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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3日是第20次全国“爱耳日”,主题为“关爱听力健康,落实国家救助制度”,旨在普及听力健康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爱耳、护耳意识,减少听力残疾对儿童、家庭及社会带来的经济及社会负担。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如何才能让儿童拥有健康的听力呢?
新生儿听力筛查造福聋儿
近二十年來,为减少出生听力缺陷,我国政府对新生儿听力筛查和防聋工作尤为重视。1999年中国残联、卫健委等部委在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全国爱耳日的通知”中,首次提出将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项目。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在于早期发现听力障碍。据200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13亿人口中有8296万残疾人,听力障碍2780万。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尤其是婴幼儿阶段,是学习语言的关键时期,此期间儿童如果发现听力障碍,不仅会导致聋哑、言语发育迟缓,还会造成儿童情感、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发育迟缓,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负担。
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中心主任医师黄丽辉表示,临床发现,通过常规体检或父母观察,小儿听力障碍多在2岁以后才被发现,此时已错过了儿童语言快速发育的时期,延误了康复的最佳时机。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造福聋儿、造福社会的一件大事。黄丽辉主任指出,很多家长对听力损失和语言发育存在误区,认为孩子会说话就没事,其实不然。因为听力损失有程度之分,语言发育也因为年龄的不同,语言清晰度和交流能力也不同,所以家长很难判断孩子到底是否存在听力问题或者语言问题。
黄丽辉主任表示,首先需要了解听力和语言的关系。听和说不是简单的模仿关系,是通过听觉中枢和言语中枢的特殊的沟通,不断去积累,才能从听到—听清—听懂—理解—表达,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学习才可以掌握一门语言。
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早期发现听力障碍,并早期给予科学的听力干预及言语训练,最终使他们聋而不哑,回归主流社会,达到减少儿童听力和言语残疾的发生,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的目的。
三个重点时期守护宝宝听力
黄丽辉主任表示,首先需关注母亲孕前及孕期的保健。妈妈们需要了解哪些因素会影响宝宝的听力。
一般而言,引起听力问题的原因可归纳为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两大类。一方面是遗传因素,准备怀孕的妈妈们,建议进行孕前检查,特别是有耳聋或耳聋家族史的夫妇、曾生育过耳聋患儿的夫妇,尽可能在孕前进行耳聋基因筛查,以预防或减少耳聋患儿的出生。
另一方面是孕期的环境因素,如孕早期的病毒感染(包括风疹、巨细胞病毒或带状疱疹等)、孕期耳毒性药物的使用(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高危孕妇(糖尿病、慢性肾炎、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低下等)。
因此,加强体质锻炼和孕期的营养、减少感染,尽可能避免使用耳毒性药物,高危孕妇进行孕妇及胎儿监测,这样就可以有效预防宝宝出现听力损失。
其次是新生儿期的保健。新生儿出生时如果合并严重窒息、严重黄疸、重度羊水污染等可导致听力损失。早产儿发育不成熟,引起听力损失的比例也会高于足月新生儿。新生儿使用某些耳毒性药物,也可能损害听力。
因此,积极治疗原发病,慎重使用耳毒性药物,是预防新生儿听力损失的重要措施。如果新生儿期出现了听力问题,可以通过听力筛查来早期发现。所以宝宝出生后3天左右均应该接受听力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宝宝的听力问题。
最后是儿童期的保健。在儿童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感染性疾病(脑膜炎、流行性腮腺炎等)、耳毒性药物、头部外伤、噪声及中耳炎等是导致听力损失的主要因素。有的遗传性听力损失如大前庭水管综合征,也会因感冒发热或头部碰撞等在儿童期出现听力损失。因此,0—6岁的儿童每年应进行一次听力筛查。如果新生儿期有窒息、黄疸及病毒感染等病史,3岁以前每年至少应进行1—2次听力随访,以便及早发现听力损失。如果发现孩子有拍打或抓耳部的动作,有耳痒、耳胀等症状,对声音反应迟钝或有语言发育迟缓的表现,最好尽快到耳科或听力中心检查听力。
黄丽辉主任提示,为了宝宝的听力健康,家长需要尽量注意避免损害听力的相关因素,以减少听力损失的发生;而如果已经发现宝宝有听力损失,就应该听从耳科医师或者听力师的嘱咐,尽快给予听力干预和康复,以求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听觉和言语发育能力。
三种类型听力损失影响语言发育
黄丽辉主任指出,听力障碍的治疗和干预,包括药物、手术、助听器及人工耳蜗植入等手段,主要是让宝宝的听力得到改善和得到声放大。哪个方法更合适,具体怎么办,需要根据听力损失的程度和性质来选用。
传导性听力损失:
属于中耳积液者,首先观察到第二次检查(生后6个月内),确定积液吸收或排除不好者,可以考虑用药物促进积液吸收或排除,继续观察。观察期间,应避免不要让宝宝感冒和避免宝宝呛奶,一般宝宝在1岁左右,中耳液体可以吸收或排除干净。传导性听力损失,属于外中耳畸形(外耳道闭锁、中耳听力小骨畸形)者,如果是单耳,需要每年复查听力,保证健耳听力正常,一般不影响孩子学说话,待到10岁左右可以选择外中耳重建手术,以改善孩子的听力。如果是双侧外耳道闭锁,建议在6个月内佩戴骨导助听器,帮助宝宝提高听力学会说话,手术年龄一般在五六岁以后较为合适。
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
属于重度或极重度者,一旦确诊,建议3个月左右就可以佩戴助听器,培养其听觉的察觉和感知能力。经过45—60天的训练,进行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后,进行助听器调试,调试后继续进行听能和言语的康复训练(建议6个月内)。确诊为中度听力损失者,6个月需要开始佩戴助听器,经过30—45天的训练,经小儿行为测听后进行助听器调试,调试后继续接受训练。轻度听力损失,随访至8个月左右,确定为永久性听力损失时,建议佩戴助听器。
混合性听力损失:
混合性听力损失属于中耳积液者,建议6个月内佩戴助听器,并积极治疗中耳积液,定期复查听力,调试助听器。中度听力损失合并中耳积液者,如果中耳积液吸收,确定有永久性听力损失者,建议1岁以内佩戴助听器。混合性听力损失合并外中耳畸形者,建议6个月内佩戴助听器,择期进行外中耳重建手术。
佩戴助听器的宝宝,一般建议至少每3个月复查一次听力。对于康复训练效果欠佳的重度或极重度聋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患儿,建议1岁左右接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术后继续进行听觉言语康复训练。轻度听力损失患儿,建议家长在随访期间采用语声放大,尽力让孩子能听清说话声,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声放大效果。确诊前庭导水管扩大综合征的患儿,当发现听力下降时,应及时就诊,有的可以通过药物治疗帮助其提高听力。
新生儿听力筛查造福聋儿
近二十年來,为减少出生听力缺陷,我国政府对新生儿听力筛查和防聋工作尤为重视。1999年中国残联、卫健委等部委在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全国爱耳日的通知”中,首次提出将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项目。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在于早期发现听力障碍。据200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13亿人口中有8296万残疾人,听力障碍2780万。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尤其是婴幼儿阶段,是学习语言的关键时期,此期间儿童如果发现听力障碍,不仅会导致聋哑、言语发育迟缓,还会造成儿童情感、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发育迟缓,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负担。
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中心主任医师黄丽辉表示,临床发现,通过常规体检或父母观察,小儿听力障碍多在2岁以后才被发现,此时已错过了儿童语言快速发育的时期,延误了康复的最佳时机。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造福聋儿、造福社会的一件大事。黄丽辉主任指出,很多家长对听力损失和语言发育存在误区,认为孩子会说话就没事,其实不然。因为听力损失有程度之分,语言发育也因为年龄的不同,语言清晰度和交流能力也不同,所以家长很难判断孩子到底是否存在听力问题或者语言问题。
黄丽辉主任表示,首先需要了解听力和语言的关系。听和说不是简单的模仿关系,是通过听觉中枢和言语中枢的特殊的沟通,不断去积累,才能从听到—听清—听懂—理解—表达,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学习才可以掌握一门语言。
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早期发现听力障碍,并早期给予科学的听力干预及言语训练,最终使他们聋而不哑,回归主流社会,达到减少儿童听力和言语残疾的发生,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的目的。
三个重点时期守护宝宝听力
黄丽辉主任表示,首先需关注母亲孕前及孕期的保健。妈妈们需要了解哪些因素会影响宝宝的听力。
一般而言,引起听力问题的原因可归纳为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两大类。一方面是遗传因素,准备怀孕的妈妈们,建议进行孕前检查,特别是有耳聋或耳聋家族史的夫妇、曾生育过耳聋患儿的夫妇,尽可能在孕前进行耳聋基因筛查,以预防或减少耳聋患儿的出生。
另一方面是孕期的环境因素,如孕早期的病毒感染(包括风疹、巨细胞病毒或带状疱疹等)、孕期耳毒性药物的使用(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高危孕妇(糖尿病、慢性肾炎、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低下等)。
因此,加强体质锻炼和孕期的营养、减少感染,尽可能避免使用耳毒性药物,高危孕妇进行孕妇及胎儿监测,这样就可以有效预防宝宝出现听力损失。
其次是新生儿期的保健。新生儿出生时如果合并严重窒息、严重黄疸、重度羊水污染等可导致听力损失。早产儿发育不成熟,引起听力损失的比例也会高于足月新生儿。新生儿使用某些耳毒性药物,也可能损害听力。
因此,积极治疗原发病,慎重使用耳毒性药物,是预防新生儿听力损失的重要措施。如果新生儿期出现了听力问题,可以通过听力筛查来早期发现。所以宝宝出生后3天左右均应该接受听力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宝宝的听力问题。
最后是儿童期的保健。在儿童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感染性疾病(脑膜炎、流行性腮腺炎等)、耳毒性药物、头部外伤、噪声及中耳炎等是导致听力损失的主要因素。有的遗传性听力损失如大前庭水管综合征,也会因感冒发热或头部碰撞等在儿童期出现听力损失。因此,0—6岁的儿童每年应进行一次听力筛查。如果新生儿期有窒息、黄疸及病毒感染等病史,3岁以前每年至少应进行1—2次听力随访,以便及早发现听力损失。如果发现孩子有拍打或抓耳部的动作,有耳痒、耳胀等症状,对声音反应迟钝或有语言发育迟缓的表现,最好尽快到耳科或听力中心检查听力。
黄丽辉主任提示,为了宝宝的听力健康,家长需要尽量注意避免损害听力的相关因素,以减少听力损失的发生;而如果已经发现宝宝有听力损失,就应该听从耳科医师或者听力师的嘱咐,尽快给予听力干预和康复,以求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听觉和言语发育能力。
三种类型听力损失影响语言发育
黄丽辉主任指出,听力障碍的治疗和干预,包括药物、手术、助听器及人工耳蜗植入等手段,主要是让宝宝的听力得到改善和得到声放大。哪个方法更合适,具体怎么办,需要根据听力损失的程度和性质来选用。
传导性听力损失:
属于中耳积液者,首先观察到第二次检查(生后6个月内),确定积液吸收或排除不好者,可以考虑用药物促进积液吸收或排除,继续观察。观察期间,应避免不要让宝宝感冒和避免宝宝呛奶,一般宝宝在1岁左右,中耳液体可以吸收或排除干净。传导性听力损失,属于外中耳畸形(外耳道闭锁、中耳听力小骨畸形)者,如果是单耳,需要每年复查听力,保证健耳听力正常,一般不影响孩子学说话,待到10岁左右可以选择外中耳重建手术,以改善孩子的听力。如果是双侧外耳道闭锁,建议在6个月内佩戴骨导助听器,帮助宝宝提高听力学会说话,手术年龄一般在五六岁以后较为合适。
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
属于重度或极重度者,一旦确诊,建议3个月左右就可以佩戴助听器,培养其听觉的察觉和感知能力。经过45—60天的训练,进行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后,进行助听器调试,调试后继续进行听能和言语的康复训练(建议6个月内)。确诊为中度听力损失者,6个月需要开始佩戴助听器,经过30—45天的训练,经小儿行为测听后进行助听器调试,调试后继续接受训练。轻度听力损失,随访至8个月左右,确定为永久性听力损失时,建议佩戴助听器。
混合性听力损失:
混合性听力损失属于中耳积液者,建议6个月内佩戴助听器,并积极治疗中耳积液,定期复查听力,调试助听器。中度听力损失合并中耳积液者,如果中耳积液吸收,确定有永久性听力损失者,建议1岁以内佩戴助听器。混合性听力损失合并外中耳畸形者,建议6个月内佩戴助听器,择期进行外中耳重建手术。
佩戴助听器的宝宝,一般建议至少每3个月复查一次听力。对于康复训练效果欠佳的重度或极重度聋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患儿,建议1岁左右接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术后继续进行听觉言语康复训练。轻度听力损失患儿,建议家长在随访期间采用语声放大,尽力让孩子能听清说话声,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声放大效果。确诊前庭导水管扩大综合征的患儿,当发现听力下降时,应及时就诊,有的可以通过药物治疗帮助其提高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