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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海市农业局、财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等五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威海市农产品认证(认定)奖励办法》,规定对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其当年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定的,获证单位将依据标准实行一次性奖励。同时,威海市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海洋与渔业局和畜牧局按照认证范围分工,负责对奖励项目实行跟踪制度,对获证单位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