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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到特定时期,受自然、政治、经济因素影响,人类社会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人们所不愿意看到的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群体集访罢工,化学危险品泄露,大型公共设施火灾,桥梁坍塌等等。突发事件社会影响大,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性强。尤其是对社会民众极易造成恐慌心理。作为大众传媒的记者,在突发事件到来之时,如何引导民众积极应对突发事件,一方面是职责所系,另一方面也是对自己如何践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一场严峻考验。因为作为大众传媒,新闻记者职业道德水准的高低,直接影响突发事件报道是否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不仅影响政府当局的社会公信力,还会直接影响民众的心理承受力。
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最大程度采集第一手材料,考验媒体记者的敬业精神
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无论是在什么渠道听到消息,作为新闻工作者都要迅速赶到事件第一现场。做到亲眼目睹,亲自采訪,身临其境地了解和调查,这样才是第一手材料。人民日报有一位记者,在偶然听到天气预报播出新疆发生暴雪的消息后,立即坐飞机,赶火车,做汽车,最后又步行近百公里,是第一个赶往牧区的媒体记者。他亲眼目睹雪灾的严重程度后,用手机往北京发回一个个非常有价值的消息。为中央迅速调集牧草帐篷等物质支援灾区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这就是在突发事件中充分体现出新闻工作者的高度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我们总听到前方记者传来的消息,这位前方记者之所以有权威性,就是这是他在第一现场采集的第一手材料。
二、客观全面的了解事件原貌,深入调查事件起因、发展和转归,考验媒体记者的求实态度
前一段时间,南方多家晚报媒体对河北某县关于党员干部发送手机黄段子进行整治的做法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曝光。一时间报纸评论把这件事炒作得沸沸扬扬。为什么?源于第一篇报道题目做的吓人一跳:《河北某县为整治黄段子开了480个会议》。消息见报,立即掀起轩然大波。一时间该县成为全党共讨之,全民共伐之的众矢之的。什么小题大做,不干正事,浪费国家资财等等指责劈头盖脸的泼了过去。待上级真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之后得知,该县对党员干部互相发送低级庸俗短信的行为确实进行过治理,也确实发布过红头文件,但是根本就没有召开过如此多的会议进行落实,所谓的480个会议之说纯粹是媒体记者的推理想象使然。这就是新闻记者犯了新闻宣传的大忌,为了制造轰动效应,制造新闻噱头,不顾事件原貌,捕风捉影,无限夸大,信口开河,严重的报道失实。既给当地形象造成了损害,又错误地引导了民众的舆论。本来是当地党委为端正工作纪律的一个正常举措,在媒体的曲解下,成为全民公愤的不作为的笑柄。如此不负责任的操作,其实也是对媒体自身形象的一种降低,长此下去,媒体的公信力必然遭到怀疑。比如前几年发生的华南虎事件,最后当地政府要对公开作假买单,为其推波助澜的诸多媒体也难逃其咎。2008年秋天,吉林省四平市发生了一次没有破坏性的地震,当地民众普遍有震感,四平电视台在当天晚上新闻联播中根据权威部门的预报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报道,澄清了事实真相,人们的担心得到了及时的正面化解,消除了民众的恐慌心理。如果我们的媒体一旦失去公信力,哪怕就是一件失实报道,也会造成无人可信,无新闻可信的无政府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尤其是在灾难性的突发事件面前,有关灾难程度的报道必须真实客观。对于一些具有专业性极强的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必须要有权威人士和权威部门来发布。对河流污染的流经区域,对有毒气体泄露污染范围,可能受害人群等等必须经过专家的科学论证之后再发布。否则在各方面都没有做好应急反应的时候。媒体为了第一时间的新闻轰动效应,擅自发布信息。在民众中造成恐慌产生的损失甚至严重于灾害。
三、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发矛盾,考验媒体记者的责任意识
突发事件一旦形成,突发矛盾势必产生。作为新闻媒体,除了及时客观的报道之外,要做的是及时积极地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化解各种矛盾,而不能借助媒体的力量去火上浇油。突发事件不同于平时,时间就是生命。最大的要务是尽可能调集一切力量较少损失,控制局面,化解矛盾,排除隐患。对造成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人员责任追究自然有专业部门在事后做出处理。如果说平时我们新闻工作者要行使新闻监督的权利,对社会丑恶现象进行监督曝光,但是在突发事件之时,我们的报道必须抓住应对突发事件这个第一要务。
新闻工作者的责任就是在突发事件引导好民众的情绪,积极配合专业部门做好人员疏散,民众安置等宣传工作。尤其是不能依据自己的理解和把握对事件的性质、原因、责任进行擅自发布,因为我们的发布必然会造成民众的情绪激化,从而阻碍了对突发事件的及时控制和应对。当然,对在突发事件中有的部门和官员临阵脱逃,自私自利,不作为的丑恶行为必须要及时调查,并按照组织程序报给上级进行处理。是否公开曝光,要听从上级指示。作为媒体记者,代表大众传媒,在特定的时刻甚至代表政府和国家,每说出一句话都要负责。不能因为自己的言语形成错误导向,不能因为一句不负责任的话让敌对势力抓到口实和借口。所以媒体记者要在突发事件中始终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敏锐度,甚为重要。
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最大程度采集第一手材料,考验媒体记者的敬业精神
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无论是在什么渠道听到消息,作为新闻工作者都要迅速赶到事件第一现场。做到亲眼目睹,亲自采訪,身临其境地了解和调查,这样才是第一手材料。人民日报有一位记者,在偶然听到天气预报播出新疆发生暴雪的消息后,立即坐飞机,赶火车,做汽车,最后又步行近百公里,是第一个赶往牧区的媒体记者。他亲眼目睹雪灾的严重程度后,用手机往北京发回一个个非常有价值的消息。为中央迅速调集牧草帐篷等物质支援灾区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这就是在突发事件中充分体现出新闻工作者的高度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我们总听到前方记者传来的消息,这位前方记者之所以有权威性,就是这是他在第一现场采集的第一手材料。
二、客观全面的了解事件原貌,深入调查事件起因、发展和转归,考验媒体记者的求实态度
前一段时间,南方多家晚报媒体对河北某县关于党员干部发送手机黄段子进行整治的做法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曝光。一时间报纸评论把这件事炒作得沸沸扬扬。为什么?源于第一篇报道题目做的吓人一跳:《河北某县为整治黄段子开了480个会议》。消息见报,立即掀起轩然大波。一时间该县成为全党共讨之,全民共伐之的众矢之的。什么小题大做,不干正事,浪费国家资财等等指责劈头盖脸的泼了过去。待上级真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之后得知,该县对党员干部互相发送低级庸俗短信的行为确实进行过治理,也确实发布过红头文件,但是根本就没有召开过如此多的会议进行落实,所谓的480个会议之说纯粹是媒体记者的推理想象使然。这就是新闻记者犯了新闻宣传的大忌,为了制造轰动效应,制造新闻噱头,不顾事件原貌,捕风捉影,无限夸大,信口开河,严重的报道失实。既给当地形象造成了损害,又错误地引导了民众的舆论。本来是当地党委为端正工作纪律的一个正常举措,在媒体的曲解下,成为全民公愤的不作为的笑柄。如此不负责任的操作,其实也是对媒体自身形象的一种降低,长此下去,媒体的公信力必然遭到怀疑。比如前几年发生的华南虎事件,最后当地政府要对公开作假买单,为其推波助澜的诸多媒体也难逃其咎。2008年秋天,吉林省四平市发生了一次没有破坏性的地震,当地民众普遍有震感,四平电视台在当天晚上新闻联播中根据权威部门的预报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报道,澄清了事实真相,人们的担心得到了及时的正面化解,消除了民众的恐慌心理。如果我们的媒体一旦失去公信力,哪怕就是一件失实报道,也会造成无人可信,无新闻可信的无政府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尤其是在灾难性的突发事件面前,有关灾难程度的报道必须真实客观。对于一些具有专业性极强的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必须要有权威人士和权威部门来发布。对河流污染的流经区域,对有毒气体泄露污染范围,可能受害人群等等必须经过专家的科学论证之后再发布。否则在各方面都没有做好应急反应的时候。媒体为了第一时间的新闻轰动效应,擅自发布信息。在民众中造成恐慌产生的损失甚至严重于灾害。
三、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发矛盾,考验媒体记者的责任意识
突发事件一旦形成,突发矛盾势必产生。作为新闻媒体,除了及时客观的报道之外,要做的是及时积极地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化解各种矛盾,而不能借助媒体的力量去火上浇油。突发事件不同于平时,时间就是生命。最大的要务是尽可能调集一切力量较少损失,控制局面,化解矛盾,排除隐患。对造成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人员责任追究自然有专业部门在事后做出处理。如果说平时我们新闻工作者要行使新闻监督的权利,对社会丑恶现象进行监督曝光,但是在突发事件之时,我们的报道必须抓住应对突发事件这个第一要务。
新闻工作者的责任就是在突发事件引导好民众的情绪,积极配合专业部门做好人员疏散,民众安置等宣传工作。尤其是不能依据自己的理解和把握对事件的性质、原因、责任进行擅自发布,因为我们的发布必然会造成民众的情绪激化,从而阻碍了对突发事件的及时控制和应对。当然,对在突发事件中有的部门和官员临阵脱逃,自私自利,不作为的丑恶行为必须要及时调查,并按照组织程序报给上级进行处理。是否公开曝光,要听从上级指示。作为媒体记者,代表大众传媒,在特定的时刻甚至代表政府和国家,每说出一句话都要负责。不能因为自己的言语形成错误导向,不能因为一句不负责任的话让敌对势力抓到口实和借口。所以媒体记者要在突发事件中始终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敏锐度,甚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