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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涉农案件——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起诉的建国以来该县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案、涉嫌贪污128万余元的兰桥镇财政所所长许斌,神情沮丧地站在被告席上,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县法院当庭以贪污罪,一审判处许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许斌表示服判不上诉,不久前已到监狱服刑。
债起车祸首伸黑手
今年37岁的许斌,出生在秀山这个国家级贫困县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
许斌在家中排行老大,还有两个妹妹。他从小学习成绩就很好,一直是父母的期望,全家都指望他能出人头地。1989年,许斌在县电大中专班学习财会专业,学习成绩优秀。1993年,他顺利完成学业后,如愿进入财政系统。从1993年至2001年,他先后在秀山县峨溶镇、洪安乡、溪口乡财政所工作,表现积极,虚心好学,与领导、同事关系和睦。经过10年的努力,在2003年8月兰桥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时,时年32岁的他当上了镇财政所所长,成为当地手握大权的“财神爷”。
兰桥镇是秀山县32个乡镇中经济发展排名靠后的几个乡镇之一。他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为此,他处处谨小慎微,凭借自己出色的工作能力,逐渐成为兰桥镇政府培养的年轻干部之一。
在事业上一帆风顺的许斌,在爱情上更是心想事成。
就在许斌事业、婚姻双丰收之时,一场车祸给他的未来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2004年4月,许斌开车到毗邻的贵州省松桃县,由于驾驶操作失误,造成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为了把交通事故处理好,许斌花了不少钱,最后法院判处许斌免予刑事处罚。因为这场车祸,许斌先后花去10余万元,结果债台高筑。
回到单位后,许斌一直为钱犯愁:“只靠自己的工资还这笔钱,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还清。”想来想去,他竟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单位的公款上。经过一番思考后,他决定在核发工资上动手脚。因为许斌在从事财务工作时,早就发现核发工资中有补发工资这一漏洞。
2005年9月,许斌在填报工资统发系统时,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往同事王明(化名)的补发工资栏里多填报了2000元。填报完后,他找到王明说:这个月工资发错了,钱到账后把多余的钱取出来交给他。这样,在一点没有怀疑的情况下,王明把自己工资上多出的2000元交还给了许斌。后来,在检察机关找王明调查取证时,他才知道那是许斌故意以发错工资的名义贪污公款完成的第一次作案。
随后,再次在王明的工资卡上虚列2500余元,许斌也再次收到王明归还的2500元。连续两次尝试都如愿成功,使许斌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于是,他更加肆无忌惮地以自己名义报工资,走上了把公款当成私人积蓄随意挥霍的道路。
祸源毒品无法自拔
与此同时,许斌因家庭琐事与妻子闹矛盾,并越来越厉害,最后只能以离婚收场。结束了12年的婚姻,他带着儿子生活十分艰难。离婚带给他的打击渐渐使他迷恋上了出入娱乐场所,在灯红酒绿的酒吧歌厅里寻求精神寄托。
2005年8月的一个周末,许斌像往常一样邀约了几个朋友到KTV里消遣。正当大家酒酣耳热之时,有人悄悄拿出一包白色粉末——K粉给许斌,并催促着让他试试。朋友给他讲:“吸了这个东西,非常轻松舒服。”许斌当然知道这是什么,也知道毒品是不能沾染的,但他竟鬼使神差的拿起了K粉,自认为吸一次不会上瘾,竟怀着神秘而好奇的心理,吸了第一次。哪知道这一次的放纵,造成了他一生的堕落。
许斌在接受审查时说:“吸了K粉之后,我的大脑虽是一片空白,但非常兴奋,听到音乐感觉很舒服,那种感觉能使自己放松,一般吸食一次,可以兴奋4个小时左右。”正是因为这种舒服的感觉,让许斌一发不可收拾。过了没多久,他已经摆脱不了对毒品的依赖。为了吸毒方便,他干脆把毒品放在财政所的办公室里。由于财政所平时人少,加之许斌表面为人老实,谁都没料到“许所长”的办公室居然是一个藏毒吸毒的地方。
随着出入娱乐场所次数的增加,许斌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由于吸食K粉,他想方设法贪污公款。据办案人员介绍:许斌在2005年9月发现工资系统的漏洞,加之通过两次往同事工资账户故意发错工资,后取回揣入腰包均成功后,从当年11月至2008年7月案发时,他先后32次往自己工资卡补发工资一栏虚列工资,从最初每月虚列5000余元,到后来虚列1万余元。他在2008年可谓是疯狂至极。这年3月,兰桥镇政府职工工资实际只需要36506元,而许斌却列支了66506元,其中虚列支出工资高达3万元,均占为己有,其虚列的工资额相当于该镇一个月全体职工的工资。3年间,许斌通过虚列工资贪污公款49万余元。
许斌对此后悔道:我开始是不想吸毒的,但是在进入那种场合后,就想吸了。虽然心里知道毒品的危害性,但是已经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整天都沉溺于毒品之中。我非常后悔自己走的这条路。
欲壑难填疯狂侵吞
许斌通过虚列工资,虽然每个月领着自己给自己多发的几千元乃至上万元工资,却并没有满足。因为,贪欲和毒瘾已经牢牢地掌控了他,使他更加疯狂地敛财。他把财政所当成了自家的钱柜,想要钱的时候就取,不向任何人請示和汇报,也不经任何人的同意。
据检察官介绍,许斌吸上了K粉后,就无心工作,整日把财政所的公款盯得紧紧的,一有机会就敛财。除虚列工资贪污公款外,许斌先后通过虚列支出,模仿领导签字,贪污公款582453.98元。案发后,他交代说:“在虚列支出款项中,有一笔252320元这笔账是在2007年6月的时候补做的。当时按照县财政局的规定,乡级财政要上县级财政的管理系统,没得办法我才做账,账做下来后,我发现差了252320元左右公款。因我在吸食K粉,平时经常从财政所挪用公款用于吸食K粉开销。当时为了不让自己挪用公款的事情暴露,我就直接从账务中列支了252320元工程款,并模仿领导签字入了账。这些钱基本上被我用于吸食K粉了。”
另外,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查明,许斌采取收不入账的方式,先后9次将收取的兰桥镇“水泥折价款”、“小集镇建设费”、“活动阵地建设费”、“集镇地基款”、“锰业罚没款”等资金共计202683元据为己有。
许斌后悔道:“我自己没有钱,在外面玩耍比较寒酸,就把每次收来的公款放在身上不存入银行,也不入单位的账户。自己想用钱的时候有钱,想消费的时候有钱消费。现在想来,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许斌在自己花钱的时候,也想着为家人做点事情。2008年1月,许斌想在县城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子看好后需要预付12万元房款,他因手上的钱不够,就从单位账上挪用了10万元。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买房子,他却没有把10万元还回单位,而是拿了6万元给他的现任妻子,剩下的4万元用来吸食K粉。
东窗事发掩盖罪行
2008年7月底,在秀山县财政局常规检查工作中,县财政局的领导发现,许斌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没有做账,通过与兰桥镇政府领导商量,责令许斌交出所有账目,不再从事财务工作。
许斌听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他心里明白,这么大的资金漏洞对自己的影响有多大。为掩盖自己贪污公款的事实,他怀着侥幸的心理,想法暂时填补漏洞。他在查询单位存款余额后,发现单位存款的余额应为43万元,但单位的账本上显示余额为13万元。许斌非常清楚差的30万元是被自己挪用的。为了躲过一时,许斌就模仿领导字迹在支出凭据上签字,虚列支出了30万元的农村公路建设款,并将支出入账,从而填平了他挪用资金的事实。许斌先后3次将农村道路建设款582453.98元据为己有。
据检察机关查明:许斌采取虚列工资、工程款等方式,共计贪污公款128万余元,其中有80余万元用于吸食K粉,其余的钱用于平时挥霍。
许斌说:我经常从单位账上拿钱,具体每次拿了多少,拿了多少次,我已记不清楚了。我明明知道公款是有记录的,而自己还是愚昧地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天衣无缝的,不会被发现的。过高的估计自己的能力,让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从第一次贪污公款以后,内心一直是非常恐惧的,感到迟早有一天会被发现……
2月27日,秀山县法院开庭审理时,县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财政部门的100余名工作人员都到庭旁听。
庭审中,许斌后悔道,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基层干部,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如今犯下不可弥补的大错,给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带来极大的痛苦,愧对组织上对自己多年来的培养。他还特别警示曾经的同事们,平时工作要认真负责,摆正自己的心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千万别拿。生活作风要正派,慎交友,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作者单位:重庆市检察院)
债起车祸首伸黑手
今年37岁的许斌,出生在秀山这个国家级贫困县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
许斌在家中排行老大,还有两个妹妹。他从小学习成绩就很好,一直是父母的期望,全家都指望他能出人头地。1989年,许斌在县电大中专班学习财会专业,学习成绩优秀。1993年,他顺利完成学业后,如愿进入财政系统。从1993年至2001年,他先后在秀山县峨溶镇、洪安乡、溪口乡财政所工作,表现积极,虚心好学,与领导、同事关系和睦。经过10年的努力,在2003年8月兰桥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时,时年32岁的他当上了镇财政所所长,成为当地手握大权的“财神爷”。
兰桥镇是秀山县32个乡镇中经济发展排名靠后的几个乡镇之一。他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为此,他处处谨小慎微,凭借自己出色的工作能力,逐渐成为兰桥镇政府培养的年轻干部之一。
在事业上一帆风顺的许斌,在爱情上更是心想事成。
就在许斌事业、婚姻双丰收之时,一场车祸给他的未来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2004年4月,许斌开车到毗邻的贵州省松桃县,由于驾驶操作失误,造成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为了把交通事故处理好,许斌花了不少钱,最后法院判处许斌免予刑事处罚。因为这场车祸,许斌先后花去10余万元,结果债台高筑。
回到单位后,许斌一直为钱犯愁:“只靠自己的工资还这笔钱,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还清。”想来想去,他竟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单位的公款上。经过一番思考后,他决定在核发工资上动手脚。因为许斌在从事财务工作时,早就发现核发工资中有补发工资这一漏洞。
2005年9月,许斌在填报工资统发系统时,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往同事王明(化名)的补发工资栏里多填报了2000元。填报完后,他找到王明说:这个月工资发错了,钱到账后把多余的钱取出来交给他。这样,在一点没有怀疑的情况下,王明把自己工资上多出的2000元交还给了许斌。后来,在检察机关找王明调查取证时,他才知道那是许斌故意以发错工资的名义贪污公款完成的第一次作案。
随后,再次在王明的工资卡上虚列2500余元,许斌也再次收到王明归还的2500元。连续两次尝试都如愿成功,使许斌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于是,他更加肆无忌惮地以自己名义报工资,走上了把公款当成私人积蓄随意挥霍的道路。
祸源毒品无法自拔
与此同时,许斌因家庭琐事与妻子闹矛盾,并越来越厉害,最后只能以离婚收场。结束了12年的婚姻,他带着儿子生活十分艰难。离婚带给他的打击渐渐使他迷恋上了出入娱乐场所,在灯红酒绿的酒吧歌厅里寻求精神寄托。
2005年8月的一个周末,许斌像往常一样邀约了几个朋友到KTV里消遣。正当大家酒酣耳热之时,有人悄悄拿出一包白色粉末——K粉给许斌,并催促着让他试试。朋友给他讲:“吸了这个东西,非常轻松舒服。”许斌当然知道这是什么,也知道毒品是不能沾染的,但他竟鬼使神差的拿起了K粉,自认为吸一次不会上瘾,竟怀着神秘而好奇的心理,吸了第一次。哪知道这一次的放纵,造成了他一生的堕落。
许斌在接受审查时说:“吸了K粉之后,我的大脑虽是一片空白,但非常兴奋,听到音乐感觉很舒服,那种感觉能使自己放松,一般吸食一次,可以兴奋4个小时左右。”正是因为这种舒服的感觉,让许斌一发不可收拾。过了没多久,他已经摆脱不了对毒品的依赖。为了吸毒方便,他干脆把毒品放在财政所的办公室里。由于财政所平时人少,加之许斌表面为人老实,谁都没料到“许所长”的办公室居然是一个藏毒吸毒的地方。
随着出入娱乐场所次数的增加,许斌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由于吸食K粉,他想方设法贪污公款。据办案人员介绍:许斌在2005年9月发现工资系统的漏洞,加之通过两次往同事工资账户故意发错工资,后取回揣入腰包均成功后,从当年11月至2008年7月案发时,他先后32次往自己工资卡补发工资一栏虚列工资,从最初每月虚列5000余元,到后来虚列1万余元。他在2008年可谓是疯狂至极。这年3月,兰桥镇政府职工工资实际只需要36506元,而许斌却列支了66506元,其中虚列支出工资高达3万元,均占为己有,其虚列的工资额相当于该镇一个月全体职工的工资。3年间,许斌通过虚列工资贪污公款49万余元。
许斌对此后悔道:我开始是不想吸毒的,但是在进入那种场合后,就想吸了。虽然心里知道毒品的危害性,但是已经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整天都沉溺于毒品之中。我非常后悔自己走的这条路。
欲壑难填疯狂侵吞
许斌通过虚列工资,虽然每个月领着自己给自己多发的几千元乃至上万元工资,却并没有满足。因为,贪欲和毒瘾已经牢牢地掌控了他,使他更加疯狂地敛财。他把财政所当成了自家的钱柜,想要钱的时候就取,不向任何人請示和汇报,也不经任何人的同意。
据检察官介绍,许斌吸上了K粉后,就无心工作,整日把财政所的公款盯得紧紧的,一有机会就敛财。除虚列工资贪污公款外,许斌先后通过虚列支出,模仿领导签字,贪污公款582453.98元。案发后,他交代说:“在虚列支出款项中,有一笔252320元这笔账是在2007年6月的时候补做的。当时按照县财政局的规定,乡级财政要上县级财政的管理系统,没得办法我才做账,账做下来后,我发现差了252320元左右公款。因我在吸食K粉,平时经常从财政所挪用公款用于吸食K粉开销。当时为了不让自己挪用公款的事情暴露,我就直接从账务中列支了252320元工程款,并模仿领导签字入了账。这些钱基本上被我用于吸食K粉了。”
另外,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查明,许斌采取收不入账的方式,先后9次将收取的兰桥镇“水泥折价款”、“小集镇建设费”、“活动阵地建设费”、“集镇地基款”、“锰业罚没款”等资金共计202683元据为己有。
许斌后悔道:“我自己没有钱,在外面玩耍比较寒酸,就把每次收来的公款放在身上不存入银行,也不入单位的账户。自己想用钱的时候有钱,想消费的时候有钱消费。现在想来,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许斌在自己花钱的时候,也想着为家人做点事情。2008年1月,许斌想在县城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子看好后需要预付12万元房款,他因手上的钱不够,就从单位账上挪用了10万元。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买房子,他却没有把10万元还回单位,而是拿了6万元给他的现任妻子,剩下的4万元用来吸食K粉。
东窗事发掩盖罪行
2008年7月底,在秀山县财政局常规检查工作中,县财政局的领导发现,许斌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没有做账,通过与兰桥镇政府领导商量,责令许斌交出所有账目,不再从事财务工作。
许斌听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他心里明白,这么大的资金漏洞对自己的影响有多大。为掩盖自己贪污公款的事实,他怀着侥幸的心理,想法暂时填补漏洞。他在查询单位存款余额后,发现单位存款的余额应为43万元,但单位的账本上显示余额为13万元。许斌非常清楚差的30万元是被自己挪用的。为了躲过一时,许斌就模仿领导字迹在支出凭据上签字,虚列支出了30万元的农村公路建设款,并将支出入账,从而填平了他挪用资金的事实。许斌先后3次将农村道路建设款582453.98元据为己有。
据检察机关查明:许斌采取虚列工资、工程款等方式,共计贪污公款128万余元,其中有80余万元用于吸食K粉,其余的钱用于平时挥霍。
许斌说:我经常从单位账上拿钱,具体每次拿了多少,拿了多少次,我已记不清楚了。我明明知道公款是有记录的,而自己还是愚昧地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天衣无缝的,不会被发现的。过高的估计自己的能力,让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从第一次贪污公款以后,内心一直是非常恐惧的,感到迟早有一天会被发现……
2月27日,秀山县法院开庭审理时,县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财政部门的100余名工作人员都到庭旁听。
庭审中,许斌后悔道,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基层干部,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如今犯下不可弥补的大错,给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带来极大的痛苦,愧对组织上对自己多年来的培养。他还特别警示曾经的同事们,平时工作要认真负责,摆正自己的心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千万别拿。生活作风要正派,慎交友,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作者单位:重庆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