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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结束后集体化高潮前,农民土地产权个体私有的地权制度得以建立,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在不同的劳动者之间流动和转让。本文通过对土地买卖和祖佃关系的原因和作用、阶层构成主体、规模和形式深入系统地分析,得出结论:1950年代初期的地权市场广泛存在,并且日趋细密化和复杂化,其作为调整劳动力和土地的资源配置功能日趋强化,相应的其转移家庭和社会财富从普通劳动者向地主、富农集中的阶级分化功能逐渐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