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教师行业的进一步壮大,社会对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关学者已经开始研究教师专业的发展,并取得了喜人的结果。教师发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分别是1.作为专业人员的教师,其应当是不断发展的,教师应当是研究者、实践者、学习者的统一;2.每一位教师都经历了长时间的技术和专业知识方面的训练,当然,不可否认,正是长时间的技术和专业知识的训练使得教师在成长过程中赢得了一些声誉。3.每一位教师的发展历程都不是一个短期的、简单的过程,从关注自身的生存到将这种关注逐渐转到自身的发展,最后完成自我认同,这个过程是长期的、复杂的。
关键词:高职教师;发展中心;体系研究
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5-0180-02
一、高职教师发展的现实必要性与历史必然性
现阶段,我国高职教师的发展具有现实必要性和历史必然性,笔者通过长时间的对高职教师中心体系的研究,从三个方向论述了高职教师发展的现实必要性与历史必然性。
首先,社会发展对高职教师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人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逐步迈入到了知识经济时代,不断的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几十年前相比,高职院校教学科研压力在不断的增大,这些变化无不表现着我国高职教师的发展已经从社会的边缘逐步转向为社会中心。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年我国高职教师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日益提高,但是仍然没有跟上社会的步伐,在以后的日子里,高职院校的学生势必要向更高水平去发展,去努力。
其次,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就是重视师资水平的进一步发展,而高职院校作为培养实用型人才的摇篮,更需要加强师资水平建设,促进高职教师的发展。通常情况下,高职院校的教师发展往往是与高职教育的大众化如影随行的,与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要求相适应的。
最后,高职院校的教师发展符合教师个体发展的需求。虽然,大家都知道决定一所高职院校的核心竞争力的最关键的因素就是教师队伍,然而,教师职业的发展由于各种原因,还没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重视,正因如此,高职院校普遍存在缺乏高级教师的现象。
二、我国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机构的专业定位
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是促进教师科研和教学能力、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全面发展的服务组织。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是建立在整合学校人事处师资培训职能、教务处教学研究职能、督导室教学质量评估职能、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学技术、科研处科技咨询服务职能、平台支撑职能的基础上的服务组织。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若想得到全面的发展需要在各院系志愿者教师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建立。高职教师发展中心并不是行政管理机构,而是高职教师发展事业的具有服务性和协调性的专业机构。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拥有独立的经费来源,基础配套设施、办公场所以及专业自主权。按照成立目标的不同,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进行独立运作。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目标是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科研的工作水平、将教师工作潜能激发出来,开展院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高职教师发展中心可下设四个部委,他们分别是教师发展业务部门、教师发展研究委员会、教师发展综合办公室、教师发展顾问委员会。由专职人员组成业务部门和综合办公室,由校内外管理权威和学术权威兼职组成顾问委员会,由本校各院系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术骨干兼职担任研究委员会。
高职教师发展中心强化、整合和凸显了“教师发展”服务职能,教师参与教师发展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因为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而调动起来。师资培训和教学研究是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高职教师发展中心主要挂靠在两处,一处是教务处,另一处是人事处,还有的高职教师发展中心单独隶属于学校。不论哪种设置方式,都是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或校长担任,日常事务有专职人员处理,为了保障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进一步发展,应当为高职教育中心设置专门的经费与相关资源。高职教师发展中心业务活动和机构地位都应当独立于相关处室,以避免出现受制于部门利益纠葛和行政官僚习气的影响。
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是促进教师科研和教学能力、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全面发展的服务组织,并不是行政管理机构,从本质上来说,高职教育发展中心就是具“自治”性质的、学校组织的“教师之家”。督导室的教学质量监督工作,应当与教师发展工作当中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有所区别。给试讲师提供教学指导和教学建议是高职教师发展中心开展听课活动的主要目的,该活动的展开能够进一步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发展,活动的评价结果具有保密性;作为教学考核和教学评价依据的是教务处和督导室组织的听课结果;换句话说,高职教师发展中心就是教师的导师机构,而教务处和督导室是答辩评委机构。
三、我国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所面临的困境
随着我国各院校的进一步扩招,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我们已经完全不能忽视教育重心的职能。当然,庞大的师资需求以及对教师的要求也给高职院校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何提高高职教师的水平,实现教师的不断发展,成为了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所面临的困境。除此之外,教师在各个职业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困惑也应当得到重视。
我国高职院校于1999年扩招之后,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先后建立了高职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还有学历进修、访问学者等方式。我国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创立,为我国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但是,高等职业教师发展中心的设置,在设置策略上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问题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的忽视、单一的教师发展服务内容、服务意识若于培训意识、教师在项目设计方面的参与度较低、交流与交流平台的缺失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进一步发展,很多高职教师的需求在我国高等教师发展中心得不到满足。当然,参与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教师自身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例如教师的学历普遍偏低,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知识更新不及时、动手能力不强等等。造成上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为:第一,社会、教育部门对高职教师的专业发展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第二,能够进一步推动高职教师发展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第三,缺乏对教师发展的服务意识。 四、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的构建策略
(1)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评价体系的构建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评价体系应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将评价体系中原有的行政色彩弱化,不要将评价体系的目的集中在奖惩上面,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基于传统评价制度的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评价制度应当是可行、科学、公正、民主的评价体系。学校有关部门应当从实际出发,以教师个人特质和学校发展状况配合教师制定中、长期个性化职业规划,是教师通过利用评价结果的反馈功能,达到自我调控和完善,以达到促进教师成长的目的。
(2)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应当针对高职教育特点制定评价指标
借鉴国外已有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构建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还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完成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培养目标的职业性、行业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高职教育的重点培养目标,所以,我们在制定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的时候一定要加强实践教学以及教师到生产一线的实践考核,除此之外,对于高职院校教师参与科研工作的评价制度和评价标准应当做到逐步完善,对于教学与科研的精力应当做到合理分配,以促进科研、教学的平衡发展。
(3)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应当评价主体互动化
由多个部门协调(教务、人事、督导、科研、系部等)配合完成高职教师评价,但在整个评价过程中教师应该处于主体地位,教师应做到全程参与,教师在评价过程中,应当做到以“自评”为主,他评”为辅的原则,将教师自我完善热情激发出来,以达到制衡和制约评价权利的目的。
(4)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应当不断提高评价的针对性
通常情况下,高职教师分为专业理论课教师,基础理论课教师,职业实践课教师三类。着重强调基础性技能和理论知识的是前两类教师的教学,正因如此,在评价的时候,可着重加强对评价高职教师的自身发展和教研教改能力;着重考核职业实践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和指导学生的能力。除此之外,应采用不同的标注评价处于不同阶段的教师,例如可以采用示范能力、辐射能力、指导能力等评价项目来评价骨干教师,而选择的规范性的评价项目来评价新任教师。
(5)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应当将发展性评价与量化评价有效结合
构建发展性评价体系,并不是完全否定传统的量化评价体系,因为发展性评价体系和量化评价体系的评价侧重点和理论基础不同。我们要采取定性和定量两者有机结合在一起的方式,将那些不可量化的用描述性的方法进行分析。对那些能够量化的指标加以量化。教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成因及症结用量化的评价方法很难得出答案,也就是说量化的评价方法缺乏动态分析。可以采用问卷、访谈、讨论等方式对教师进行发展性评价,这样便能更加准确地、及时地将教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来。
(作者单位: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潘玲珍.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中心的运行机制与功能结构研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4,06:172-177.
[2]李青霞.高职教师发展研究[D].厦门大学,2009.
关键词:高职教师;发展中心;体系研究
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5-0180-02
一、高职教师发展的现实必要性与历史必然性
现阶段,我国高职教师的发展具有现实必要性和历史必然性,笔者通过长时间的对高职教师中心体系的研究,从三个方向论述了高职教师发展的现实必要性与历史必然性。
首先,社会发展对高职教师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人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逐步迈入到了知识经济时代,不断的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几十年前相比,高职院校教学科研压力在不断的增大,这些变化无不表现着我国高职教师的发展已经从社会的边缘逐步转向为社会中心。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年我国高职教师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日益提高,但是仍然没有跟上社会的步伐,在以后的日子里,高职院校的学生势必要向更高水平去发展,去努力。
其次,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就是重视师资水平的进一步发展,而高职院校作为培养实用型人才的摇篮,更需要加强师资水平建设,促进高职教师的发展。通常情况下,高职院校的教师发展往往是与高职教育的大众化如影随行的,与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要求相适应的。
最后,高职院校的教师发展符合教师个体发展的需求。虽然,大家都知道决定一所高职院校的核心竞争力的最关键的因素就是教师队伍,然而,教师职业的发展由于各种原因,还没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重视,正因如此,高职院校普遍存在缺乏高级教师的现象。
二、我国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机构的专业定位
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是促进教师科研和教学能力、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全面发展的服务组织。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是建立在整合学校人事处师资培训职能、教务处教学研究职能、督导室教学质量评估职能、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学技术、科研处科技咨询服务职能、平台支撑职能的基础上的服务组织。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若想得到全面的发展需要在各院系志愿者教师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建立。高职教师发展中心并不是行政管理机构,而是高职教师发展事业的具有服务性和协调性的专业机构。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拥有独立的经费来源,基础配套设施、办公场所以及专业自主权。按照成立目标的不同,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进行独立运作。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目标是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科研的工作水平、将教师工作潜能激发出来,开展院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高职教师发展中心可下设四个部委,他们分别是教师发展业务部门、教师发展研究委员会、教师发展综合办公室、教师发展顾问委员会。由专职人员组成业务部门和综合办公室,由校内外管理权威和学术权威兼职组成顾问委员会,由本校各院系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术骨干兼职担任研究委员会。
高职教师发展中心强化、整合和凸显了“教师发展”服务职能,教师参与教师发展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因为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而调动起来。师资培训和教学研究是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高职教师发展中心主要挂靠在两处,一处是教务处,另一处是人事处,还有的高职教师发展中心单独隶属于学校。不论哪种设置方式,都是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或校长担任,日常事务有专职人员处理,为了保障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进一步发展,应当为高职教育中心设置专门的经费与相关资源。高职教师发展中心业务活动和机构地位都应当独立于相关处室,以避免出现受制于部门利益纠葛和行政官僚习气的影响。
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是促进教师科研和教学能力、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全面发展的服务组织,并不是行政管理机构,从本质上来说,高职教育发展中心就是具“自治”性质的、学校组织的“教师之家”。督导室的教学质量监督工作,应当与教师发展工作当中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有所区别。给试讲师提供教学指导和教学建议是高职教师发展中心开展听课活动的主要目的,该活动的展开能够进一步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发展,活动的评价结果具有保密性;作为教学考核和教学评价依据的是教务处和督导室组织的听课结果;换句话说,高职教师发展中心就是教师的导师机构,而教务处和督导室是答辩评委机构。
三、我国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所面临的困境
随着我国各院校的进一步扩招,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我们已经完全不能忽视教育重心的职能。当然,庞大的师资需求以及对教师的要求也给高职院校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何提高高职教师的水平,实现教师的不断发展,成为了高职教师发展中心所面临的困境。除此之外,教师在各个职业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困惑也应当得到重视。
我国高职院校于1999年扩招之后,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先后建立了高职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还有学历进修、访问学者等方式。我国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创立,为我国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但是,高等职业教师发展中心的设置,在设置策略上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问题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的忽视、单一的教师发展服务内容、服务意识若于培训意识、教师在项目设计方面的参与度较低、交流与交流平台的缺失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进一步发展,很多高职教师的需求在我国高等教师发展中心得不到满足。当然,参与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教师自身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例如教师的学历普遍偏低,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知识更新不及时、动手能力不强等等。造成上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为:第一,社会、教育部门对高职教师的专业发展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第二,能够进一步推动高职教师发展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第三,缺乏对教师发展的服务意识。 四、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的构建策略
(1)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评价体系的构建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评价体系应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将评价体系中原有的行政色彩弱化,不要将评价体系的目的集中在奖惩上面,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基于传统评价制度的高职教师发展中心的评价制度应当是可行、科学、公正、民主的评价体系。学校有关部门应当从实际出发,以教师个人特质和学校发展状况配合教师制定中、长期个性化职业规划,是教师通过利用评价结果的反馈功能,达到自我调控和完善,以达到促进教师成长的目的。
(2)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应当针对高职教育特点制定评价指标
借鉴国外已有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构建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还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完成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培养目标的职业性、行业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高职教育的重点培养目标,所以,我们在制定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的时候一定要加强实践教学以及教师到生产一线的实践考核,除此之外,对于高职院校教师参与科研工作的评价制度和评价标准应当做到逐步完善,对于教学与科研的精力应当做到合理分配,以促进科研、教学的平衡发展。
(3)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应当评价主体互动化
由多个部门协调(教务、人事、督导、科研、系部等)配合完成高职教师评价,但在整个评价过程中教师应该处于主体地位,教师应做到全程参与,教师在评价过程中,应当做到以“自评”为主,他评”为辅的原则,将教师自我完善热情激发出来,以达到制衡和制约评价权利的目的。
(4)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应当不断提高评价的针对性
通常情况下,高职教师分为专业理论课教师,基础理论课教师,职业实践课教师三类。着重强调基础性技能和理论知识的是前两类教师的教学,正因如此,在评价的时候,可着重加强对评价高职教师的自身发展和教研教改能力;着重考核职业实践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和指导学生的能力。除此之外,应采用不同的标注评价处于不同阶段的教师,例如可以采用示范能力、辐射能力、指导能力等评价项目来评价骨干教师,而选择的规范性的评价项目来评价新任教师。
(5)高职教师发展中心评价体系应当将发展性评价与量化评价有效结合
构建发展性评价体系,并不是完全否定传统的量化评价体系,因为发展性评价体系和量化评价体系的评价侧重点和理论基础不同。我们要采取定性和定量两者有机结合在一起的方式,将那些不可量化的用描述性的方法进行分析。对那些能够量化的指标加以量化。教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成因及症结用量化的评价方法很难得出答案,也就是说量化的评价方法缺乏动态分析。可以采用问卷、访谈、讨论等方式对教师进行发展性评价,这样便能更加准确地、及时地将教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来。
(作者单位: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潘玲珍.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中心的运行机制与功能结构研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4,06:172-177.
[2]李青霞.高职教师发展研究[D].厦门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