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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对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要关注他们情感与态度的形成和发展;既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和发展。评价的手段和形式应多样化,应重视过程评价,以定性描述为主,充分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小学数学新课程中,进行评价方式的改革已显得刻不容缓。下面,本人就从三个不同的角度谈谈小学数学新课程中的几种评价方式。
一、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形成性评价是指在教育活动进行过程中评价活动本身的效果,用以调节活动过程,保证教育目标实现而进行的价值判断。形成性评价是过程评价,《数学课程标准》中对过程性目标的要求,使用了“经历(感受)、体验(体会)、探索”三个层次来刻画学习水平。我们在数学学习过程中对此的评价应至少包括四个方面:评价学习情境、评价学生对学习情境的回答,以及对回答的分析和对结果的解释。
在对数学教学过程的评价中,要重视形成性评价,并适当地辅助于终结性评价,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有更实际的价值。具体地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数学教学过程中,加强形成性观察。通过学生学习数学的态度、兴趣、行为及各种表现(课上活动、课外活动和家庭活动),对学生微小的进步都应作出肯定论断,具体说明某一数学内容掌握的程度,同时,也必须指出还有哪些内容未掌握,指出这一点的目的不是给这个学生作论断,而是帮助学生尽快地把这些内容补上来,也帮助教师把注意力集中到为使学生掌握这些知识需要做的工作上来。
2、形成性评价注意知识的形成过程,注意学生学习数学知识的全过程的评价,它的基本思路是学生接受知识的心理过程,接受新知识可能产生的心理障碍和阻力,通过形成性测验找到"症结",并提出克服障碍的办法。
二、绝对评价与相对评价相结合
绝对评价是在被评价对象集合之外,预先确定一个客观标准,将评价对象与该客观标准进行比较,判断其达到标准程度的评价。
绝对评价只考虑学生的数学学习与评价标准的关系,而不考虑学生们彼此之间的关系。评价标准主要是《数学课程标准》中所提出的教学目标。例如,对学生知识技能目标方面的要求是四个不同的层次,即“了解”、“理解”、“掌握”和“灵活应用”,据此就可以对学生的数学学习作出评价。如果评价的标准比较客观,评价比较准确的话,那么,每个学生都可以明确自己与评价标准间的差别,这无论对于学生,还是教师都将起到调节作用。
相对评价是在被评价对象的集合总体中选取一个或若干个对象作为标准,然后将其余评价对象与该标准进行比较,或者是用某种方法把所有评价对象排成先后顺序的评价。
绝对评价的优点是可以使被评价对象明白自己和标准之间的差距,激励其积极上进。它的缺点是客观标准的制定比较困难,很难做到完全客观合理。相对评价的优点是适应性强、应用面广。无论这个集体的状况如何都可能确定标准进行比较,因而比较容易实施,但是评价结果并不表示被评价对象的实际水平。因而,在实际数学教学中,应当将两者紧密结合,促进学生的学习与发展。
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定性评价是指根据评价者对评价对象平时的表现、现实的状态或文献资料的观察和分析,直接对评价对象做出定性结论的价值判断。数学教学活动十分复杂,具有模糊性,存在着许多难以量化的因素,因此定性评价是不可缺少的。
例如,在学习完第九册第七单元“简单的统计”后,可以对学生进行如下的定性评价:“本单元我们学习了收集、整理和表达数据。你通过自己的努力,能收集、记录数据,知道如何求平均数,了解统计图的特点,你制作的统计图很出色,在这个方面你是全班最好的。但你在使用语言解释统计结果方面有一定困难,要继续努力!”在这里,教师的着眼点己从分数或等级转移到了对学生已经掌握了什么,获得了哪些进步,具备了什么能力的关注。学生在阅读了这个评语之后,获得的更多的是成功的体验和学好数学的自信心,同时也知道了自己在哪些方面存在着不足,明确了自己今后继续努力的方向。
定量评价是指采用数学的方法,收集和处理数据资料,对评价对象做出定量结论的价值判断,因而定量评价可以比较精确地刻画教学过程中的价值。但是,种种计算需要输入程序和代入计算公式,这就造成评价的“时间差”,不能即时评价,使评价失去了当时补救的作用,教学过程后的评价对于在教学进程中改善教学是难以实现的。同时,定量评价是综合各种信息进行量化统计的过程,一旦统计得出结果并对某一项目进行评价,却往往失去了教育的机会,这就造成了“机会差”。此外,定量评价还存在“过程差”。因为用统计测量和量化的手段,往往都是针对教学的结果。
定量评价可在模糊域中求得比较精确的结果,适用于宏观评估;定性评价可对教学活动的某一个细节做出评说,适用于微观评价。我们在评价中要把定量评价作为定性描述的重要的有说服力的依据,把定性评价作为完善定量评价的重要根基。只有将两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求得更客观和更全面的评价结果。
总之,无论何种评价方式,我们都应坚持以下三条新的评价理念:第一,评价是与教学过程并行的同等重要的过程,它不是完成某种任务,而是一种持续的过程;第二,评价旨在促进发展,是为学生的学习服务的;第三,评价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建构个体的发展。
一、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形成性评价是指在教育活动进行过程中评价活动本身的效果,用以调节活动过程,保证教育目标实现而进行的价值判断。形成性评价是过程评价,《数学课程标准》中对过程性目标的要求,使用了“经历(感受)、体验(体会)、探索”三个层次来刻画学习水平。我们在数学学习过程中对此的评价应至少包括四个方面:评价学习情境、评价学生对学习情境的回答,以及对回答的分析和对结果的解释。
在对数学教学过程的评价中,要重视形成性评价,并适当地辅助于终结性评价,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有更实际的价值。具体地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数学教学过程中,加强形成性观察。通过学生学习数学的态度、兴趣、行为及各种表现(课上活动、课外活动和家庭活动),对学生微小的进步都应作出肯定论断,具体说明某一数学内容掌握的程度,同时,也必须指出还有哪些内容未掌握,指出这一点的目的不是给这个学生作论断,而是帮助学生尽快地把这些内容补上来,也帮助教师把注意力集中到为使学生掌握这些知识需要做的工作上来。
2、形成性评价注意知识的形成过程,注意学生学习数学知识的全过程的评价,它的基本思路是学生接受知识的心理过程,接受新知识可能产生的心理障碍和阻力,通过形成性测验找到"症结",并提出克服障碍的办法。
二、绝对评价与相对评价相结合
绝对评价是在被评价对象集合之外,预先确定一个客观标准,将评价对象与该客观标准进行比较,判断其达到标准程度的评价。
绝对评价只考虑学生的数学学习与评价标准的关系,而不考虑学生们彼此之间的关系。评价标准主要是《数学课程标准》中所提出的教学目标。例如,对学生知识技能目标方面的要求是四个不同的层次,即“了解”、“理解”、“掌握”和“灵活应用”,据此就可以对学生的数学学习作出评价。如果评价的标准比较客观,评价比较准确的话,那么,每个学生都可以明确自己与评价标准间的差别,这无论对于学生,还是教师都将起到调节作用。
相对评价是在被评价对象的集合总体中选取一个或若干个对象作为标准,然后将其余评价对象与该标准进行比较,或者是用某种方法把所有评价对象排成先后顺序的评价。
绝对评价的优点是可以使被评价对象明白自己和标准之间的差距,激励其积极上进。它的缺点是客观标准的制定比较困难,很难做到完全客观合理。相对评价的优点是适应性强、应用面广。无论这个集体的状况如何都可能确定标准进行比较,因而比较容易实施,但是评价结果并不表示被评价对象的实际水平。因而,在实际数学教学中,应当将两者紧密结合,促进学生的学习与发展。
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定性评价是指根据评价者对评价对象平时的表现、现实的状态或文献资料的观察和分析,直接对评价对象做出定性结论的价值判断。数学教学活动十分复杂,具有模糊性,存在着许多难以量化的因素,因此定性评价是不可缺少的。
例如,在学习完第九册第七单元“简单的统计”后,可以对学生进行如下的定性评价:“本单元我们学习了收集、整理和表达数据。你通过自己的努力,能收集、记录数据,知道如何求平均数,了解统计图的特点,你制作的统计图很出色,在这个方面你是全班最好的。但你在使用语言解释统计结果方面有一定困难,要继续努力!”在这里,教师的着眼点己从分数或等级转移到了对学生已经掌握了什么,获得了哪些进步,具备了什么能力的关注。学生在阅读了这个评语之后,获得的更多的是成功的体验和学好数学的自信心,同时也知道了自己在哪些方面存在着不足,明确了自己今后继续努力的方向。
定量评价是指采用数学的方法,收集和处理数据资料,对评价对象做出定量结论的价值判断,因而定量评价可以比较精确地刻画教学过程中的价值。但是,种种计算需要输入程序和代入计算公式,这就造成评价的“时间差”,不能即时评价,使评价失去了当时补救的作用,教学过程后的评价对于在教学进程中改善教学是难以实现的。同时,定量评价是综合各种信息进行量化统计的过程,一旦统计得出结果并对某一项目进行评价,却往往失去了教育的机会,这就造成了“机会差”。此外,定量评价还存在“过程差”。因为用统计测量和量化的手段,往往都是针对教学的结果。
定量评价可在模糊域中求得比较精确的结果,适用于宏观评估;定性评价可对教学活动的某一个细节做出评说,适用于微观评价。我们在评价中要把定量评价作为定性描述的重要的有说服力的依据,把定性评价作为完善定量评价的重要根基。只有将两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求得更客观和更全面的评价结果。
总之,无论何种评价方式,我们都应坚持以下三条新的评价理念:第一,评价是与教学过程并行的同等重要的过程,它不是完成某种任务,而是一种持续的过程;第二,评价旨在促进发展,是为学生的学习服务的;第三,评价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建构个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