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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旅游+”是当今旅游业发展新趋势,随着2012年国家美丽乡村建设提出,在江西具有良好的乡村生态环境基础上,如何推动旅游业与美丽乡村融合发展是一个重要研究课题。文章分析了融合发展的管理体制、土地制度、基础设施、融资渠道等方面障碍,同时也剖析了融合发展的政策激励、市场需求、良好生态等动力因素,从规划、政策、农旅、文旅视角提出了江西旅游业与美丽乡村融合发展新路径。
关键词:融合发展 美丽乡村 江西 旅游业
旅游业与农业的结合发展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起步早。在1850年德国建设“市民农园”用于蔬菜水果种植,随后发展为新型生产性景观。自1962 年开始,美国政府在政策上鼓励农业旅游,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农业旅游的健康发展。中国旅游业与农村结合发展起步比欧美发达国家晚,最初形式是“农家乐”。1998 年国家旅游局推出“华夏城乡游”,掀起一股乡村旅游高潮。从2013年到2017年连续五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提到了旅游业与农业融合发展的问题。2011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若干意见》指出:乡村旅游是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扶持农民就业创业,引导农民致富,加快旅游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研究进展
旅游作为振兴农村经济的手段之一,其发展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也学术界的普遍关注。Sharon Phillip(2010)等人对新兴的休闲观光农业特点做出进一步的明确,归纳总结出5 种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的类型。Oppermann M(1996)、Nilsson P A K(2000)、Perales R M Y(2002)、Forsyth T J(1995)、Hjalager AM(1996)等人通过不同国家的乡村旅游地的实例研究,认为经营乡村旅游的企业都是根植于乡村的小规模企业,从旅游获得的收入不是很多,但却开辟了一个新的收入来源。由于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农村环境、农业资源、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差别巨大,因而旅游业与乡村建设发展在各个地区发展模式、特点、路径等也是各有差异。罗明义(2006)从“以旅促农”谈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提出5种推进方式;窦志萍(2007)研究了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的协调发展;唐克敏(2007)还建立了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协同发展的指标体系;李庆雷(2007)等对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互动机制及实现路径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张树民(2012)年从乡村旅游发展驱动因素的视角归纳了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模式类型和特点;刘孝蓉(2013)等认为乡村旅游具有与传统农业融合的基础,提出了农业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模式、农业文化遗产园分时度假模式、青少年农业科技科普园模式、生态养生园模式、山水农场模式等5种不同的适宜传统农业与乡村旅游两者融合的发展模式。这些从不同研究视角,探索了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的特点、模式,但没有涉及融合发展障碍、动力机制以及融合发展的路径。
二、江西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的障碍因素
1.建设管理体制障碍。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世界经济中规模最大和发展势头最强劲的产业之一。旅游业涉及规划、建设、管理、营运、策划等多个部门,涵盖一、二、三次产业,应属于复合性的产业。在国内主管旅游的主体部门是旅游局,但涉旅的管理部门不少,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是住建部、水库风景区是水利部、地质公园是国土资源部、自然保护区是林业部、古建筑等属于文物局等等,而这些资源往往可以开发成为旅游资源,甚至成为旅游精品;而起源于2005年的新农村建设以及2012年国家提出美丽乡村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党委农工部。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的目标是具有特色的乡村旅游,这还需要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整合多方面的利好政策,在实际的操作上存在一定难度与困难。
2.土地制度的障碍。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实行“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制度,集体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发生了分离。尽管2008年中央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了详尽规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中央2015、2016、2017年一号文件中,提出“农村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但农地农业用的政策,阻碍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尤其是农民对土地所用权、用益物权和抵押物权没有很好地落实。乡村旅游不同于如庐山、井冈山景区旅游,现在城里人希望到风景如画或者生态良好的乡村地方买地,但现有的制度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进行交易。因此,不深化改革土地制度,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可能难以落到实处。
3.基础设施的障碍。起源于2005年以来的新农村建设,虽江西省農村环境有所改变,能够满足当地居民居住要求;但农村的道路交通、供水排水、垃圾处理、乡村厕所等基础设施与发展旅游业的差距,尤其是吃、住、行、游、购、娱等相关设施缺失,不能满足旅游者需求。
4.融资渠道的障碍。由于江西省乡村旅游景点“点散、面广”,尚未形成“村连村、片连片”的规模型产业集群;一些乡村旅游企业不少是从经营“农家乐”发展起来的小微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现代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旅游单位和景点建设和管理信用等级、资产状况达不到信贷准入的基本要求,不具备信贷主体资格;当然,也存在金融机构对国家扶持乡村旅游政策产业发展的关注度不够等问题,导致融资比较困难。
三、江西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的促进因素
1.融合发展的政策激励。国家系列政策,助推旅游发展。《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推进农业与旅游休闲、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中央一号文(2015、2016、2017连续三年)中都提出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 2.融合发展的旅游环境良好。江西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具有巨大的旅游资源优势和旅游产业发展潜力。赣鄱大地,秀丽山水与名胜古迹交相辉映,历史文化与绿色生态浑然一体,优美田园与乡村风韵和谐如画,自然风光与民俗风情相映成趣,地域特色和民俗特色显著,是一块自然与人文完美结合的旅游宝地、观光佳地、休闲圣地。江西农业历史悠久,农业文化景观丰富,农业所造就的乡村文化资源丰富,具备农业景观与乡村融合发展旅游的资源优势。
3.融合发展的市场需求旺盛。休闲度假时代,乡村旅游市场需求旺。全民休闲度假时代来临,度假人群剧增,市场需求增长。中国2016年国内旅游人次达44亿人次,其中超过18亿人次在乡村、古街。预计未来5到10年,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可达20亿人次,农民直接接待可达10亿人次。
四、江西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优化路径
1.规划融合,建设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要先对当地的乡村旅游资源进行全面的整合,结合农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以生产、生活、生态、创造、活力重新定位乡村“美丽”的内涵,坚持乡村旅游的原则,坚守乡村的传统景观意象,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总体规划,科学地策划旅游项目的开发,而不是把新农村建设规划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各自独立。要通过科学的融合规划,精心的设计、开发出具有区域文化特色,与美丽农村建设环境相协调、有品牌效应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2.政策融合,制定相关政策扶持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江西省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融合发展中,政府必须占主导作用,通过制定并落实一系列有效政策加以扶持,为二者的融合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一方面,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确定特定的旅游发展用地,正确划分各用地类型,做好规划引导工作和合理计划农民建房用地。另一方面,继续推行乡村的土地改革,赋予农民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和转让权,让土地能合法地进行流转、买卖,推动宅基地有偿流转,转化为旅游用地。三是建立健全的财政、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机制,通过资金投入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变生产条件。同时,适度放松乡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针对农户和乡村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贷款抵押担保机制的基础上实施多种的担保方法,走出一条规模化和产业化的道路,实现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协调发展。
3.农旅融合,实现农业产业化与旅游要素相渗透。乡村旅游资源并非稀有资源,几乎所有具备地理优势、交通便利的乡村都可以发展旅游业,但据调查发现,江西省大部分的美丽乡村在建设过程中突出发展农业区,而忽视其旅游产业的发展。在进行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开发时,可以种植成片的“彩虹田”,根据不同的季节展现不同的色彩。春天的油菜花、夏日的青莲、秋季的向日葵,使旅游者随时感受着不一样的田园风光。还可以利用河滩、山坡地等发展畜牧业来设置牧场,骑马穿梭于乡间小道,看“风吹草低见牛羊”、“牧童遥指杏花村”之景,别有一番情调。同时,在食宿方面,可以根据当地的饮食风味发展极具特色的农家小吃,像以农家乐、主题餐厅等形式;建立多元化的民宿,改善并提高住宿条件。充分发扬江西当地传统习俗,如民间傩舞、歌赛会、祈福庙会及渔村风情等,以区别于城市的民风来吸引旅游者。在此基礎上,加快乡村中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体现在住——乡村旅游要乡土、民俗化;吃——餐厅分区功能化;玩——设施布置人性化;娱——休闲融入野趣化;游——人文景观情景化;行——标牌导视明朗化;真正做到满足旅游者“吃、住、行、游、购、娱”的基本需求。
4.文旅融合,实现美丽乡村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江西省美丽乡村的建设在当下面临着一个普遍的困境,许多的乡村逐渐地转变成城市旅游者的“游乐园”,乡村的生活方式都在快速的消亡,这与当初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的理念相悖。因此,我们首先要尊重当地居民的选择及其传统的风俗民情,不能因为旅游者所崇尚的乡村风貌而剥夺当地人过自己便利生活的权利,单方面建造不适合当地的设施。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坚持创新、多元化发展,必须挖掘乡村地方特色的文化内涵,提升江西手工艺文化、艺术表演文化、古建筑文化的独特魅力,拓展江西乡村民俗文化、历史名人文化、红色文化的时代内涵,在文化旅游与乡村旅游结合上,下功夫和做文章。美丽乡村的建设应重视挖掘乡村地方特色文化内涵、创建旅游品牌,突出重点与特色,针对乡村不同的地理环境及文化氛围,走极具特色文旅融合的创新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张蓓,万俊毅,文晓巍.国外农业旅游的模式比较与经验借鉴[J].农业经济问题,2011(5):100-105.
[2]罗明义.发展乡村旅游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经济问题探索,2006(10):4-7.
[3]窦志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协调发展研究[J].昆明大学学报,2007,18(2):7-11.
[4]唐克敏,舒伯阳.襄樊市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总体思路与模式选择[J].商场现代化,2007(495):212-213.
[5]李庆雷,马继刚,杨帆.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互动机制及实现路径探讨[J].乡镇经济,2007(10):16-18.
[6]张树民,钟林生,王灵恩.基于旅游系统理论的中国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探讨地[J].地理研究,2012,31(11):2094-2103.
[7]刘孝蓉,胡明扬.基于产业融合的传统农业与乡村旅游互动发展模式[J].贵州农业科学,2013,41(3)219-222.
[8]龙照.江西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92-93.
[9]丁雨莲,马大全.旅游业与现代农业融合路径实证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12,28(14):157-163.
[10]周丹敏.江西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J].求实,2014(6):59-61.
作者简介:周思玲。女。九江学院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生。李松志。男。教授、博士。九江学院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院长。研究方向:区域发展与旅游规划。
关键词:融合发展 美丽乡村 江西 旅游业
旅游业与农业的结合发展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起步早。在1850年德国建设“市民农园”用于蔬菜水果种植,随后发展为新型生产性景观。自1962 年开始,美国政府在政策上鼓励农业旅游,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农业旅游的健康发展。中国旅游业与农村结合发展起步比欧美发达国家晚,最初形式是“农家乐”。1998 年国家旅游局推出“华夏城乡游”,掀起一股乡村旅游高潮。从2013年到2017年连续五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提到了旅游业与农业融合发展的问题。2011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若干意见》指出:乡村旅游是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扶持农民就业创业,引导农民致富,加快旅游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研究进展
旅游作为振兴农村经济的手段之一,其发展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也学术界的普遍关注。Sharon Phillip(2010)等人对新兴的休闲观光农业特点做出进一步的明确,归纳总结出5 种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的类型。Oppermann M(1996)、Nilsson P A K(2000)、Perales R M Y(2002)、Forsyth T J(1995)、Hjalager AM(1996)等人通过不同国家的乡村旅游地的实例研究,认为经营乡村旅游的企业都是根植于乡村的小规模企业,从旅游获得的收入不是很多,但却开辟了一个新的收入来源。由于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农村环境、农业资源、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差别巨大,因而旅游业与乡村建设发展在各个地区发展模式、特点、路径等也是各有差异。罗明义(2006)从“以旅促农”谈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提出5种推进方式;窦志萍(2007)研究了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的协调发展;唐克敏(2007)还建立了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协同发展的指标体系;李庆雷(2007)等对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互动机制及实现路径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张树民(2012)年从乡村旅游发展驱动因素的视角归纳了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模式类型和特点;刘孝蓉(2013)等认为乡村旅游具有与传统农业融合的基础,提出了农业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模式、农业文化遗产园分时度假模式、青少年农业科技科普园模式、生态养生园模式、山水农场模式等5种不同的适宜传统农业与乡村旅游两者融合的发展模式。这些从不同研究视角,探索了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的特点、模式,但没有涉及融合发展障碍、动力机制以及融合发展的路径。
二、江西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的障碍因素
1.建设管理体制障碍。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世界经济中规模最大和发展势头最强劲的产业之一。旅游业涉及规划、建设、管理、营运、策划等多个部门,涵盖一、二、三次产业,应属于复合性的产业。在国内主管旅游的主体部门是旅游局,但涉旅的管理部门不少,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是住建部、水库风景区是水利部、地质公园是国土资源部、自然保护区是林业部、古建筑等属于文物局等等,而这些资源往往可以开发成为旅游资源,甚至成为旅游精品;而起源于2005年的新农村建设以及2012年国家提出美丽乡村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党委农工部。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的目标是具有特色的乡村旅游,这还需要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整合多方面的利好政策,在实际的操作上存在一定难度与困难。
2.土地制度的障碍。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实行“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制度,集体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发生了分离。尽管2008年中央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了详尽规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中央2015、2016、2017年一号文件中,提出“农村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但农地农业用的政策,阻碍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尤其是农民对土地所用权、用益物权和抵押物权没有很好地落实。乡村旅游不同于如庐山、井冈山景区旅游,现在城里人希望到风景如画或者生态良好的乡村地方买地,但现有的制度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进行交易。因此,不深化改革土地制度,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可能难以落到实处。
3.基础设施的障碍。起源于2005年以来的新农村建设,虽江西省農村环境有所改变,能够满足当地居民居住要求;但农村的道路交通、供水排水、垃圾处理、乡村厕所等基础设施与发展旅游业的差距,尤其是吃、住、行、游、购、娱等相关设施缺失,不能满足旅游者需求。
4.融资渠道的障碍。由于江西省乡村旅游景点“点散、面广”,尚未形成“村连村、片连片”的规模型产业集群;一些乡村旅游企业不少是从经营“农家乐”发展起来的小微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现代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旅游单位和景点建设和管理信用等级、资产状况达不到信贷准入的基本要求,不具备信贷主体资格;当然,也存在金融机构对国家扶持乡村旅游政策产业发展的关注度不够等问题,导致融资比较困难。
三、江西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的促进因素
1.融合发展的政策激励。国家系列政策,助推旅游发展。《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推进农业与旅游休闲、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中央一号文(2015、2016、2017连续三年)中都提出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 2.融合发展的旅游环境良好。江西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具有巨大的旅游资源优势和旅游产业发展潜力。赣鄱大地,秀丽山水与名胜古迹交相辉映,历史文化与绿色生态浑然一体,优美田园与乡村风韵和谐如画,自然风光与民俗风情相映成趣,地域特色和民俗特色显著,是一块自然与人文完美结合的旅游宝地、观光佳地、休闲圣地。江西农业历史悠久,农业文化景观丰富,农业所造就的乡村文化资源丰富,具备农业景观与乡村融合发展旅游的资源优势。
3.融合发展的市场需求旺盛。休闲度假时代,乡村旅游市场需求旺。全民休闲度假时代来临,度假人群剧增,市场需求增长。中国2016年国内旅游人次达44亿人次,其中超过18亿人次在乡村、古街。预计未来5到10年,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可达20亿人次,农民直接接待可达10亿人次。
四、江西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优化路径
1.规划融合,建设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要先对当地的乡村旅游资源进行全面的整合,结合农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以生产、生活、生态、创造、活力重新定位乡村“美丽”的内涵,坚持乡村旅游的原则,坚守乡村的传统景观意象,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总体规划,科学地策划旅游项目的开发,而不是把新农村建设规划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各自独立。要通过科学的融合规划,精心的设计、开发出具有区域文化特色,与美丽农村建设环境相协调、有品牌效应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2.政策融合,制定相关政策扶持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江西省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融合发展中,政府必须占主导作用,通过制定并落实一系列有效政策加以扶持,为二者的融合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一方面,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确定特定的旅游发展用地,正确划分各用地类型,做好规划引导工作和合理计划农民建房用地。另一方面,继续推行乡村的土地改革,赋予农民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和转让权,让土地能合法地进行流转、买卖,推动宅基地有偿流转,转化为旅游用地。三是建立健全的财政、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机制,通过资金投入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变生产条件。同时,适度放松乡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针对农户和乡村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贷款抵押担保机制的基础上实施多种的担保方法,走出一条规模化和产业化的道路,实现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协调发展。
3.农旅融合,实现农业产业化与旅游要素相渗透。乡村旅游资源并非稀有资源,几乎所有具备地理优势、交通便利的乡村都可以发展旅游业,但据调查发现,江西省大部分的美丽乡村在建设过程中突出发展农业区,而忽视其旅游产业的发展。在进行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开发时,可以种植成片的“彩虹田”,根据不同的季节展现不同的色彩。春天的油菜花、夏日的青莲、秋季的向日葵,使旅游者随时感受着不一样的田园风光。还可以利用河滩、山坡地等发展畜牧业来设置牧场,骑马穿梭于乡间小道,看“风吹草低见牛羊”、“牧童遥指杏花村”之景,别有一番情调。同时,在食宿方面,可以根据当地的饮食风味发展极具特色的农家小吃,像以农家乐、主题餐厅等形式;建立多元化的民宿,改善并提高住宿条件。充分发扬江西当地传统习俗,如民间傩舞、歌赛会、祈福庙会及渔村风情等,以区别于城市的民风来吸引旅游者。在此基礎上,加快乡村中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体现在住——乡村旅游要乡土、民俗化;吃——餐厅分区功能化;玩——设施布置人性化;娱——休闲融入野趣化;游——人文景观情景化;行——标牌导视明朗化;真正做到满足旅游者“吃、住、行、游、购、娱”的基本需求。
4.文旅融合,实现美丽乡村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江西省美丽乡村的建设在当下面临着一个普遍的困境,许多的乡村逐渐地转变成城市旅游者的“游乐园”,乡村的生活方式都在快速的消亡,这与当初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的理念相悖。因此,我们首先要尊重当地居民的选择及其传统的风俗民情,不能因为旅游者所崇尚的乡村风貌而剥夺当地人过自己便利生活的权利,单方面建造不适合当地的设施。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坚持创新、多元化发展,必须挖掘乡村地方特色的文化内涵,提升江西手工艺文化、艺术表演文化、古建筑文化的独特魅力,拓展江西乡村民俗文化、历史名人文化、红色文化的时代内涵,在文化旅游与乡村旅游结合上,下功夫和做文章。美丽乡村的建设应重视挖掘乡村地方特色文化内涵、创建旅游品牌,突出重点与特色,针对乡村不同的地理环境及文化氛围,走极具特色文旅融合的创新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张蓓,万俊毅,文晓巍.国外农业旅游的模式比较与经验借鉴[J].农业经济问题,2011(5):100-105.
[2]罗明义.发展乡村旅游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经济问题探索,2006(10):4-7.
[3]窦志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协调发展研究[J].昆明大学学报,2007,18(2):7-11.
[4]唐克敏,舒伯阳.襄樊市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总体思路与模式选择[J].商场现代化,2007(495):212-213.
[5]李庆雷,马继刚,杨帆.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互动机制及实现路径探讨[J].乡镇经济,2007(10):16-18.
[6]张树民,钟林生,王灵恩.基于旅游系统理论的中国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探讨地[J].地理研究,2012,31(11):2094-2103.
[7]刘孝蓉,胡明扬.基于产业融合的传统农业与乡村旅游互动发展模式[J].贵州农业科学,2013,41(3)219-222.
[8]龙照.江西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92-93.
[9]丁雨莲,马大全.旅游业与现代农业融合路径实证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12,28(14):157-163.
[10]周丹敏.江西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J].求实,2014(6):59-61.
作者简介:周思玲。女。九江学院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生。李松志。男。教授、博士。九江学院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院长。研究方向:区域发展与旅游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