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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责任是社会主体间共享共生的基础条件,是弥合复杂化社会结构性紧张的共轭装置.传统社会管理所确立的集体责任已出现边际效应,个体责任正在形成之中,作为社会和谐基础条件的公共责任,尚处于经验和知识的试验性竞争阶段.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是培育公共责任,并按法治化要求,在社会多元主体间分配公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