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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鉴于经济的发展、法治的进步,政府执政水平的提高以及民众主体意识的觉醒,行政行为的价值取向经历了,由唯效率观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及在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基础上向以人为本、保障人权的嬗变过程。近来,政府对高房价的重拳调控、以及对钓鱼执法、隐蔽执法等,过分注重行政效率的行政行为的明令禁止,即实行这一转变的必然结果。然而,由于唯效率观的深远影响,以及保证效率和保障人权一定意义上存在矛盾,所以在实践中有些行政主体在行为价值取向的选择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