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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算不算在驻地找对象?
荀律师:
我是一名士官,我女朋友的户口在我的入伍所在地,我们谈恋爱已经3年多了,今年准备结婚。可是,她今年又考上了我部队驻地一所大学的研究生,这个月已经按学校规定把户口迁到了学校。请问: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在驻地找对象?
——沈阳军区王林王林友:
为了维护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和管理秩序,2001年11月9日,总政治部发布了《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其第四条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第五条也规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三十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应当从严掌握,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必须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方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一般认为,这里的“不得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是指士兵在部队驻地与恋爱对象初次相识的情况。既然你与你的女朋友谈恋爱已经3年多了,尽管她现在已经来到你部驻地的院校上学。从一般情理上看,不宜认定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不过,你应当向你所在部队政治机关讲明情况,政治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的。
荀律师
法治漫话
荀律师:
我是一名士官,我女朋友的户口在我的入伍所在地,我们谈恋爱已经3年多了,今年准备结婚。可是,她今年又考上了我部队驻地一所大学的研究生,这个月已经按学校规定把户口迁到了学校。请问: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在驻地找对象?
——沈阳军区王林王林友:
为了维护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和管理秩序,2001年11月9日,总政治部发布了《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其第四条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第五条也规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三十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应当从严掌握,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必须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方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一般认为,这里的“不得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是指士兵在部队驻地与恋爱对象初次相识的情况。既然你与你的女朋友谈恋爱已经3年多了,尽管她现在已经来到你部驻地的院校上学。从一般情理上看,不宜认定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不过,你应当向你所在部队政治机关讲明情况,政治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的。
荀律师
法治漫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