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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2001年初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坚持不懈的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公务员作为国家公共职权的行使者,是公共行政的主体,对国家公务的执行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公务员的具体行政实践过程中却涌现了大量的道德失范现象。而责任政府要求政府必须积极地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必须承担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本文主要从我国公务员道德现状出发,简要分析了当今我国公务员道德方面的缺失,并对此进行深入思考,提出了一些提高公务员道德水平切实可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