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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嗜好”胜于“爱好”这个词。因为前者可褒可贬,带点儿痴迷与怪异,而后者四平八稳,简直令人提不起兴趣。
有嗜好的人,多半是有趣的。我有个朋友,一失眠就挨个儿翻全国各地火车站的站名,发掘古怪而惊艳的小站名字。还有个朋友,下班回到家疲惫不堪,却总要打开音乐关上门,给自己跳一支舞。我也有些嗜好,比如在陌生城市旅行时,热衷于逛超市和菜市场;明明有书架,却偏要把书堆在床上睡觉;喜欢随便上一辆公交车,坐到终点站再坐回来。其中最执着的,大概就是睡午觉了。
对别人来说,午睡这件事怎么也算不上嗜好,顶多是个可有可无的习惯——有空就睡,不睡也无所谓。但我真能把午睡爱到极致,自称“不睡午觉就会死星人”,不含多少夸张成分。
在从容安逸的小城长大,我从小就习惯了午睡。中午放学回家,吃过午饭,总有充足的时间在床上歪一会儿。晴天的午后,是卧室最明亮的时候。阳光丰盛如愤怒的花朵,那热烈的架势,常令我想起暴雪和台风。午后的睡眠因而与夜晚不同——满室通透敞亮,明晃晃睁不开眼,感觉整个世界坦坦荡荡,毫无保留,简单纯粹而踏实。夜晚则是深而复杂的,寂静和黑暗都有丰富的质地,隐秘的事物触发好奇和不安,一天结束时的疲惫却令人昏昏欲睡。有人午睡要拉紧窗帘戴上眼罩,我却不必,而且光线越是充足,就越是睡得舒服。
所有人都在打盹,所有声音都停下来。午后的安宁多么好,像平缓流淌的河流里的小洲。时间喘口气,万物歇息,出神发呆或做梦,感觉有人在温柔地说:不要急,慢慢来。
读高中后,中午休息时间就紧缩了。为了午睡,我午饭不得不狼吞虎咽,好歹挤出点时间眯上半个小时。有的同学可以不睡午觉,有的同学趴在课桌上睡,我不行,必须回家安安稳稳躺在床上。万一哪天有事缺了午觉,后果不堪回想——整个下午和晚上都会四肢无力,头重脚轻,昏昏沉沉,思维混乱,不知所云,肠胃不适,生不如死。所以对我而言,越是惜时如金的关键阶段,越要保证珍贵的午休,不仅身体舒服,也为了头脑清醒,提高学习效率。那时流传一句戏语:“子曰:中午不睡,下午崩溃。”实在精准传神。
后来到北京上大学,拿到作息时间表就傻眼了:下午的课居然一点开始?这不科学!剥夺午睡对我而言无异于受刑,本科一、二年级是最难熬的日子,终日困倦迷糊,胃痛频频发作,老师讲的课自然也听不进去。后来胆子大了,也学聪明了,索性逃课,请室友帮我录音。听录音比现场上课效果还好,不懂的地方可以及时重播,需要记录也可以随时暂停,做笔记方便多了。
为午睡而翘课,我可以说是劣迹斑斑了,不料却赢得一些朋友发自肺腑的羡慕和夸赞,说我如何淡然、洒脱、从容、率真。朋友们对我的包容和理解可谓感天动地——如果约在下午见面,我永远把时间定得很晚,睡够了再出门;就算旅行也不能妥协,中午非要折回宾馆睡上一觉不可。有次朋友在外面过生日,午饭后说下午接着玩,不让我走,于是特意进了趟电影院——她们看电影,我靠在椅背上睡午觉。对午睡的执着可见一斑。
记不清在哪里吐槽过不能午休的大城市,后来有个小读者给我发私信聊天,末了居然祝我“毕业后能找一个有时间睡午觉的工作”。瞬间被如此贴心的祝福感动……看来是真爱了!
并非所有人都享受午睡的悠闲,快节奏的生活一样被推崇和钟爱。但对我,午睡是嗜好,是一天中重要的部分。困了就睡会儿,然后精力充沛地醒来,不背叛身体,顺从自己的生物钟,过规律有序、不紧不慢的生活。身体会引我到适合我的地方去,嗜好会帮我看清自己是怎样的人。
听闻纳博科夫痴迷于蝴蝶,我毫不惊讶而且觉得正该如此——蝴蝶的精致、敏感、优美、魅惑,与他文字的气质若合一契;村上春树热衷于长跑也是情理之中——长跑所需的坚忍、耐力、持之以恒、不乱节奏,与常年写作长篇的要领大同小异。
人不会无缘无故对某些事物痴迷。痴迷的事物,或是好的,或是坏的,或是奇怪的。其实好也不过是所谓的好,坏也不至于必须戒掉,而那些奇怪的,更不必奢求所有人理解。它们与本性相契合,反映着人所掩飾不了的真实。只要不会给别人造成伤害,就任由那些小嗜好自然而然存在下去好了。
从“你所爱”一窥“你所是”,实在是舒服而有趣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