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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面对我国高校扩招所带来的师生比严重失调状况,高师声乐课程改革风起云涌。笔者通过多年教学实践,从教学目标、教学理念、当前存在问题、改变现状策略的思考等方面阐述了个人的见解,想与同仁们共同探讨一条高师声乐课程改革的可寻之路。
【关键词】高师;声乐课程;改革;感悟
当前,高师声乐课程的改革在高校扩招的浪潮下风起云涌。由于扩招带来的师生比严重失调,迫使各高校声乐课程在教学模式、教材内容、教学手段等诸方面纷纷进行改革的尝试,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五花八门应运而生,且在教学大纲及教学要求方面无一定式。故每到学期末的声乐考试(或考查),学生的演唱却总让我大跌眼界。
作为一位从教40余年的老教师面对这样的教学成果,为寻找一条声乐课程改革的可行之路,不禁想与同仁们共同探讨这样一个问题——高师的声乐教学主要应解决学生哪些方面的问题?就我个人思考,想首先弄清这样几个问题:
一、培养目标
从培养目标来看,声乐教学究竟要培养怎样的学生?从声乐教学培养大纲来看,学生必须:掌握一定的声乐理论和技能技巧;能对声乐作品具有一定的分析与理解能力;能胜任中小学演唱教学的范唱与弹奏;能胜任中小学音乐课演唱方面的教学及课外演唱活动的组织与排练。
那么,高师的声乐教学无论声乐大课、小组课、小课都应该围绕这一培养目标来进行教学计划的制定、教材的选择、采用合适的教学方式与手段。
二、教学理念
教学理念牵涉到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的问题。师范院校的培养目标是中小学音乐教师和从事音乐方面的社会人才,它有别与艺术院校的专业培养目标。因此,在教学理念与培养模式方面都应有别于专业艺术院校,而具有能胜任中小学音乐教师的特质。
面对《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教材在中小学的广泛使用;并在实施意见中要求教师能“用自己的歌声、琴声、语言和动作,将音乐的美传达给学生”;还要求在演唱教学中要结合演唱的实践活动进行,要创设与歌曲表现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情景,激发学生富有情感地歌唱,以情带声,声情并茂这样的需求。高校的声乐教学应如何结合中小学教学的实际进行合理的课程设计与教学,培养出符合中小学教学需要的音乐师资呢?这就是所有声乐教师必须面对的实际问题。
笔者认为,首先要更新教学理念,深入了解中小学教学改革实践的实际状况,与时俱进,修订符合实际的人才培养方案。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师声乐教学面对扩招的师生比失调现状,出现了轰轰烈烈的改革潮。例如从一对一的单一模式,变成上大课、小组课、小课的不同模式;内容由独唱曲目,插入了对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等。且都在尝试中,无一定律。
教材虽五花八门,仍大都沿用传统的声乐教材,如高等师范院校试用教材《声乐曲选集》,分中国作品与外国作品。以及近期出的各类声乐教材作为补充。而没有结合中小学教材进行必要的补充与教学实践。
面对扩招后的学生普遍基础较差的现状,仍采用培养声乐专业人才的方式。而没能更新教学理念,改变教学方式,以培养中小学教师为目标,从教学方法、教材选择、教学要求、教学手段方面进行教学改革,致使不少学生失去声乐学习的信心与兴趣。
在声乐学习中,学生仍以唱方法、唱声音为主,缺少对作品的理解、分析,因此,难以做到以情带声、声情并茂。
对音乐各科目的学习不能融会贯通。如在乐理、视唱练耳课程学习中对节奏、节拍、装饰音等在声乐学习中的运用较欠缺;对调式、调性在歌曲演唱中如何把握风格很少去关注;对中外音乐史的学习如何运用到对作品的分析理解不够;对舞蹈课的学习如何运用到歌唱的形体表演中也较少学以致用等等。
四、对改变现状策略的思考
正对高师声乐课教改的现状,如何结合社会需求培养出能深刻领会教育部课改精神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能力的师资呢?笔者认为:
声乐教学应明确培养目标与音乐院校的不同之处——是以具备中小学音乐教师必备技能为主的。因此,在教学的目的、教学的要求、教材的选择、教学的方式、教学的评价标准等方面,都应该围绕着培养中小学师资这样一个目标来进行。再不能与音乐艺术院校培养专业人才的目标相混淆。那么,具体的讲就是:
(一)教学目的
声乐课程的教学目的应该是:培养学生具备中小学音乐课歌唱教学的必备能力。如:对所教唱歌曲的分析介绍。这里牵涉到如何去介绍歌曲;如何进行歌曲曲谱与歌词的分析、理解;范唱歌曲所必备的自弹自唱能力;教学方法的设计与手段的多样化;组织教学的能力与评价方式等。
(二)教学要求
声乐课程的教学要求应该是:能在分析理解歌曲的基础上,情感的运用科学的发声方法进行歌唱。并最好对高年级同学要求进行些相互教学的实践活动,教师在旁进行指导、点评。这不仅能培养学生的教学能力,从中还培养学生的自弹自唱能力、范唱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教学的能力等。
(三)教材选择
教材的选择普修阶段应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多接触不同风格、不同类型的歌曲为主,歌曲程度不必太深、太难,适当增加中小学课本的歌曲。选修阶段可选择一些中高级声乐作品,进行个性化教学。
(四)教学内容与形式
教学形式可以在一年级上学期开设声乐大课,讲解声乐具有共性的基础知识;鉴赏不同类型与风格的经典声乐作品,介绍著名词曲作家、歌唱家、声乐教育家,开阔声乐眼界、提高声乐鉴赏能力。接着,就可以开设一对二、一对四、一对六(或更多)的小组课至二年级结束。这里主要是以考生入学程度和以什么专业为主来分的。声乐基础较好的学生可上两人的小组课(即一对二);基础一般或较差但又是以声乐为主或器乐为主声乐有一定基础的同学可上四人小组课;以器乐为主没有声乐基础的同学可上六人以上小组课。每学期通过考试还可以进行微调,好的可升入二人或四人组上课,差的也可降组别,这样,可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内容最好选择较普及、大众化的作品,还可选择多种形式的作品。如对唱、重唱、表演唱、小合唱等作品,让学生通过演唱实践,培养学习兴趣,掌握声乐基本的演唱与多种形式的演唱排练方法。三年级进入声乐选修阶段,可对特别好的学生进行一对一上课,其余享受一对二上课。教学内容可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五)评价标准
普修阶段对学生的要求:主要是看他们对歌曲的理解、把握是否准确;是否能运用科学的发声方法准确、完整的诠释作品;是否能以情带声、声情并茂的歌唱。
選修阶段对学生的要求:一是主要看学生对作品及风格的理解与把握是否准确;二是看学生的歌唱状态与技能技巧的运用是否正确、娴熟;三是看学生歌曲的完成度与表现力。
这里特别强调了:歌曲演唱要在对作品的理解、准确诠释作品的基础上;要能运用科学的发声方法去表现作品,情感的歌唱。而不是主要唱方法或人唱心不唱,成了没有感染力的发声机器。
综上所述,高师声乐课程改革除了必须从社会实际需要出发,还要从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出发。这就需要加强学生的演唱艺术实践。通过不断的声乐演唱实践活动,来锻炼提高学生的演唱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并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与人交往能力等。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有社会竞争力,成为社会需要的实用型人才,成为合乎中小学师资需要的后备力量。
参考文献
[1]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001.7.
作者简介:陈泓茹,女,南京晓庄学院音乐学院,教授。
【关键词】高师;声乐课程;改革;感悟
当前,高师声乐课程的改革在高校扩招的浪潮下风起云涌。由于扩招带来的师生比严重失调,迫使各高校声乐课程在教学模式、教材内容、教学手段等诸方面纷纷进行改革的尝试,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五花八门应运而生,且在教学大纲及教学要求方面无一定式。故每到学期末的声乐考试(或考查),学生的演唱却总让我大跌眼界。
作为一位从教40余年的老教师面对这样的教学成果,为寻找一条声乐课程改革的可行之路,不禁想与同仁们共同探讨这样一个问题——高师的声乐教学主要应解决学生哪些方面的问题?就我个人思考,想首先弄清这样几个问题:
一、培养目标
从培养目标来看,声乐教学究竟要培养怎样的学生?从声乐教学培养大纲来看,学生必须:掌握一定的声乐理论和技能技巧;能对声乐作品具有一定的分析与理解能力;能胜任中小学演唱教学的范唱与弹奏;能胜任中小学音乐课演唱方面的教学及课外演唱活动的组织与排练。
那么,高师的声乐教学无论声乐大课、小组课、小课都应该围绕这一培养目标来进行教学计划的制定、教材的选择、采用合适的教学方式与手段。
二、教学理念
教学理念牵涉到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的问题。师范院校的培养目标是中小学音乐教师和从事音乐方面的社会人才,它有别与艺术院校的专业培养目标。因此,在教学理念与培养模式方面都应有别于专业艺术院校,而具有能胜任中小学音乐教师的特质。
面对《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教材在中小学的广泛使用;并在实施意见中要求教师能“用自己的歌声、琴声、语言和动作,将音乐的美传达给学生”;还要求在演唱教学中要结合演唱的实践活动进行,要创设与歌曲表现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情景,激发学生富有情感地歌唱,以情带声,声情并茂这样的需求。高校的声乐教学应如何结合中小学教学的实际进行合理的课程设计与教学,培养出符合中小学教学需要的音乐师资呢?这就是所有声乐教师必须面对的实际问题。
笔者认为,首先要更新教学理念,深入了解中小学教学改革实践的实际状况,与时俱进,修订符合实际的人才培养方案。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师声乐教学面对扩招的师生比失调现状,出现了轰轰烈烈的改革潮。例如从一对一的单一模式,变成上大课、小组课、小课的不同模式;内容由独唱曲目,插入了对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等。且都在尝试中,无一定律。
教材虽五花八门,仍大都沿用传统的声乐教材,如高等师范院校试用教材《声乐曲选集》,分中国作品与外国作品。以及近期出的各类声乐教材作为补充。而没有结合中小学教材进行必要的补充与教学实践。
面对扩招后的学生普遍基础较差的现状,仍采用培养声乐专业人才的方式。而没能更新教学理念,改变教学方式,以培养中小学教师为目标,从教学方法、教材选择、教学要求、教学手段方面进行教学改革,致使不少学生失去声乐学习的信心与兴趣。
在声乐学习中,学生仍以唱方法、唱声音为主,缺少对作品的理解、分析,因此,难以做到以情带声、声情并茂。
对音乐各科目的学习不能融会贯通。如在乐理、视唱练耳课程学习中对节奏、节拍、装饰音等在声乐学习中的运用较欠缺;对调式、调性在歌曲演唱中如何把握风格很少去关注;对中外音乐史的学习如何运用到对作品的分析理解不够;对舞蹈课的学习如何运用到歌唱的形体表演中也较少学以致用等等。
四、对改变现状策略的思考
正对高师声乐课教改的现状,如何结合社会需求培养出能深刻领会教育部课改精神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能力的师资呢?笔者认为:
声乐教学应明确培养目标与音乐院校的不同之处——是以具备中小学音乐教师必备技能为主的。因此,在教学的目的、教学的要求、教材的选择、教学的方式、教学的评价标准等方面,都应该围绕着培养中小学师资这样一个目标来进行。再不能与音乐艺术院校培养专业人才的目标相混淆。那么,具体的讲就是:
(一)教学目的
声乐课程的教学目的应该是:培养学生具备中小学音乐课歌唱教学的必备能力。如:对所教唱歌曲的分析介绍。这里牵涉到如何去介绍歌曲;如何进行歌曲曲谱与歌词的分析、理解;范唱歌曲所必备的自弹自唱能力;教学方法的设计与手段的多样化;组织教学的能力与评价方式等。
(二)教学要求
声乐课程的教学要求应该是:能在分析理解歌曲的基础上,情感的运用科学的发声方法进行歌唱。并最好对高年级同学要求进行些相互教学的实践活动,教师在旁进行指导、点评。这不仅能培养学生的教学能力,从中还培养学生的自弹自唱能力、范唱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教学的能力等。
(三)教材选择
教材的选择普修阶段应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多接触不同风格、不同类型的歌曲为主,歌曲程度不必太深、太难,适当增加中小学课本的歌曲。选修阶段可选择一些中高级声乐作品,进行个性化教学。
(四)教学内容与形式
教学形式可以在一年级上学期开设声乐大课,讲解声乐具有共性的基础知识;鉴赏不同类型与风格的经典声乐作品,介绍著名词曲作家、歌唱家、声乐教育家,开阔声乐眼界、提高声乐鉴赏能力。接着,就可以开设一对二、一对四、一对六(或更多)的小组课至二年级结束。这里主要是以考生入学程度和以什么专业为主来分的。声乐基础较好的学生可上两人的小组课(即一对二);基础一般或较差但又是以声乐为主或器乐为主声乐有一定基础的同学可上四人小组课;以器乐为主没有声乐基础的同学可上六人以上小组课。每学期通过考试还可以进行微调,好的可升入二人或四人组上课,差的也可降组别,这样,可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内容最好选择较普及、大众化的作品,还可选择多种形式的作品。如对唱、重唱、表演唱、小合唱等作品,让学生通过演唱实践,培养学习兴趣,掌握声乐基本的演唱与多种形式的演唱排练方法。三年级进入声乐选修阶段,可对特别好的学生进行一对一上课,其余享受一对二上课。教学内容可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五)评价标准
普修阶段对学生的要求:主要是看他们对歌曲的理解、把握是否准确;是否能运用科学的发声方法准确、完整的诠释作品;是否能以情带声、声情并茂的歌唱。
選修阶段对学生的要求:一是主要看学生对作品及风格的理解与把握是否准确;二是看学生的歌唱状态与技能技巧的运用是否正确、娴熟;三是看学生歌曲的完成度与表现力。
这里特别强调了:歌曲演唱要在对作品的理解、准确诠释作品的基础上;要能运用科学的发声方法去表现作品,情感的歌唱。而不是主要唱方法或人唱心不唱,成了没有感染力的发声机器。
综上所述,高师声乐课程改革除了必须从社会实际需要出发,还要从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出发。这就需要加强学生的演唱艺术实践。通过不断的声乐演唱实践活动,来锻炼提高学生的演唱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并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与人交往能力等。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有社会竞争力,成为社会需要的实用型人才,成为合乎中小学师资需要的后备力量。
参考文献
[1]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001.7.
作者简介:陈泓茹,女,南京晓庄学院音乐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