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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电站施工不同于普通的常规建设项目,工程运输专业性要求高、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高。在西藏XX电站建设过程中,地方运输车辆提出了参与工程建设的诉求,地方政府也力推此事,为推动工程建设,工程参建单位难免使用地方运输车辆,这种现象在自治区其他基建项目建设中也普遍存在。本文就地方车辆参与工程建设的背景及企业所承担的风险等因素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出了地方车辆参与工程建设的思路,有序引导和规范地方车辆参与工程建设,使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关键词:地方 运输车辆 参与 工程建设
中图分类号:F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8)11(a)-00-02
1 企业的社会责任
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参建单位一般为国有企业,其资产性质为国有资产。作为企业,国家对企业的要求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XX电站各参加方为国有企业的派出机构,首要任务是按照国家和政府的要求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电站的建设也必将给当地经济、百姓的生活改善、文化发展等带来积极的影响。以XX电站为例,电站基建总投资约82亿元,2019年发电,2020年全面完工,建安期营业税上缴税率为3.36%,每年上缴税款逾千万元。此外,在电站建成后不但能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每年还将上缴发电收入17%的营业增值税作为一笔客观的费用。因此,XX电站的建设必将成为改善当地百姓生活水平、拉动地方经济、保证电力供应、推动当地文化发展的助推器。
2 工程建设环境
电站的顺利建设离不开良好的建设环境,特别是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规模大、投资大、参建单位众多,工程建设将不可避免地与当地百姓、企业、政府等有交集,对地方短期、局部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但从长远、全局利益出发,无论如何都要依法推荐工程建设,这一切都基于百姓、政府的理解支持,否则工程建设将无法推进,外来投资也将难以进入,地方经济发展就会失去重要动力。企业在完成国家和政府建设任务的同时,也需要生存与发展。良好的建设环境是企业完成建设任务,政府吸引外来投资,改善当地百姓生活水平,拉动地方经济,推动当地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3 地方车辆参与工程建设企业所承担的风险
3.1 法律风险
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允许将工程分包給无组织、无相应资质、无履历业绩、未经系统教育培训、无专业能力的组织和分散个体车主。
3.2 合同风险
我国在建设领域推进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这些制度中核心就是合同管理制。合同确定了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目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一切纠纷解决的依据,是协调并统一参建各方行为的重要手段。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是各种管理工作的核心。
以XX电站项目合同管理为例,参建各方都是以独立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身份出现,相互间均为经济关系,为确保市场主体双方之间的合法权益,相互之间通过合同进行约束。
3.2.1 招投标及合同执行
根据《国家招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电站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完成建设目标,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对参建单位的资质,对其拟投入项目建设主要人员、设备、分包队伍都有明确要求,中标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投入相应的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并根据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环水保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现场管理机构,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建设单位则根据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结算款,如XX电站土石方开挖项目,在合同中明确了土石方开挖单价及运输单价。施工单位在完成土石方开挖后,上报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单位测量审核后,按完成工程量乘单价元/m3,得出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结算款。也就是说合同内各项目单价签订合同时已明确规定,无论盈亏,任何一方无权更改项目单价,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承担合同义务和风险。
3.2.2 合同分包
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施工单位中标后,若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分包,必须要将工程分包给有相应资质,履历业绩、履约能力的单位,必须在双方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正式合同。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是合同关系,合同双方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自身职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双方在工程分包时是根据工程管理水平、自身发展需求和市场经理规律来确定分包价格及分包意愿的。
4 地方运输车辆参与工程运输的背景
洛桑江村主席2014年4月雅江中游考察在藏木电站座谈会上曾经讲过:“自治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群众宣传教育,群众的理解比什么都重要,要让群众了解国家大局。工作要做深、做细、做透,特别是群众安置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依法打击在地材开采、劳务用工等方面扰乱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为项目建设和推动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在藏央企也要把项目建设和履行央企责任协调统一起来,带动当地人民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要加强与地方沟通、衔接,让地方政府及时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共同研究存在的问题,相互促进,互利共赢。”按照洛桑江村主席的讲话精神,从大局出发,为推动工程建设前进,XX电站工程建设允许地方运输车辆参与,但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对地方车辆管理的优劣成为项目管理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
5 地方运输车辆参与工程建设的实践
参与前提:按照地方运输车队的诉求及政府要求,地方运输车辆可以参与工程运输,但政府相关部门(XX电站为XX县重大工程项目协调办公室)应牵头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如运输协会等),使其变为合法、合规的组织。
以XX电站为例,中国水电五局XX项目部与地方政府共同探讨创造性的提出了“三个统一不变、一个加强、一个必须”的参与原则,有序引导和规范地方车辆参与工程建设。 5.1 地方参与运输的车辆总数相对统一不变,并且与施工单位运输车辆总数保持适当比例
(1)一个电站或工程的土石方运输量是有限的,运输分包单价也是按市场规律通过招标确定的,若车辆总数太多,分配到每台车运输量就会减少,运输车辆就挣不到钱。而大部分地方运输车辆都是贷款购买;若挣不到钱,贷款就不能按期归还,因此地方车辆迫切期望短期内能够回本,这样势必会造成地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断要求涨价,扰乱了市场规律,影响了工程建设;而地方车辆参与又是政府力推的,工程建设结束,施工单位退场后,矛盾势必会转移给政府,可能就会带来维稳问题。
(2)地方运输车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农忙或者挖虫草等就擅自不上班,并且运输车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往往只配一名驾驶员,后半夜基本不出工,不能根据建设需要按照施工单位调度要求实现24h全天候施工。
(3)地方运输车辆由于未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无类似工程业绩和履历,工作效率一般都要比中标单位的专业驾驶员低1/3以上,难以满足高强度施工要求。
(4)部分地方运输驾驶员为了达到某种诉求往往以停工、阻工相要挟。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必须保持一定比例的专业运输驾驶员,关键时刻能顶上,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5.2 地方参与运输车辆运输单价与项目部和临近其他项目运输单价必须保持相对统一不变
施工单位的中标价格和分包价格都是按照市场规律通过公开招投标,在就考虑自身管理水平、运输成本、盈亏情况、公司的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以法定的合同形式确定的,无论盈亏如何都必须依法执行。如果地方运输车辆要求的运输单价过高,施工单位就会亏损,而这种亏损又无法得到补偿,就可能会导致工程被迫停工。企业在同意地方运输车辆参与工程建设前,应与邻近施工单位联合,通过政府与地方运输协会协商确定运输单价。鉴于以上因素为了保证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推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所以必须保持运输价格相对统一不变。
5.3 地方参与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计量方式统一不变(水电五局XX项目部采取过磅计量等)
地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往往不上后挡板或者由于装车量少,而要求多计量结算,有时候小车运输,要按大车计量,现场计量无法管理,会造成施工单位亏损,因此必須采用过磅等统一计量方式。
5.4 加强管理
地方个体运输车辆往往是松散的、无专业组织管理的,驾驶员也没有受过良好的专业培训,没有类似工程履历和经验,由于地方运输车队参与运输是政府力推的,已经不是纯粹的市场行为,因此为了在工程建设过程确保安全和工程的建设顺利进行,也必须由政府成立管理机构(如运输协会等)加强对运输车队车辆、人员、资质、证照、保险、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组织等进行管理,并且与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的管理对接。
5.5 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既定原则
地方车辆参与工程运输之前,须签订合同,管理过程中以合同为依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必须坚持合同原则,决不能破例,一旦有悖合同解决问题,将给承包商带来巨大风险。
6 结语
在藏区建设项目中,地方运输车辆参与工程建设,承担部分运输任务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施工单位应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既要顺利开展工程建设任务,同时要承担带动地方经济的重任;既不能武断的拒绝百姓致富的诉求,也不能过度将工程运输任务依赖于地方运输车辆;既要坚持原则,也要争取地方政府和百姓的理解与支持。
参考文献
[1] 熊舸.藏区电网建设物资运输“兵站式”管理模式探析——以川藏电力联网工程为例[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17):39-40.
[2] 林榕,李涛,牛文江,等.基于北斗的运输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工程[J].卫星应用,2015(9):43-47.
[3] 靳炜.试论车辆运力与摊铺设备作业效率的合理匹配[J].山西交通科技,2015(6):103-105.
关键词:地方 运输车辆 参与 工程建设
中图分类号:F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8)11(a)-00-02
1 企业的社会责任
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参建单位一般为国有企业,其资产性质为国有资产。作为企业,国家对企业的要求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XX电站各参加方为国有企业的派出机构,首要任务是按照国家和政府的要求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电站的建设也必将给当地经济、百姓的生活改善、文化发展等带来积极的影响。以XX电站为例,电站基建总投资约82亿元,2019年发电,2020年全面完工,建安期营业税上缴税率为3.36%,每年上缴税款逾千万元。此外,在电站建成后不但能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每年还将上缴发电收入17%的营业增值税作为一笔客观的费用。因此,XX电站的建设必将成为改善当地百姓生活水平、拉动地方经济、保证电力供应、推动当地文化发展的助推器。
2 工程建设环境
电站的顺利建设离不开良好的建设环境,特别是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规模大、投资大、参建单位众多,工程建设将不可避免地与当地百姓、企业、政府等有交集,对地方短期、局部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但从长远、全局利益出发,无论如何都要依法推荐工程建设,这一切都基于百姓、政府的理解支持,否则工程建设将无法推进,外来投资也将难以进入,地方经济发展就会失去重要动力。企业在完成国家和政府建设任务的同时,也需要生存与发展。良好的建设环境是企业完成建设任务,政府吸引外来投资,改善当地百姓生活水平,拉动地方经济,推动当地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3 地方车辆参与工程建设企业所承担的风险
3.1 法律风险
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允许将工程分包給无组织、无相应资质、无履历业绩、未经系统教育培训、无专业能力的组织和分散个体车主。
3.2 合同风险
我国在建设领域推进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这些制度中核心就是合同管理制。合同确定了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目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一切纠纷解决的依据,是协调并统一参建各方行为的重要手段。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是各种管理工作的核心。
以XX电站项目合同管理为例,参建各方都是以独立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身份出现,相互间均为经济关系,为确保市场主体双方之间的合法权益,相互之间通过合同进行约束。
3.2.1 招投标及合同执行
根据《国家招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电站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完成建设目标,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对参建单位的资质,对其拟投入项目建设主要人员、设备、分包队伍都有明确要求,中标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投入相应的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并根据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环水保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现场管理机构,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建设单位则根据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结算款,如XX电站土石方开挖项目,在合同中明确了土石方开挖单价及运输单价。施工单位在完成土石方开挖后,上报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单位测量审核后,按完成工程量乘单价元/m3,得出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结算款。也就是说合同内各项目单价签订合同时已明确规定,无论盈亏,任何一方无权更改项目单价,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承担合同义务和风险。
3.2.2 合同分包
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施工单位中标后,若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分包,必须要将工程分包给有相应资质,履历业绩、履约能力的单位,必须在双方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正式合同。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是合同关系,合同双方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自身职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双方在工程分包时是根据工程管理水平、自身发展需求和市场经理规律来确定分包价格及分包意愿的。
4 地方运输车辆参与工程运输的背景
洛桑江村主席2014年4月雅江中游考察在藏木电站座谈会上曾经讲过:“自治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群众宣传教育,群众的理解比什么都重要,要让群众了解国家大局。工作要做深、做细、做透,特别是群众安置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依法打击在地材开采、劳务用工等方面扰乱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为项目建设和推动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在藏央企也要把项目建设和履行央企责任协调统一起来,带动当地人民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要加强与地方沟通、衔接,让地方政府及时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共同研究存在的问题,相互促进,互利共赢。”按照洛桑江村主席的讲话精神,从大局出发,为推动工程建设前进,XX电站工程建设允许地方运输车辆参与,但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对地方车辆管理的优劣成为项目管理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
5 地方运输车辆参与工程建设的实践
参与前提:按照地方运输车队的诉求及政府要求,地方运输车辆可以参与工程运输,但政府相关部门(XX电站为XX县重大工程项目协调办公室)应牵头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如运输协会等),使其变为合法、合规的组织。
以XX电站为例,中国水电五局XX项目部与地方政府共同探讨创造性的提出了“三个统一不变、一个加强、一个必须”的参与原则,有序引导和规范地方车辆参与工程建设。 5.1 地方参与运输的车辆总数相对统一不变,并且与施工单位运输车辆总数保持适当比例
(1)一个电站或工程的土石方运输量是有限的,运输分包单价也是按市场规律通过招标确定的,若车辆总数太多,分配到每台车运输量就会减少,运输车辆就挣不到钱。而大部分地方运输车辆都是贷款购买;若挣不到钱,贷款就不能按期归还,因此地方车辆迫切期望短期内能够回本,这样势必会造成地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断要求涨价,扰乱了市场规律,影响了工程建设;而地方车辆参与又是政府力推的,工程建设结束,施工单位退场后,矛盾势必会转移给政府,可能就会带来维稳问题。
(2)地方运输车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农忙或者挖虫草等就擅自不上班,并且运输车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往往只配一名驾驶员,后半夜基本不出工,不能根据建设需要按照施工单位调度要求实现24h全天候施工。
(3)地方运输车辆由于未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无类似工程业绩和履历,工作效率一般都要比中标单位的专业驾驶员低1/3以上,难以满足高强度施工要求。
(4)部分地方运输驾驶员为了达到某种诉求往往以停工、阻工相要挟。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必须保持一定比例的专业运输驾驶员,关键时刻能顶上,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5.2 地方参与运输车辆运输单价与项目部和临近其他项目运输单价必须保持相对统一不变
施工单位的中标价格和分包价格都是按照市场规律通过公开招投标,在就考虑自身管理水平、运输成本、盈亏情况、公司的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以法定的合同形式确定的,无论盈亏如何都必须依法执行。如果地方运输车辆要求的运输单价过高,施工单位就会亏损,而这种亏损又无法得到补偿,就可能会导致工程被迫停工。企业在同意地方运输车辆参与工程建设前,应与邻近施工单位联合,通过政府与地方运输协会协商确定运输单价。鉴于以上因素为了保证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推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所以必须保持运输价格相对统一不变。
5.3 地方参与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计量方式统一不变(水电五局XX项目部采取过磅计量等)
地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往往不上后挡板或者由于装车量少,而要求多计量结算,有时候小车运输,要按大车计量,现场计量无法管理,会造成施工单位亏损,因此必須采用过磅等统一计量方式。
5.4 加强管理
地方个体运输车辆往往是松散的、无专业组织管理的,驾驶员也没有受过良好的专业培训,没有类似工程履历和经验,由于地方运输车队参与运输是政府力推的,已经不是纯粹的市场行为,因此为了在工程建设过程确保安全和工程的建设顺利进行,也必须由政府成立管理机构(如运输协会等)加强对运输车队车辆、人员、资质、证照、保险、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组织等进行管理,并且与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的管理对接。
5.5 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既定原则
地方车辆参与工程运输之前,须签订合同,管理过程中以合同为依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必须坚持合同原则,决不能破例,一旦有悖合同解决问题,将给承包商带来巨大风险。
6 结语
在藏区建设项目中,地方运输车辆参与工程建设,承担部分运输任务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施工单位应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既要顺利开展工程建设任务,同时要承担带动地方经济的重任;既不能武断的拒绝百姓致富的诉求,也不能过度将工程运输任务依赖于地方运输车辆;既要坚持原则,也要争取地方政府和百姓的理解与支持。
参考文献
[1] 熊舸.藏区电网建设物资运输“兵站式”管理模式探析——以川藏电力联网工程为例[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17):39-40.
[2] 林榕,李涛,牛文江,等.基于北斗的运输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工程[J].卫星应用,2015(9):43-47.
[3] 靳炜.试论车辆运力与摊铺设备作业效率的合理匹配[J].山西交通科技,2015(6):10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