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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对近代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十分重视,但对近代中国的平等条约却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1871年签订的<中日修好条规>是由中日双方自愿商定,权利义务对等,明确规定互不侵犯领土,互不干涉内政的平等条约.<中日修好条规>不仅是中日关系史上的第一个条约,而且也是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的建交条约.<中日修好条规>昭示后人:对外平等交往是历史的必然和发展的前提;强权和武力解决不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问题:强大的国力及和平诚信的理念比务约的平等性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