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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有不少企业和消费者陷入了“认证崇拜”的误区,给企业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诸多的负面影响。
误区之一:“质量体系认证”就是“产品质量认证”。相当多的人不清楚这二者的区别,一些企业也正是利用这一点来糊弄消费者。实际上,这两种认证有相当大的区别。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指的是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经过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审核与评价,对于符合条件要求的,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活动。
产品质量认证,指的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证书和认证标志,以证明企业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不是产品,而是企业的质量体系;认证依据的标准不是产品标准,而是质量管理标准;认证的结论不是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而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质量管理标准。企业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只证明该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质量管理标准,并不证明该企业生产的任何产品也符合产品标准。而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标志,证明的则是某一特定的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技术标准。
由此可见,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并不等于就获得了产品质量认证。认识二者的区别,企业就要既抓质量体系认证,又抓产品质量认证。对于产品质量来说,前者是保障,后者是结果。有些不良企业就是利用人们对这二者的模糊认识,只拿质量体系证书来宣传自己的产品也通过了质量认证。消费者千万不要上这个当。
误区之二:“产品质量认证”就是“绿色产品认证”。获得产品质量认证,只是证明这项产品的质量达到了市场的最低准入标准。如,室内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的具体标准,否则就不准进入市场。能够证明产品“绿色”的,是产品的环境标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是代表国家对环境标志产品实施认证的唯一机构,其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不仅必须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其它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另外,中国商品学会颁发了一种绿色选择标志,其证明的是该产品符合某一特定的环境标准要求,因而不能等同于环境标志。可以说,绿色选择如果是一个皇冠,环境标志就是皇冠上的明珠。因此,企业和消费者必须弄清上述区别。
误区之三:速信国外认证。有不少企业和消费者以为国外认证机构所作认证的效力都强于国内,其实,中国作为世界标准化组织的创始成员,已签署了国际认可论坛多边协议(IAF/MAL),凡经我国认可的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认证证书,都会在签署团体协议的所有成员国得到承认。除部分涉及法规性市场准入的产品安全认证须由该国认证机构发证外。我国认证机构认证的效力与国外认证机构毫无二致,具有同等权威。近年来,国外一些认证机构针对我国兴起的认证热,也开始进入中国的市场。这些认证机构的认证费用一般为国内的三四倍,在信誉、知名度和权威性上也有很大差别。如果没有特别的需要,企业一般还是应选择国内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误区之四:获得ISO国际标准认证即是质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陷入这一误区的原因,是把ISO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国际标准与国际质量认证混为一谈。2008版的ISO9000标准包括四个核心标准,即IsO9000术语、IsO9001标准要求、IsO9004改进指南和IsO9011审核指南。其中ISO9001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标准要求。目前世界范围内从事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认证证书,都是标有某个国家认可标志或认证机构标志的体系认证证书。国际标准化组织在1985年成立了合格评定委员会,研究制定有关国际间互认的问题。通过现场互认评审的国家,其认证机构向获证企业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三个标志:1、认证机构标志。2、国家认可标志。3、国际互认制度标志。这样,认证机构向获证企业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在多边互认的国家中就有了同等的证明力。但即便如此,这样的体系仍然不是国际质量认证。因为它们被承认的范围还仅局限在参加了国际多边互认制度的国家范围之内,真正达到全球的国际质量互认,还有很长的路程,而且迄今为止世界上也没有一个超国家的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存在。因此,即使取得了ISO9000认证证书,也不能证明其质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体。而一个ISO国际标准的产生,是ISO组织成员通过博弈取得一致意见的结果。按规定,制订一个国际标准必须获得ISO成员3/4的赞同票。而ISO成员国间经济水平相差悬殊,能够被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同时接受的标准只能是相互协调和妥协的产物。因此,ISO9000标准并非代表世界先进水平的最优评价,而只是满足质量体系最低限度的质量要求,是“合格”的标志。有的企业获得了某个国家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就大肆宣传其产品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甚至和“绿色”、“环保”挂起钩来,这种做法不是概念混淆,就是在故意“忽悠”消费者。
“认证崇拜”的误区,导致了企业盲目的“认证热”,也为不法厂商的虚假宣传提供了机会和条件,而消费者的模糊认识又放大了“认证崇拜”的效应。因此,要发展和完善绿色消费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政府就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厂商的行为,同时加强全社会的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增强绿色消费的理性。
误区之一:“质量体系认证”就是“产品质量认证”。相当多的人不清楚这二者的区别,一些企业也正是利用这一点来糊弄消费者。实际上,这两种认证有相当大的区别。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指的是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经过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审核与评价,对于符合条件要求的,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活动。
产品质量认证,指的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证书和认证标志,以证明企业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不是产品,而是企业的质量体系;认证依据的标准不是产品标准,而是质量管理标准;认证的结论不是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而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质量管理标准。企业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只证明该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质量管理标准,并不证明该企业生产的任何产品也符合产品标准。而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标志,证明的则是某一特定的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技术标准。
由此可见,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并不等于就获得了产品质量认证。认识二者的区别,企业就要既抓质量体系认证,又抓产品质量认证。对于产品质量来说,前者是保障,后者是结果。有些不良企业就是利用人们对这二者的模糊认识,只拿质量体系证书来宣传自己的产品也通过了质量认证。消费者千万不要上这个当。
误区之二:“产品质量认证”就是“绿色产品认证”。获得产品质量认证,只是证明这项产品的质量达到了市场的最低准入标准。如,室内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的具体标准,否则就不准进入市场。能够证明产品“绿色”的,是产品的环境标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是代表国家对环境标志产品实施认证的唯一机构,其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不仅必须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其它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另外,中国商品学会颁发了一种绿色选择标志,其证明的是该产品符合某一特定的环境标准要求,因而不能等同于环境标志。可以说,绿色选择如果是一个皇冠,环境标志就是皇冠上的明珠。因此,企业和消费者必须弄清上述区别。
误区之三:速信国外认证。有不少企业和消费者以为国外认证机构所作认证的效力都强于国内,其实,中国作为世界标准化组织的创始成员,已签署了国际认可论坛多边协议(IAF/MAL),凡经我国认可的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认证证书,都会在签署团体协议的所有成员国得到承认。除部分涉及法规性市场准入的产品安全认证须由该国认证机构发证外。我国认证机构认证的效力与国外认证机构毫无二致,具有同等权威。近年来,国外一些认证机构针对我国兴起的认证热,也开始进入中国的市场。这些认证机构的认证费用一般为国内的三四倍,在信誉、知名度和权威性上也有很大差别。如果没有特别的需要,企业一般还是应选择国内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误区之四:获得ISO国际标准认证即是质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陷入这一误区的原因,是把ISO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国际标准与国际质量认证混为一谈。2008版的ISO9000标准包括四个核心标准,即IsO9000术语、IsO9001标准要求、IsO9004改进指南和IsO9011审核指南。其中ISO9001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标准要求。目前世界范围内从事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认证证书,都是标有某个国家认可标志或认证机构标志的体系认证证书。国际标准化组织在1985年成立了合格评定委员会,研究制定有关国际间互认的问题。通过现场互认评审的国家,其认证机构向获证企业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三个标志:1、认证机构标志。2、国家认可标志。3、国际互认制度标志。这样,认证机构向获证企业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在多边互认的国家中就有了同等的证明力。但即便如此,这样的体系仍然不是国际质量认证。因为它们被承认的范围还仅局限在参加了国际多边互认制度的国家范围之内,真正达到全球的国际质量互认,还有很长的路程,而且迄今为止世界上也没有一个超国家的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存在。因此,即使取得了ISO9000认证证书,也不能证明其质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体。而一个ISO国际标准的产生,是ISO组织成员通过博弈取得一致意见的结果。按规定,制订一个国际标准必须获得ISO成员3/4的赞同票。而ISO成员国间经济水平相差悬殊,能够被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同时接受的标准只能是相互协调和妥协的产物。因此,ISO9000标准并非代表世界先进水平的最优评价,而只是满足质量体系最低限度的质量要求,是“合格”的标志。有的企业获得了某个国家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就大肆宣传其产品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甚至和“绿色”、“环保”挂起钩来,这种做法不是概念混淆,就是在故意“忽悠”消费者。
“认证崇拜”的误区,导致了企业盲目的“认证热”,也为不法厂商的虚假宣传提供了机会和条件,而消费者的模糊认识又放大了“认证崇拜”的效应。因此,要发展和完善绿色消费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政府就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厂商的行为,同时加强全社会的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增强绿色消费的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