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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网络舆论监督的出现,对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有利于防止公权力的滥用,而且有利于实现公民权利。本次研究以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即主体的广泛性、形式的多样性和信息的及时性为主,结合网络舆论监督与名誉权、隐私权的关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针对网络舆论监督存在某些领域立法的空白,与其他权利存在竞合等不足。基于这些负面影响,提出需要加强网络舆论的立法工作,完善舆论监督制度,使我国网络舆论监督发展的越来越好,促进法治建设。
关键词 网络 舆论 监督 名誉利益 隐私利益
作者简介:殷梦雯,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中图分类号:C913.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8.252
我国经济的深刻转型,促使人们的思想得到解放,突破既有的思维模式,人们更有创新精神,更有发展的动力与活力。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了解新鲜事物,进行娱乐活动,实现与世界的“沟通”。互联网的技术不断发展,功能不断丰富,普及率也是显而易见的,基数十分庞大。
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的交流方式多元化,各行各业的联系也因此变得十分紧密。在这深刻的变化下,公民对于公权力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现象进行激烈的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所形成的舆论压力促使社会产生监督效果。这种监督效果在某种程度上,要比其他监督方式所产生的影响效果更为广泛更为迅速。现如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使网络舆论监督更加便捷,也使得更多的公民参与进来,实现自己的权利价值。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意义
监督的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的监督方式产生的效果和社会影响不同。舆论监督现已成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最便捷的一种方式,公民普遍认为舆论监督所带给社会、组织机构的压力更有威慑力。对于舆论监督来说,公民通常是借助一些媒介来实现的,否则影响力也是小范围的,无法实现其预期的效果。网络舆论监督作为当下重要的舆论监督的一部分,关注的群体不断增多,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使得公民在网络上将自己的舆论监督权运用的十分充分。
网络舆论监督有利于防止公权力的滥用。随着反腐工作的深入进行,很多官员纷纷落马,其中公民行使监督权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检举揭发一些官员的贪污受贿行为。对于一些事情的披露,有关网络媒体进行转载,人们通过这些媒体了解到具体情况,就有关情况在网络上引起激烈的讨论甚至产生更大范围的反响,使得相关机关不得不对具体事件进行严查并处理。公权力如若缺乏与之配套的监督体系,会很容易使享有公权力的组织与个人滋生滥用权力的念头,从而给公民造成不利影响。因而,公民行使监督权就非常有必要,可有利防止公权力“被越轨”,减少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
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公民的权利涉及的十分广泛,公民的监督权也同样在法条中可以找到具体规定,通过宪法赋予公民行使监督权,行使自己的权利。如今人们法律观念的不断增强,网络舆论监督更便捷的使公民发表言论并就相关言论进行监督,使公民更积极的投身于社会政治生活中以更加热情的态度行使权利。
二、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
网络舆论监督使公民更青睐于这种方式来行使权利的原因便在于自身独有的优势,也正是这些优势的存在,使网络舆论监督得以发展与改进。
(一)网络舆论监督主体的广泛性
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上网人数的迅猛增加,再加之智能手机的功能不断增多,使得网络交流、网络交易更加便捷,深受人们的追捧。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只要拿起手机,打开电脑便可以了解到最新时事与报道。网络的普及如此之高,对于公众平日关心的事件,更能激起网民的热烈讨论,并根据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因此,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十分广泛。
(二)网络舆论监督形式的多样性
现如今,网络中各种新媒体形式的出现,极大的丰富了网民在线监督的途径。如孙志刚事件的发生,“中青论坛”发文一篇“天堂不需要暂住证”引起热议,再比如新浪微博中曝出的“青岛大虾”、“哈尔滨天价鱼”等事件,引发了众多媒体的关注。而像这样的事件,民众热议的“声音”,通过一些渠道使得政府会对民众的“声音”有所参考,作出更有利于民众的决策。这样一来,网络舆论监督的目的才能得以实现。网络舆论监督的形式有许多,如微博、网络论坛、聊天软件、网络搜索引擎等。
(三)网络舆论监督信息的及时性
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一个很显著的特点便是信息的传播及时迅速,打破了以往时间空间的限制,这对于网络舆论监督来说十分有利。一则消息只要通过互联网这个媒介进行传播,在很短时间内便会传及世界各地,让网民了解到最新的情况及进展。消息的及时性促使公民能够迅速行使监督权,使有关组织、有关机构能够及时解决问题。
三、网络舆论监督与名誉权、隐私权的关系
(一)网络舆论监督和名誉利益的冲突与整合
名誉对每一个人都十分重要,大家都不愿意自己的名誉受到诋毁。名誉权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它是社会对特定人的认可。对于个人来说,名誉带给自己的社会效益以及周围人对自己的态度和看法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网络舆论监督中,一些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名誉权,如通过侮辱诽谤的方式来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给他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当然,在进行网络舆论监督时,难免会使他人的名誉权受影响。如果网络舆论监督的行为方式及后果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这两个权利哪个应先受到保护便成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因此,面对有矛盾的两项权利,要将它们进行整合,以至平衡。对于网络舆论监督来说,对于它所针对的主体应当是特定的个别人,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应当根据事情的真实情况进行监督,而网络也应当传播真实的消息。真实的情况很重要,这与之前所讲的侮辱诽谤的结果是大相径庭的。一个理性人客观公正的看待一件事情,并就该事情进行客观的评价,在监督中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对于一件事情带有浓烈的个人主观色彩,对于他人的评价过于偏激,很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给他人带来不利的社会效应。 (二)网络舆论监督和隐私利益的冲突与整合
隐私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是每个人对自己空间范围内的事物予以支配。很大程度上,人们不愿意将自己的私人事物公之于众,不愿意有其他人的介入且对个人隐私进行评论。隐私权的保护范围限定在法律规定的内容里,对于超出法律所允许的范围,隐私权的保护受到限制。当网络舆论监督与隐私权发生冲突时,法律的保护会基于不同的事实进行选择,有可能会倾向于保护隐私权,也有可能会倾向于保护监督权。因此,可以看出这两个权利在某种情况下会出现竞合的现象。网络中一些事件的披露,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因而两种权利也需要整合,从而达到平衡。笔者认为两种权利要达到平衡状态,即应考虑到网络舆论监督的目的,也应考虑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不同的事件,应当灵活掌握其中的限度。
对于名誉权益、隐私权益来说,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对于大多数网络舆论监督事件,都会不同程度的涉及到这两个权益。因此,当行使网络舆论监督权与名誉权、隐私权发生冲突时,要化解冲突,达到平衡的状态。
四、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不足及其对策
与传统监督方式相比,网络舆论监督更符合现代人快节奏的生活,通过这种便捷的方式一方面能及时了解到近期发生的事件并进行讨论,使他们找到“共同话语”的群体,拥有归属感,另一方面互联网带来的海量信息给网民更全面多层次的了解不同领域的事物提供方便的平台。通过网络舆论监督的方式,使公民对于社会中一些不合理现象进行监督,着眼于社会公共利益。但是,这其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网民缺乏对事实的判断,议论中存在盲目性且缺乏真实性。对于网络中出现的事件新闻,许多网民在没有对事情的真实性进行了解之前,就开始无休止的表达内心的愤慨,以至于更多的网民被蒙蔽于其中,缺乏对事实的客观认识,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这样“以讹传讹”的方式并不能真正体现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
2.某种程度上行使网络舆论监督时可能会侵害到公民的其他权利。在网络平台上,由于评议事件发表看法可以匿名,并且行使言论自由的限制具有模糊性,极有可能导致他人的人格权遭受侵害。与此同时,部分网民夸大事实,使网络暴力侵权事件屡见不鲜。对于这种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网络舆论监督权利与其他公民权利相冲突,使两者利益都遭到损害。网络暴力侵权事件的层出不穷,如何正确行使网络舆论监督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在网络世界中,对于一些敏感事件网民的披露是否客观理性,是否观点正确都是有待查实的。甚至在行使监督权时侵害到公民其他权利,当多个权利相冲突,法律应当优先保护哪一方,这些问题都是有待思考的。
3.我国法律对于网络舆论监督缺乏相关规定,导致许多网络事件无法可依,一些网络侵权案件便存在着这种尴尬的境地。正是由于没有相关法条的救济,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造成不良影响。
基于上述网络舆论监督的不足,要想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解决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考虑的主要对策有:
第一,加强立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现如今公民的法律意识觉醒,维权观念的兴起对于公民参与公共事物解决法律问题十分重要。立法的跟进,会使公民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来对生活中出现的事物进行监督,维护社会正义。
第二,建设网络文明环境,网民应当文明进行网络活动。在进行网络评议监督时,网民应更理性,应当有自己的判断,用文明的语言来进行评论,也能彰显个人素质。
第三,我国应建立完备的系统化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总之,完善的舆论监督制度对于公民如何行使监督权有所规制,也促使公民在更加完善的环境中行使权利。
参考文献:
[1]于红.论舆论监督与新闻侵权名誉权的法律问题.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2]荣艳晶.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制研究.,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3]胡旗保.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7,6(9).
[4]姜岭君.对完善网络舆论监督规制的理性探讨.青年记者.2008(23).
[5]林明凤.我国网络监控的现状及反思.法制与社会.2009(9).
关键词 网络 舆论 监督 名誉利益 隐私利益
作者简介:殷梦雯,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中图分类号:C913.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8.252
我国经济的深刻转型,促使人们的思想得到解放,突破既有的思维模式,人们更有创新精神,更有发展的动力与活力。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了解新鲜事物,进行娱乐活动,实现与世界的“沟通”。互联网的技术不断发展,功能不断丰富,普及率也是显而易见的,基数十分庞大。
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的交流方式多元化,各行各业的联系也因此变得十分紧密。在这深刻的变化下,公民对于公权力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现象进行激烈的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所形成的舆论压力促使社会产生监督效果。这种监督效果在某种程度上,要比其他监督方式所产生的影响效果更为广泛更为迅速。现如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使网络舆论监督更加便捷,也使得更多的公民参与进来,实现自己的权利价值。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意义
监督的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的监督方式产生的效果和社会影响不同。舆论监督现已成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最便捷的一种方式,公民普遍认为舆论监督所带给社会、组织机构的压力更有威慑力。对于舆论监督来说,公民通常是借助一些媒介来实现的,否则影响力也是小范围的,无法实现其预期的效果。网络舆论监督作为当下重要的舆论监督的一部分,关注的群体不断增多,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使得公民在网络上将自己的舆论监督权运用的十分充分。
网络舆论监督有利于防止公权力的滥用。随着反腐工作的深入进行,很多官员纷纷落马,其中公民行使监督权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检举揭发一些官员的贪污受贿行为。对于一些事情的披露,有关网络媒体进行转载,人们通过这些媒体了解到具体情况,就有关情况在网络上引起激烈的讨论甚至产生更大范围的反响,使得相关机关不得不对具体事件进行严查并处理。公权力如若缺乏与之配套的监督体系,会很容易使享有公权力的组织与个人滋生滥用权力的念头,从而给公民造成不利影响。因而,公民行使监督权就非常有必要,可有利防止公权力“被越轨”,减少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
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公民的权利涉及的十分广泛,公民的监督权也同样在法条中可以找到具体规定,通过宪法赋予公民行使监督权,行使自己的权利。如今人们法律观念的不断增强,网络舆论监督更便捷的使公民发表言论并就相关言论进行监督,使公民更积极的投身于社会政治生活中以更加热情的态度行使权利。
二、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
网络舆论监督使公民更青睐于这种方式来行使权利的原因便在于自身独有的优势,也正是这些优势的存在,使网络舆论监督得以发展与改进。
(一)网络舆论监督主体的广泛性
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上网人数的迅猛增加,再加之智能手机的功能不断增多,使得网络交流、网络交易更加便捷,深受人们的追捧。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只要拿起手机,打开电脑便可以了解到最新时事与报道。网络的普及如此之高,对于公众平日关心的事件,更能激起网民的热烈讨论,并根据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因此,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十分广泛。
(二)网络舆论监督形式的多样性
现如今,网络中各种新媒体形式的出现,极大的丰富了网民在线监督的途径。如孙志刚事件的发生,“中青论坛”发文一篇“天堂不需要暂住证”引起热议,再比如新浪微博中曝出的“青岛大虾”、“哈尔滨天价鱼”等事件,引发了众多媒体的关注。而像这样的事件,民众热议的“声音”,通过一些渠道使得政府会对民众的“声音”有所参考,作出更有利于民众的决策。这样一来,网络舆论监督的目的才能得以实现。网络舆论监督的形式有许多,如微博、网络论坛、聊天软件、网络搜索引擎等。
(三)网络舆论监督信息的及时性
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一个很显著的特点便是信息的传播及时迅速,打破了以往时间空间的限制,这对于网络舆论监督来说十分有利。一则消息只要通过互联网这个媒介进行传播,在很短时间内便会传及世界各地,让网民了解到最新的情况及进展。消息的及时性促使公民能够迅速行使监督权,使有关组织、有关机构能够及时解决问题。
三、网络舆论监督与名誉权、隐私权的关系
(一)网络舆论监督和名誉利益的冲突与整合
名誉对每一个人都十分重要,大家都不愿意自己的名誉受到诋毁。名誉权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它是社会对特定人的认可。对于个人来说,名誉带给自己的社会效益以及周围人对自己的态度和看法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网络舆论监督中,一些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名誉权,如通过侮辱诽谤的方式来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给他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当然,在进行网络舆论监督时,难免会使他人的名誉权受影响。如果网络舆论监督的行为方式及后果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这两个权利哪个应先受到保护便成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因此,面对有矛盾的两项权利,要将它们进行整合,以至平衡。对于网络舆论监督来说,对于它所针对的主体应当是特定的个别人,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应当根据事情的真实情况进行监督,而网络也应当传播真实的消息。真实的情况很重要,这与之前所讲的侮辱诽谤的结果是大相径庭的。一个理性人客观公正的看待一件事情,并就该事情进行客观的评价,在监督中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对于一件事情带有浓烈的个人主观色彩,对于他人的评价过于偏激,很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给他人带来不利的社会效应。 (二)网络舆论监督和隐私利益的冲突与整合
隐私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是每个人对自己空间范围内的事物予以支配。很大程度上,人们不愿意将自己的私人事物公之于众,不愿意有其他人的介入且对个人隐私进行评论。隐私权的保护范围限定在法律规定的内容里,对于超出法律所允许的范围,隐私权的保护受到限制。当网络舆论监督与隐私权发生冲突时,法律的保护会基于不同的事实进行选择,有可能会倾向于保护隐私权,也有可能会倾向于保护监督权。因此,可以看出这两个权利在某种情况下会出现竞合的现象。网络中一些事件的披露,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因而两种权利也需要整合,从而达到平衡。笔者认为两种权利要达到平衡状态,即应考虑到网络舆论监督的目的,也应考虑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不同的事件,应当灵活掌握其中的限度。
对于名誉权益、隐私权益来说,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对于大多数网络舆论监督事件,都会不同程度的涉及到这两个权益。因此,当行使网络舆论监督权与名誉权、隐私权发生冲突时,要化解冲突,达到平衡的状态。
四、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不足及其对策
与传统监督方式相比,网络舆论监督更符合现代人快节奏的生活,通过这种便捷的方式一方面能及时了解到近期发生的事件并进行讨论,使他们找到“共同话语”的群体,拥有归属感,另一方面互联网带来的海量信息给网民更全面多层次的了解不同领域的事物提供方便的平台。通过网络舆论监督的方式,使公民对于社会中一些不合理现象进行监督,着眼于社会公共利益。但是,这其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网民缺乏对事实的判断,议论中存在盲目性且缺乏真实性。对于网络中出现的事件新闻,许多网民在没有对事情的真实性进行了解之前,就开始无休止的表达内心的愤慨,以至于更多的网民被蒙蔽于其中,缺乏对事实的客观认识,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这样“以讹传讹”的方式并不能真正体现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
2.某种程度上行使网络舆论监督时可能会侵害到公民的其他权利。在网络平台上,由于评议事件发表看法可以匿名,并且行使言论自由的限制具有模糊性,极有可能导致他人的人格权遭受侵害。与此同时,部分网民夸大事实,使网络暴力侵权事件屡见不鲜。对于这种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网络舆论监督权利与其他公民权利相冲突,使两者利益都遭到损害。网络暴力侵权事件的层出不穷,如何正确行使网络舆论监督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在网络世界中,对于一些敏感事件网民的披露是否客观理性,是否观点正确都是有待查实的。甚至在行使监督权时侵害到公民其他权利,当多个权利相冲突,法律应当优先保护哪一方,这些问题都是有待思考的。
3.我国法律对于网络舆论监督缺乏相关规定,导致许多网络事件无法可依,一些网络侵权案件便存在着这种尴尬的境地。正是由于没有相关法条的救济,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造成不良影响。
基于上述网络舆论监督的不足,要想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解决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考虑的主要对策有:
第一,加强立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现如今公民的法律意识觉醒,维权观念的兴起对于公民参与公共事物解决法律问题十分重要。立法的跟进,会使公民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来对生活中出现的事物进行监督,维护社会正义。
第二,建设网络文明环境,网民应当文明进行网络活动。在进行网络评议监督时,网民应更理性,应当有自己的判断,用文明的语言来进行评论,也能彰显个人素质。
第三,我国应建立完备的系统化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总之,完善的舆论监督制度对于公民如何行使监督权有所规制,也促使公民在更加完善的环境中行使权利。
参考文献:
[1]于红.论舆论监督与新闻侵权名誉权的法律问题.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2]荣艳晶.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制研究.,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3]胡旗保.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7,6(9).
[4]姜岭君.对完善网络舆论监督规制的理性探讨.青年记者.2008(23).
[5]林明凤.我国网络监控的现状及反思.法制与社会.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