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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指出要“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特别强调要“切实增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真正从指导思想到司法实践完全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对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司法工作,全面提高司法社会公信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的跨越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