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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是教师队伍中一支中坚力量。班级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前沿阵地。班主任是班级的领导者、教育者和组织者。学生的成长、家长的愿望,学校各项教育计划的实施,最后都落实到班主任的肩上,班主任比其他科任教师有更繁重的任务和责任,班主任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德、智、体、美全面的发展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让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然而,我们面对的是一群活生生的、娇嫩的少年儿童,他们的心理发展与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是一个不断地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他们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评价能力都不完善,经常会发生一些不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如:做恶作剧、故意违反纪律、无礼貌、乱骂人、好打架、撒谎、考试作弊、小偷小摸、损坏公物等等。这些不良现象,严重影响了班集体的形象,给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了困扰。尽管有的老师费尽了周折,但教育效果却甚微。
一次,笔者亲耳听到一位班主任嘆气说:“现在的孩子真是孺子不可教,朽木不可雕也。给他个‘暖面孔’吧,他得意忘形,给他个‘冷面子’吧,他像老鼠见了猫似的。猫在场时,他就藏进了洞里,猫离开了,他又开始繁华起来,胡作非为。”从这位班主任的言语中我感受到了,他对学生的教育显得无奈,对班级管理有些束手无策,没有信心。我认为要真正建立一个良好的班集体,维持好纪律,就不能让学生习惯看老师的脸色。如果学生以看老师的脸色来决定遵不遵守纪律,那么班主任即便很凶,也只能保证其他在场时纪律好,一旦离开,班里便乱了,实践证明:要让学生真正遵守纪律,就得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要知道学法、守法,是我自己的需要,而不是别人强加给我的束缚。”当学生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自觉的纪律方有可能形成。那么,如何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少年儿童的心中呢?
一、把法制教育融入班对会教育之中
班对会课是对全体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最好时机,班主任决不能流于形式敷衍,要有计划、有步骤、有内容地开展才能让学生有所收获、有所领悟。如:我常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小学生守则》和校规、班规教育时,将《交通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进行教育,有时还通过一个小小的游戏让孩子们去感受、去体验,教育效果特别好。就拿我班的崔小宝同学来说吧,他是一个特别爱搞恶作的孩子,总喜欢趁人不注意时将这个人东西藏入另一个人的书包里,看到一个同学为丢失的东西伤心难过,看到另一个同学被污陷而委屈时,他却乐在其中。当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时,他却说是为了好玩。在他的世界里只是为了玩,没有一点法律意识。自从学了有关法律知识,我发现小宝同学变得乖巧了、文明了。这说明在班级管理中,法制教育不仅有利于保证纪律的执行,也真正培养了学生的法制观念。
二、把法制教育贯穿于语文教学之中
我既是一位班主任,又是一位语文教师.《语文课程标准》以全新的理念提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如果说语文课程的“工具性”着眼于学生的认知和再认知领域,那么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则着眼于学生的精神领域。语文课程的“工具性”只是指示了语文课程的外在意义和价值;而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却指示了语文课程的内在意义和价值。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强调语文学习的过程即是学生表现自我成长的过程也是激发学生创造力和生命力的过程。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如何将法制教育贯穿于语文教学这中呢?一是要引导学生大量阅读,让学生通过大量阅读优秀作品的阅读,受到熏陶和感染;二是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策略。在教学中尊重学生,唤醒学生,注重学生的独特体验。如我在教学《我的战友邱少云》时,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这位年轻的战士,你哪来的意志力,你怎么忍受得了呢?”这时一位同学激动地说:“老师,军令如山,邱少云同志顽强的意志力,来自于军队的纪律啊!如果他跳起来,或就地打几个滚,就会被敌人发现,一切计划将会落空。”是啊,这位同学的回答正是我要的答案,军有军法、校有校规、班有班纪,我们只有人人遵守才能把事情办好。又如:我在教学《落花生》一文时,在理解“有用”这个词时,我请学生观看了一场群架斗殴画面,让学生谈谈自己的看法,同学们都知道打群架是不对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结伙斗殴,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孩子们的回答令在场听课的教师喜出望外。他们说,你班的孩子这么听话,守规矩,原来是你使了法律这把尚方宝剑。我自信地点了点头。在教学中,我总是深挖教材,用好教材,巧妙设问,很自然的将法律知识落实于课堂,让学生们能从中悟出一些道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实现了人文价值观的培养。
三、把法制教育寓于各项活动之中
活动是最好的宣传途径,学生们将会自觉或不自觉的参与其中,从而受到感染和熏陶。因此我首先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了法制读书活动,组织学生看法制教育画册,复述其中的内容、讲其中的故事、写心得体会、动手出墙报、办手抄报,组织学生观看《青少年犯罪罪警永录》电视片,组织学生参观《珍情生命,拒绝毒品》图片展览,以及观看《交通事故》记实篇等活动。其次,为了让法制教育扎根在同学们心中,我常以学生喜闹乐见的形式在班里举行知识竞赛、辩论会。如小偷小摸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哪一条?与他人发生争执,给对方造成轻伤的要负什么责任?造成重伤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了什么?过马路时,在有信号灯的标志处撞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一个个问题呈现在学生面前,他们思考着、争辩着、解答着,真是寓教于乐。在这些活动中,尤其是观看《交通事故》记实篇让孩子们触目惊心。看见一俱俱尸体被压在车轮下,看见一个个伤员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看见亲人们悲痛欲绝的哭喊场面,我发现孩子们的眼睛都湿润了,这不正体现了活动的感染力吗?活动能帮助学生认清美好与丑陋、正义与邪恶,增强抵御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们一定要把它开展得有声有色。
总之,二十七年的教学生涯,二十七年的班主任工作,让我不断成长。我坚信班主任在教育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是规范学生不良行为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因此,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少年儿童进行法制教育,让娇嫩之花永不凋零﹗
然而,我们面对的是一群活生生的、娇嫩的少年儿童,他们的心理发展与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是一个不断地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他们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评价能力都不完善,经常会发生一些不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如:做恶作剧、故意违反纪律、无礼貌、乱骂人、好打架、撒谎、考试作弊、小偷小摸、损坏公物等等。这些不良现象,严重影响了班集体的形象,给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了困扰。尽管有的老师费尽了周折,但教育效果却甚微。
一次,笔者亲耳听到一位班主任嘆气说:“现在的孩子真是孺子不可教,朽木不可雕也。给他个‘暖面孔’吧,他得意忘形,给他个‘冷面子’吧,他像老鼠见了猫似的。猫在场时,他就藏进了洞里,猫离开了,他又开始繁华起来,胡作非为。”从这位班主任的言语中我感受到了,他对学生的教育显得无奈,对班级管理有些束手无策,没有信心。我认为要真正建立一个良好的班集体,维持好纪律,就不能让学生习惯看老师的脸色。如果学生以看老师的脸色来决定遵不遵守纪律,那么班主任即便很凶,也只能保证其他在场时纪律好,一旦离开,班里便乱了,实践证明:要让学生真正遵守纪律,就得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要知道学法、守法,是我自己的需要,而不是别人强加给我的束缚。”当学生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自觉的纪律方有可能形成。那么,如何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少年儿童的心中呢?
一、把法制教育融入班对会教育之中
班对会课是对全体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最好时机,班主任决不能流于形式敷衍,要有计划、有步骤、有内容地开展才能让学生有所收获、有所领悟。如:我常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小学生守则》和校规、班规教育时,将《交通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进行教育,有时还通过一个小小的游戏让孩子们去感受、去体验,教育效果特别好。就拿我班的崔小宝同学来说吧,他是一个特别爱搞恶作的孩子,总喜欢趁人不注意时将这个人东西藏入另一个人的书包里,看到一个同学为丢失的东西伤心难过,看到另一个同学被污陷而委屈时,他却乐在其中。当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时,他却说是为了好玩。在他的世界里只是为了玩,没有一点法律意识。自从学了有关法律知识,我发现小宝同学变得乖巧了、文明了。这说明在班级管理中,法制教育不仅有利于保证纪律的执行,也真正培养了学生的法制观念。
二、把法制教育贯穿于语文教学之中
我既是一位班主任,又是一位语文教师.《语文课程标准》以全新的理念提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如果说语文课程的“工具性”着眼于学生的认知和再认知领域,那么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则着眼于学生的精神领域。语文课程的“工具性”只是指示了语文课程的外在意义和价值;而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却指示了语文课程的内在意义和价值。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强调语文学习的过程即是学生表现自我成长的过程也是激发学生创造力和生命力的过程。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如何将法制教育贯穿于语文教学这中呢?一是要引导学生大量阅读,让学生通过大量阅读优秀作品的阅读,受到熏陶和感染;二是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策略。在教学中尊重学生,唤醒学生,注重学生的独特体验。如我在教学《我的战友邱少云》时,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这位年轻的战士,你哪来的意志力,你怎么忍受得了呢?”这时一位同学激动地说:“老师,军令如山,邱少云同志顽强的意志力,来自于军队的纪律啊!如果他跳起来,或就地打几个滚,就会被敌人发现,一切计划将会落空。”是啊,这位同学的回答正是我要的答案,军有军法、校有校规、班有班纪,我们只有人人遵守才能把事情办好。又如:我在教学《落花生》一文时,在理解“有用”这个词时,我请学生观看了一场群架斗殴画面,让学生谈谈自己的看法,同学们都知道打群架是不对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结伙斗殴,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孩子们的回答令在场听课的教师喜出望外。他们说,你班的孩子这么听话,守规矩,原来是你使了法律这把尚方宝剑。我自信地点了点头。在教学中,我总是深挖教材,用好教材,巧妙设问,很自然的将法律知识落实于课堂,让学生们能从中悟出一些道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实现了人文价值观的培养。
三、把法制教育寓于各项活动之中
活动是最好的宣传途径,学生们将会自觉或不自觉的参与其中,从而受到感染和熏陶。因此我首先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了法制读书活动,组织学生看法制教育画册,复述其中的内容、讲其中的故事、写心得体会、动手出墙报、办手抄报,组织学生观看《青少年犯罪罪警永录》电视片,组织学生参观《珍情生命,拒绝毒品》图片展览,以及观看《交通事故》记实篇等活动。其次,为了让法制教育扎根在同学们心中,我常以学生喜闹乐见的形式在班里举行知识竞赛、辩论会。如小偷小摸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哪一条?与他人发生争执,给对方造成轻伤的要负什么责任?造成重伤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了什么?过马路时,在有信号灯的标志处撞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一个个问题呈现在学生面前,他们思考着、争辩着、解答着,真是寓教于乐。在这些活动中,尤其是观看《交通事故》记实篇让孩子们触目惊心。看见一俱俱尸体被压在车轮下,看见一个个伤员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看见亲人们悲痛欲绝的哭喊场面,我发现孩子们的眼睛都湿润了,这不正体现了活动的感染力吗?活动能帮助学生认清美好与丑陋、正义与邪恶,增强抵御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们一定要把它开展得有声有色。
总之,二十七年的教学生涯,二十七年的班主任工作,让我不断成长。我坚信班主任在教育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是规范学生不良行为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因此,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少年儿童进行法制教育,让娇嫩之花永不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