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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20世纪初,济南作为自开商埠城市,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发展。在这一时期,济南老城区与商埠区出现了30多座戏院剧场,在这些演剧场所从传统向近代转变的过程中,政府法规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法规在财税政策、安防政策两方面对剧院的经营管理提出要求。财税政策方面规定必须注册取得执照、呈报座位数、票价、缴纳广告税、戏捐等;安防政策方面强调演剧场所的安全、消防、卫生及秩序。政府法规以其权威性、强制性,推动了济南演剧场所的近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