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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目前我国的城建监察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旧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其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并提出相应的新措施来应对要求日益提高的城市建设工作。
关键词:城建;监察;措施
引言
早在1987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市长要把主要精力转到这方面来”。这一通知有效推动了城建监察团队的建立。城建监察团队所属于城建行政部门,因此在其工作过程中,想要进一步提升城建监察工作效率,就需要从城建行政部门作为切入点,从根本上提升行政部门的执行力度,为城建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1 目前我国城建监察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1.1执行意识较弱
城建监察工作的根本原则就是依法,但是在实际工作期间,许多地区的政府部门都忽略了依法行政的作用,无法推动城建监察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也没有办法成为执法意识的承载体。在执法意识薄弱的情况下,将会直接影响到城建监察工作的质量。绝大部分不合理的城建行为,都是由于相关部门的执行力度不够或者是执行意识薄弱,从而无法应对工作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城建监察工作不仅仅是作为一种职责,也是对团队本身的约束,城建监察工作过程中,一切的行为都需要以城建行政部门的角度出发,不能越级执法。城建监察工作涉及的范围非常广,不仅要管理非法搭建等等,还需要对市场范围内进行有效的监督,杜绝一切恶性竞争。城建监察工作渗透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之中,因此其工作仅仅局限在某一种行为上是不够的,需要全方面的进行监察。
1.2执行行为不标准
在进行城建监察工作的过程中,部分地区的工作人员对于自身工作范围并不了解,有时候甚至会越过行政部门的权利处理问题,导致越权行为频频发生。或者是对于自身的职责并不明确,例如园林绿化等方面,这样不仅仅会产生越权现象,同时也无法做好自身的工作任务。与此同时,还有部分工作人员无法明确城市管理与城建管理的工作范围。究其根源,城市管理的范围更大一些,它所包括的方面远比城建管理多的多,甚至从某一角度来看,城建管理属于城市管理中的一部分。城建监察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实行自身的权利。
1.3工作人员素质较低
以我国目前城建监察工作人员的构成来看,党员比例相对较高,整体的政治素养也能够得到保障。但是在实际工作期间,仍旧会有一些与工作内容无法统一的地方,部分工作人员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深入,更不用提怎样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从而使得监察工作出现不合理的情况。还有一部分工作人员奉行“暴力执法”认为强硬的态度能够更有效的开展监察工作,使得这种风气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城建监察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2 城建监察新措施的具体分析
2.1培养执行意识
想要在根本上解决城建监察工作期间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执行意识,对城建监察工作进行有效约束。与此同时,还要对其进行法律上的支持,以保障城建监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政府需要针对本地的城建监察工作现状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管理条例,在工作期间需要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做到依法行政。工作人员也需要提升自身的能力,在工作过程中总结经验,为日后的城建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基础。
2.2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养
城建监察工作人员需要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这样才能够推动我国城建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政治素养是城建监察工作人员必不可少的,同时也是最基础的一项核心素养。在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着重加强对于工作人员政治素养的培养,定期组织讲座、活动等等,使得工作人员能够在日积月累之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从而积极投身于城建监察工作之中。
其次是法律素养,这也是城建监察工作人员必备的基础素养之一,由于城建监察工作都是依法进行的,因此需要工作人员能够深入的了解相关法规,培养自身的法律观念,尽可能的避免由于法律条文认知不清晰而导致的执法失误。
最后是职业素养,这是城建监察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素养,在工作期间需要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首要位置,基于法律进行处理,明辨是非、秉公执法。城建监察工作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持社会的稳定发展,使得城市建设能够有序进行,城建监察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期间,由于工作范围较广,经常会遇到许多难题,因此需要工作人员具备强硬的心理素质,能够冷静的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从而有效推动我国城建监察工作的开展。
2.3明确执法主体的职能
城建监察工作期间,各级政府部分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结合社会的发展需求,及时转变自身的执行观念,明确城建监察工作的地位与职能。想要有效提升城建监察工作效率,政府部门需要积极整顿城建监察队伍的人员构成以及工作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发展方案,同时也需要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这样才能够进一步落实城建监察工作。对于城市建设的行政部门来说,要赋予其实权并且让其履行真正的职责,更有效的对相关城建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行政部门在监督管理之前要制定行之有效的计划,按照计划有步骤合理的进行工作,更好的监督和管理执法人员的工作,让我国城建工作的执法队伍更加正规化、规范化。
3 结语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城建监察工作是城市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城市建设作为国家发展最基础也是最关键的工作,因此需要对其监察工作进行有效完善,坚决杜绝暴力执法与不正当的执法行为,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积极反省自身问题,推动我国城建工作的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1]蒋林.加强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思考[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9(08):143.
[2]肖庆红,刘斌.浅谈城建监察大隊在乡镇中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8(19):173.
[3]荆朝宏.城建监察工作必须加强党的领导[N].河南法制报,2017-07-31(012).
[4]刘伟,李鹏海.大数据背景下安阳市城建监察执法系统构建研究[J].海峡科技与产业,2016(09):88-89.
关键词:城建;监察;措施
引言
早在1987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市长要把主要精力转到这方面来”。这一通知有效推动了城建监察团队的建立。城建监察团队所属于城建行政部门,因此在其工作过程中,想要进一步提升城建监察工作效率,就需要从城建行政部门作为切入点,从根本上提升行政部门的执行力度,为城建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1 目前我国城建监察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1.1执行意识较弱
城建监察工作的根本原则就是依法,但是在实际工作期间,许多地区的政府部门都忽略了依法行政的作用,无法推动城建监察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也没有办法成为执法意识的承载体。在执法意识薄弱的情况下,将会直接影响到城建监察工作的质量。绝大部分不合理的城建行为,都是由于相关部门的执行力度不够或者是执行意识薄弱,从而无法应对工作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城建监察工作不仅仅是作为一种职责,也是对团队本身的约束,城建监察工作过程中,一切的行为都需要以城建行政部门的角度出发,不能越级执法。城建监察工作涉及的范围非常广,不仅要管理非法搭建等等,还需要对市场范围内进行有效的监督,杜绝一切恶性竞争。城建监察工作渗透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之中,因此其工作仅仅局限在某一种行为上是不够的,需要全方面的进行监察。
1.2执行行为不标准
在进行城建监察工作的过程中,部分地区的工作人员对于自身工作范围并不了解,有时候甚至会越过行政部门的权利处理问题,导致越权行为频频发生。或者是对于自身的职责并不明确,例如园林绿化等方面,这样不仅仅会产生越权现象,同时也无法做好自身的工作任务。与此同时,还有部分工作人员无法明确城市管理与城建管理的工作范围。究其根源,城市管理的范围更大一些,它所包括的方面远比城建管理多的多,甚至从某一角度来看,城建管理属于城市管理中的一部分。城建监察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实行自身的权利。
1.3工作人员素质较低
以我国目前城建监察工作人员的构成来看,党员比例相对较高,整体的政治素养也能够得到保障。但是在实际工作期间,仍旧会有一些与工作内容无法统一的地方,部分工作人员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深入,更不用提怎样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从而使得监察工作出现不合理的情况。还有一部分工作人员奉行“暴力执法”认为强硬的态度能够更有效的开展监察工作,使得这种风气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城建监察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2 城建监察新措施的具体分析
2.1培养执行意识
想要在根本上解决城建监察工作期间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执行意识,对城建监察工作进行有效约束。与此同时,还要对其进行法律上的支持,以保障城建监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政府需要针对本地的城建监察工作现状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管理条例,在工作期间需要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做到依法行政。工作人员也需要提升自身的能力,在工作过程中总结经验,为日后的城建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基础。
2.2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养
城建监察工作人员需要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这样才能够推动我国城建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政治素养是城建监察工作人员必不可少的,同时也是最基础的一项核心素养。在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着重加强对于工作人员政治素养的培养,定期组织讲座、活动等等,使得工作人员能够在日积月累之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从而积极投身于城建监察工作之中。
其次是法律素养,这也是城建监察工作人员必备的基础素养之一,由于城建监察工作都是依法进行的,因此需要工作人员能够深入的了解相关法规,培养自身的法律观念,尽可能的避免由于法律条文认知不清晰而导致的执法失误。
最后是职业素养,这是城建监察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素养,在工作期间需要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首要位置,基于法律进行处理,明辨是非、秉公执法。城建监察工作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持社会的稳定发展,使得城市建设能够有序进行,城建监察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期间,由于工作范围较广,经常会遇到许多难题,因此需要工作人员具备强硬的心理素质,能够冷静的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从而有效推动我国城建监察工作的开展。
2.3明确执法主体的职能
城建监察工作期间,各级政府部分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结合社会的发展需求,及时转变自身的执行观念,明确城建监察工作的地位与职能。想要有效提升城建监察工作效率,政府部门需要积极整顿城建监察队伍的人员构成以及工作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发展方案,同时也需要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这样才能够进一步落实城建监察工作。对于城市建设的行政部门来说,要赋予其实权并且让其履行真正的职责,更有效的对相关城建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行政部门在监督管理之前要制定行之有效的计划,按照计划有步骤合理的进行工作,更好的监督和管理执法人员的工作,让我国城建工作的执法队伍更加正规化、规范化。
3 结语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城建监察工作是城市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城市建设作为国家发展最基础也是最关键的工作,因此需要对其监察工作进行有效完善,坚决杜绝暴力执法与不正当的执法行为,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积极反省自身问题,推动我国城建工作的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1]蒋林.加强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思考[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9(08):143.
[2]肖庆红,刘斌.浅谈城建监察大隊在乡镇中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8(19):173.
[3]荆朝宏.城建监察工作必须加强党的领导[N].河南法制报,2017-07-31(012).
[4]刘伟,李鹏海.大数据背景下安阳市城建监察执法系统构建研究[J].海峡科技与产业,2016(09):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