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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教养程序在性质上属于有别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司法程序,其正当性的价值体现在确保收容教养实体结果的正确性、防范收容教养申请和决定机关权力滥用和保障收容教养被申请人的程序权利,其正当性要素包括程序参与、程序公正、程序公开、程序理性和程序及时等内容。我国收容教养程序应以决定主体、审理程序为核心兼及程序的启动和决定的执行程序等方面进行系统性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