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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陕西 咸阳 712082)
【摘要】: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被尊为“四渎之宗”,是世界第五大河流和我国第二大河流。同时,黄河也是一条极为复杂难治的河流,历史上水旱灾害频发,远古时期即有大禹治水的传说,“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改道”的黄河,被称为“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华文明史也是一部华夏民族与黄河泛滥的抗争史。当今,黄河特殊的河政体制,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是历史时期黄河流域人民群众,在漫长的与黄河水患抗争实践中,吸收了历代治河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在此基础上继承和发展起来的,尤其是与清代河政体制渊源颇深,承袭较多,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处。通过对清代河政体制的研究,有利于吸取总结治河的历史经验,为我们探索完善更有效、更科学合理的当代河政体制提供借鉴和启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清代;黄河;河政;综述
近三十年来,关于清代河政体制的研究成果较多,质量良莠不齐。较系统深入的研究成果有之;创新视角以管窥豹的研究成果有之;或因所依据参考的文献较为雷同,相互借鉴参考,研究结果和方向雷同的也有。梳理相关文章的研究方向和成果,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大类:一是纵向研究,对有清一代河政体制的建置沿革展开研究;二是横向研究,将河政体制纳入清代社会政治经济大局中进行比较研究;三是切面研究,通过对清代河政体制的某一构成单元或某一治理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分析;四是重要治河人物研究。本文将有关学者论述进行梳理归纳,总结近年来在此方面研究的重要成果和存在的薄弱方面。
一、清代河政体制纵向沿革研究
近年来,有关清代河政体制建置沿革的研究中,贾国静的《清代河政体制演变论略》[1]比较全面系统,从河政体制的形成及其存在的问题、南河及东河干河机构的裁撤、河督与督抚之间的职责推诿、河政体制的彻底解体等几个方面,对河政体制的初创、发展、衰落、消亡的全过程进行了梳理分析。文章认为,有清一代黄河与国家的关系远远超越了公共水利工程这一领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条政治之河,河政地位之高低与国家的命运休戚相关,为清代所独有的河政体制即是黄河特殊政治地位的体现,河政体制的兴衰亦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清代政治的兴衰,河政体制的最终解体也能映射出清王朝自身的丧钟已经敲响。张轲风的《清代河道总督建置考论》[2],认为河道总督是清代河政实施的中心枢纽, 也是清代治河行政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政府环节,指出河道总督一职频繁的设置变更状况说明清政府面临着一个无法回避的难题, 即河道总督的设置面临着通筹全河与分区治理的两难。此外,以断代史手法,对某一任皇帝在位期间的河政体制及治河活动进行研究的成果也比较常见,尤其集中在有清一代治河事业比较发达的康雍乾时期,以及铜瓦厢改道前后的黄河“多事之秋”。比如,辽宁大学邵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康熙朝治理黄河研究》,以康熙帝的治河实践及其对清代河政体制的贡献作为研究范围和对象,介绍康熙治河的原因,论述其治河过程,总结了康熙帝治河的经验分析及其影响。
二、清代河政体制横向比较研究
河政体制作为清代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受到清代社会政治经济变迁的深刻影响,同时,治河成败也反作用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各方面,为学者们进行横向比较提供了广阔空间。夏明方在《铜瓦厢改道后清政府对黄河的治理》[3]一文中结合晚清的社会背景对清政府的治河活动进行了分析探讨,并指出:晚清治河中虽然引进了西方先进科技,但由于陈旧落伍的腐败气息、封建社会内部传统惰性势力的顽固抵制,河工方面也仅仅是枝枝节节的局部改良,所以,晚清的“治黄只是一种臆语”,没有多少实效够。曲阜师范大学李治在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河道总督与清朝政治》,在论述河道总督的建置沿革,历任河道总督的任免情况的基础上,对河道总督在处理河务之外,与党争、漕运和地方政务之间发生的千丝万缕的关系进行了详细阐述,认为河督与政治斗争联系密切,处理好与地方督抚、漕督和朝廷下派的钦差大臣的关系尤为重要。王振忠的《河政与清代社会》[4],通过文献数据分析,认为清代政府对黄河的治理高度重视,设有专门长官督理河道,对黄河的投资逐年增加,然而开支越多,决口的次数也越频繁。
三、清代河政体制定向切面研究
在清代河政体制研究成果相对较丰富的情况下,部分学者着眼于清代河政体制的某一组成单元,或清代河政施政的重点区域,独辟蹊径、独创视角,通过以小见大、以管窥豹的方法,对清代河政进行切面研究,推动了清代河政体制研究的深入,使得这一领域的研究变得丰满和立体。较为有代表性的,云南大学戴龙辉在其硕士毕业论文《清代河标、河营研究》中,从河政体制中的军事力量——河政的具体实施者之一河标、河营入手,解读清代河政,聚焦于清代河政中的河标、河营,以理清其建置沿革、绘制其空间分布为基础,探讨其相关制度及具体河防实践,着力于河标、河营一点对清代河政进行细化分析,理清了河标、河营在清代河政中的地位,使清代河政研究更加细化、更加具体,成为当前清代河政研究的有益补充。王英华的博士论文《清前中期(1644—1855)治河活动研究:清口一带黄淮运的治理》,文中重点对清代前中期政府在治河重镇清口一带的治河活动进行了分析探讨,给予了较多肯定,并对治河活动背后的复杂背景给予了较多关注。
四、关于清代治河人物研究
通过对清代某一重要治河人物的治河理念和实践进行研究,探讨重要治河人物在清代河政体制的地位和所作贡献,成为清代河政体制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康熙朝河道总督靳辅作为清代治河成就的代表性人物,很多研究学者将靳辅及其主要幕僚陈潢作为重要研究对象,涌现了不少关于两人治河思想和成就的研究成果。比如,廣西师范大学马红丽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靳辅治河研究》,介绍了靳辅治河的社会背景,详细论述了靳辅治河方略,通过对靳辅治河与明代中后期著名治河专家潘季驯、康雍乾时期的河臣张鹏翮、齐苏勒、嵇曾筠和高斌治河的综合比较,对靳辅治河作出评价,认为靳辅不仅是康熙朝的优秀官吏,而且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水利专家。李云峰的《试论靳辅、陈潢治河思想的历史地位》[5],将河道总督靳辅及其幕僚水利专家陈潢放在一起进行研究,认为靳辅、陈演治河思想超过了前人,并奠定了清一代治河的陈法,他们的影响一直延续到近代河工理论在治河中运用,是中国古代治河思想发展的高峰,对靳辅、陈潢的治河思想作出高度评价。
此外,一些关于清代黄河的专著,也为我们提供了参考借鉴。比如,饶明奇的《清代黄河流域水利法制研究》[6]从水利法制角度,对清代黄河水利法规制度进行了深入整理和分析,河政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朝廷颁布的一系列涉河法规条例来落实,该书是对清代河政研究的一个很有益参考资料。
结语:综上所述,目前,清代河政体制研究的成果虽然不少,但水平参差不齐,纷纷杂杂。虽然有一些河政体制研究比较全面、系统,也有一些河政体制研究视角比较独特、创新,但也存在研究停留在相对肤浅的表面,并没有将现有的文献材料嚼碎吃透的现象。总体来看,清代河政体制研究,还缺少依托充分的文献资料,进行精确定量分析,提出新鲜独特观点的深耕细作的深度研究。同时,清代河政体制的研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研究者中年轻学者占了较高的比例。推动清代河政体制研究深化细化,需要更多的黄河研究学者和治河专业人员,继续充分挖掘现有的各类文献资料,创新研究方法和视角,从河政体制的微观层面、底层环节着手着眼,以期填补更多的清代河政体制研究领域的空白,让河政体制领域的研究变得更丰满、更立体。
注释:
[1]贾国静:《清代河政体制演变论略》,《清史研究》,2011年第3期。
[2]张轲风:《清代河道总督建置考论》,《历史教学》,2008年第18期。
[3]夏明方:《铜瓦厢改道后清政府对黄河的治理》,《清史研究》,1995年第4期.
[4]王振忠:《河政與清代社会》,《湖北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
[5]李云峰:《试论靳辅、陈演治河思想的历史地位》,《人民黄河》,1992年第12期。
[6]饶明奇著:《清代黄河流域水利法制研究》,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9年。
作者简介:戴钰(1998—),男,汉族,湖南新宁人,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青藏历史地理及黄河史。
【摘要】: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被尊为“四渎之宗”,是世界第五大河流和我国第二大河流。同时,黄河也是一条极为复杂难治的河流,历史上水旱灾害频发,远古时期即有大禹治水的传说,“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改道”的黄河,被称为“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华文明史也是一部华夏民族与黄河泛滥的抗争史。当今,黄河特殊的河政体制,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是历史时期黄河流域人民群众,在漫长的与黄河水患抗争实践中,吸收了历代治河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在此基础上继承和发展起来的,尤其是与清代河政体制渊源颇深,承袭较多,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处。通过对清代河政体制的研究,有利于吸取总结治河的历史经验,为我们探索完善更有效、更科学合理的当代河政体制提供借鉴和启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清代;黄河;河政;综述
近三十年来,关于清代河政体制的研究成果较多,质量良莠不齐。较系统深入的研究成果有之;创新视角以管窥豹的研究成果有之;或因所依据参考的文献较为雷同,相互借鉴参考,研究结果和方向雷同的也有。梳理相关文章的研究方向和成果,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大类:一是纵向研究,对有清一代河政体制的建置沿革展开研究;二是横向研究,将河政体制纳入清代社会政治经济大局中进行比较研究;三是切面研究,通过对清代河政体制的某一构成单元或某一治理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分析;四是重要治河人物研究。本文将有关学者论述进行梳理归纳,总结近年来在此方面研究的重要成果和存在的薄弱方面。
一、清代河政体制纵向沿革研究
近年来,有关清代河政体制建置沿革的研究中,贾国静的《清代河政体制演变论略》[1]比较全面系统,从河政体制的形成及其存在的问题、南河及东河干河机构的裁撤、河督与督抚之间的职责推诿、河政体制的彻底解体等几个方面,对河政体制的初创、发展、衰落、消亡的全过程进行了梳理分析。文章认为,有清一代黄河与国家的关系远远超越了公共水利工程这一领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条政治之河,河政地位之高低与国家的命运休戚相关,为清代所独有的河政体制即是黄河特殊政治地位的体现,河政体制的兴衰亦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清代政治的兴衰,河政体制的最终解体也能映射出清王朝自身的丧钟已经敲响。张轲风的《清代河道总督建置考论》[2],认为河道总督是清代河政实施的中心枢纽, 也是清代治河行政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政府环节,指出河道总督一职频繁的设置变更状况说明清政府面临着一个无法回避的难题, 即河道总督的设置面临着通筹全河与分区治理的两难。此外,以断代史手法,对某一任皇帝在位期间的河政体制及治河活动进行研究的成果也比较常见,尤其集中在有清一代治河事业比较发达的康雍乾时期,以及铜瓦厢改道前后的黄河“多事之秋”。比如,辽宁大学邵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康熙朝治理黄河研究》,以康熙帝的治河实践及其对清代河政体制的贡献作为研究范围和对象,介绍康熙治河的原因,论述其治河过程,总结了康熙帝治河的经验分析及其影响。
二、清代河政体制横向比较研究
河政体制作为清代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受到清代社会政治经济变迁的深刻影响,同时,治河成败也反作用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各方面,为学者们进行横向比较提供了广阔空间。夏明方在《铜瓦厢改道后清政府对黄河的治理》[3]一文中结合晚清的社会背景对清政府的治河活动进行了分析探讨,并指出:晚清治河中虽然引进了西方先进科技,但由于陈旧落伍的腐败气息、封建社会内部传统惰性势力的顽固抵制,河工方面也仅仅是枝枝节节的局部改良,所以,晚清的“治黄只是一种臆语”,没有多少实效够。曲阜师范大学李治在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河道总督与清朝政治》,在论述河道总督的建置沿革,历任河道总督的任免情况的基础上,对河道总督在处理河务之外,与党争、漕运和地方政务之间发生的千丝万缕的关系进行了详细阐述,认为河督与政治斗争联系密切,处理好与地方督抚、漕督和朝廷下派的钦差大臣的关系尤为重要。王振忠的《河政与清代社会》[4],通过文献数据分析,认为清代政府对黄河的治理高度重视,设有专门长官督理河道,对黄河的投资逐年增加,然而开支越多,决口的次数也越频繁。
三、清代河政体制定向切面研究
在清代河政体制研究成果相对较丰富的情况下,部分学者着眼于清代河政体制的某一组成单元,或清代河政施政的重点区域,独辟蹊径、独创视角,通过以小见大、以管窥豹的方法,对清代河政进行切面研究,推动了清代河政体制研究的深入,使得这一领域的研究变得丰满和立体。较为有代表性的,云南大学戴龙辉在其硕士毕业论文《清代河标、河营研究》中,从河政体制中的军事力量——河政的具体实施者之一河标、河营入手,解读清代河政,聚焦于清代河政中的河标、河营,以理清其建置沿革、绘制其空间分布为基础,探讨其相关制度及具体河防实践,着力于河标、河营一点对清代河政进行细化分析,理清了河标、河营在清代河政中的地位,使清代河政研究更加细化、更加具体,成为当前清代河政研究的有益补充。王英华的博士论文《清前中期(1644—1855)治河活动研究:清口一带黄淮运的治理》,文中重点对清代前中期政府在治河重镇清口一带的治河活动进行了分析探讨,给予了较多肯定,并对治河活动背后的复杂背景给予了较多关注。
四、关于清代治河人物研究
通过对清代某一重要治河人物的治河理念和实践进行研究,探讨重要治河人物在清代河政体制的地位和所作贡献,成为清代河政体制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康熙朝河道总督靳辅作为清代治河成就的代表性人物,很多研究学者将靳辅及其主要幕僚陈潢作为重要研究对象,涌现了不少关于两人治河思想和成就的研究成果。比如,廣西师范大学马红丽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靳辅治河研究》,介绍了靳辅治河的社会背景,详细论述了靳辅治河方略,通过对靳辅治河与明代中后期著名治河专家潘季驯、康雍乾时期的河臣张鹏翮、齐苏勒、嵇曾筠和高斌治河的综合比较,对靳辅治河作出评价,认为靳辅不仅是康熙朝的优秀官吏,而且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水利专家。李云峰的《试论靳辅、陈潢治河思想的历史地位》[5],将河道总督靳辅及其幕僚水利专家陈潢放在一起进行研究,认为靳辅、陈演治河思想超过了前人,并奠定了清一代治河的陈法,他们的影响一直延续到近代河工理论在治河中运用,是中国古代治河思想发展的高峰,对靳辅、陈潢的治河思想作出高度评价。
此外,一些关于清代黄河的专著,也为我们提供了参考借鉴。比如,饶明奇的《清代黄河流域水利法制研究》[6]从水利法制角度,对清代黄河水利法规制度进行了深入整理和分析,河政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朝廷颁布的一系列涉河法规条例来落实,该书是对清代河政研究的一个很有益参考资料。
结语:综上所述,目前,清代河政体制研究的成果虽然不少,但水平参差不齐,纷纷杂杂。虽然有一些河政体制研究比较全面、系统,也有一些河政体制研究视角比较独特、创新,但也存在研究停留在相对肤浅的表面,并没有将现有的文献材料嚼碎吃透的现象。总体来看,清代河政体制研究,还缺少依托充分的文献资料,进行精确定量分析,提出新鲜独特观点的深耕细作的深度研究。同时,清代河政体制的研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研究者中年轻学者占了较高的比例。推动清代河政体制研究深化细化,需要更多的黄河研究学者和治河专业人员,继续充分挖掘现有的各类文献资料,创新研究方法和视角,从河政体制的微观层面、底层环节着手着眼,以期填补更多的清代河政体制研究领域的空白,让河政体制领域的研究变得更丰满、更立体。
注释:
[1]贾国静:《清代河政体制演变论略》,《清史研究》,2011年第3期。
[2]张轲风:《清代河道总督建置考论》,《历史教学》,2008年第18期。
[3]夏明方:《铜瓦厢改道后清政府对黄河的治理》,《清史研究》,1995年第4期.
[4]王振忠:《河政與清代社会》,《湖北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
[5]李云峰:《试论靳辅、陈演治河思想的历史地位》,《人民黄河》,1992年第12期。
[6]饶明奇著:《清代黄河流域水利法制研究》,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9年。
作者简介:戴钰(1998—),男,汉族,湖南新宁人,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青藏历史地理及黄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