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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上海市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理念的实施,“医教结合”的提法引起了社会众多学者争议。医教结合是否适合目前在我国普遍推广,医教结合会带来哪些问题?本文从我国实际及推行医教结合的条件出发,对当前我国推行医教结合进行条件分析和批判性思考。
[关键词]特殊教育 医教结合 康复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5-0242-01
特殊教育是根据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教育需要,采用一般或特殊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受教育者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拥有良好品德,提高适应能力的教育[1]。
特殊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方法的特殊性。医教结合把医学和教育结合起来,正是当前特殊教育教学模式的一种探索。笔者根据当前我国国情,结合特殊教育的发展状况,对当前我国特殊教育推行医教结合提出几点批判性思考。
一.医教结合的开展背景
20世纪90年代中国邳州开展的小儿麻痹项目对儿童采用了“医教结合”的方法[2]。我国教育部于2007年颁发的《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提到“将教育与康复相结合,针对学生智力残疾的成因以及运动技能的障碍、精细动作能力的缺陷,言语和行为障碍、注意力缺陷和情绪障碍,课程注意吸收现代医学和康复技术的新成果,融入物理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咨询和辅导、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相关专业知识,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作为医教结合的先驱者,上海市在2007年着手探索在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医教结合”。2011年4月,18所特殊教育学校成为“医教结合”首批实验基地[3]。
从上海医教结合的实践状况来看,医教结合是促进特殊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良好途径。经过专业医学培训的教师,能更好地了解特殊儿童的生理特点,更有利于特殊儿童的康复。
二.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条件性分析
随着医教结合的兴起,有学者把其看作特殊教育的一条创新路径推广宣传,认为它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但是,推行医教结合不能只怀着满腔热情,更需要对我国的现状进行冷静的思考和分析。
(一)我国经济水平尚未达到医教结合实施的要求
我国经济发展虽有进步,但地区发展差距显著,经济发展水平对教育经费的投入、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设施的配备产生了一定的限制。
首先,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虽已取得一些成绩,但在教育经费投入、师资力量和教学模式上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1993年我国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010年达到4%”的战略发展目标,但实际上教育支出比重增长缓慢,直至2012年才实现这个目标。
其次,我国教育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国家在普通教育经费方面的投入与特殊教育相比是其10倍之多,并且特殊教育中同样存在城乡、地区和性别差距。农村地区特殊教育学校从数量上就与城市相差很大;发达地区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机会明显高于欠发达地区;在性别方面,能够接受特殊教育的女性偏少[4]。
第三,经济发展水平无法为医教结合提供物力支持。推行医教结合要求配有相应的医疗器械和康复设施,我国虽有部分学校达到这一要求,但大部分地区的经济水平仍满足不了这一要求,且一些学校现有的设备落后,不能满足学生的康复需要。如果为全国的特殊教育学校更新配备这些医疗器械,将对我国的财政支出造成巨大负担。
(二)教师专业素养未达到医教结合的要求
特殊教育专业的准教师不仅要学习和特殊教育有关的知识如心理学、教育学,还要学习生物学类如生理学、脑科学、神经学,所要掌握的知识涉及学科非常广。医教结合对教师提出了双重任务:既要掌握教育教学知识也要掌握医学知识,这对教师尤其是在职教师而言是很大的负担,同时也需要特殊教育专业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变革。在广义的整体康复治疗工作中,医教结合涉及范围非常广泛,需要众多科室的配合,是一项繁杂而系统的工作,当前我国特教教师大多难以达到这一专业要求。
(三)医教结合的适用性范围限制
一些特殊儿童由于病理的特殊性,并不适合医教结合的治疗方法。以自闭症儿童为例,现在医学界对自闭症的研究成果甚少,相关成体系的医疗成果并不完善,医学专业人员尚且没有很好的治疗方案,更何况是非医学专业的教师。因此医教结合并不是万能药,其适用范围也有一定限制和选择。
三.目前推行医教结合带来的问题
(一)特殊教育专业界限的模糊
特殊教育专业是教育学的分支学科。作为一门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学科,特殊教育专业本身就包含有医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内容,而医教结合把“医”和“教”并提,不仅容易使特殊教育学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偏离教育的目的而走向康复类学校,也会造成特殊教育学科概念的混乱。
(二)各部门之间配合度低,责任不明确
医教结合的实施需要教育、卫生、残联等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协调。我国医教结合刚起步,相关的管理机制还未建立,医教结合一体化服务体系尚未形成,造成各部门之间责任不明确,出现问题相互推卸。
(三)医教结合的推行流于形式
我国目前尚未达到推行医教结合的经济和教育等条件,不顾经济条件盲目推行医教结合必然会造成该理念流于形式。医教结合相关专家的缺乏、教师专业素质的落后,医疗设备的匮乏,使学校和特教教师实施过程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办法,医教结合在实施过程中遭到扭曲。
医教结合作为一种新的特殊教育理念,不能只看到其美好的一面而脱离教育的本质。把医教结合作为发展特殊教育的一种手段,要把握好“医”和“教”的关系问题。不顾我国经济和教育发展现状,不对医教结合进行全面理性的分析而盲目推行医教结合,必然会遭到失败。
参考文献
[1] 方俊明.特殊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2] 陆莎.医教结合:历史的进步还是退步[J].中国特殊教育,2013,(3):8-11.
[3] 陈静.教育部18所特教学校成首批“医教结合”实验基地[EB/OL].
http://www.chinanews.com/edu/2011/04-16/2977831.shtml.
[4] 王爱桃.关于我国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建议.中国电力教育[A].2013,(7):225-230.
作者简介
王萌(1993—),女,河南省洛阳市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2011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教育学。
刘敏(1993—),女,河南省安阳市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2011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教育学。
李慧敏(1990—),女,河南省郑州市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2011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教育学。
[关键词]特殊教育 医教结合 康复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5-0242-01
特殊教育是根据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教育需要,采用一般或特殊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受教育者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拥有良好品德,提高适应能力的教育[1]。
特殊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方法的特殊性。医教结合把医学和教育结合起来,正是当前特殊教育教学模式的一种探索。笔者根据当前我国国情,结合特殊教育的发展状况,对当前我国特殊教育推行医教结合提出几点批判性思考。
一.医教结合的开展背景
20世纪90年代中国邳州开展的小儿麻痹项目对儿童采用了“医教结合”的方法[2]。我国教育部于2007年颁发的《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提到“将教育与康复相结合,针对学生智力残疾的成因以及运动技能的障碍、精细动作能力的缺陷,言语和行为障碍、注意力缺陷和情绪障碍,课程注意吸收现代医学和康复技术的新成果,融入物理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咨询和辅导、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相关专业知识,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作为医教结合的先驱者,上海市在2007年着手探索在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医教结合”。2011年4月,18所特殊教育学校成为“医教结合”首批实验基地[3]。
从上海医教结合的实践状况来看,医教结合是促进特殊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良好途径。经过专业医学培训的教师,能更好地了解特殊儿童的生理特点,更有利于特殊儿童的康复。
二.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条件性分析
随着医教结合的兴起,有学者把其看作特殊教育的一条创新路径推广宣传,认为它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但是,推行医教结合不能只怀着满腔热情,更需要对我国的现状进行冷静的思考和分析。
(一)我国经济水平尚未达到医教结合实施的要求
我国经济发展虽有进步,但地区发展差距显著,经济发展水平对教育经费的投入、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设施的配备产生了一定的限制。
首先,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虽已取得一些成绩,但在教育经费投入、师资力量和教学模式上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1993年我国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010年达到4%”的战略发展目标,但实际上教育支出比重增长缓慢,直至2012年才实现这个目标。
其次,我国教育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国家在普通教育经费方面的投入与特殊教育相比是其10倍之多,并且特殊教育中同样存在城乡、地区和性别差距。农村地区特殊教育学校从数量上就与城市相差很大;发达地区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机会明显高于欠发达地区;在性别方面,能够接受特殊教育的女性偏少[4]。
第三,经济发展水平无法为医教结合提供物力支持。推行医教结合要求配有相应的医疗器械和康复设施,我国虽有部分学校达到这一要求,但大部分地区的经济水平仍满足不了这一要求,且一些学校现有的设备落后,不能满足学生的康复需要。如果为全国的特殊教育学校更新配备这些医疗器械,将对我国的财政支出造成巨大负担。
(二)教师专业素养未达到医教结合的要求
特殊教育专业的准教师不仅要学习和特殊教育有关的知识如心理学、教育学,还要学习生物学类如生理学、脑科学、神经学,所要掌握的知识涉及学科非常广。医教结合对教师提出了双重任务:既要掌握教育教学知识也要掌握医学知识,这对教师尤其是在职教师而言是很大的负担,同时也需要特殊教育专业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变革。在广义的整体康复治疗工作中,医教结合涉及范围非常广泛,需要众多科室的配合,是一项繁杂而系统的工作,当前我国特教教师大多难以达到这一专业要求。
(三)医教结合的适用性范围限制
一些特殊儿童由于病理的特殊性,并不适合医教结合的治疗方法。以自闭症儿童为例,现在医学界对自闭症的研究成果甚少,相关成体系的医疗成果并不完善,医学专业人员尚且没有很好的治疗方案,更何况是非医学专业的教师。因此医教结合并不是万能药,其适用范围也有一定限制和选择。
三.目前推行医教结合带来的问题
(一)特殊教育专业界限的模糊
特殊教育专业是教育学的分支学科。作为一门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学科,特殊教育专业本身就包含有医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内容,而医教结合把“医”和“教”并提,不仅容易使特殊教育学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偏离教育的目的而走向康复类学校,也会造成特殊教育学科概念的混乱。
(二)各部门之间配合度低,责任不明确
医教结合的实施需要教育、卫生、残联等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协调。我国医教结合刚起步,相关的管理机制还未建立,医教结合一体化服务体系尚未形成,造成各部门之间责任不明确,出现问题相互推卸。
(三)医教结合的推行流于形式
我国目前尚未达到推行医教结合的经济和教育等条件,不顾经济条件盲目推行医教结合必然会造成该理念流于形式。医教结合相关专家的缺乏、教师专业素质的落后,医疗设备的匮乏,使学校和特教教师实施过程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办法,医教结合在实施过程中遭到扭曲。
医教结合作为一种新的特殊教育理念,不能只看到其美好的一面而脱离教育的本质。把医教结合作为发展特殊教育的一种手段,要把握好“医”和“教”的关系问题。不顾我国经济和教育发展现状,不对医教结合进行全面理性的分析而盲目推行医教结合,必然会遭到失败。
参考文献
[1] 方俊明.特殊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2] 陆莎.医教结合:历史的进步还是退步[J].中国特殊教育,2013,(3):8-11.
[3] 陈静.教育部18所特教学校成首批“医教结合”实验基地[EB/OL].
http://www.chinanews.com/edu/2011/04-16/2977831.shtml.
[4] 王爱桃.关于我国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建议.中国电力教育[A].2013,(7):225-230.
作者简介
王萌(1993—),女,河南省洛阳市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2011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教育学。
刘敏(1993—),女,河南省安阳市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2011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教育学。
李慧敏(1990—),女,河南省郑州市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2011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