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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温州刑事案件量居全省首位,近五年来,温州两级检察院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5802件,办理审查起诉案件77162件。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温州检察始终坚持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不断创新刑事检察办案机制。2017年11月,浙江省委政法委在温州召开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充分肯定“诉前把关、审前过滤”刑事检察温州模式。近年来,随着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化,温州检察继续秉持“敢为人先”精神,坚持内外兼修、精品导向,在刑事案件质效提升和落实主导责任等方面认真思考积极探索,在做优做强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上持续发力。
制度先行规范引路 筑牢刑检发展根基
在员额制、捕诉一体等改革背景下,在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过程中,对检察机关内部,如何在放权与监管中寻找平衡,强化办案过程中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管理?对外部而言,检察机关又该如何落实检察官法规定的“检察官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履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主导责任?2020年4月,温州市检察院率全省之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刑事案件质效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落实检察机关主导责任的若干工作指引》,从对内和对外两个维度为全市检察机关在案件质效管理和落实主导责任上提供机制保障。
聚焦质效双提升 有效降低“案-件比”
捕诉一体后,刑事检察办案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既要适应批捕的“快节奏”,又要适应起诉的“精准性”,既要“被动”受理审查案卷,又要主动出击开展监督。温州市检察院注重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2020年1—10月,温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同比增加959.52%,“案-件比”进一步降至1.25,全省最低,一次退查数同比下降73.84%,二次退查数同比下降79.41%,一次延长办案期限数同比下降87.42%。
强化诉前主导责任 最大限度实现审前过滤
温州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贯彻“少捕慎诉”理念,规范适用检察机关不捕不诉权。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并出台了常见类案的不起诉标准指引。同时持续深化“诉前把关、审前过滤”机制,对有争议或敏感案件的处理,大力推进前会议、诉前听证等公开审查机制。
全面适用认罪认罚 践行恢复性司法
2018年11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写入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温州检察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值班律师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值班律师工作。同时积极推动预缴赔偿保证金、罚金制度,通过预缴赔偿保证金、罚金的方式解决认罪认罚过程中因被害人不合理赔偿要求导致无法和解以及法院财产刑执行难题。
主导指控证明犯罪 实现庭审实质化
“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庭审实质化,是以证据为中心,是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共同参与、积极发挥各自职能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的。指引明确案件起诉后,检察官要充分体现诉后主导责任,一是建立诉后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客观调查核实异议或新的事实证据。二是检察官在庭审中除了要听从审判长的指挥,同时担负着主导指控证明犯罪的责任。
下一步,温州检察机关要以迈进“前茅”的奋斗姿态,思变求進、聚势共赢,砥砺进取、笃行致远,继续走好温州刑事检察的“优化之路”,为推动温州检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徐海霞 章洁)
制度先行规范引路 筑牢刑检发展根基
在员额制、捕诉一体等改革背景下,在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过程中,对检察机关内部,如何在放权与监管中寻找平衡,强化办案过程中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管理?对外部而言,检察机关又该如何落实检察官法规定的“检察官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履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主导责任?2020年4月,温州市检察院率全省之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刑事案件质效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落实检察机关主导责任的若干工作指引》,从对内和对外两个维度为全市检察机关在案件质效管理和落实主导责任上提供机制保障。
聚焦质效双提升 有效降低“案-件比”
捕诉一体后,刑事检察办案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既要适应批捕的“快节奏”,又要适应起诉的“精准性”,既要“被动”受理审查案卷,又要主动出击开展监督。温州市检察院注重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2020年1—10月,温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同比增加959.52%,“案-件比”进一步降至1.25,全省最低,一次退查数同比下降73.84%,二次退查数同比下降79.41%,一次延长办案期限数同比下降87.42%。
强化诉前主导责任 最大限度实现审前过滤
温州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贯彻“少捕慎诉”理念,规范适用检察机关不捕不诉权。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并出台了常见类案的不起诉标准指引。同时持续深化“诉前把关、审前过滤”机制,对有争议或敏感案件的处理,大力推进前会议、诉前听证等公开审查机制。
全面适用认罪认罚 践行恢复性司法
2018年11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写入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温州检察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值班律师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值班律师工作。同时积极推动预缴赔偿保证金、罚金制度,通过预缴赔偿保证金、罚金的方式解决认罪认罚过程中因被害人不合理赔偿要求导致无法和解以及法院财产刑执行难题。
主导指控证明犯罪 实现庭审实质化
“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庭审实质化,是以证据为中心,是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共同参与、积极发挥各自职能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的。指引明确案件起诉后,检察官要充分体现诉后主导责任,一是建立诉后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客观调查核实异议或新的事实证据。二是检察官在庭审中除了要听从审判长的指挥,同时担负着主导指控证明犯罪的责任。
下一步,温州检察机关要以迈进“前茅”的奋斗姿态,思变求進、聚势共赢,砥砺进取、笃行致远,继续走好温州刑事检察的“优化之路”,为推动温州检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徐海霞 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