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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着,仅此而已
  
  袁筱一
  到了萨特的一百周年,突然间听到了一些关于萨特的声音。感觉像是他沉寂了一段时间,又被人挖出来说:瞧,他还没有过时,萨特的世纪仍然没有过去。可是真的没有过去吗?走进书店,发现萨特的身影其实已经变得很淡薄,被淹没在色彩缤纷的图书的春天里。我买到的几本都很旧,一本是他的文论选,另外一套是上下册的《辩证理性批判》。在哲学社科类的书架上,轰轰烈烈地卖着后现代,卖着解构主义和诠释解构的林林总总。
  与遗忘抗争,也许大多数人的结果都是如此。他曾经在很年轻的时候焦虑,自己的书到了下个世纪是不是还有人理会。他知道生命有限,即便介入过当时最让人忧心忡忡的冷战问题,即便介入过阿尔及利亚的战争,事情终究还是过去了,而且在走进历史的时候,作为事件,几乎不会出现他的存在。那么,他的存在消失了之后,应该用哪种形式、又是铭刻在哪里?他焦急地寻找着答案,在他的有生之年。尽管如今尘土相隔,相信他在彼岸也还焦虑着:焦虑着这一代人的精神状态是否还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焦虑着身处彼世,如何在此世体现他的在场。
  这一点,我称之为萨特的责任心。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啊,昏迷的时候,还努力地抗争着,生怕离开了,这个世界的精神层面会大乱。他一定是在想,他还有很多话没有说。再给他一段生命,他还可以尝试另一种方式的介入。
  是最近,在看萨特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跨入了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我并不陌生,但是,我清晰地知道这不是我的世界。这种跨入是有点心悸的:试图捋顺一种明知不属于你的逻辑,这种逻辑具有极强的破坏力,以一种别样的光线遮覆你的双眼,于是你看不到任何东西,只能看到在强烈的光线中有点变形的自己。
  就这样,在萨特之镜里,我看到了自己,而且我在问,这个自己,是怎么形成的?再次读了一些萨特的作品之后,我一直在想,倘若撇除我作为一个法国文学追随者和研究者的存在,我,我这一代人,为什么不读萨特,我们读的又是谁?对于萨特,再次阅读之后,也没有认同,只有艳羡。艳羡他可以这样强烈地表达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愿望;艳羡他可以产生这样强烈的愿望想要收复这个世界。艳羡他不仅善于思考,而且,他的思考有着明确的目标。这是萨特有别于前人的地方。那么他有别于后人的地方呢?
  从我们这一代人读的书说起吧。我们读的是谁?我几乎想不起我在大学里读过萨特。我读的是张爱玲,读的是杜拉斯,读的是昆德拉。这应该是出版界奉献给第一代多识了几个字的小资的读物吧。迥然不同的作家,张爱玲奉献了个人世界,杜拉斯奉献了自虐性的变态世界,昆德拉奉献了——因为是个承受过苦难的男性的缘故——小说的世界,但他们却有致命的相同点:让人绝望,让人只能想到,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方式,都要撇清和这个世界的纠缠。那个时候,对于这几个作家的追逐,真的有点像是我的那位哲学老师张一兵教授描写他们那个年代对于萨特的追逐:人人以腋下夹着一本萨特为荣,人人以谈论萨特的一两句“他人即地狱”为荣。
  以至于到了今天,当像我这样的第一代小资跨过三十岁,迈向四十岁的时候,出版界的市场经济突然意识到可以利用他们的怀旧和他们日渐丰满的口袋,于是重新炒了一遍昆德拉,据说,又将重新炒一遍杜拉斯。至于萨特,他是五十岁人的模糊记忆和少数爱钻牛角尖的人的标语读本,没有市场的价值吧。
  处在怎样的时代,为自己贴上什么样的标签,这一点非常重要。而且这重要性不仅仅针对出版而言。想起自己,尽管也许和七十年代末大学生读萨特一样,不是那么了解张爱玲、杜拉斯和昆德拉,甚至没有理由喜欢他们,可是,这个符号贴上去,就不是那么容易揭下来。这个符号几乎成为三个人的三句话,经常出现在我或是我的其他同辈人的笔下:张爱玲说,人生是袭华美的袍,里面爬满了虱子;杜拉斯说:我们爱的是爱情本身;昆德拉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把这三句话和“他人即地狱”并列在一起看,真是有着相映成趣的功效。
  我的大学时光,是躲在宿舍里,逃哲学课(而且那时我称哲学课为政治课,后来遭到了哲学老师的严厉批判)和一切自认为无用的课,向往成名、渴望被重视、却害怕崇高和承担因此而来的责任的日子——这基本上是第一代小资的生活写照,还没有星巴克,还没有村上春树,只有简陋的宿舍和纸质粗糙、印得颠三倒四的书;可是,在张爱玲、杜拉斯和昆德拉的激励下,慵懒而百无聊赖的小资特征正在慢慢形成。然后,大学之后的时光也这么过去了,一不小心就是十多年,无从改变。生活还是没有教会担当,每当面对责任的时候,第一个念头总是逃跑。
  有时看着看着萨特,我就会想,我的上一代人,他们是不是被贴上了萨特的标签?如果用萨特的责任心去看他们,他们的所作所为就很容易得到理解。相信他们站在张爱玲、杜拉斯或是昆德拉的立场看我们,我们的无所作为也相应容易理解得多。其实,有很多脑力的游戏,与体制无关,与意识形态无关,仅仅是与这个时代有关。仅仅是和这个时代所贴的知识分子的标签有关。
  以前读萨特的时候,一直不明白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个能写出《墙》,写出《恶心》、《词语》,写出《脏手》的他,要写《辩证理性批判》这样连他自己都可能不知所云的东西?且不论对《辩证理性批判》进行怎样的解读(除了译者,几乎没有一个攻读法语语言文学的人能把这本书读下去),有一点却是大家的共识:那就是,在《辩证理性批判》这本书上,作为一个调弄文字的高手,他是失败的。
  他不是不明白自己会有这方面的问题。因此他退了一步说:“我不喜欢谈论存在主义。研究工作的特点就是不确定性。把研究的名称说出来、确定下来,就是把一个链环的首尾扣上了:剩下的还有什么呢?只是一种完成的、已经过时的文化形式,就像肥皂商标那样的东西,换句话说,是一种理念。”——哲学在某种程度上和文学的差别就在这里。一个是依靠体系的建立关上一扇门,一个是完成文本后开启另一扇门。可是问题在于:既然他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做呢?
  奇怪的是,必需解剖了自己,才可以慢慢地感觉到,他这么做,是因为他问了自己:马克思主义建立以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建立以后,二十世纪还有他的什么事?文学是个备选的答案,但是不甘心啊,不甘心仅有文学,不甘心文学里的那种寂寞。文学可以完成他身后那一代小资的梦想,却不能完成他的。他喜欢的布朗肖说,作品——艺术作品,文学作品——既不是完成的,也不是未完成的:作品存在着。存在,仅此而已。
  萨特要的,当然不仅是存在而已。萨特的矛盾有目共睹,他一方面在消弭上帝、消弭对人的规定——即所谓的人性,同时却孜孜不倦、冒着文字的危险想一个问题:他所创立的那个肥皂商标一样的理念是否能够成为先于时代的规定?这是他毫不犹豫地跨进《辩证理性批判》的原因:尽管他不怎么“愿意谈论存在主义”,但是他意识到,如果不承认他为始作俑者的这张标签,一个世纪以后,也许他真的将失去他的在场,永远而彻底。
  他应该是在当时左右思想界的两大基本观念里徘徊过的:弗洛伊德和马克思主义。但是显然,在他看来,弗洛伊德太个体化。或许,性的问题拿来做个人爱好还马马虎虎。萨特对性不是没有爱好。据说他跑到日本去,见了他喜欢的已故作家谷崎润一郎的夫人,好奇地问她,谷崎是否会将书中的性描写实践于生活之中。可是,爱好归爱好,他想必是认为这样个体化途径太不适用于历史在他精力最旺盛的时候所呈现给他的局面。再说,弗洛伊德在法国有继承人了呀,而且这些继承人,也几乎覆盖了人文的各个领域。
  所以他踏入马克思主义的领域谈论他的存在主义,怎么着也要将这块补丁缝上去。至少,如果马克思主义延续了一个又一个世纪,那么一个世纪后,就不可能完全将他撇开。这一点,我们在张一兵教授的《文本的深度耕犁——西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解读》里已经看到:在众多身处现代语境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开拓者中,萨特赫然在目。萨特本人在《辩证理性批判》的一开始就定了调子说,马克思主义“仍然是我们时代的哲学:它是不可超越的,因为产生它的情势还没被超越”。而且,他引用了法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加罗姆的话说,马克思主义是个“坐标系统,只有这个系统才能对从政治经济学到伦理学、从历史学到地理学的任何一个领域中的任一种思想进行定位和定性”。难道我们还能怀疑,这种定位和定性,不是他所企求的东西吗?既然没有办法创立这样一个坐标系统,哪怕附着,也是好的。和二十世纪的很多同辈人一样,萨特的责任心早就成了他的野心、勇气和担当。
  是啊,文学和弗洛伊德的学说一样,尽管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却太容易被消解为个体的体验。后人因而可以说,萨特只有一个,他是个怪物,他的想法不具有任何的普遍性可言。因此他拒绝诺贝尔文学奖,拒绝这个带有太多承认个体天赋色彩的奖项。他想,最大的奖项应该是一个世纪之后,十个世纪之后,他的书还有人看,他的口号还有人引用,或者,能够有人记得他在二十世纪的卓越风采也好——哪怕语言已经变迁,至少,他的灵魂还能不死。所以,文学只是一个辅助的手段,可以帮助他灵魂不死。而他意欲借助《辩证理性批判》所切入的,是人类思考的方法论。
  作为看待这个世界的眼光,辩证是一种方法,暂时缓解了二元对立给我们带来的痛苦。和很多哲人一样,萨特无疑从一开始就野心勃勃地想要消弭二元对立。因此,他像发现至宝一样扒拉出胡塞尔的现象和海德格尔的存在。因此,他充分挖掘了主体这个概念后,又踏进马克思主义里,野心勃勃地想要实现向客体哲学的转变。可是,痛苦只是得到暂时的延搁而已。仅凭一句“存在先于一切”就万事大吉了吗?仅凭他的所谓自由、责任就能够无视痛苦了吗?我们能够看得见萨特在政治领域的实践,似乎也有模糊截然的二元对立的企图。他想求助于一种绝对的存在。可事实是,存在着,并且仍然二元对立着,因此,仍然感觉身后的痛苦隐隐地威胁着。
  回到小资的我们这一代,在萨特的照耀下。我想说的是,绕了这样一个圈子再回头去看我们曾经读过的张爱玲、杜拉斯或是昆德拉,你会惊讶地发现,他们从未曾想过要消弭二元对立,并且,他们无限地夸大了这种对立。采用什么样的方式不重要,他们承担的,是用文学的方式消解前人种种关于消弭二元对立的努力,将这古老的命题再次夸张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轻与重,水与火,背叛与忠诚,主体与客体,等等等等。在张爱玲的上海人家的炊烟中,在杜拉斯的太平洋堤坝的殖民色彩中,在昆德拉面对所谓意识形态所发出的尖锐笑声中,我们喜欢看见自己满含眼泪地站在十字路口,问经过的人:往左走,还是往右走?
  当这个世界呈现出纷繁的选择时,你竟然发现,其实所谓的多元,只是由无数个二元组成的多元。多元没有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机会,带来的只是一次又一次选择的痛苦。难怪萨特会说,自由只有在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时,才是真正的自由,才成其为自由——多么可悲,能够真正延搁二元对立的,竟然是专制和极权。
  难怪我们推卸责任,嘲笑崇高,消解悲剧。
  难怪我在做博士论文的时候,会这样迷恋“悖论”这个词。其实,它只是二元对立的文学形式,或者可以说,抒情形式。难怪我也像我青年时代迷恋的这些作家一样,觉得自己只需要提出问题,而不需要解决问题。
  借口很简单,这个问题,是解决不了的。我不需要在萨特的世纪过去之后,代替他接过西西弗斯的石头,壮烈地推到山顶,再看着它轰隆隆地滚下山去。昆德拉跳出来安慰我说,这只是人类臆想和伪装的崇高。
  像特雷莎一样,坐着树脂涂覆的草筐顺水漂去,被人在床榻之岸捞起,是怎样一个不着边际的小资的梦想啊。小资的梦想:痛苦,并且美丽。在这个梦想里,终于可以卸下对自己的责任,终于可以把自己的自由交付给命运,听凭历史的处置。
  终于可以交出自己的主体性。终于不用理会爱、恨、冷漠这些人类情感的幻觉。因为在这个时代,适时来到我们身边的这些作家告诉我们,如果爱,如果恨,如果冷漠,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甚至,爱谁,恨谁,冷淡谁都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你机械地重复着这些行为,仿佛是在华美的生命之袍里捉了一只又一只的虱子;仿佛是托马斯生命里一个又一个的女人。
  只是我们依然痛苦。我们从此处逃往彼处,回头去看,却发现彼处已经成为此处,而此处,成了永远的彼处——终究是回不去了。爱是如此,祖国如此,生命如此。我们探讨过的存在问题,莫不如此。这就是辩证的道理啊。它们只有在相互转化的过程中才不再对立。因为辩证要说的是,水与火,轻与重,爱与恨,背叛与忠诚,这些不是两个彼此对立的事物,而是一个事物的两面。可是,问题在于,如果没有理想的支撑,束手无策地明白这个道理,又有什么意思呢?
  可我们这一代人(我想我们的下一代人也许不会),有时候还是禁不住会想:什么时候丢失了理想的重负呢?当初只知道和其他一切被贴上崇高标签的东西一起甩掉,但是,没有了这重负,尽管生命不再因为悲壮而显得可笑,却真的是无法确定自己的位置。当自己推诿说,不负责解决问题的时候,当自己说,人类的命运不在我的身上的时候,自己真的能做到像特雷莎那样,在街头倒下去,低得比尘世还低了吗?
  如果是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出逃?出逃的命运总是如此被动。我们被什么追着而不得不出逃?萨特说,要与人世间的大事件抗争。要通过主体性看清大事件,左右大事件,从而左右历史。但是我们曾经痴迷的这些人都说不是。硝烟中,张爱玲追胡兰成追到温州,瓦解爱情的分明不是“死生契阔”;杜拉斯在渡船上的那个形象,也分明不是殖民造就的悲剧;还有昆德拉,他也分明在说,回不去了,不是因为意识形态的问题。
  无所抗争。如果萨特还在,很想告诉他,无所抗争,无所介入。追着我们,令我们出逃的,或许正是对这份存在的不认可的虚无。
  文章写到最后,坠入了难以描述的混乱。因为这种提无数问题却不加以解决的方式,到最后的只有混乱。诱使我写下这些胡言乱语的,其实是我在萨特之镜的自我定义中所遭遇到的困难。困难让我远离了文章一开始所提出的问题:身在彼世,萨特还能在此世体现在场吗?他的责任心足以让他否认任何先验的存在,否认对于“人性”的种种规定,以直接存在的方式介入今天的存在吗?
  或许回答真的是这句话:作品存在着,仅此而已。人也是,存在着,仅此而已。而我们的下一代,他们也将有自己的标签,他们在他们的青年时代所读的书会带给他们一种别样的思维方式。到了那个时代,萨特的在场仍将通过文字,存在着。不过也只是仅此而已。
  他作为标签的责任心,也许可以放下了吧?与今世具体而微的时光脱了干系。至少中国的出版界也许是这么想的。文字可以跨越空间,但是跨越时间的问题,除了以单纯的存在相证明,剩下的,文字无能为力。
  
  人人都很棒的哈佛耶鲁
  
  白彤东
  十几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北大核物理专业的学生时,量子力学这门课,二十几个人的班,我是第五。没有人和我并列,而我的分数是六十整。听说了这一人人挣扎在及格线边缘的惨剧,一个中文系的同学在极度震惊下说道:“怎么会,在中文系,要不及格还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咧。”
  当然,在中文系不及格很难,不等于说每个人都得优。三十年前,美国精英大学的情况也很类似。美国现任总统小布什在耶鲁时,平均成绩就是C。但是C被称作绅士的成绩。也就是说,得C是很通常的事情,尤其在那些有仗父荫而上大学的学生中间。而美国的现任副总统切尼干脆就没完成在耶鲁的学业。所以小布什在耶鲁最近的一次毕业致词中大致说道:“如果你是耶鲁的C等学生,不要担心,这意味着你将来可能当美国总统。即使你没能完成学业,你还可能成为美国的副总统。”
  但今天美国大学的情况已大大的不同了。不同之处不在于小布什这样的人当不了美国总统(虽然在一个理想的世界里确实应该这样),而在于小布什之流很可能以全优毕业。套用中文系那个同学的话,在耶鲁或哈佛,不得全优还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据报道,哈佛最近的一年中有近90%的毕业生都以某种荣誉(有如中国的三好学生之类)毕业。怎么会这样?是哈佛耶鲁的学生水平大幅度地提高了吗?恐怕大多数在美国从事教育的人都会告诉你不是的,而其真正的原因是人们谈得越来越多的分数膨胀。也就是说,三十年前的C,今天膨胀成了B或是A;以前的“全C”生,今天会很容易以同样的表现而得全优。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分数膨胀呢?美国的一些保守思想家迫不及待地将之归于(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横行。在这种意识形态影响下,任何暗示人与人之间有差等的观念经常被扣上政治不正确的帽子。据说,一些美国中小学在竞争性的运动中不讲胜负,而强调每一个人都是赢家。因为告诉一个学生他在某一方面很失败会让他感到羞耻,伤害了他幼小的心灵。于是我们就有了越来越多无耻的全优的学生。
  除了这个一般的原因之外,哈佛(美国意义上的)保守的政治学家哈维·曼斯菲尔德在一篇颇引起争议的文章中还指出了两个特殊原因:其一:大学招生的“扶持行动(affirmative action)”。它类似于中国大学入学考试给少数民族学生加分的政策,其对象常常是女性与黑人。比如我所在的大学在决定给新生奖学金时,白人学生要达到所在中学的前5%才会被考虑,而黑人与西班牙裔学生只需前25%即可。曼氏认为,七十年代以来因此政策而上大学的学生比其他学生差,但教授或出于怜悯或出于各种政治压力而“膨胀”他们的分数,而由此为保持相对公正,教授又去膨胀其他学生的分数,其结果是人人都得了A。(有趣的是,曼氏在那篇文章中没有提到一批越战老兵受政府扶持上了大学的影响。要知道,无论自由专制,党派原则是个很普遍的东西,而攻击军人有违共和党的立场,所以“作为一个共和党员,有些话,我就是不说”。)曼氏指出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美国大学常做的期末学生给教授打分或写评语(人人平等了嘛)。一些教授教课水平差,就通过在分数上大放水以换取学生的好评。他们放了水,别的教授只好也跟着放,从而就大规模地生产出了许多水货。
  曼氏和其他保守派说的也许有理,但他们有意无意地漏掉了一个与他们党派立场相冲突的重要原因:教育的普及化及相应的市场化。在封建时代及市场经济初期,大学主要是有钱人去的地方。虽然有些纨绔子弟智商有如鞋号那么高,念书对他们来说也只是上流社会必要的装潢,但他们能够承担学些不经世致用的东西,也不太在乎要得全优才能找个好工作。因为工作将是他们爸爸安排的(或者干脆就不用工作),所以得不了全优,他们也能找到当今全优的哈佛学生做梦都找不到的工作。但美国小康乃至中康时代的到来让大批中产阶级的子女上了大学,甚至上传统的贵族气十足的常青藤大学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为了能上这些大学,这些家长、孩子甚至从幼儿园开始所做的一切(分数、特长、课外活动等等)就是要把自己包装成哈佛耶鲁想要的人。但美国“市场化”、“产业化”的大学学费昂贵,即使对中产阶级家庭也是昂贵的投资,而许多学生不得不打几份工来支付各种开支。他们之所以能下血本,是因为他们期待着相应的(物质)回报,是因为他们期待着哈佛耶鲁能给他们钻进华尔街和上层社会的阶梯。实际上,即使家长、孩子没有这么世俗,做了这么大的投资,看见每个同学都削尖了脑袋往上爬(尤其是看见比自己笨的人都已爬得很高),再好的学生也很难不被逼良为娼。学生交了钱,成了顾客,学校就自然地应该努力让顾客满意,尤其是在顾客花了很大价钱的时候。刚到美国时,几乎上每门课老师都给一份详细的课程描述和进度规划(比如哪一节课要讲哪几节)。开始还觉得美国人很认真,但越到后来越觉得这种做法滑稽。尤其是哲学、文学这样的课,谁能保证某一个人的思想必然能在一个小时内讨论完呢?但学校之所以要求每个教授都这么做,一个原因就是现在课程是商业服务,而这份详尽的课程进度实际上就是一份合同。类似的,期末学生给老师写评语不(仅仅)是因为受人人平等的抽象的自由主义教条的影响,而更是关于顾客对服务满意程度的调查。这里,成绩是顾客最关心的商品之一,提供服务的学校和教授自然应该让顾客满意。顾客至上嘛。没有他们,我们吃谁去。
  以建中国哈佛耶鲁的决心,以我们原样盗版的勇气与才智,以我们以为自由市场万能的信念,也许有一天,我们的学生也会像今天美国哈佛耶鲁的学生一样,个个很“棒”。
  
  中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
  
  何英
  关于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何时创设,是何名称,历来学界多有争议,莫衷一是。究其原因,实为保险史资料稀缺,零星分散,爬梳不易,某些资料书中不当甚至错误之处,仍被各种保险论著转载引用,长期以来,沿袭成规,误以为真。笔者归纳,学界对此问题的观点主要有:以《上海新报》同治四年五月初三(一八六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刊登的广告“新开保险行”为据,认为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是义和公司保险行;以《中国保险年鉴》及《交通史航政编》等资料书的有关记载为据,或认为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是仁和保险公司,或认为是济和保险公司,或认为是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而笔者根据多年来对保险史料的爬梳整理认为,这两种观点都值得商榷。
  保险业在近代中国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行业,它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服务行业由外国资本于一八○五年引入中国。正像对外贸易需要买办、买办化商人一样,外资在华保险公司也要利用中国有关的商业资源。一八四二年以后,当自由贸易代替了垄断性的公行制度时,外商们发现要与中国同行建立直接接触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语言上的困难和货币的复杂以及中国商业惯例、社会习俗不同已是中外之间自由和直接交易的主要障碍。各个口岸挟资营运的内地商民“与各夷语言不通,气味各别”,因而“向不与夷商对手交易”。随着中外贸易的发展,对商业中介人的需要变得更加迫切了。这样,作为居间人或代理人,为外资保险公司招揽业务、协助经营的华商“保险行”应运而生。
  同治四年五月初三起,《上海新报》连续二十七天刊登了一则题为“新开保险行”的广告:
  新开保险行
  谨启者:自通以来,设有保险之行。以远涉重洋,固能保全血本。凡我华商无不乐从而恒就其规也。由来虽久,无如言语不同,字样迥别,殊多未便。爰我华商等议开义和公司保险行,保家纸系写一面番字一面唐字,规例俱有载明,并无含糊。倘如贵客商有货配搭轮船或是夹板往各口者,请至本行取保,决不至误。特此布闻。
  同治四年五月初一日
  上海德盛号内开设义和公司保险行启
  这是迄今为止所能发现的最早的关于我国保险代理人的资料。由于中西“言语不同,字样迥别”,影响了外商保险公司的展业,所以要由义和公司保险行从中牵线搭桥,保单一面外文,一面中文,达到了中西沟通,一清二白的目的。义和公司保险行是为我国第一家保险代理人。此后,华商“保险行”不断见诸报端。
  华商“保险行”不是外资在华保险公司。托马斯·诺克斯,一个曾在远东经商的美国商人,一八七八年在《哈泼斯新月刊》(Harper’New Monthly Magazine)上面发表了一篇题为《买办人物》的文章,讲到“在所有的中国口岸,都有华人的钱庄,华人保险行,华人贸易团体,华人轮船公司以及其他企业。所有这些都由华人主管,为华人资本所支持。还有华人的进口商和出口商”。华商“保险行”由中国人主管,为华人资本所支持(还有华人的进口商和出口商)。所谓华人主管、华人资本实际就是通商口岸的买办化商人,如义和公司保险行所在的上海德盛号乃是一家同英商怡和洋行做生意的闽粤著名的华商行号。在外资企业尤其是保险公司纷纷抢滩中国,大获其利的情况下,这些中国商人卷入其中,他们是外资保险服务的推销商,是“二传手”,他们代其招徕客户,为外资保险的经营服务,自己则得到相应的佣金(如扬子江保险公司“所有经保扣用以每百两扣还拾贰两”;域多利亚保火险公司“每年生意赚银在百分之内提二十分派付有分之保险回用银”)和可能的相关收益(如客、货栈上房率提高,稳定和扩大了客户网络等)。
  尤其要说明的是华商“保险行”不是民族保险公司。它们是通商口岸大大小小的商号、买办化商人为获取收益而进行的新业务开辟或者说旧业务的延伸。这些“保险行”本身具有相对固定的客户网络,例如丝茶商、匹头商等,它们与外资企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进行对外贸易赚钱。另一方面,这些“保险行”利用自身的条件,为客商提供货仓、食宿、银钱往来、商业信用等方便,进而为外商保险牵线搭桥。它们自己不创造保险业的规则,只是在遵循保险规则的前提下开展业务,所以,前期主要为外商在华保险服务,到后来也可为民族保险服务。
  总之,在十九世纪的中国,保险市场的中介主体是兼营性的华商“保险行”,它兴起于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义和公司保险行是我国第一家保险代理人。
  上海出版的《保险年鉴一九三五年》下篇第一章第一节“保险之起源”中指出:“惟一八八五年(清光绪十一年)中国招商轮船局鉴于船舶出险频繁,特创设仁济和保险公司,此为我国经营水火业务之先河。”一九三七年《中国保险年鉴》上编第五十三页记载:“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为我国保险公司首创之第一家,成立于前清光绪十一年。”紧接着又说:“仁和、济和两保险公司,办理船栈客货保险,其后并为仁济和公司。”一九三七年《中国保险年鉴》的记载显有矛盾,所谓第一家的仁济和公司是由仁和与济和合并而成,那就不是首创。所谓一八八五年创设仁济和,那么仁和与济和应在一八八五年之前成立。据《交通史航政编》记载:“光绪元年……十一月,(轮船招商局)另招股设立保险招商一局,以分仔肩,名为济和保险公司。……二年六月,又另招股份设立仁和保险公司。”这些记载互相矛盾,不可采信。究竟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是哪一家呢?
  笔者认为,光绪元年十二月初一(一八七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上海成立的保险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这可以从保险招商局的招股广告、时人对其设立的评论、保险招商局分红告白以及轮船招商局的会计年度账略中得到查证。
  光绪元年,由轮船招商局总局筹组“保险招商局”,由总办唐廷枢(景星)、会办徐润(雨之)发起集股十五万两。为招股宣传的需要,他们于十月初四(十一月一日)在《益报》,十月初七(十一月四日)起又连续十二天在《申报》刊出《保险招商局公启》如下:
  窃维保险之设,起自泰西。……惟中国于保险一事,向未专办。现在轮船招商局之船货,均归洋行保险,其获利既速且多。是以公同集股,由唐景星、徐雨之二君总理其事,设立保险招商局,……本局今议酌中办法,集股一千五百分,每股规元一百两,共成保险本银十五万两。……如有愿附股本者,请先就近赴局报名。截至十一月二十日以后一概不收。议自光绪元年十二月初一日起至二年十二月底止,试办一年。……至各局账目总规上海保险招商局,周年汇算结总,倘有盈绌,集众公议,照股均派,各无异言。除收到股本之日,填给股票收执,以昭信守外,今将议办情况,缕陈大概并将各口员董开列于后……
  光绪元年十月初七保险招商局公启
  对于保险招商局的创设,社会各界都很关注和支持。《申报》发表《保险招商局公启》的当天,同时刊出《华人新设保险局》的评论:
  阅今日本报所列之新告白,知华人有创议开设保险公司一举,取名保险招商局。……查华商装货保险为习者,已实繁有徒,而向设保险公司者,惟西人独擅其事。今见华人倡设此举,想华商无有不为之庆喜者。……乐附股者势必不少……
  果然,由于华商“投股逾额”,保险招商局遂将原定总股额十五万两扩大为二十万两。光绪二年三月中旬保险招商局“业经办有成效”,应客商要求“分设东洋”。
  光绪三年正月保险招商局上海总局在《申报》上发布分红告白:
  保险招商局总局告白
  启者:保险招商局总局自乙亥(一八七五)十二月初一日起至丙子十二月底止连闰共计十四个月……所得余利银两谨定于二月初十日按股照派……
  丁丑正月二十五日 谨启
  唐廷枢、徐润于光绪三年三月初五——十三日(一八七七年四月十八日——二十六日)在《申报》连载了《轮船招商局第三年账略》,对保险招商局的设立时间予以进一步确认,现节录如下:
  轮船招商局第三年账略
  轮船招商局自光绪元年七月起至二年六月底总结采结各账并照章办理情形节略……是以去年冬月、今年六月,先后另招股份设立保险招商一局及仁和保险公司,以分仔肩……
  光绪二年十二月日
  轮船招商局唐廷枢徐润谨识
  那么,中国近代史上究竟是否存在过仁和、济和与仁济和保险公司?若存在过的话,它们分别是何时何地创设的呢?据笔者查证,仁和、济和与仁济和保险公司确曾存在过,现就其创立情况分别简述如下:
  光绪二年闰五月十二——六月十三(一八七六年七月三日——八月三日)徐雨之、唐景星、陈茇南、余富庭等人在《申报》上刊登《仁和保险公司公启》:
  盖保险招商局之设,自乙亥(一八七五)腊月开办,……每因投保逾额,至代转保于洋商,傍落利权能无介意?某等思维再四,允宜循照成章,广集厚资,别分一帜,因与茶商及各帮公议,另立仁和保险公司。现已集资八万两,再招十二万两,共成二十万两,分作二千股,每股一百两,准于七月朔开办。”光绪二年七月初一(一八七六年八年十九日),仁和保险公司在上海开张。
  徐润也回忆道:“光绪二年丙子……又与唐景星翁、陈茇南翁、李积善堂等集股本二十五万两,开设仁和水险公司。
  光绪四年二月十二(一八七八年三月十六日)始,《申报》上以上海保险招商总局的名义连续一个多月刊载了《招集保险股份》公告:
  ……轮船招商局自设仁和保险以来,……每多逾额,历向他处转保,统年计之,为数甚钜,利权外溢,诚可惜也。且有储栈各货屡有来局相投保者,而仁和公司以专保船货并不兼保栈货,因此溢利亦非浅鲜。兹拟招集股银二十万两,专保仁和所保逾额,并试办招商局栈储各货保险,目之曰济和船栈保险局……
  保险招商总局又招股二十万两另行设立“济和船栈保险局”,于光绪四年三月十五日(一八七八年四月十七日)在上海成立。光绪八年(一八八二)济和船栈保险局在原基础上,增资至五十万两,扩办为济和水火险公司。
  光绪十二年正月(一八八六年二月),仁和、济和两家公司召开董事联席会议,决定合并为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股本为一百万两,新推八名董事。
  由此可见,保险招商局——仁和保险公司——济和船栈保险局——济和水火险公司——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这就是轮船招商局自办保险在几年时间内走过的一段不平坦路程。不论保险招商局还是仁和、济和保险公司都是招商局倡办的保险类附属企业。
  综上所述,很显然,光绪元年十二月初一(一八七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上海成立的保险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
  
  自由市场创新机器
  
  范世涛
  创新是我们时代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而对创新问题最先进行系统研究的是熊彼特(一八八三——一九五○)。他通过《经济发展理论》和《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主义》两部作品,确立了企业家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角色,指出正是通过企业家创新这一“创造性毁灭过程”,资本主义成为“进步的发动机”。为此,人们把他看作是历史上(不仅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经济学家之一。
  这位伟大的经济学家试图将创新理论建立在类似于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的严格基础上。他阅读文献,日复一日地研习数学,可努力总是不能成功。熊彼特积极推动的经济学数学化运动不断开花结果,经济学义无反顾地走向了数学化和严格化的道路,而他自己却没有使他的创见数学化。结果,这位伟大经济学家的贡献,只落在了经济学教科书中若有若无的位置。作者的声名如此巨大,其贡献被同行们所了解得如此之少,这在经济学史上都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
  为什么主流经济学中难以容纳创新?——威廉·鲍莫尔在一九六八年发表了一篇文章,提出了与创新研究有关的三个问题:第一,为什么要关心企业家的作用?他说,因为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背后的一个关键因素。第二,为什么经济理论难以对企业家精神发展出正式的分析?回答是,因为经济学把企业看作是自动进行最大化计算的机器,既然企业已经最优化了,也就无所谓创新不创新了。
  那么,是不是研究创新就意味着完全放弃主流经济学呢?或者用他自己的话说,“为什么对企业家的行为以及企业家精神的供给所知甚少的情况下能够就企业家精神说很多呢?”这就是他探讨的第三个问题,他的解答是:经济理论主要集中在要素投入的使用上,很少告诉我们“它们从何处而来”,但我们可以通过考察对企业家的支付结构,比如,税收体系怎样影响研究开发投资回报率,来研究创新的激励问题。以后,鲍莫尔一直沿着这一思路,努力把企业家的活动引入到标准经济理论中,并写出了一系列有影响的文章和作品。
  在八十岁高龄的时候,鲍莫尔出版了《资本主义的增长奇迹——自由市场创新机器》(2002年)一书,将其持续了三四十年的创新研究进行了系统总结。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证寡头垄断的自由市场,创新将不可避免,经济增长将自动得到保证,显然这是熊彼特当年提出来的命题;第二部分对微观经济学理论的一些工具进行了改造,来适应处理创新问题的需要;第三部分用长期宏观经济学方式研究历史上的增长。中心思想很清楚:增长的发动机最终依赖于制度规则,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或许不是最优的技术进步体制,但和其他的经济制度比,却是最不坏的制度。
  在鲍莫尔眼中,也许人们都有创新的本能,但这些企业家创新能力却可能因过高的税收、政府过多的干预、过于繁杂的法律、低下的行政效率,而被引导到寻租或其他非生产性活动上去了,作者特别引用了罗马、中国宋朝以及欧洲中世纪的例子。只有公平的规则和习惯才能将人们的创新能力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去,进而实现持续的经济增长。
  理论家往往把现代市场经济——他不很恰当地用了“资本主义”这样一个词——中的创新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突破性的创新,一类是渐进式的创新,两类创新在现代经济增长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鲍莫尔在书中明确指出,渐进性创新与突破性创新能够在经济中相辅相成,是寡头企业和创业企业共生的结果。除了少数例外,重大的创新主要来自有创造性的个体企业家或中小企业,但要把原创性的创新转化为大规模的创新,转化为生产率和福利的增长,则非大企业莫能为。对寡头企业来说,要保持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必须不断进行技术投资,从而使创新活动成为不得不然的常规化和惯例化活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也就可以建立在创新基础而自动维持了。鲍莫尔还指出,寡头竞争的市场格局下,竞争对手之间经常在创造与运用创新方面进行合作,而这种合作与竞争相辅相成,结果,在创新的生产和扩散方面,要比原来经济学家们所设想的情况好得多。
  在熊彼特之后,研究创新的经济学家大都走上激烈批评主流经济学的演化经济学道路,而主流经济学在引入创新方面则进展缓慢。鲍莫尔则坚持严肃看待熊彼特的努力,试图在保留现代经济学的主要成果的同时,将创新和企业家行为纳入到经济学理论的中心地带。所以,《资本主义的增长奇迹——自由市场创新机器》一书有着鲜明的特色,其核心图式来自熊彼特,而他运用的分析工具则来自主流经济学。在此意义上说,我们可以把这本书看作是熊彼特当年努力的一个回应,书中也确实对熊彼特表现出极大的尊敬。
  在读《资本主义的增长奇迹——自由市场创新机器》一书的中译本(中信出版社二○○四年版)时,我们或许会对作者能轻松地处理创新与体制这样一个大题材印象深刻。这并不奇怪,威廉·鲍莫尔虽然在中国内并不怎么有名,但却是目前在世经济学家中最受尊敬者之一。在超过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他一直保持着高水平的专业写作,在企业行为理论、产业结构理论、通货膨胀理论、艺术品市场、环境政策以及竞争政策领域,都有杰出的贡献,经济学中有名的“鲍莫尔病”现象,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资本主义的增长奇迹——自由市场创新机器》的中文译本封面设计非常别致,左上方是一小幅油画。这幅油画原是康定斯基的作品,由鲍莫尔的孙女选出了这幅画作为封面,并得到了鲍莫尔的认可;如果到鲍莫尔的个人网页上去看,会看到他的很多幅颇有现代感的油画作品。看了这些画,我才想起来他本是一位兴趣广泛的经济学家。他花费了大量时间研究绘画和雕塑,发表的作品中包括《表演艺术经济学》、《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剧院》等等,开设的课程不仅有经济学,还有木雕课程,多才多艺,可见一斑。
  
  平民莫笑堕民低
  
  王振忠
  辛亥革命后,鲁迅的母亲曾对一位老说:“以后我们都一样了,你们可以不要来了。”不料她却勃然变色,愤愤然回答道:“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们是千年万代,要走下去的!”对此,鲁迅颇为感慨:“就是为了一点点犒赏,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还要做更广泛的奴才,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这是堕民以外的自由人所万想不到的。”鲁迅的杂文《我谈“堕民”》作于一九三三年,这篇文章我们从中学时代起就已耳熟能详。虽然,堕民为了得到犒赏而“安于做奴才”似乎并不难索解,但他们何以“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关于这一点,至少以前是没有仔细思考过的。
  数年前,笔者在徽州歙南觅得一部装订成册的报纸,为民国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至二十八日《浙江商报》的合订本,封面用毛笔书写“江文记/商报小说”数字,这表明此系某江氏徽商将剪辑的报刊资料装订成册。想来,《浙江商报》在当年并非稀见之物,但现在想从头到尾找齐全帙却并非易事。譬如,手头的这部分“商报小说”,就不见于一九八七年由浙江图书馆摄制、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中心制作的近代报刊资料中。从中可见,在鲁迅《我谈“堕民”》之前近十年,茅可人就写有《堕民》一文。可能是作者名头不大,这篇短文亦少人提及,就连目前辑录堕民文献较为完备的《绍兴市志》等也未曾收录。该文虽似小说家言,却颇显珍贵:
  皎清的月光,照得大地白昼般的明亮,一群从讨亲人家服役归来的堕民——男夹女——手里提着不燃蜡烛的纸灯笼,在路上走,因为今天多赚了几角赏赐,大家都高兴的了不得,“某相公慷慨啦”,“某奶奶鄙吝啦”,“某少爷好计较啦”,“某姑娘不喜欢戴高帽子啦”,你也一句,他也一句,讲得很起劲,似乎这静寂的夜间,是专属于他们的。
  “真的,我倒记起来了,这件事不曾和你们说过。”一个中年的女堕民说,声音很响亮,旁的堕民,都被她打断了话柄,要问她一个详细,于是她连串地说:“我每次到茅家去理发,茅家的二相公,总是这样说:‘你们不要再充堕民,弄得卑贱到这般田地,况且共和国家,人民一律平等,从前专制时代被压迫的人民,都得攒出头来,享受平等的待遇,你们也是被压迫人民里的一种,有这个好机会,为什么还甘心做奴隶呢?”“你怎样回答?”旁的堕民夹着说,她又说下去:“我们是从娘肚子里攒了出来,就一向充堕民,人家都以奴隶看待我们,不要说是不肯和我们结婚,就是我们同桌吃饭,也是不肯的,不像你二相公这样和气,究竟我们为什么充当堕民,我们也不知道,不过我们也丢不掉这个行业,不然哪里去混饭吃呢?”“二相公怎样说?”旁的堕民又插进去问,她又说道:“二相公这样说:‘我给你讲个明白,当宋朝小康王在临安做皇帝的时候,宁波和绍兴两府的坏百姓,趁势造反,后来被小康王打败,把头领焦光瓒等一干人拿去杀头,其余跟从造反的人,都罚他世世子孙做堕民,所以堕民,只有宁、绍两府有的,那时定下规矩六条:一、良民有庆吊大事,要去当差;二、女堕民时常要给良民理发;三、不得和良民结婚;四、对于良民的称呼,要尊贵,自称要卑贱;五、不得读书赶考,求功名;六、不得住高大的屋,穿华美的衣服。所以你们有这样卑贱,这种专制魔王无理的罚法,真要气煞人哩。你们屈服的人,难道没有气的吗?’我说:‘二相公,你的好心肠,养不活我们一帮子,横竖在世做人,到东到西赚一口饭吃吃,卑贱些,也不妨,况且是祖宗做下来的事情,更是没奈何他的。’二相公只是叹气,从此以后,不和我说,不过待我很客气,叫我只要叫他一声先生就是,是毋须叫二相公的。但是我要赚他的钱,哪能够做得到呢?”……
  “是的—是的——我们只要有钱……管他什么卑贱不卑贱。”大家不约而同地说。
  …………
  由于这册合订本中的报纸经过裁剪,有些文字已无从读到,此处引文仅保留有完整情节的部分。经查,茅可人曾参与续纂一九四八年的《余姚黄山湖茅氏家谱》,据此可知作者当系旧属绍兴府的余姚县人,这一带正是明清以来堕民集中分布的地区,文中的“茅家二相公”,或许也正是茅可人的夫子自道。短文的最后这样写道:“他们没有走进自己的村子,月亮从西山落下去了,仿佛是不愿看他们一般没志气的人。”这大概也就是鲁迅所谓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吧。
  茅氏和鲁迅对堕民的看法,其实都是受近代西方传入的平等思想之影响,而从平民的角度居高临下俯视堕民所发的感慨。这些感慨,也非常契合解放后数十年历史研究中阶级分析的框架,故而一向备受瞩目。不过,在区域社会文化的背景下,平民(注意:不是地主!)与堕民的关系事实上也存在着另外的一个侧面。此前,浙江绍兴的一位学者通过田野调查搜集契约文书,写了一篇很有趣的文章,她指出:“堕民的服役与其说是尽对平民的伺候义务,不如说是对平民寄附的特权。”(俞婉君:《绍兴堕民服役权“门眷”的田野调查》,载《民间文化论坛》,二○○四年第六期)论题中的“门眷”又称主顾、门户或脚埭,是一种排他性的服役权利,具有极强的依附性和寄生性,这种权利成了堕民子孙世业的衣食之源,甚至比房产和土地更为重要。他们彼此之间,可以将之以契约的形式相互租赁或买卖(这就是鲁迅指称的“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平民无法摆脱自己不满意的堕民之服役,而堕民却可以通过买卖“门眷”选择服役对象。对于堕民提供的服务,平民即使心有不愿也不能拒绝,后者只有在远离故土、堕民无法上门行使服役权时才能永远摆脱堕民的服役。清人王煦《虞江竹枝词》述及浙东的“丐民专利”,诗曰:“平民莫笑堕民低,呼马呼牛百事宜。春唱年糕秋化谷,闲来携眷钓田鸡。”所谓春唱年糕秋化谷,是指岁时节令和秋收季节,堕民都有权到习惯走动的主顾门上讨彩头。看来,中国传统的贱民阶层,虽然在社会制度上显得极不合理,但于区域社会的经济伦理脉络中,却有着关乎生计的“合理”因素——这应当就是老勃然变色的原因所在。
  二○○五年暮春于复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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