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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联合既是基于承认的欲望,也是承认的实现形式,从而是自由本身;相互承认是公民联合的机制和形式,公民身份则是落实、体现人的联合及其相互承认的枢机,而一以法权体制笼统之,法权即自由。法权秩序的人性基础体现为"最初之人"与"最后之人"的预设,而昭示了不同文化、政治共同体的自我政治-道德理解,展现了它们对于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的可欲图景的不同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