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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中国矿业公司积极推行“走出去”的战略意图,通过并购或者直接投资矿山项目等方式实现海外矿业项目拓展。但中国矿业公司海外矿业项目拓展之路并不顺利,面临重重风险甚至陷阱。本文将通过一起矿业居间合同纠纷案,分析中国矿业公司海外项目拓展法律纠纷成因,并对如何防控风险提供对策与建议。
一、 居间合同纠纷案例简介
2008年,甲公司通过“熟人”介绍获悉拉丁美洲某国矿产资源项目投资机会。为获取该项目,甲公司很快与该介绍人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的公司(以下简称“BVI公司”)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BVI公司代表人(即介绍人)指定的账户支付了履约保证金和居间服务费用。由于各种原因,该项目收购工作终止,而BVI公司和介绍人拒不退还甲公司款项。甲公司根据合同仲裁条款向位于北京的仲裁委申请仲裁。但BVI公司和介绍人故意混淆事实,以从未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等进行抗辩。甲公司律师团队精心组织、严密论证,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举证和质证工作,历经14个月后终于胜诉,仲裁委裁决:BVI公司全额返还甲公司履约保证金及相应利息,介绍人承担连带责任;BVI公司返还剩余居间费用。
二、法律纠纷原因分析
该居间合同纠纷案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情形:
1、在境外矿业项目拓展初期,没有充分评估其中的政治法律风险,未对目标项目、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或调查不充分,便急于支付款项锁定目标项目。当合作进程出现变故导致合作不成功时,对方拒绝退还已付款项,由此引致法律纠纷。由此造成中国矿业公司需承担付款及追索已付款项的风险和额外费用成本,即便仲裁结果对中国矿业公司有利,但还存在能否执行回款的风险。
2、在合同签署后及在合同履行中,中国矿业公司对因非己方责任原因引致的合同变更或者双方当时口头协议认可的合同变更情形未及时进行书面声明或与对方进行书面确认,致使对方事后反以中国矿业公司未按合同履约进行抗辩,甚至追索。
三、防控法律风险的对策与建议
1、科学把握投资项目拓展进入关
合理进行矿业资源项目拓展,提升具备竞争优势开发成本的后备资源储量是关系到中国矿业公司自身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因此,海外项目拓展投资必须站在经济角度,以增加投资价值作为出发点,不能为了“拓展”而拓展。
中国矿业公司应摆脱原来靠“熟人”介绍项目的模式,按照资源全球化的现实和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以统一标准分析矿产资源开发风险,从而筛选出可靠的投资项目。
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高度重视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及时全面收集矿产资源信息和项目信息,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提高前期进入阶段的预判评估水平,科学把握矿业项目的拓展进入关。
2、规范投资评审与决策程序
中国矿业公司海外项目拓展法律纠纷的发生,往往暴露出公司内部管理运作不规范问题,项目没有经过充分论证或缺乏严格评审程序就拍板投入资金等。因此,必须加强和完善企业自身管理和决策程序履行方面的欠缺,进一步规范公司决策程序,防控经营风险
3、加强合同管理,重视合同签约与履约资料记录
该居间合同纠纷案,甲公司能最终胜诉,得益于该居间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中对BVI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介绍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仲裁条款的约定等均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同时,也得益于合同谈判与履约资料的记录,为案件证据收集与梳理以及质证等提供了支持。因此,中国矿业公司应注重并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重视合同签约与履约资料的记录与归档,有效衔接合同谈判、订立与履约工作,认真梳理项目尽职调查与合同谈判及签约中发现的项目投资与建设运营中涉及的各项风险,及早发现问题,及时了解、分析、防控经营风险。
4、加强企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中国矿业公司应以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企业法律专业人才配备,逐步提高企业法律人员素质与管理技能,最终实现依法治企整体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结语
中国矿业公司在海外矿业项目拓展进程中,发生法律纠纷是不可避免的,难免“交学费”、“走弯路”,但必须及时总结经验,善于吸取教训,正视自身缺点,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应善于学习国际矿业项目拓展成功模式,逐步开辟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矿业资源拓展之路。
参考文献:
[1]高建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2).
[2]梁开银.论中国海外投资立法的路径和体系[J].河北法学,2006(02).
[3]杨贵生.矿业企业海外投资政策法律环境分析杨贵生[J].矿产勘查,2010(02).
[4]张媛媛.中国企业境外矿业权投资协议的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2.
(作者单位: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一、 居间合同纠纷案例简介
2008年,甲公司通过“熟人”介绍获悉拉丁美洲某国矿产资源项目投资机会。为获取该项目,甲公司很快与该介绍人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的公司(以下简称“BVI公司”)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BVI公司代表人(即介绍人)指定的账户支付了履约保证金和居间服务费用。由于各种原因,该项目收购工作终止,而BVI公司和介绍人拒不退还甲公司款项。甲公司根据合同仲裁条款向位于北京的仲裁委申请仲裁。但BVI公司和介绍人故意混淆事实,以从未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等进行抗辩。甲公司律师团队精心组织、严密论证,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举证和质证工作,历经14个月后终于胜诉,仲裁委裁决:BVI公司全额返还甲公司履约保证金及相应利息,介绍人承担连带责任;BVI公司返还剩余居间费用。
二、法律纠纷原因分析
该居间合同纠纷案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情形:
1、在境外矿业项目拓展初期,没有充分评估其中的政治法律风险,未对目标项目、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或调查不充分,便急于支付款项锁定目标项目。当合作进程出现变故导致合作不成功时,对方拒绝退还已付款项,由此引致法律纠纷。由此造成中国矿业公司需承担付款及追索已付款项的风险和额外费用成本,即便仲裁结果对中国矿业公司有利,但还存在能否执行回款的风险。
2、在合同签署后及在合同履行中,中国矿业公司对因非己方责任原因引致的合同变更或者双方当时口头协议认可的合同变更情形未及时进行书面声明或与对方进行书面确认,致使对方事后反以中国矿业公司未按合同履约进行抗辩,甚至追索。
三、防控法律风险的对策与建议
1、科学把握投资项目拓展进入关
合理进行矿业资源项目拓展,提升具备竞争优势开发成本的后备资源储量是关系到中国矿业公司自身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因此,海外项目拓展投资必须站在经济角度,以增加投资价值作为出发点,不能为了“拓展”而拓展。
中国矿业公司应摆脱原来靠“熟人”介绍项目的模式,按照资源全球化的现实和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以统一标准分析矿产资源开发风险,从而筛选出可靠的投资项目。
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高度重视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及时全面收集矿产资源信息和项目信息,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提高前期进入阶段的预判评估水平,科学把握矿业项目的拓展进入关。
2、规范投资评审与决策程序
中国矿业公司海外项目拓展法律纠纷的发生,往往暴露出公司内部管理运作不规范问题,项目没有经过充分论证或缺乏严格评审程序就拍板投入资金等。因此,必须加强和完善企业自身管理和决策程序履行方面的欠缺,进一步规范公司决策程序,防控经营风险
3、加强合同管理,重视合同签约与履约资料记录
该居间合同纠纷案,甲公司能最终胜诉,得益于该居间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中对BVI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介绍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仲裁条款的约定等均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同时,也得益于合同谈判与履约资料的记录,为案件证据收集与梳理以及质证等提供了支持。因此,中国矿业公司应注重并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重视合同签约与履约资料的记录与归档,有效衔接合同谈判、订立与履约工作,认真梳理项目尽职调查与合同谈判及签约中发现的项目投资与建设运营中涉及的各项风险,及早发现问题,及时了解、分析、防控经营风险。
4、加强企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中国矿业公司应以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企业法律专业人才配备,逐步提高企业法律人员素质与管理技能,最终实现依法治企整体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结语
中国矿业公司在海外矿业项目拓展进程中,发生法律纠纷是不可避免的,难免“交学费”、“走弯路”,但必须及时总结经验,善于吸取教训,正视自身缺点,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应善于学习国际矿业项目拓展成功模式,逐步开辟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矿业资源拓展之路。
参考文献:
[1]高建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2).
[2]梁开银.论中国海外投资立法的路径和体系[J].河北法学,2006(02).
[3]杨贵生.矿业企业海外投资政策法律环境分析杨贵生[J].矿产勘查,2010(02).
[4]张媛媛.中国企业境外矿业权投资协议的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2.
(作者单位: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