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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时代对立德树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家校合作是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探寻珠三角农村地区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提升德育成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升家校合作的水平和成效。
关键词:珠三角 农村地区 家校合作 策略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立德树人工作,他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立德树人过程中,家校合作至关重要,笔者经过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初级中学的调研,发现在珠三角农村地区的家校合作中,存在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抛砖引玉,以供参考。
一、珠三角农村地区家校合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家长对新时代“三注重”的认识不够,意识不强
“三注重的具体内容是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在对该校的问卷调查中,超过80%的家庭不知道“三注重”的涵义,对新时代“三注重”的认识不够,意识不强,并且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二)家校合作中家长与学生练习不多,内容创新不够,合作的形式和途径少
调查中,高达63.2%的学生反映教师在整个学期没有联系过自己的家长,11.8%的教师平均每学期与每位学生家长联系过一次以上。在家校合作的方式方法上,合作的形式和途径较少。调查显示,69.7%的学生认为教师一般在学生行为发生异常时才与家长联系;59.6%的学生认为教师与家长沟通主要涉及的内容是学习;26.7%的学生认为教师与家长的沟通主要涉及的内容是行为表现;只有6.9%的学生认为教师与家长沟通的内容是教育方法。
(三)学校在家校合作中的主动性不够
学校层面,家长的参与度较高,但是具体到年级和班级的活动,参与度明显不够,据调查,87.7%的非家委会家长表示,没有参与过学校活动,更没有参与过年级和班级组织的活动。超过90%的学生家长表示,只有在班级的微信群中参与讨论如学生的慈善捐款、校服采购等活动。
(四)学生在家校合作中的地位容易被忽视
学生在家校合作中的主体地位往往被忽略,家校合作更大程度地表现为学校、教师和家长的表演,形式上热热闹闹,但是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在调查中,69.8%的学生表示,他们对家长参与的家校合作活动不清楚,也不感兴趣。
(五)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知情权、评议权不高
调查显示,高达95.3%的家长表示,没有对学生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进行过评价,学校也没有在对教师的评价中征询家长的意见建议。高达93.4%的学生家长表示,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对家校合作的活动、效果、意义缺乏参与。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意愿不强,兴趣不大
珠三角地区经济发达,更多家长忙于打工赚钱,对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视程度不够,兴趣不大。珠三角地区由于开发早,毗邻港澳,发家致富的机会多,人们的思想观念相对开发,不少学生甚至不愿意去挤高考这个“独木桥”,因此,从家长、学生两方面看,对家校合作的重视程度都不够,意愿不强烈,兴趣也不大。
(二)学校在家校合作中的地位相对强势
学校作为专业教育机构的权威性,让学校相对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学校往往占据主导地位,家校合作的形式、内容、过程,甚至想达到什么样的结果,基本上都是由学校主导,家长极少提出自己的想法。
(三)家长受教育程度也影响了家校合作的质量和效果
珠三角农村地区的家长,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大多又忙于生计,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很难有独立的见解,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调查的结果看,受过大学本科以上教育的家长不到30%,直接影响着家校合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教师忙于事务性的工作,对家校合作的形式、内容、效果缺乏通盘考虑
当前的中学教师面临着较大的升学压力,许多事务性的工作,让广大教师疲于应付,更多的教师只能把有限的精力用来应付上级的各种检查,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应对升中考试来带来的各种压力,至于由此延伸出去的家校合作的形式、内容和效果等,缺乏通盘考虑,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对家长的培训,提高广大家长对“三注重”的认识和理解
强化对家长的培训,成立家长学校,提高广大家长对“三注重”的认识和理解。以社区为单位成立家长学校,由财政拨款进行保障。通过向家长传授优生优养、家庭教育、常用法律、避险救护等知识,培养新时代合格家长,实现家长依法、科学教育子女。
(二)创新家校合作内容,拓宽合作途径,丰富合作形式
首先是減轻广大教师的工作量,让广大教师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家校合作的探索中来。其次是要对家校合作的内容进行探索,通过经常性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主题性活动拓宽家校合作的途径,丰富家校合作的内容。最后是要让学生和家长能积极主动参与进来。
(三)增强学校在家校合作中的主动性
在学校层面,要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提升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主体地位;在年级层面,要针对不同的年级的学生和家长开展合作;在班级层面,可以根据每个班的学生状况开展更具有个性化的家校合作活动,提高家长参与的话语权和知情权。
(四)高度重视学生在家校合作中的主体地位
学生是家校合作的基础,要打牢学生这个基础,高度重视学生在家校合作中的主体地位,让学生这一主体实现真正转变。
(五)提升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知情权和评议权
首先是知情权,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知情权要前置,不能让家长被动参与,要让家长参与到家校合作项目的决策过程中来。其次是评议权,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制定对教师和行政干部的考核方案时,要积极听取家长代表或者家委会成员的意见,将家校合作的内容、效果等纳入到考核中来,形成引导,让家校合作的成效更加明显,效果更加显著。
总之,针对在家校合作的研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探索解决的方法还有不少,我们只有认真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让家校合作更有成效,也才能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关键词:珠三角 农村地区 家校合作 策略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立德树人工作,他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立德树人过程中,家校合作至关重要,笔者经过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初级中学的调研,发现在珠三角农村地区的家校合作中,存在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抛砖引玉,以供参考。
一、珠三角农村地区家校合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家长对新时代“三注重”的认识不够,意识不强
“三注重的具体内容是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在对该校的问卷调查中,超过80%的家庭不知道“三注重”的涵义,对新时代“三注重”的认识不够,意识不强,并且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二)家校合作中家长与学生练习不多,内容创新不够,合作的形式和途径少
调查中,高达63.2%的学生反映教师在整个学期没有联系过自己的家长,11.8%的教师平均每学期与每位学生家长联系过一次以上。在家校合作的方式方法上,合作的形式和途径较少。调查显示,69.7%的学生认为教师一般在学生行为发生异常时才与家长联系;59.6%的学生认为教师与家长沟通主要涉及的内容是学习;26.7%的学生认为教师与家长的沟通主要涉及的内容是行为表现;只有6.9%的学生认为教师与家长沟通的内容是教育方法。
(三)学校在家校合作中的主动性不够
学校层面,家长的参与度较高,但是具体到年级和班级的活动,参与度明显不够,据调查,87.7%的非家委会家长表示,没有参与过学校活动,更没有参与过年级和班级组织的活动。超过90%的学生家长表示,只有在班级的微信群中参与讨论如学生的慈善捐款、校服采购等活动。
(四)学生在家校合作中的地位容易被忽视
学生在家校合作中的主体地位往往被忽略,家校合作更大程度地表现为学校、教师和家长的表演,形式上热热闹闹,但是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在调查中,69.8%的学生表示,他们对家长参与的家校合作活动不清楚,也不感兴趣。
(五)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知情权、评议权不高
调查显示,高达95.3%的家长表示,没有对学生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进行过评价,学校也没有在对教师的评价中征询家长的意见建议。高达93.4%的学生家长表示,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对家校合作的活动、效果、意义缺乏参与。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意愿不强,兴趣不大
珠三角地区经济发达,更多家长忙于打工赚钱,对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视程度不够,兴趣不大。珠三角地区由于开发早,毗邻港澳,发家致富的机会多,人们的思想观念相对开发,不少学生甚至不愿意去挤高考这个“独木桥”,因此,从家长、学生两方面看,对家校合作的重视程度都不够,意愿不强烈,兴趣也不大。
(二)学校在家校合作中的地位相对强势
学校作为专业教育机构的权威性,让学校相对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学校往往占据主导地位,家校合作的形式、内容、过程,甚至想达到什么样的结果,基本上都是由学校主导,家长极少提出自己的想法。
(三)家长受教育程度也影响了家校合作的质量和效果
珠三角农村地区的家长,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大多又忙于生计,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很难有独立的见解,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调查的结果看,受过大学本科以上教育的家长不到30%,直接影响着家校合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教师忙于事务性的工作,对家校合作的形式、内容、效果缺乏通盘考虑
当前的中学教师面临着较大的升学压力,许多事务性的工作,让广大教师疲于应付,更多的教师只能把有限的精力用来应付上级的各种检查,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应对升中考试来带来的各种压力,至于由此延伸出去的家校合作的形式、内容和效果等,缺乏通盘考虑,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对家长的培训,提高广大家长对“三注重”的认识和理解
强化对家长的培训,成立家长学校,提高广大家长对“三注重”的认识和理解。以社区为单位成立家长学校,由财政拨款进行保障。通过向家长传授优生优养、家庭教育、常用法律、避险救护等知识,培养新时代合格家长,实现家长依法、科学教育子女。
(二)创新家校合作内容,拓宽合作途径,丰富合作形式
首先是減轻广大教师的工作量,让广大教师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家校合作的探索中来。其次是要对家校合作的内容进行探索,通过经常性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主题性活动拓宽家校合作的途径,丰富家校合作的内容。最后是要让学生和家长能积极主动参与进来。
(三)增强学校在家校合作中的主动性
在学校层面,要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提升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主体地位;在年级层面,要针对不同的年级的学生和家长开展合作;在班级层面,可以根据每个班的学生状况开展更具有个性化的家校合作活动,提高家长参与的话语权和知情权。
(四)高度重视学生在家校合作中的主体地位
学生是家校合作的基础,要打牢学生这个基础,高度重视学生在家校合作中的主体地位,让学生这一主体实现真正转变。
(五)提升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知情权和评议权
首先是知情权,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知情权要前置,不能让家长被动参与,要让家长参与到家校合作项目的决策过程中来。其次是评议权,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制定对教师和行政干部的考核方案时,要积极听取家长代表或者家委会成员的意见,将家校合作的内容、效果等纳入到考核中来,形成引导,让家校合作的成效更加明显,效果更加显著。
总之,针对在家校合作的研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探索解决的方法还有不少,我们只有认真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让家校合作更有成效,也才能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