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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徐志摩的诗一向为人称颂,在中国新诗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徐志摩在诗理论方面虽然没有像闻一多那样系统的主张和见解,但他以自己的诗写作实践证明了他的诗是有独特的美的,而且这种美已经征服了读者和研究者。读过他的诗的人不难发现,他的诗普遍具有音乐美,意象美,语言美等特征。
关键词:自然;雅与俗;意象
徐志摩生前共出版过三部诗集,分别是《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志摩的诗》是徐志摩自己编选的第一个诗集, 这个诗集收集了徐志摩前期(1922——1924) 的诗创作的主要作品。在这本诗集中可以约略见出徐志摩在回国初年的生活思想状况, 以及他的理想追求,诗的内容大致是抒发理想和表现爱情的;暴露社会黑暗和表达对劳苦人民的同情的; 探讨生活哲理以及写景抒情的。再重读《志摩的诗》,又时常会发现一些新的特色:他的诗简单而内灵,充满对大自然的爱,具有神奇的色彩。
一、自然的神韵
《志摩的诗》里面直接用自然景物作为题材的诗大约占了全诗的一半数,例如,《石虎胡同七号》、《五老峰》、《地中海》、《朝雾里的小草花》《、雪花的快乐》等;还有一些诗则是通过与大自然的事物相联系来抒情达意,如《为要寻一个明星》、《自然与人生》、《去罢》等。这就说明徐志摩对大自然充满了崇敬之情,甚至有些偏爱。他亲近大自然,是将大自然作为自己作为人类的栖息之地——家园。同时,大自然的美是人类无法抗拒的,他又是一位极爱美的诗人,因此,大自然便成了他的笔下的美的灵魂。
首先,在徐志摩看来,大自然是人的灵魂的安放之地。他说过大自然有着“无穷无尽的意义”,即使是一块极粗、极丑的石子,也是一个“神奇的宇宙”,这份“神秘”、“神奇”仅凭科学是不能穷尽的。这带有神秘气息的自然在徐志摩看来,能使自己产生被融入冥冥自然、与自然同体或期待自己被自然承纳的感觉。他这样追述自己在自然中的感觉,“在星光下听水声,听近村晚钟声,听河畔倦牛刍草声,是我康桥经验中最神秘的一种。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灵”。这在他的早期的诗中多有体现,如《多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中有这样的句子:
这或许是我生命重新的机兆;
大自然的精神!容纳我的祈祷,
容许我的不踌躇的注视,容许,
我的热情的献致,容许我保持
这神奇的显示,这现在与此地,
这不可比拟的一切间隔的毁灭!
他曾经是迷惘的,是麻木的,在“自然界”的“殷勤”的“叫唤”下,终于“唤起辽远的梦境与梦趣”,得到了解脱,可以新生。诗人在这里大声的喊出“生命重新的机兆”就是“大自然的精神”,他崇拜大自然,不顾一切地要和“大自然的精神”融合在一起,要毁灭阻碍他与大自然结合的“一切间隔”。他的呼声是有力的,又是痛心的。他将自已的所有都付与大自然,就像一位游子将所有的积蓄都寄回故乡,要为自己建一个家。
其次,他认为大自然是自由与快乐之源。《志摩的诗》中有很多描写自然、歌唱自然的诗,如写在《五老峰》、《東山小曲》、《朝雾里的小草花》、《乡村里的音籁》等诗作中,他反复吟咏了人在自然中的快乐、自得与悠闲。这些诗都描写了自然的美,而且写出了他在自然中所得到的心灵感悟,阐发了他在自然中所探究到的人生哲理。
徐志摩认为,人类最大的幸福与权力就是生活里有相当自由的活动,实现真纯的个性,然而要得到这种幸福与权利又相当难,只有求救于“自然”,这种幸福与权利才有可能实现。所以,徐志摩总是想挣脱现实社会的黑暗和世俗生活的平庸,并用一生去追求性灵的自由与快乐(托付与无涯的空灵——消泯;)。只有大自然中一切才能使他感悟到生活的美好,才能让他得到 “理想的幸福”。徐志摩钟爱山水自然,是因为自然教给了他无穷尽的意义,使他能够灵肉和谐,得到真正的“超脱”。
二、“雅”与“俗”的魅力
读《志摩的诗》,会发现这些诗可以按两种不同美学风格进行分类,一种是雅,一种是俗。其雅诗如我们都十分熟悉的《沙扬娜拉》十八首、《留别日本》、《石虎胡同七号》、《月下雷峰影片》、《沪杭车中》、《难得》、《朝雾里的小草花》等大约占全诗集的一半,在这些诗中,徐志摩追求以雅为诗之最高境界,诗作释放出形象之雅、意境之雅和语言之雅。而《沙扬娜拉》十八首中的最后一首更是兼具这三种雅,其他的诗也都各有各侧重的“雅”。
首先,诗中所写的形象(无论是人物形象还是其他的自然形象)大多是透露着“雅“的气质和韵味。如《朝雾里的小草花》写晨雾里的“小野花”,第一节就运用了比喻这种修辞法写“小野花”:
这岂是偶然,小玲珑的野花!
你轻含着鲜露颗颗,
怦动的,像是慕光明的花蛾,
在黑暗里想念焰彩,晴霞;
诗的第一句“这岂是偶然”,诗人用这个反问的句式表示一种否定态度,这并不是“偶然”,在诗人心里这或许是一种“缘分”。这“小玲珑”的野花在一大早就诗人相遇,诗人的内心感到“惘怅与惊讶”,又激动,又欢喜。“小玲珑”这是两个形容词用在一起,更加表达出诗人对“小野花”的珍爱之情,也写出“小野花”的清新与可爱,又不落俗套。小野花从头到尾都散发着一种“雅”的气质,又具有一种神秘的色彩。像这样的形象,在《志摩的诗》和其他的诗集中还有许多,如《沙扬娜拉》最后一首里的“娇羞”的女郎、《落叶小唱》中的“她” 、《康桥再会罢》中的“康桥”、《雪花的快乐》中的“她”等。
其次,诗的意境之雅。《志摩的诗》里有许多诗中营造了幽雅的意境,这首先得益于诗中那些具有感染力的意象。在选择诗歌意象中,诗人也总追求主、客体内在的神韵及外在形态上的“契合”。比如,在半空里的“翩翩的”、“潇洒”、“娟娟的飞舞”的雪花,“像是春光,像是火焰,像是热情”的黄鹂等。这些意象从外在形态上无不符合大自然中客观物象的物理特征,但又分明融入了诗人的个性、情感,以至身姿。然而,意象只是构成意境的一个要素, 并不是每一首诗都可以写出意境的,意境是诗歌描绘的景、物、人,所表达的情、理、思的完美统一和升华。
徐志摩的诗对“雅”追求是成功的,《志摩的诗》的出版是徐首先用创作实践证明了不仅仅是中国古典诗才有“雅”,也让人看到现代诗的“雅”的魅力。当然,徐的诗中,也有不少以“俗”为美学特征的,这类诗大多用民间的口语写成的,没有一点雕琢的痕迹。然而,这些俗的诗是却是真正的与当时时代合拍的作品。“‘五四’白话文”运动的提倡,许多诗人开始用白话写诗作文,其中不乏一些比较激进的尝试,如一部分写作者为了表示与传统文言的彻底决裂,采取比较极端的形式写白话诗,如胡适的《尝试集》,郭沫若的《女神》。徐诗也有许多这样的诗,如《先生!先生!》、《盖上几张油纸》、《一条金色的光痕》、《卡尔佛里》等,这类诗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表达了对下层民众生活困苦的深深地同情,也对祖国的现实感到心痛,为祖国的前途感到忧心。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诗的“俗”,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用日常生活的口语来写诗,直白易懂,这类诗如《卡尔佛里》:
喂,看热闹去,朋友!在那儿?
卡尔佛里。今天是杀人的日子;
两个是贼,还有一个——不知到底
是谁?有人说他是一个魔鬼;
有为说他是天父的亲儿子;
米赛亚……看,那就是,他来了!
用这样的语言写诗,在当时算是比较普遍的。在《志摩的诗》那里,这类诗通常表现出来的情感是比较激动的,情绪起伏较大,与那些雅诗中所透露出的淡淡的雅思并不相同,这也反映了徐志摩的艺术创作的丰富性、多样性。另一方面,是徐诗在立意上的“俗”,这指的是他的一些诗所要表达的主题和思想感情是世俗式的。这类诗主要是对社会黑暗面进行揭露,对下层人民的悲惨生活表示同情和愤怒。
尽管是徐志摩的诗在大约九十年以前产生,在我们今天仍然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茅盾在三十年代曾说过: 在新诗人中间, 徐志摩最可以注意的, 因为他的作品最足供我们研究。我认为徐志摩在诗的艺术手法上给我们作了很好的榜样,值得当代的年青的诗人研究学习和借鉴。
参考文献:
[1]余荣虎.《传统审美趣尚与异国情思的天然妙合》.《名作欣赏》,2007.7.
[2]崔桂英.《论徐志摩的自然观》.《延边大学学报》,2007 .(40).5.
[3]李成希.《徐志摩与中国诗歌传统》.《山东社会科学》,1994.1.
[4]曹松.《“云”之恋:也谈徐志摩个性及创作风格》.《安徽文学》,2008.3.
关键词:自然;雅与俗;意象
徐志摩生前共出版过三部诗集,分别是《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志摩的诗》是徐志摩自己编选的第一个诗集, 这个诗集收集了徐志摩前期(1922——1924) 的诗创作的主要作品。在这本诗集中可以约略见出徐志摩在回国初年的生活思想状况, 以及他的理想追求,诗的内容大致是抒发理想和表现爱情的;暴露社会黑暗和表达对劳苦人民的同情的; 探讨生活哲理以及写景抒情的。再重读《志摩的诗》,又时常会发现一些新的特色:他的诗简单而内灵,充满对大自然的爱,具有神奇的色彩。
一、自然的神韵
《志摩的诗》里面直接用自然景物作为题材的诗大约占了全诗的一半数,例如,《石虎胡同七号》、《五老峰》、《地中海》、《朝雾里的小草花》《、雪花的快乐》等;还有一些诗则是通过与大自然的事物相联系来抒情达意,如《为要寻一个明星》、《自然与人生》、《去罢》等。这就说明徐志摩对大自然充满了崇敬之情,甚至有些偏爱。他亲近大自然,是将大自然作为自己作为人类的栖息之地——家园。同时,大自然的美是人类无法抗拒的,他又是一位极爱美的诗人,因此,大自然便成了他的笔下的美的灵魂。
首先,在徐志摩看来,大自然是人的灵魂的安放之地。他说过大自然有着“无穷无尽的意义”,即使是一块极粗、极丑的石子,也是一个“神奇的宇宙”,这份“神秘”、“神奇”仅凭科学是不能穷尽的。这带有神秘气息的自然在徐志摩看来,能使自己产生被融入冥冥自然、与自然同体或期待自己被自然承纳的感觉。他这样追述自己在自然中的感觉,“在星光下听水声,听近村晚钟声,听河畔倦牛刍草声,是我康桥经验中最神秘的一种。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灵”。这在他的早期的诗中多有体现,如《多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中有这样的句子:
这或许是我生命重新的机兆;
大自然的精神!容纳我的祈祷,
容许我的不踌躇的注视,容许,
我的热情的献致,容许我保持
这神奇的显示,这现在与此地,
这不可比拟的一切间隔的毁灭!
他曾经是迷惘的,是麻木的,在“自然界”的“殷勤”的“叫唤”下,终于“唤起辽远的梦境与梦趣”,得到了解脱,可以新生。诗人在这里大声的喊出“生命重新的机兆”就是“大自然的精神”,他崇拜大自然,不顾一切地要和“大自然的精神”融合在一起,要毁灭阻碍他与大自然结合的“一切间隔”。他的呼声是有力的,又是痛心的。他将自已的所有都付与大自然,就像一位游子将所有的积蓄都寄回故乡,要为自己建一个家。
其次,他认为大自然是自由与快乐之源。《志摩的诗》中有很多描写自然、歌唱自然的诗,如写在《五老峰》、《東山小曲》、《朝雾里的小草花》、《乡村里的音籁》等诗作中,他反复吟咏了人在自然中的快乐、自得与悠闲。这些诗都描写了自然的美,而且写出了他在自然中所得到的心灵感悟,阐发了他在自然中所探究到的人生哲理。
徐志摩认为,人类最大的幸福与权力就是生活里有相当自由的活动,实现真纯的个性,然而要得到这种幸福与权利又相当难,只有求救于“自然”,这种幸福与权利才有可能实现。所以,徐志摩总是想挣脱现实社会的黑暗和世俗生活的平庸,并用一生去追求性灵的自由与快乐(托付与无涯的空灵——消泯;)。只有大自然中一切才能使他感悟到生活的美好,才能让他得到 “理想的幸福”。徐志摩钟爱山水自然,是因为自然教给了他无穷尽的意义,使他能够灵肉和谐,得到真正的“超脱”。
二、“雅”与“俗”的魅力
读《志摩的诗》,会发现这些诗可以按两种不同美学风格进行分类,一种是雅,一种是俗。其雅诗如我们都十分熟悉的《沙扬娜拉》十八首、《留别日本》、《石虎胡同七号》、《月下雷峰影片》、《沪杭车中》、《难得》、《朝雾里的小草花》等大约占全诗集的一半,在这些诗中,徐志摩追求以雅为诗之最高境界,诗作释放出形象之雅、意境之雅和语言之雅。而《沙扬娜拉》十八首中的最后一首更是兼具这三种雅,其他的诗也都各有各侧重的“雅”。
首先,诗中所写的形象(无论是人物形象还是其他的自然形象)大多是透露着“雅“的气质和韵味。如《朝雾里的小草花》写晨雾里的“小野花”,第一节就运用了比喻这种修辞法写“小野花”:
这岂是偶然,小玲珑的野花!
你轻含着鲜露颗颗,
怦动的,像是慕光明的花蛾,
在黑暗里想念焰彩,晴霞;
诗的第一句“这岂是偶然”,诗人用这个反问的句式表示一种否定态度,这并不是“偶然”,在诗人心里这或许是一种“缘分”。这“小玲珑”的野花在一大早就诗人相遇,诗人的内心感到“惘怅与惊讶”,又激动,又欢喜。“小玲珑”这是两个形容词用在一起,更加表达出诗人对“小野花”的珍爱之情,也写出“小野花”的清新与可爱,又不落俗套。小野花从头到尾都散发着一种“雅”的气质,又具有一种神秘的色彩。像这样的形象,在《志摩的诗》和其他的诗集中还有许多,如《沙扬娜拉》最后一首里的“娇羞”的女郎、《落叶小唱》中的“她” 、《康桥再会罢》中的“康桥”、《雪花的快乐》中的“她”等。
其次,诗的意境之雅。《志摩的诗》里有许多诗中营造了幽雅的意境,这首先得益于诗中那些具有感染力的意象。在选择诗歌意象中,诗人也总追求主、客体内在的神韵及外在形态上的“契合”。比如,在半空里的“翩翩的”、“潇洒”、“娟娟的飞舞”的雪花,“像是春光,像是火焰,像是热情”的黄鹂等。这些意象从外在形态上无不符合大自然中客观物象的物理特征,但又分明融入了诗人的个性、情感,以至身姿。然而,意象只是构成意境的一个要素, 并不是每一首诗都可以写出意境的,意境是诗歌描绘的景、物、人,所表达的情、理、思的完美统一和升华。
徐志摩的诗对“雅”追求是成功的,《志摩的诗》的出版是徐首先用创作实践证明了不仅仅是中国古典诗才有“雅”,也让人看到现代诗的“雅”的魅力。当然,徐的诗中,也有不少以“俗”为美学特征的,这类诗大多用民间的口语写成的,没有一点雕琢的痕迹。然而,这些俗的诗是却是真正的与当时时代合拍的作品。“‘五四’白话文”运动的提倡,许多诗人开始用白话写诗作文,其中不乏一些比较激进的尝试,如一部分写作者为了表示与传统文言的彻底决裂,采取比较极端的形式写白话诗,如胡适的《尝试集》,郭沫若的《女神》。徐诗也有许多这样的诗,如《先生!先生!》、《盖上几张油纸》、《一条金色的光痕》、《卡尔佛里》等,这类诗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表达了对下层民众生活困苦的深深地同情,也对祖国的现实感到心痛,为祖国的前途感到忧心。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诗的“俗”,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用日常生活的口语来写诗,直白易懂,这类诗如《卡尔佛里》:
喂,看热闹去,朋友!在那儿?
卡尔佛里。今天是杀人的日子;
两个是贼,还有一个——不知到底
是谁?有人说他是一个魔鬼;
有为说他是天父的亲儿子;
米赛亚……看,那就是,他来了!
用这样的语言写诗,在当时算是比较普遍的。在《志摩的诗》那里,这类诗通常表现出来的情感是比较激动的,情绪起伏较大,与那些雅诗中所透露出的淡淡的雅思并不相同,这也反映了徐志摩的艺术创作的丰富性、多样性。另一方面,是徐诗在立意上的“俗”,这指的是他的一些诗所要表达的主题和思想感情是世俗式的。这类诗主要是对社会黑暗面进行揭露,对下层人民的悲惨生活表示同情和愤怒。
尽管是徐志摩的诗在大约九十年以前产生,在我们今天仍然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茅盾在三十年代曾说过: 在新诗人中间, 徐志摩最可以注意的, 因为他的作品最足供我们研究。我认为徐志摩在诗的艺术手法上给我们作了很好的榜样,值得当代的年青的诗人研究学习和借鉴。
参考文献:
[1]余荣虎.《传统审美趣尚与异国情思的天然妙合》.《名作欣赏》,2007.7.
[2]崔桂英.《论徐志摩的自然观》.《延边大学学报》,2007 .(40).5.
[3]李成希.《徐志摩与中国诗歌传统》.《山东社会科学》,1994.1.
[4]曹松.《“云”之恋:也谈徐志摩个性及创作风格》.《安徽文学》,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