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站。个人长期的救助行为存有很多不稳定因素,最好和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取得支持,才能让这些流浪者享有保障。比较妥当的方式是,流浪人员被送往救助站,个人可以到救助站申请“收留”,经救助站备案后,实施救助,接受救助站的监督。
老年人多是善心人
提起四川省崇州市白头镇天竺村75岁的老人李成才,乡邻们都伸大拇指:7年来,他先后无偿收养了二十多名流浪汉。李成才不仅把流浪汉带回家,管他们吃、穿,还帮助他们找出路。几年来,他先后推荐了4名流浪汉去村里的砖厂工作,包吃每个月还能领300元钱。李大爷说收留流浪者很有意义,一来解决这些流浪汉的生活,二来避免了一些流浪汉走上犯罪的道路,给国家减轻了负担。
在湖北省蕲春北部山区大同镇板溪村,63岁的操福鼎30年来收留过三十多位流浪乞讨弱智人员。这些流浪乞讨人员在他家里短则呆三五天,长则十多年。操福鼎夫妻两人靠退休金过日子,还种点田,村子里的其他村民都盖了楼房,他们却还住着3间平房。有人问他为什么要收留流浪乞讨弱智的人员。操福鼎说,看见他们在外流浪乞讨,心里难受,想为他们做点好事、善事。
在全国各地这样的善良老年人非常多:在辽阳,一位69岁老人义务收留65岁流浪汉,说要把他当成弟弟养老送终;郴州市监狱的退休职工陈文,年过八旬,20年来救助300流浪儿;福建省漳州一个守厕老人收留孤寡流浪汉,帮他治病……
该不该让流浪者干活
这些老人的事迹得到大多数群众发自内心的褒扬,也有一些人不理解,称他们“傻子”,甚至冷言相向。而更有人认为个人收留流浪汉,是在利用流浪汉牟利。河南农民韦建设就是遭人质疑的其中一位。
韦建设年过半百,他从1992年办养鸡场之后,收养流浪汉总数达到150人。闲暇时间,他常到洛阳市的大小胡同转悠,见到街头有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无论是智障还是身残,他一概带回家,给他们洗澡、换衣、理发,对有病的还送到医院治疗。平日里,流浪汉跟韦建设一起劳作,碾饲料、喂鸡、拾鸡蛋、搬筐子等。韦建设说,如果流浪汉能想起家的地址,就会跟他们家联系,要么亲人来接,要么开车直接送回,也有一些自己回家的。有人质疑说,韦建设收养流浪汉是在使用廉价劳动力,所谓的义举背后其实是经济利益的钻营。对此韦建设称,他给流浪汉每人每月200元到500元的薪水,还把钱寄给了他们的监护人或继承人……
对韦建设的做法,一部分人持肯定态度,称让流浪汉从事点体力劳动,但有饭吃,有衣穿,总比让他们疯疯癫癫地在外面挨饿受冻强。也有人提出异议,说利用流浪汉的劳动挣钱,没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合法的收留手续,完全是非法雇用。
收留流浪者有风险
其实,个人收留流浪人员,特别是老年人收留流浪者,存在着很大风险。安徽蚌埠80岁的老农妇好心将一名流浪青年收留,供他吃喝。然而为了占有老人手头的几千元钱,这名“流良汉”劐辱老人杀死。
律师王钢认为,普通百姓收留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精神或智力不健全人员,只要是出于爱心慈善的目的,并无不妥之处,但最好向当地派出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报告,既有利于弘扬社会道德风尚,也有利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政厅的有关人士则表示,在新的救助条例出台后,流浪救助的人群有了明显的改变。首先是年轻的流浪者减少了,尤其是未成年人大幅降低。但是,现在出现了更让人挠头的现象:那就是更加困难的救助对象增多了,比如精神病流浪者。在流浪者中,有些存在智力或者精神方面的障碍,有些在外流浪多年,已说不出家在何处,要帮助他们找到回家的路,确实存在很大困难。要帮助他们,只有通过社会救助。
社会学家周黎英说,救助流浪人员的行为是一种善举,是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自发扶助,值得鼓励,但现实中一些收留方式欠妥。个人或社会团体可以积极参与到救助活动中来,但政府救助应发挥主导作用。国家鼓励个人参与救助,但应该有一个载体,这个载体就是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站。个人长期的救助行为存有很多不稳定因素,最好和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取得支持,才能让这些流浪者享有保障。比较妥当的方式是,流浪人员被送往救助站,个人可以到救助站申请“收留”,经救助站备案后,实施救助,接受救助站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