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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九五六年民主改革前,云南省宁蒗县永宁地区的纳西人,存在着三种婚姻形式:一是成年男女不娶不嫁,双方过着一种叫“阿注”婚姻的自由偶居生活,终生不组织共同的家庭,尚停留在初期对偶婚的阶段;二是建立阿注婚姻关系的男女,经过一段夜合朝离的偶居生活之后,经双方同意,共同组成一个家庭的“阿注同居”;三是经邀媒聘娶,举行过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