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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自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03]第7号令)发布以来,市局为贯彻总局办法,规范税务登记管理,落实属地登记原则,连续制发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清理重复税务登记户的通知》(京地税征[2003]501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393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