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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湛江市城镇化发展的基本现状及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湛江市一直把推进城镇化进程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一项重要战略,出台了一系列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的政策和措施,使得城镇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然而由于各种体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湛江市目前的城镇化发展水平还相对滞后。截止2012年底,湛江市的城镇化率只有38.3%。目前,湛江市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城镇化总体水平低,中心城区的聚集、辐射和带动能力较弱。近年来湛江市的城镇化水平一直呈现起伏不定的局面(见图1),经济总量偏小,集聚能力和辐射能力不强。中心城区还存在着规模较小,建筑品质较低,城市功能不完善,人居环境欠佳等问题。
2.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目前湛江市的整体工业化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成为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一条软肋。在各县(市)生产总值中,农业所占比重过大,现代服务业发展缓慢,基本上呈现以农业尤其是种植业为主体,第二、三产业比重较小的结构特征(见图2)。
3.城镇规划编制工作相对滞后。目前湛江市和各县(市)大多数正在进行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的未完成,有的正在征求意见建议,有的正在审批。而全市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有些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或更早编制的,大多数已到年限,难以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村庄规划编制率还较低。即使是作了规划的,也存在重复建设、产业雷同、资源浪费等问题,且大多是千篇一律,缺乏独特的风貌和文化特色。另外城镇规划的统筹性不够强,政出多门的情形还普遍存在。
4.资金投入不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承载力不强。各县(市、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较低,特别是市政道路、排水系统、园林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等方面欠账较多。
5.城镇管理不够完善,吸引力不强,动力不足。湛江市各县(市、区)在城镇公共交通、污水治理、供水供电等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面,在就业机会的创造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方面,在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应方面,在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城镇生态环境的建设,在城镇社会治理环境的规划和建设,在社区建设、扶持弱势群体、调节收入分配等等方面,都还与老百姓的需求有一定的距离。
6.进城成本的不断攀升,抑制了城镇化的热度。近年来,湛江地价、房价、资源品价格以及劳动力价格持续较大幅度上涨,使得农民对城镇望而却步,甚至出现“逆城镇化”现象,这是当前湛江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7.制度安排不健全,阻碍了城镇化发展进度。如,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针对进城农民的就业、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城镇扩张带来的城郊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未建立健全,等。
二、湛江市推动新型城镇化的路径依赖
(一)制定科学规划,引领城镇化健康发展
城镇建设必须做到规划先行,规划是前提,是基础,是关键。首先,需要更新规划的理念。要用世界的眼光,从战略的高度来制定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其次,要实现城乡规划的全覆盖。从纵向上,既有城市体系规划,又有县城规划,还要有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在横向上,要形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完整的规划体系。特别是要把大、中、小城市的规划与小城镇规划结合起来,把县城、中心镇规划与农村、社区规划结合起来,在地域空间上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再次,要提高规划的水平。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程序,严格组织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的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最后,要严格规划实施。严格遵守用地红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市政公用设施黄线等“五线”管理制度。同时也要立足各地域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突出气候、人文、地理、历史、经济、民族特色,避免“千城一面”。
(二)强化产业支撑,增强城镇化的发展动力
加快湛江城镇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应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依托钢铁、石化等大项目带动,坚持先进引领、优势支撑、传统提升、新兴转型、特色取胜,构建起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方面,要巩固和加强农业,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一是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加大财政支农扶农力度,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发展新型农民,推动农业机械化、产业化、标准化。二是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三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另一方面,加快工业化步伐,强化城镇化发展的基础。一是继续实施工业立市发展战略。二是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实施工业进园,项目进园,实现重大项目带动,同时确保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四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重点改造传统产业,走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相结合的道路。
(三)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新型城镇化强调城市发展应从注重规模扩张、形态建设向注重功能提升、内涵发展转变,由城市增长的速度外延型向提升城市整体功能的质量内涵型转变。因此,湛江市城镇化发展应从扩容向提质转变,致力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同时,要构建便捷、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信息网络,完善城市住宅、道路、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防灾体系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城市商业、医疗、配套发展,为市民提供方便、舒适、安全、优美、可持续的城市人居环境。
(四)加快特色城镇、中心城镇建设,增强辐射带动力
挖掘各县(市)城镇的潜力,结合当地的实际,利用其区位、产业优势、特色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明确自身主导产业,提升工业化水平,强化产业支撑,推动城镇化步伐,提升城镇品味和魅力,增强对周边农村的吸引力和辐射带动力,形成一批特色专业镇、经济中心镇,加大中心镇、特色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成比较完善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和污染治理等现代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目前,湛江市已经建立了19个中心镇。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的意见》,对中心镇有十大优惠政策,包括土地、金融等政策实行倾斜,但在落实方面有待加强。 (五)做好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城镇凝聚力
城镇承载力的提升和功能的完善升级,都离不开城镇的综合配套改革。首先,要扎实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改变困扰城镇政府的条块分割和人、财、物相分离的矛盾。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消除各种制约城镇化的人为和体制因素。同时,要完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引导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其次,要解决好对进城农民的包容性问题,使其进城之后能够平等地享有城镇居民的各种权利,解决城镇居民对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文化歧视和排斥,促进平等交流和紧密融合。最后,要建立健全新社区的管理服务体制,真正使农民和市民拥有平等的公民待遇和地位,要把城镇管理的重心逐步下移到社区,切实完善进城农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和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配套,建立居民共驻、共建、共享的治理模式。
(六)探索健全制度安排,消除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1.优化城乡户籍管理制度。一方面,要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实现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的户籍限制;另一方面,户籍制度的根源不在于户口本身,而是附着在其上的不公平福利制度。因此,优化户籍制度,首先就要剥离这些不平等福利制度,将外来人口统一纳入本地各项社会管理,促进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推动就业保障制度改革。农民进城面临的最关键问题,就是如何在城镇生存下去。因此,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广泛开辟就业渠道,是城镇化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环节。应建立就业培训机制;健全用工信息发布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雇佣农民工;完善进城农民的维权机制,确保其合法权益;推动创业扶持机制,鼓励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壮大民营经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等方式,尽可能为进城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甚至可将针对中小企业的减税政策和解决农民就业结合起来,从而鼓励更多企业吸纳农民进厂打工。
3.探索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公租房建设和经营模式,以满足进城农民的基本居住要求。可将刚进城农民纳入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享受政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对于居住在城郊的农民以及城中村的农民,可大力推动宅基地换房,来解决目前在城镇买房难、买房贵等问题。也可通过建立、完善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允许有条件的农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解决其居住难的问题。
4.加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目前,湛江市土地红利正在逐步消减,必须加强对土地的管理,才能解决经济快速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同时解决农村大量土地资源抛荒丢荒的问题。一是加快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增加土地供应的透明度,减少政府的过度干预。二是加强对工业建设用地的宏观调控,将零散项目用地引向城镇工业园区聚集。三是科学调整和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既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土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又要合理满足城镇化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四是严格遵循调剂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的政策。对于长期闲置的土地,政府有权对其进行整理、回收和入库。五是对于进城的农民,应该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保留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或者对其进行有偿转让,以消除农民离土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劳动力资源按市场要求,自由、有序流动和配置的管理体制。
5.完善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首先,必须改变目前征地补偿标准普遍偏低的问题。其次,征地补偿的发放要人性化、多元化。一次性货币安置不但难以做到足额发放,甚至还可能诱发各种贪污腐败,而最关键的是只能解决农民短期需求,无法做到长久保障。因此,对于征地补偿费的发放,一部分用于解决当前生活所需,其他主要用于安排失地农民就业和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要变一次性补偿为终身保险。城镇政府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可允许农民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确保失地农民有长期稳定的生活收入来源。再次,城镇政府在征得土地之后,有必要与农民签订提供一定就业岗位及技能培训的协议,或制定优惠政策帮助失地农民自主创业,或组织劳务输出等,来解决失地农民生存依靠问题。对失地农民无法就业的,应将其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畴。最后,征地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坚决杜绝未批先用、先占后批、占而未批等现象,从而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6.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防止由于缺乏生存依靠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子。二是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制,切实减轻农民进城之后的负担。三是建立农民工工伤赔偿机制,以缓解各种职业病给农民工家庭带来的巨大压力,同时督使用工单位更加注意用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大大减少农民工工伤事故的发生频率。四是建立农民工大病医疗部分社会统筹的保障机制。费用除个人缴费和地方财政给予一定支持以外,还应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包括红十字会、社会保障基金等,来减轻农民工大病治疗的沉重负担。
7.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在政府引导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思路,鼓励更多的民间和社会投资主体筹资建城,尤其是国家未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都可向社会资本甚至外资开放,鼓励和引导他们参与交通、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建设,推动城镇建设和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地方财税体系,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支撑城镇建设所需的大量资金。对一些具备条件的经济中心镇可设立相应的镇级金库和财税机构。
(七)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八大报告指出,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要相互协调、同步发展,才是真正科学的发展,才能达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根本要求,才能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因此,在推动湛江市城镇化发展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农村和农业的发展,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依托,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为基础,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推动力,推动城镇基础设施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为载体,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通信邮电、供水供电等社会服务体系。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从提高农民收入、实现资源共享的视角,加速推进城乡的公共卫生、公共教育等均等化的进程。再就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农村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城乡一体化。
参考文献:
[1]沈和.当前我国城镇化的主要问题与破解之策[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1(2):162-172.
[2]楚爱丽.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的若干思考[J].农业经济,2011(8):8-10.
[3]闫恩虎.城镇化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J].开发研究,2011(3):30-33.
[4]王金科.对欠发达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思考——以河南省信阳市为例[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79-80.
[5]王永龙.逆城镇化:当前城镇化建设中的现象透视——基于安徽省和县城镇化的调查与思考[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11(2):19-23.
[6]湛江市城镇化“十二五”规划[EB/OL]中国湛江政府门户网站,2011-10-11.http://www.zhanjiang.gov.cn/_layouts/ApplicationPages/Modules/News/ZWGKDetail.aspx?id=161c99af-1c96-4f9e-a72e-97e2a4df82cc.
[7]湛江统计年鉴201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版.
(责任编辑:赵静)
改革开放以来,湛江市一直把推进城镇化进程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一项重要战略,出台了一系列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的政策和措施,使得城镇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然而由于各种体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湛江市目前的城镇化发展水平还相对滞后。截止2012年底,湛江市的城镇化率只有38.3%。目前,湛江市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城镇化总体水平低,中心城区的聚集、辐射和带动能力较弱。近年来湛江市的城镇化水平一直呈现起伏不定的局面(见图1),经济总量偏小,集聚能力和辐射能力不强。中心城区还存在着规模较小,建筑品质较低,城市功能不完善,人居环境欠佳等问题。
2.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目前湛江市的整体工业化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成为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一条软肋。在各县(市)生产总值中,农业所占比重过大,现代服务业发展缓慢,基本上呈现以农业尤其是种植业为主体,第二、三产业比重较小的结构特征(见图2)。
3.城镇规划编制工作相对滞后。目前湛江市和各县(市)大多数正在进行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的未完成,有的正在征求意见建议,有的正在审批。而全市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有些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或更早编制的,大多数已到年限,难以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村庄规划编制率还较低。即使是作了规划的,也存在重复建设、产业雷同、资源浪费等问题,且大多是千篇一律,缺乏独特的风貌和文化特色。另外城镇规划的统筹性不够强,政出多门的情形还普遍存在。
4.资金投入不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承载力不强。各县(市、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较低,特别是市政道路、排水系统、园林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等方面欠账较多。
5.城镇管理不够完善,吸引力不强,动力不足。湛江市各县(市、区)在城镇公共交通、污水治理、供水供电等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面,在就业机会的创造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方面,在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应方面,在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城镇生态环境的建设,在城镇社会治理环境的规划和建设,在社区建设、扶持弱势群体、调节收入分配等等方面,都还与老百姓的需求有一定的距离。
6.进城成本的不断攀升,抑制了城镇化的热度。近年来,湛江地价、房价、资源品价格以及劳动力价格持续较大幅度上涨,使得农民对城镇望而却步,甚至出现“逆城镇化”现象,这是当前湛江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7.制度安排不健全,阻碍了城镇化发展进度。如,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针对进城农民的就业、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城镇扩张带来的城郊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未建立健全,等。
二、湛江市推动新型城镇化的路径依赖
(一)制定科学规划,引领城镇化健康发展
城镇建设必须做到规划先行,规划是前提,是基础,是关键。首先,需要更新规划的理念。要用世界的眼光,从战略的高度来制定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其次,要实现城乡规划的全覆盖。从纵向上,既有城市体系规划,又有县城规划,还要有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在横向上,要形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完整的规划体系。特别是要把大、中、小城市的规划与小城镇规划结合起来,把县城、中心镇规划与农村、社区规划结合起来,在地域空间上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再次,要提高规划的水平。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程序,严格组织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的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最后,要严格规划实施。严格遵守用地红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市政公用设施黄线等“五线”管理制度。同时也要立足各地域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突出气候、人文、地理、历史、经济、民族特色,避免“千城一面”。
(二)强化产业支撑,增强城镇化的发展动力
加快湛江城镇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应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依托钢铁、石化等大项目带动,坚持先进引领、优势支撑、传统提升、新兴转型、特色取胜,构建起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方面,要巩固和加强农业,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一是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加大财政支农扶农力度,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发展新型农民,推动农业机械化、产业化、标准化。二是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三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另一方面,加快工业化步伐,强化城镇化发展的基础。一是继续实施工业立市发展战略。二是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实施工业进园,项目进园,实现重大项目带动,同时确保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四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重点改造传统产业,走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相结合的道路。
(三)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新型城镇化强调城市发展应从注重规模扩张、形态建设向注重功能提升、内涵发展转变,由城市增长的速度外延型向提升城市整体功能的质量内涵型转变。因此,湛江市城镇化发展应从扩容向提质转变,致力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同时,要构建便捷、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信息网络,完善城市住宅、道路、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防灾体系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城市商业、医疗、配套发展,为市民提供方便、舒适、安全、优美、可持续的城市人居环境。
(四)加快特色城镇、中心城镇建设,增强辐射带动力
挖掘各县(市)城镇的潜力,结合当地的实际,利用其区位、产业优势、特色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明确自身主导产业,提升工业化水平,强化产业支撑,推动城镇化步伐,提升城镇品味和魅力,增强对周边农村的吸引力和辐射带动力,形成一批特色专业镇、经济中心镇,加大中心镇、特色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成比较完善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和污染治理等现代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目前,湛江市已经建立了19个中心镇。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的意见》,对中心镇有十大优惠政策,包括土地、金融等政策实行倾斜,但在落实方面有待加强。 (五)做好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城镇凝聚力
城镇承载力的提升和功能的完善升级,都离不开城镇的综合配套改革。首先,要扎实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改变困扰城镇政府的条块分割和人、财、物相分离的矛盾。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消除各种制约城镇化的人为和体制因素。同时,要完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引导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其次,要解决好对进城农民的包容性问题,使其进城之后能够平等地享有城镇居民的各种权利,解决城镇居民对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文化歧视和排斥,促进平等交流和紧密融合。最后,要建立健全新社区的管理服务体制,真正使农民和市民拥有平等的公民待遇和地位,要把城镇管理的重心逐步下移到社区,切实完善进城农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和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配套,建立居民共驻、共建、共享的治理模式。
(六)探索健全制度安排,消除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1.优化城乡户籍管理制度。一方面,要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实现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的户籍限制;另一方面,户籍制度的根源不在于户口本身,而是附着在其上的不公平福利制度。因此,优化户籍制度,首先就要剥离这些不平等福利制度,将外来人口统一纳入本地各项社会管理,促进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推动就业保障制度改革。农民进城面临的最关键问题,就是如何在城镇生存下去。因此,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广泛开辟就业渠道,是城镇化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环节。应建立就业培训机制;健全用工信息发布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雇佣农民工;完善进城农民的维权机制,确保其合法权益;推动创业扶持机制,鼓励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壮大民营经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等方式,尽可能为进城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甚至可将针对中小企业的减税政策和解决农民就业结合起来,从而鼓励更多企业吸纳农民进厂打工。
3.探索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公租房建设和经营模式,以满足进城农民的基本居住要求。可将刚进城农民纳入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享受政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对于居住在城郊的农民以及城中村的农民,可大力推动宅基地换房,来解决目前在城镇买房难、买房贵等问题。也可通过建立、完善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允许有条件的农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解决其居住难的问题。
4.加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目前,湛江市土地红利正在逐步消减,必须加强对土地的管理,才能解决经济快速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同时解决农村大量土地资源抛荒丢荒的问题。一是加快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增加土地供应的透明度,减少政府的过度干预。二是加强对工业建设用地的宏观调控,将零散项目用地引向城镇工业园区聚集。三是科学调整和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既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土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又要合理满足城镇化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四是严格遵循调剂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的政策。对于长期闲置的土地,政府有权对其进行整理、回收和入库。五是对于进城的农民,应该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保留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或者对其进行有偿转让,以消除农民离土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劳动力资源按市场要求,自由、有序流动和配置的管理体制。
5.完善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首先,必须改变目前征地补偿标准普遍偏低的问题。其次,征地补偿的发放要人性化、多元化。一次性货币安置不但难以做到足额发放,甚至还可能诱发各种贪污腐败,而最关键的是只能解决农民短期需求,无法做到长久保障。因此,对于征地补偿费的发放,一部分用于解决当前生活所需,其他主要用于安排失地农民就业和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要变一次性补偿为终身保险。城镇政府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可允许农民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确保失地农民有长期稳定的生活收入来源。再次,城镇政府在征得土地之后,有必要与农民签订提供一定就业岗位及技能培训的协议,或制定优惠政策帮助失地农民自主创业,或组织劳务输出等,来解决失地农民生存依靠问题。对失地农民无法就业的,应将其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畴。最后,征地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坚决杜绝未批先用、先占后批、占而未批等现象,从而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6.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防止由于缺乏生存依靠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子。二是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制,切实减轻农民进城之后的负担。三是建立农民工工伤赔偿机制,以缓解各种职业病给农民工家庭带来的巨大压力,同时督使用工单位更加注意用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大大减少农民工工伤事故的发生频率。四是建立农民工大病医疗部分社会统筹的保障机制。费用除个人缴费和地方财政给予一定支持以外,还应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包括红十字会、社会保障基金等,来减轻农民工大病治疗的沉重负担。
7.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在政府引导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思路,鼓励更多的民间和社会投资主体筹资建城,尤其是国家未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都可向社会资本甚至外资开放,鼓励和引导他们参与交通、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建设,推动城镇建设和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地方财税体系,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支撑城镇建设所需的大量资金。对一些具备条件的经济中心镇可设立相应的镇级金库和财税机构。
(七)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八大报告指出,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要相互协调、同步发展,才是真正科学的发展,才能达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根本要求,才能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因此,在推动湛江市城镇化发展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农村和农业的发展,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依托,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为基础,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推动力,推动城镇基础设施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为载体,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通信邮电、供水供电等社会服务体系。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从提高农民收入、实现资源共享的视角,加速推进城乡的公共卫生、公共教育等均等化的进程。再就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农村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城乡一体化。
参考文献:
[1]沈和.当前我国城镇化的主要问题与破解之策[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1(2):162-172.
[2]楚爱丽.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的若干思考[J].农业经济,2011(8):8-10.
[3]闫恩虎.城镇化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J].开发研究,2011(3):30-33.
[4]王金科.对欠发达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思考——以河南省信阳市为例[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79-80.
[5]王永龙.逆城镇化:当前城镇化建设中的现象透视——基于安徽省和县城镇化的调查与思考[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11(2):19-23.
[6]湛江市城镇化“十二五”规划[EB/OL]中国湛江政府门户网站,2011-10-11.http://www.zhanjiang.gov.cn/_layouts/ApplicationPages/Modules/News/ZWGKDetail.aspx?id=161c99af-1c96-4f9e-a72e-97e2a4df82cc.
[7]湛江统计年鉴201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版.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