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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慈善超市具有“慈善”与“市场”相结合的优势特征和救助功能,本文以福州慈善超市为例,分析该市三个慈善超市的运作发展和面临的困境问题,并提出可借鉴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 慈善超市 运作困境 应对策略
一、慈善超市
慈善超市最初源于美国的“Good Well”非营利组织(中文译文是“好意组织”),成立于1902年,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Good Well”实际上是一种以企业形式募捐资金、物品来帮助残疾、失业、贫困等弱势群体的免税“公司”,是以慈善为目标的非营利事业。慈善超市这一经营理念类似于福利互助性质的“旧货店”,即把普通人的市民捐赠二手的商品,经过加工、调整后上架出售或低价、免费给普通贫困家庭,这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慈善超市。慈善超市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救助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救助体系的不足,开启了社会福利领域的新模式。
二、慈善超市的运作模式
(一)国内一般慈善超市的运作模式
从慈善超市的现实运行来看,目前我国慈善超市存在着三种不同的具体实施模式:以广州、武汉等地为代表的单纯的一次救助型模式,以上海为代表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和以济南等地为代表的混合型模式。但就国内来看,大部分慈善超市仍然是处于一次性的直接救助阶段,并没有出现完全市场化运作的理想模式。
(二)福州市慈善超市运作模式(以YH、XH、MZ慈善超市为例)
就本文所关注的福州YH、XH、MZ三个慈善超市为例来看,其运作模式还基本是处于直接的、一次性救助阶段,这种救助方式依然是类似于传统的“送温暖”式的救助方式,并没有把慈善超市推向市场,还无法达到市场化的运作层次。
YH慈善超市的运作基本上是由YH集体来具体操作和管理,每年根据受助对象的数量安排资助金额,直接捐到福州市慈善总会,并由慈善总会将该款转到YH物流中心,配好货物送到慈善超市上架供应。然后让被救助对象凭“永辉爱心卡”和“低保证”到慈善超市来免费领取生活物品。这种“社会捐赠 → 慈善超市 → 发放给困难户”就基本构成了XH慈善超市的运作模式。综上来看,三个慈善超市的实际运作模式基本上还是处于单一性的救助阶段。
三、福州市慈善超市的运作困境分析
以本文所调研的YH、XH、MZ三个慈善超市来看,也普遍存在着物资供给短缺等方面的困境和问题,使得该市慈善超市陷入了尴尬境地。
(一)物资获取缺乏
YH慈善超市是由YH集团创办的,依靠YH企业集团独立来支撑,而没有向社会公开募集物资。而对XH、MZ两个慈善超市来说,在慈善超市的创办初期,由于政府进行了广泛的行政动员,慈善超市获得了一些物资供应。如从XH慈善超市物资来看,该超市于2007年6月成立,筹集现金14600元,物资折合人民币20655元。这些物资使得28户低保户、困难户获得131人次数的帮助(每户每月平均免费领取40元)。这样以来,该超市获得的社会物资的捐赠仅有几万元而已,慈善物资明显匮乏。
(二)慈善救助规模有限
从救助对象的覆盖面来看,以YH慈善超市为例,在2004年刚刚成立时开始救助1500户困难家庭, MZ慈善超市的救助数量为1000户,而XH慈善超市的救助规模仅有48户。同时救助对象主要局限于特定人群,如残疾人、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孤儿及下岗职工、特困户等五保户、困难户;救助对象区域也有限制,以市区社区街道为主,其他区域则没有,因此该市慈善超市规模比较有限。
(三)慈善互助功能不强
该市三个慈善超市来看,尽管也是以“慈善超市”来命名的,但其中的“互助共济”功能并没有体现出来,救助贫困者在某种程度上是政府的行为,该市的慈善超市并没有起到连接贫困者与捐赠者互动的桥梁作用。如还有大量的贫困者没有被列入到慈善超市的救助行列,慈善超市还没有达到有效的互助功能。
(四)市场路径不通
YH慈善超市它是由YH集团独立兴办的慈善部门,慈善物资大多也是企业自己加工生产提供的,并没有通过接受社会捐赠,变卖慈善物资来获取收入。为保证YH慈善超市的慈善性质,市民政局、慈善总会不允许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如以XH慈善超市2007年所接收的捐款为例,在成立时所接收的捐款数额为19090余元,还不足2万元。因此福州的慈善超市并没有市场化的路径可循。
四、慈善超市发展策略探析
为不断完善慈善超市的发展模式,使慈善超市以良性的方式运作,必须通过寻求多种渠道,构建慈善超市有效的发展策略。
(一)完善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过渡
当慈善超市在后期陷入“无米之炊”时,政府可以从财政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慈善资金,资金额度的多少要根据困难户的数量来确定,这样就在最低层次上维持了慈善超市的基本运营,避免慈善超市陷入“关门”的尴尬境地。此外,政府可以设立“爱心一日捐”、“爱心捐助周”或“爱心捐助月”等公益方式。
(二)出台法律法规,慈善有法可依
对慈善超市的来说,要制定一部较为全面的《慈善法》,以此为慈善组织或第三部门(包括慈善超市)寻找到法律依据。要积极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鼓励社会各界为慈善超市提供物资支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激励、规范社会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循“慈善为本、市场为径”理念
“慈善救助”是开展慈善超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其根本性的发展宗旨。慈善超市需要展现慈善性特征,如善超市所经营的物品来自社会捐赠(包括政府资助)以及慈善超市的宗旨是满足贫困人口的需要,并提高其生活质量。同时只有使慈善超市达到市场化运作模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慈善超市的“造血”难题。
(四)探索“冠名慈善”、拓宽物资来源渠道
政府可以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形式探索“慈善超市”的运作模式;可以和企业进行互利合作,接受企业免费或低价物品,来解决慈善超市的物资。如在上海长征镇9家慈善超市采取“企业冠名慈善超市”的形式来获取资源支持,“冠名慈善”可以成为慈善超市“非赢利生存”的一大创意。
参考文献:
[1]韩全永.如何经营管理“慈善超市”[J].社区,2004:6-11.
[2]谢卡佳.Thrift shop----美国社区的“爱心超市”[J].社区,2004:4-7.
[3]孙京江.“慈善超市”面面观[J].社区,2004:11-21.
[4]高功敬.“慈善超市的运行模式 —— 济南市慈善超市的个案分析”[J].社会科学, 2006(3):121-126.
(作者单位:广东科技学院思政部)
关键词 慈善超市 运作困境 应对策略
一、慈善超市
慈善超市最初源于美国的“Good Well”非营利组织(中文译文是“好意组织”),成立于1902年,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Good Well”实际上是一种以企业形式募捐资金、物品来帮助残疾、失业、贫困等弱势群体的免税“公司”,是以慈善为目标的非营利事业。慈善超市这一经营理念类似于福利互助性质的“旧货店”,即把普通人的市民捐赠二手的商品,经过加工、调整后上架出售或低价、免费给普通贫困家庭,这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慈善超市。慈善超市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救助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救助体系的不足,开启了社会福利领域的新模式。
二、慈善超市的运作模式
(一)国内一般慈善超市的运作模式
从慈善超市的现实运行来看,目前我国慈善超市存在着三种不同的具体实施模式:以广州、武汉等地为代表的单纯的一次救助型模式,以上海为代表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和以济南等地为代表的混合型模式。但就国内来看,大部分慈善超市仍然是处于一次性的直接救助阶段,并没有出现完全市场化运作的理想模式。
(二)福州市慈善超市运作模式(以YH、XH、MZ慈善超市为例)
就本文所关注的福州YH、XH、MZ三个慈善超市为例来看,其运作模式还基本是处于直接的、一次性救助阶段,这种救助方式依然是类似于传统的“送温暖”式的救助方式,并没有把慈善超市推向市场,还无法达到市场化的运作层次。
YH慈善超市的运作基本上是由YH集体来具体操作和管理,每年根据受助对象的数量安排资助金额,直接捐到福州市慈善总会,并由慈善总会将该款转到YH物流中心,配好货物送到慈善超市上架供应。然后让被救助对象凭“永辉爱心卡”和“低保证”到慈善超市来免费领取生活物品。这种“社会捐赠 → 慈善超市 → 发放给困难户”就基本构成了XH慈善超市的运作模式。综上来看,三个慈善超市的实际运作模式基本上还是处于单一性的救助阶段。
三、福州市慈善超市的运作困境分析
以本文所调研的YH、XH、MZ三个慈善超市来看,也普遍存在着物资供给短缺等方面的困境和问题,使得该市慈善超市陷入了尴尬境地。
(一)物资获取缺乏
YH慈善超市是由YH集团创办的,依靠YH企业集团独立来支撑,而没有向社会公开募集物资。而对XH、MZ两个慈善超市来说,在慈善超市的创办初期,由于政府进行了广泛的行政动员,慈善超市获得了一些物资供应。如从XH慈善超市物资来看,该超市于2007年6月成立,筹集现金14600元,物资折合人民币20655元。这些物资使得28户低保户、困难户获得131人次数的帮助(每户每月平均免费领取40元)。这样以来,该超市获得的社会物资的捐赠仅有几万元而已,慈善物资明显匮乏。
(二)慈善救助规模有限
从救助对象的覆盖面来看,以YH慈善超市为例,在2004年刚刚成立时开始救助1500户困难家庭, MZ慈善超市的救助数量为1000户,而XH慈善超市的救助规模仅有48户。同时救助对象主要局限于特定人群,如残疾人、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孤儿及下岗职工、特困户等五保户、困难户;救助对象区域也有限制,以市区社区街道为主,其他区域则没有,因此该市慈善超市规模比较有限。
(三)慈善互助功能不强
该市三个慈善超市来看,尽管也是以“慈善超市”来命名的,但其中的“互助共济”功能并没有体现出来,救助贫困者在某种程度上是政府的行为,该市的慈善超市并没有起到连接贫困者与捐赠者互动的桥梁作用。如还有大量的贫困者没有被列入到慈善超市的救助行列,慈善超市还没有达到有效的互助功能。
(四)市场路径不通
YH慈善超市它是由YH集团独立兴办的慈善部门,慈善物资大多也是企业自己加工生产提供的,并没有通过接受社会捐赠,变卖慈善物资来获取收入。为保证YH慈善超市的慈善性质,市民政局、慈善总会不允许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如以XH慈善超市2007年所接收的捐款为例,在成立时所接收的捐款数额为19090余元,还不足2万元。因此福州的慈善超市并没有市场化的路径可循。
四、慈善超市发展策略探析
为不断完善慈善超市的发展模式,使慈善超市以良性的方式运作,必须通过寻求多种渠道,构建慈善超市有效的发展策略。
(一)完善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过渡
当慈善超市在后期陷入“无米之炊”时,政府可以从财政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慈善资金,资金额度的多少要根据困难户的数量来确定,这样就在最低层次上维持了慈善超市的基本运营,避免慈善超市陷入“关门”的尴尬境地。此外,政府可以设立“爱心一日捐”、“爱心捐助周”或“爱心捐助月”等公益方式。
(二)出台法律法规,慈善有法可依
对慈善超市的来说,要制定一部较为全面的《慈善法》,以此为慈善组织或第三部门(包括慈善超市)寻找到法律依据。要积极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鼓励社会各界为慈善超市提供物资支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激励、规范社会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循“慈善为本、市场为径”理念
“慈善救助”是开展慈善超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其根本性的发展宗旨。慈善超市需要展现慈善性特征,如善超市所经营的物品来自社会捐赠(包括政府资助)以及慈善超市的宗旨是满足贫困人口的需要,并提高其生活质量。同时只有使慈善超市达到市场化运作模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慈善超市的“造血”难题。
(四)探索“冠名慈善”、拓宽物资来源渠道
政府可以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形式探索“慈善超市”的运作模式;可以和企业进行互利合作,接受企业免费或低价物品,来解决慈善超市的物资。如在上海长征镇9家慈善超市采取“企业冠名慈善超市”的形式来获取资源支持,“冠名慈善”可以成为慈善超市“非赢利生存”的一大创意。
参考文献:
[1]韩全永.如何经营管理“慈善超市”[J].社区,2004:6-11.
[2]谢卡佳.Thrift shop----美国社区的“爱心超市”[J].社区,2004:4-7.
[3]孙京江.“慈善超市”面面观[J].社区,2004:11-21.
[4]高功敬.“慈善超市的运行模式 —— 济南市慈善超市的个案分析”[J].社会科学, 2006(3):121-126.
(作者单位:广东科技学院思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