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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南非足球世界杯已落幕。早在世界杯开幕前,德国队就已经曝出新闻,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德国队入选二十三人的大名单中,有十一名球员有移民背景;而其中十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赛前奏国歌时将不会开口唱德国国歌。国家队队员是否应该唱国歌?德国“足球皇帝”贝肯鲍尔明确地说:“过去我当教练时,赛前唱国歌是义务。我把国歌歌词分发下去;那个时候对于运动员来说,刚开始的确不大习惯。但是哨子响之前唱国歌,会增强自我意识和共同体的感觉。”而现任德国队教练勒夫则说:“如果更多的人一起唱国歌,我们会很高兴。但是我们不会强迫任何人去唱国歌。”这个事件有两个看点:第一,身为国家队的队员,代表国家队比赛时公开表示不唱国歌,这本已是蹊跷,大概也称得上“举世无双”;第二,这个事件在德国虽然也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但总的说来波澜不惊,大家见怪不怪,这就更为耐人寻味。
二○○六年,《图片报》发出倡议,号召读者参与创作国歌:“为了响应联邦副总统沃尔夫冈·蒂尔泽(社民党籍)为德国国歌创作更多歌词的号召,《图片报》的读者们展开了创作大赛。”一时间,许多人跃跃欲试,数以百计的人们参与其中,《图片报》“精选”了其中的十余首刊出,以飨读者。这些读者创作的歌词中,有不少洋溢着爱国情怀,但也不乏嬉笑玩耍的搞笑之作,如“足球世界杯版”、“餐饮版”的德国国歌。
公开把国歌拿来调侃与搞笑,而在社会上并未受到猛烈抨击,更未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情况在德国并不鲜见。早在一九八六年,曾经有一位艺术家为德国国歌重新填词,发表在一份德国杂志上。这首“一九八六年版德意志之歌”是一篇讽刺作品,作者在歌词中极尽笑骂之能事,对德国国歌进行调侃,激怒了许多人,事情一直闹到德国宪法法院上。德国宪法法院做出的判决却让人大跌眼镜,判决认为,对国歌进行戏仿是可以的,并无不当之处,把黑、红、金三色旗比做小便时的水流也是合法的。宪法法院援引德国的艺术保护法,认为这首歌词属艺术作品,其中的戏仿是一种艺术手法,故不在受法律惩罚之列。
国歌是民族国家的产物。作为文化的一个符码,国歌表达和传达民众的是民众对于国家和民族的感情和认同。一七四三年,英国人亨利·加雷创作了一首国王颂歌《上帝保佑国王》,后成为英国国歌,也成为国歌的一种范式。一七八九年的法国大革命中,《马赛曲》应运而生,这种新型国歌承载着意识形态内容,又为国歌创作树立了另一种类型。对于德意志地区而言,这两种模式都产生过重要影响。普鲁士王国的国歌《以胜利祝福你!》甚至采用了英国国歌《上帝保佑国王》的旋律,填上了歌颂普鲁士国王的歌词而成。而到了十九世纪,德国的民主和统一运动风起云涌,《马赛曲》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模式大受争取民主自由和民族国家的各种政治力量的欢迎。在德国国歌的产生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尝试层出不穷,形成了一种竞争态势。有的候选国歌曾经一枝独秀,独领风骚;但是曾几何时便风光不再,成了明日黄花,只有诗人霍夫曼·封·法勒斯雷本(一七九八 —— 一八七四)于一八四一年创作的《德国人之歌》历经几起几落之后独领风骚,最后终于修成正果,被定为国歌。
法勒斯雷本是一个自由派人士,支持统一运动,要求在德国实行民主制。一八四一年,他在当时处于英国治下的赫尔果兰岛上写下了这首著名的《德国人之歌》,想通过这首诗表达他的德国情结,希望德国实现民族统一和民主政治这两个当时对于德意志最为紧迫和重要的任务。当时出版商坎佩也在赫尔果兰岛上;在客栈,他听到法勒斯雷本朗诵这首诗,兴奋不已,当即以四个金路易买下了这首诗并在汉堡刊印发行。一八四八年德国革命期间,《德国人之歌》迅速走红,被广为传唱,俨然成为没有民族国家的德国人的国歌。但是随着革命的失败和君主们的卷土重来,这首歌便被打入冷宫,不见天日。
一八七一年,第二帝国成立,德国人终于有了一个民族国家,全体德国人拥有了共同的“祖国”,但是这首歌也没有看到光明。俾斯麦不遗余力地强调德国没有扩张意图,以安抚四邻,保持欧洲的均势。他担心《德国人之歌》饱含的民族主义情绪会给外国,特别是列强以恐惧。此外,俾斯麦是民主主义的死敌,法勒斯雷本的民主主义思想自然得不到他的青睐。直到一八八八年,德皇威廉二世登基,新皇帝改弦更张,《德国人之歌》的命运才峰回路转。一九一二年,德国与西方的冲突加剧,《德国人之歌》也步步走红,一跃成为当时德国人演唱频率最高的歌曲之一。而且这首歌的名称也产生微妙的变化,从《德国人之歌》(Das Lied der Deutschen)演变成《德意志之歌》(Das Deutschlandlied),在后来的历史记述和人们的说法中,这两个名称都经常被采用。
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德国人之歌》也随之经历了一个高潮。战争开始后,德国士兵高唱着“德意志高于一切”投入战斗,发起冲锋,《德意志之歌》俨然成为激励德国士兵的精神利器,其他的爱国歌曲难以与之争锋。但是接下来,这首歌几起几落,引起争议无数。
一九一九年,战败的德国百废待兴,而新生的魏玛共和国则命运不济,处在各种政治力量和各种意识形态的交叉火力网中心,亟须找到能够凝聚全民族的精神力量。除了黑、红、金三色旗之外,《德意志之歌》就成了为数不多的精神资源之一。其时,德国内部的政治斗争不断激化,保守主义阵营和军队等右翼势力与左派的冲突不断。为了不让民族传统为右派独占,也为了从《德意志之歌》里开发爱国主义资源以维系国家和民族的共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一九二二年,社会民主党籍总统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克服重重阻力,力排众议,勉强把《德国人之歌》定为国歌。但是《德国人之歌》的“扶正”并不意味着这首歌从此便一帆风顺,高枕无忧,艾伯特首先要克服的就是来自本党的阻力。社会民主党及左翼政治力量认为,《德国人之歌》所表达的是市民—资产阶级阵营的理想;如果把《德意志之歌》定为国歌,有放弃自己的政治立场、向右派投降之嫌。所以,尽管在艾伯特的努力斡旋之下《德意志之歌》被定为国歌,但是多数社会民主党人对此始终持抵触态度。
一九三三年,纳粹上台。《德意志之歌》所经历过的最大的麻烦,正是来自第三帝国时期它所受到的“礼遇”。第三帝国开始时,希特勒给予这首歌以高度评价,因此这首歌在纳粹时代受到礼赞,作为国歌继续被沿用下来。此前,民族社会主义分子、希特勒的党卫军的一个小头目赫尔斯特·维塞尔创作的一首纳粹战歌《战旗高举》在纳粹德国也颇为流行。于是纳粹玩了一次移花接木、暗度陈仓的把戏:把《德意志之歌》的第一段与《战旗高举》拼装成一首歌,并立为国歌,留下重重后患。
“二战”结束后,鉴于《德意志之歌》与纳粹的渊源,占领军当局发布命令,宣布《德意志之歌》为禁歌。但是,这时的德意志民族背负着沉重的道德十字架,整个民族都被视为恶人,所以急于证明德国亦有好的传统;于是从传统中寻找精神支柱,成了当务之急。特别是一九四九年十月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后,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德国也需要一首国歌,因此国歌的问题显得迫在眉睫。但是德国上下对于《德意志之歌》的态度却大相径庭。有鉴于此,一九四九年五月颁布的德国《基本法》对这个棘手的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方法,未对国歌做出明确的规定。总理阿登纳及其基督教民主联盟极力主张恢复《德意志之歌》的国歌身份,这一主张得到多数民众的支持;而社会民主党籍的总统台奥多尔·豪斯则持反对态度,总理与总统之间展开了一场“国歌之争”。政治家们各执一词、相持不下,国歌的问题一拖再拖,但是现实的需要已经使国歌的问题变得日益紧迫。
几场国际体育赛事上,联邦德国因为没有国歌而大失颜面。一九四九年在科隆举行的一场国际自行车比赛上,乐队先是奏起了比利时国歌,接下来奏起了瑞士国歌,轮到奏德国国歌时,乐队因为无歌可奏,只好奏了一首一九四七年科隆狂欢节上的流行歌曲《我们生长在三个占领区》。善良的比利时运动员不知就里,以为这就是德国国歌,于是在奏响这支狂欢节流行歌曲时立正敬礼,令德国人哭笑不得。而在这之前,在柏林举行的一次体育赛事上,乐队指挥因为无国歌可奏,只好演奏了一首流行歌曲《慕尼黑有一家宫廷酿酒坊》的旋律。一九五○年五月,德国队和瑞典队在斯德哥尔摩举行了一场足球比赛,瑞典举办方播放了在德国尚存争议的《德意志之歌》,舆论为之哗然。但事后瑞典方面对外宣称,这是一个事故,是组织者选错了唱片。凡此种种,令本就痛苦不堪的德国人大失颜面。又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在国际体育赛事或其他公共活动上,组织者也播放过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以替代缺席的国歌。总理阿登纳本人出访美国时,在芝加哥也经历过类似的尴尬场面。因为新生的联邦德国还没有国歌,芝加哥的接待方只好播放了一首流行歌曲《海德维茨卡船长》以充数。
这些事件对政治家们施加着越来越大的压力,阿登纳则借此机会为《德意志之歌》正名。他对占领军当局说:“通过这些事件,联邦德国在德国人自己的眼中也变得有些可笑。”一九五一至一九五二年,豪斯与阿登纳多次通过信件展开了一场国歌之战,最终阿登纳胜出,豪斯被迫做出妥协,同意《德意志之歌》的二次“扶正”。豪斯和阿登纳的来往信件公布于联邦德国政府的公告上,但是却没有在国家的法律文件里公布,使得国歌的地位颇为尴尬,“妾身未明”给德国国歌后来的命运又平添了几多麻烦,也引起了无数争议。
《德意志之歌》立为国歌后,麻烦并未就此终结,“国歌之争”之后又开始了歌词的“段落之争”。这就是:三段歌词是否全部采用,抑或只采用其中的一段?三段还是一段,这是个问题。不过这个问题其实不是新问题。早在一九二二年,艾伯特力排众议确立《德意志之歌》为国歌时,就已建议只唱歌词的第三段。但是直到一九四五年,实际演唱的只是国歌的第一段;而且第三帝国期间,第二段和第三段实际上被“闲置”,尤其是第三段受到纳粹政府的冷遇。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总统豪斯就对此发表过意见,认可第三段的内容,反对沿用第一段和第二段。他认为,因为第一段里列举的地名马斯河、梅默尔河、埃施河和贝尔特湖,均不在联邦德国境内;如果再唱第一段,势必给人以复国主义的印象。就连力主恢复《德意志之歌》的阿登纳,在向占领军当局陈述恢复《德意志之歌》的理由时,也认为第一段“毕竟出自一百多年前”,所以“如此陈旧,以致每个明智的人决计不会唱”;第二段则“有些愚蠢”;只有第三段的内容包含了“现在还适用的真理”,而且在纳粹时期第三段实际上是被禁止的,这就给第三段之被采用提供了合法性,所以新德国的国歌只采用《德意志之歌》的第三段,云云。德国政府的表态也是含糊其辞、语焉不详。德国政府附在豪斯—阿登纳通信集的说明里说道:一方面,德国政府认为德国国歌是完整的《德意志之歌》,另一方面,又认为出于国家政治的考量,在代表国家的活动上只应演唱第三段。
一九八六至一九八八年间,国歌的问题在德国社会又起波澜,法学家们对《德意志之歌》作为国歌是否合法的问题展开论战。有些法学家提出质疑,认为一九五二年豪斯和阿登纳的通信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德国现在的国歌不合法。德国社会也对法学家们的争论做出反应。 一九八六年夏天,巴登-符腾堡州文化部长格哈德·迈耶尔-福菲尔德公开发表言论,认为在学校里教授国歌时,应当三段都教授。他说:“无可争议的是,根据台奥多尔·豪斯与康拉德·阿登纳的通信集所确定的,国歌应当由三段歌词组成。因此我们经常说,教授第一和第二段歌词,属于教师的教学内容范围。当然,在讲授国歌时,同时介绍其历史背景,而且是以儿童听得懂的方式来讲解,说明为什么国事活动时不唱第一和第二段,也是教师的职责。”一石激起千层浪,此言一出,立即引起了激烈的争议,德国的左翼与右翼在这个问题上再次展开激烈论战。在左派占优势的德国媒体中,迈耶尔-福菲尔德的言论招致猛烈的抨击,巴-符州议会里,左派政党甚至要求把迈耶尔-福菲尔德赶出州议会。一九八九年春天,德国黑森州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
一九九○年,民主德国加入联邦德国,德国的统一大业终于完成。但是德国国歌的问题又起争端:代表新德国的国歌究竟应当是什么?是《德意志之歌》,还是布莱希特的《儿童颂歌》?是《德意志之歌》的第三段,还是所有三段?然而最后这些讨论未能产生明确的结果,德国国歌仍旧是法勒斯雷本的《德国人之歌》,段落之争并未结束。时至今日,尽管多数人接受了《德意志之歌》,但是分歧继续存在。德国国歌在德国的处境也仍然有些尴尬。
《德意志之歌》最终一枝独秀、修成正果,当归功于法勒斯雷本的政治敏感度和文学创作才能。除了配曲和歌词的艺术性之外,这首歌的价值更在于其内容,在于它表达了时代的要求,以及德国人的民族诉求。这首歌的第三段里,“统一、法权和自由”的政治三位一体,浓缩了当时德国民主运动的全部理想。“统一”的意义自不必说,“自由”的意义也不言自明,而“法权”则表明法治国家的重要性,而且极其符合德国人对于秩序的崇拜。无论统一还是自由,都要在法治的前提下实现,民主国家是法治国家,只有实现了法治,自由主义或民主主义才能获得生存的基础。
这首歌最为人所诟病的是第一段中的“德意志高于一切”。这句话本来是指在封建割据的德意志,统一的民族国家应当高于各个邦国,“德意志”远比普鲁士、萨克森、巴伐利亚或是魏玛等邦国重要。这个理想在当时其他人的作品里也可见到,如阿恩特那首著名的《何处是德意志人的祖国?》。阿恩特在诗中写道:“何处是德国人的祖国?/是普鲁士吗?是施瓦本吗?/是爬满葡萄藤的莱茵河吗?/是海鸥翱翔的贝尔特湖吗?”然后诗人以副歌的形式反复否定:“不对,不对,/他的祖国要比这些地方更大。”德国统一的最大障碍来自各个邦国的君主以及各种地方势力,所以诗人们发出号召,为了民族国家,德国人应当放弃邦国利益,放弃地方利益,牺牲小国而着眼于大国。但是在历史的发展中,德国从一个碎片化的国家一跃而成为一个统一的大国,从争取民族统一、不被外国列强欺侮,到成为列强、实行经济、政治和军事的扩张,此时的“德意志高于一切”就变了味。“一战”期间,德国士兵在朗格马克高地正是高唱着“德意志高于一切”向敌方阵地发起冲锋;“二战”期间,德国军队正是高唱着“德意志高于一切”去侵略他国、把战俘和犹太人驱赶到集中营。所以,“德意志高于一切”不可能再是“目光向内”的,而必然是“目光向外”的。
除了认同的困境之外,经历了第三帝国的集权统治之后,目睹纳粹以国家和民族的名义犯下的罪行,不少德国人对于“国家”、“民族”、“祖国”一类概念及其代表的机构都相当警惕,特别是对于民族主义可谓深恶痛绝,而爱国主义也因此受到株连。像《德意志之歌》这样倡导爱国主义的国家符号,在许多人看来,有以国家的名义强化国家、限制自由的嫌疑,颇为可疑与可憎。所以一部分德国人既需要国歌,但是又在内心里对任何形式的国家符号产生抵触,而对于《德意志之歌》这样与纳粹有染的国家符号,就更加拒绝。
今天,围绕德国国歌的旧账未了,新账又来。统一大业完成二十年后,当今的德国人接受国歌的障碍早已不像其父辈或祖父辈那样大,但是又增加了移民问题。今天的德国已不再是单一民族的国家(其实过去也不是),居住在德国的人口中,移民已经占到近10%。不管德国是否承认是移民国家,事实上德国已经是一个移民国家。有的移民已经在德国生活了四代,但是在“德国人”的眼里,他们仍然是“外国人”。即便加入了德国籍、持有德国护照,仍然只是“持有德国护照的德国人”。“老外”们清楚地感到德国社会对自己的排斥,心理上自然产生反弹。二○一○年南非世界杯前夕及世界杯上,移民球员拒绝唱德国国歌的事实,就是这个现实的反映。
动荡的历史、分裂的认同、《德国人之歌》的坎坷道路,从《德国人之歌》到《德意志之歌》,从一首政治歌曲到德国国歌,一首歌的历程清楚地折射出德国近代史的轨迹,形象地叙述了德意志民族走过的道路,德国人的国家—民族认同的危机和困境尽显其中,历史不断地介入当代。然而历史问题未了,移民问题又来了,《德国人之歌》何时成为“同一首歌”?国歌国歌,怎一个“尴尬”了得。
二○○六年,《图片报》发出倡议,号召读者参与创作国歌:“为了响应联邦副总统沃尔夫冈·蒂尔泽(社民党籍)为德国国歌创作更多歌词的号召,《图片报》的读者们展开了创作大赛。”一时间,许多人跃跃欲试,数以百计的人们参与其中,《图片报》“精选”了其中的十余首刊出,以飨读者。这些读者创作的歌词中,有不少洋溢着爱国情怀,但也不乏嬉笑玩耍的搞笑之作,如“足球世界杯版”、“餐饮版”的德国国歌。
公开把国歌拿来调侃与搞笑,而在社会上并未受到猛烈抨击,更未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情况在德国并不鲜见。早在一九八六年,曾经有一位艺术家为德国国歌重新填词,发表在一份德国杂志上。这首“一九八六年版德意志之歌”是一篇讽刺作品,作者在歌词中极尽笑骂之能事,对德国国歌进行调侃,激怒了许多人,事情一直闹到德国宪法法院上。德国宪法法院做出的判决却让人大跌眼镜,判决认为,对国歌进行戏仿是可以的,并无不当之处,把黑、红、金三色旗比做小便时的水流也是合法的。宪法法院援引德国的艺术保护法,认为这首歌词属艺术作品,其中的戏仿是一种艺术手法,故不在受法律惩罚之列。
国歌是民族国家的产物。作为文化的一个符码,国歌表达和传达民众的是民众对于国家和民族的感情和认同。一七四三年,英国人亨利·加雷创作了一首国王颂歌《上帝保佑国王》,后成为英国国歌,也成为国歌的一种范式。一七八九年的法国大革命中,《马赛曲》应运而生,这种新型国歌承载着意识形态内容,又为国歌创作树立了另一种类型。对于德意志地区而言,这两种模式都产生过重要影响。普鲁士王国的国歌《以胜利祝福你!》甚至采用了英国国歌《上帝保佑国王》的旋律,填上了歌颂普鲁士国王的歌词而成。而到了十九世纪,德国的民主和统一运动风起云涌,《马赛曲》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模式大受争取民主自由和民族国家的各种政治力量的欢迎。在德国国歌的产生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尝试层出不穷,形成了一种竞争态势。有的候选国歌曾经一枝独秀,独领风骚;但是曾几何时便风光不再,成了明日黄花,只有诗人霍夫曼·封·法勒斯雷本(一七九八 —— 一八七四)于一八四一年创作的《德国人之歌》历经几起几落之后独领风骚,最后终于修成正果,被定为国歌。
法勒斯雷本是一个自由派人士,支持统一运动,要求在德国实行民主制。一八四一年,他在当时处于英国治下的赫尔果兰岛上写下了这首著名的《德国人之歌》,想通过这首诗表达他的德国情结,希望德国实现民族统一和民主政治这两个当时对于德意志最为紧迫和重要的任务。当时出版商坎佩也在赫尔果兰岛上;在客栈,他听到法勒斯雷本朗诵这首诗,兴奋不已,当即以四个金路易买下了这首诗并在汉堡刊印发行。一八四八年德国革命期间,《德国人之歌》迅速走红,被广为传唱,俨然成为没有民族国家的德国人的国歌。但是随着革命的失败和君主们的卷土重来,这首歌便被打入冷宫,不见天日。
一八七一年,第二帝国成立,德国人终于有了一个民族国家,全体德国人拥有了共同的“祖国”,但是这首歌也没有看到光明。俾斯麦不遗余力地强调德国没有扩张意图,以安抚四邻,保持欧洲的均势。他担心《德国人之歌》饱含的民族主义情绪会给外国,特别是列强以恐惧。此外,俾斯麦是民主主义的死敌,法勒斯雷本的民主主义思想自然得不到他的青睐。直到一八八八年,德皇威廉二世登基,新皇帝改弦更张,《德国人之歌》的命运才峰回路转。一九一二年,德国与西方的冲突加剧,《德国人之歌》也步步走红,一跃成为当时德国人演唱频率最高的歌曲之一。而且这首歌的名称也产生微妙的变化,从《德国人之歌》(Das Lied der Deutschen)演变成《德意志之歌》(Das Deutschlandlied),在后来的历史记述和人们的说法中,这两个名称都经常被采用。
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德国人之歌》也随之经历了一个高潮。战争开始后,德国士兵高唱着“德意志高于一切”投入战斗,发起冲锋,《德意志之歌》俨然成为激励德国士兵的精神利器,其他的爱国歌曲难以与之争锋。但是接下来,这首歌几起几落,引起争议无数。
一九一九年,战败的德国百废待兴,而新生的魏玛共和国则命运不济,处在各种政治力量和各种意识形态的交叉火力网中心,亟须找到能够凝聚全民族的精神力量。除了黑、红、金三色旗之外,《德意志之歌》就成了为数不多的精神资源之一。其时,德国内部的政治斗争不断激化,保守主义阵营和军队等右翼势力与左派的冲突不断。为了不让民族传统为右派独占,也为了从《德意志之歌》里开发爱国主义资源以维系国家和民族的共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一九二二年,社会民主党籍总统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克服重重阻力,力排众议,勉强把《德国人之歌》定为国歌。但是《德国人之歌》的“扶正”并不意味着这首歌从此便一帆风顺,高枕无忧,艾伯特首先要克服的就是来自本党的阻力。社会民主党及左翼政治力量认为,《德国人之歌》所表达的是市民—资产阶级阵营的理想;如果把《德意志之歌》定为国歌,有放弃自己的政治立场、向右派投降之嫌。所以,尽管在艾伯特的努力斡旋之下《德意志之歌》被定为国歌,但是多数社会民主党人对此始终持抵触态度。
一九三三年,纳粹上台。《德意志之歌》所经历过的最大的麻烦,正是来自第三帝国时期它所受到的“礼遇”。第三帝国开始时,希特勒给予这首歌以高度评价,因此这首歌在纳粹时代受到礼赞,作为国歌继续被沿用下来。此前,民族社会主义分子、希特勒的党卫军的一个小头目赫尔斯特·维塞尔创作的一首纳粹战歌《战旗高举》在纳粹德国也颇为流行。于是纳粹玩了一次移花接木、暗度陈仓的把戏:把《德意志之歌》的第一段与《战旗高举》拼装成一首歌,并立为国歌,留下重重后患。
“二战”结束后,鉴于《德意志之歌》与纳粹的渊源,占领军当局发布命令,宣布《德意志之歌》为禁歌。但是,这时的德意志民族背负着沉重的道德十字架,整个民族都被视为恶人,所以急于证明德国亦有好的传统;于是从传统中寻找精神支柱,成了当务之急。特别是一九四九年十月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后,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德国也需要一首国歌,因此国歌的问题显得迫在眉睫。但是德国上下对于《德意志之歌》的态度却大相径庭。有鉴于此,一九四九年五月颁布的德国《基本法》对这个棘手的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方法,未对国歌做出明确的规定。总理阿登纳及其基督教民主联盟极力主张恢复《德意志之歌》的国歌身份,这一主张得到多数民众的支持;而社会民主党籍的总统台奥多尔·豪斯则持反对态度,总理与总统之间展开了一场“国歌之争”。政治家们各执一词、相持不下,国歌的问题一拖再拖,但是现实的需要已经使国歌的问题变得日益紧迫。
几场国际体育赛事上,联邦德国因为没有国歌而大失颜面。一九四九年在科隆举行的一场国际自行车比赛上,乐队先是奏起了比利时国歌,接下来奏起了瑞士国歌,轮到奏德国国歌时,乐队因为无歌可奏,只好奏了一首一九四七年科隆狂欢节上的流行歌曲《我们生长在三个占领区》。善良的比利时运动员不知就里,以为这就是德国国歌,于是在奏响这支狂欢节流行歌曲时立正敬礼,令德国人哭笑不得。而在这之前,在柏林举行的一次体育赛事上,乐队指挥因为无国歌可奏,只好演奏了一首流行歌曲《慕尼黑有一家宫廷酿酒坊》的旋律。一九五○年五月,德国队和瑞典队在斯德哥尔摩举行了一场足球比赛,瑞典举办方播放了在德国尚存争议的《德意志之歌》,舆论为之哗然。但事后瑞典方面对外宣称,这是一个事故,是组织者选错了唱片。凡此种种,令本就痛苦不堪的德国人大失颜面。又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在国际体育赛事或其他公共活动上,组织者也播放过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以替代缺席的国歌。总理阿登纳本人出访美国时,在芝加哥也经历过类似的尴尬场面。因为新生的联邦德国还没有国歌,芝加哥的接待方只好播放了一首流行歌曲《海德维茨卡船长》以充数。
这些事件对政治家们施加着越来越大的压力,阿登纳则借此机会为《德意志之歌》正名。他对占领军当局说:“通过这些事件,联邦德国在德国人自己的眼中也变得有些可笑。”一九五一至一九五二年,豪斯与阿登纳多次通过信件展开了一场国歌之战,最终阿登纳胜出,豪斯被迫做出妥协,同意《德意志之歌》的二次“扶正”。豪斯和阿登纳的来往信件公布于联邦德国政府的公告上,但是却没有在国家的法律文件里公布,使得国歌的地位颇为尴尬,“妾身未明”给德国国歌后来的命运又平添了几多麻烦,也引起了无数争议。
《德意志之歌》立为国歌后,麻烦并未就此终结,“国歌之争”之后又开始了歌词的“段落之争”。这就是:三段歌词是否全部采用,抑或只采用其中的一段?三段还是一段,这是个问题。不过这个问题其实不是新问题。早在一九二二年,艾伯特力排众议确立《德意志之歌》为国歌时,就已建议只唱歌词的第三段。但是直到一九四五年,实际演唱的只是国歌的第一段;而且第三帝国期间,第二段和第三段实际上被“闲置”,尤其是第三段受到纳粹政府的冷遇。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总统豪斯就对此发表过意见,认可第三段的内容,反对沿用第一段和第二段。他认为,因为第一段里列举的地名马斯河、梅默尔河、埃施河和贝尔特湖,均不在联邦德国境内;如果再唱第一段,势必给人以复国主义的印象。就连力主恢复《德意志之歌》的阿登纳,在向占领军当局陈述恢复《德意志之歌》的理由时,也认为第一段“毕竟出自一百多年前”,所以“如此陈旧,以致每个明智的人决计不会唱”;第二段则“有些愚蠢”;只有第三段的内容包含了“现在还适用的真理”,而且在纳粹时期第三段实际上是被禁止的,这就给第三段之被采用提供了合法性,所以新德国的国歌只采用《德意志之歌》的第三段,云云。德国政府的表态也是含糊其辞、语焉不详。德国政府附在豪斯—阿登纳通信集的说明里说道:一方面,德国政府认为德国国歌是完整的《德意志之歌》,另一方面,又认为出于国家政治的考量,在代表国家的活动上只应演唱第三段。
一九八六至一九八八年间,国歌的问题在德国社会又起波澜,法学家们对《德意志之歌》作为国歌是否合法的问题展开论战。有些法学家提出质疑,认为一九五二年豪斯和阿登纳的通信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德国现在的国歌不合法。德国社会也对法学家们的争论做出反应。 一九八六年夏天,巴登-符腾堡州文化部长格哈德·迈耶尔-福菲尔德公开发表言论,认为在学校里教授国歌时,应当三段都教授。他说:“无可争议的是,根据台奥多尔·豪斯与康拉德·阿登纳的通信集所确定的,国歌应当由三段歌词组成。因此我们经常说,教授第一和第二段歌词,属于教师的教学内容范围。当然,在讲授国歌时,同时介绍其历史背景,而且是以儿童听得懂的方式来讲解,说明为什么国事活动时不唱第一和第二段,也是教师的职责。”一石激起千层浪,此言一出,立即引起了激烈的争议,德国的左翼与右翼在这个问题上再次展开激烈论战。在左派占优势的德国媒体中,迈耶尔-福菲尔德的言论招致猛烈的抨击,巴-符州议会里,左派政党甚至要求把迈耶尔-福菲尔德赶出州议会。一九八九年春天,德国黑森州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
一九九○年,民主德国加入联邦德国,德国的统一大业终于完成。但是德国国歌的问题又起争端:代表新德国的国歌究竟应当是什么?是《德意志之歌》,还是布莱希特的《儿童颂歌》?是《德意志之歌》的第三段,还是所有三段?然而最后这些讨论未能产生明确的结果,德国国歌仍旧是法勒斯雷本的《德国人之歌》,段落之争并未结束。时至今日,尽管多数人接受了《德意志之歌》,但是分歧继续存在。德国国歌在德国的处境也仍然有些尴尬。
《德意志之歌》最终一枝独秀、修成正果,当归功于法勒斯雷本的政治敏感度和文学创作才能。除了配曲和歌词的艺术性之外,这首歌的价值更在于其内容,在于它表达了时代的要求,以及德国人的民族诉求。这首歌的第三段里,“统一、法权和自由”的政治三位一体,浓缩了当时德国民主运动的全部理想。“统一”的意义自不必说,“自由”的意义也不言自明,而“法权”则表明法治国家的重要性,而且极其符合德国人对于秩序的崇拜。无论统一还是自由,都要在法治的前提下实现,民主国家是法治国家,只有实现了法治,自由主义或民主主义才能获得生存的基础。
这首歌最为人所诟病的是第一段中的“德意志高于一切”。这句话本来是指在封建割据的德意志,统一的民族国家应当高于各个邦国,“德意志”远比普鲁士、萨克森、巴伐利亚或是魏玛等邦国重要。这个理想在当时其他人的作品里也可见到,如阿恩特那首著名的《何处是德意志人的祖国?》。阿恩特在诗中写道:“何处是德国人的祖国?/是普鲁士吗?是施瓦本吗?/是爬满葡萄藤的莱茵河吗?/是海鸥翱翔的贝尔特湖吗?”然后诗人以副歌的形式反复否定:“不对,不对,/他的祖国要比这些地方更大。”德国统一的最大障碍来自各个邦国的君主以及各种地方势力,所以诗人们发出号召,为了民族国家,德国人应当放弃邦国利益,放弃地方利益,牺牲小国而着眼于大国。但是在历史的发展中,德国从一个碎片化的国家一跃而成为一个统一的大国,从争取民族统一、不被外国列强欺侮,到成为列强、实行经济、政治和军事的扩张,此时的“德意志高于一切”就变了味。“一战”期间,德国士兵在朗格马克高地正是高唱着“德意志高于一切”向敌方阵地发起冲锋;“二战”期间,德国军队正是高唱着“德意志高于一切”去侵略他国、把战俘和犹太人驱赶到集中营。所以,“德意志高于一切”不可能再是“目光向内”的,而必然是“目光向外”的。
除了认同的困境之外,经历了第三帝国的集权统治之后,目睹纳粹以国家和民族的名义犯下的罪行,不少德国人对于“国家”、“民族”、“祖国”一类概念及其代表的机构都相当警惕,特别是对于民族主义可谓深恶痛绝,而爱国主义也因此受到株连。像《德意志之歌》这样倡导爱国主义的国家符号,在许多人看来,有以国家的名义强化国家、限制自由的嫌疑,颇为可疑与可憎。所以一部分德国人既需要国歌,但是又在内心里对任何形式的国家符号产生抵触,而对于《德意志之歌》这样与纳粹有染的国家符号,就更加拒绝。
今天,围绕德国国歌的旧账未了,新账又来。统一大业完成二十年后,当今的德国人接受国歌的障碍早已不像其父辈或祖父辈那样大,但是又增加了移民问题。今天的德国已不再是单一民族的国家(其实过去也不是),居住在德国的人口中,移民已经占到近10%。不管德国是否承认是移民国家,事实上德国已经是一个移民国家。有的移民已经在德国生活了四代,但是在“德国人”的眼里,他们仍然是“外国人”。即便加入了德国籍、持有德国护照,仍然只是“持有德国护照的德国人”。“老外”们清楚地感到德国社会对自己的排斥,心理上自然产生反弹。二○一○年南非世界杯前夕及世界杯上,移民球员拒绝唱德国国歌的事实,就是这个现实的反映。
动荡的历史、分裂的认同、《德国人之歌》的坎坷道路,从《德国人之歌》到《德意志之歌》,从一首政治歌曲到德国国歌,一首歌的历程清楚地折射出德国近代史的轨迹,形象地叙述了德意志民族走过的道路,德国人的国家—民族认同的危机和困境尽显其中,历史不断地介入当代。然而历史问题未了,移民问题又来了,《德国人之歌》何时成为“同一首歌”?国歌国歌,怎一个“尴尬”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