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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充分认识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大意义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前提下, 将广大农机拥有者、使用者紧密联结起来, 既根据农民需求提供各种社会化服务,解决农业机械大规模作业与亿万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矛盾;同时,又使得农机经营者能够有组织地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不断开拓农业服务新领域,努力增强农业服务功能,增加服务收入。实践证明,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 是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形式,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中央1 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2.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应遵循的原则
利用农机管理、推广、培训、维修、安全监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层层落实。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及时跟踪了解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情况,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新问题,加强工作督导,不断取得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新成效。
2.1坚持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农机手为主体,以服务社员为宗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最大程度地维护社员利益,不断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充分尊重农机户意愿,自愿加入、退出自由。
2.2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示范带动 坚持合作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切忌急于求成,一哄而上,一哄而散。政府的引导和扶持,要以典型带动、示范引导为主,做到引导不强迫、服务不干预、支持不包办。要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在促进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的同时,保护好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2.3坚持必要的指导、扶持和服务 农机部门要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多方面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在财政、税收、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给予政策扶持,使农民办社有动力有后劲,从而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2.4坚持构建完善运行发展机制 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完善放在与增加装备设施投入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软件“”硬件“两手抓、通过规范建设、有效管理,提高发展能力,增强发展活力,实现持续发展。
3.具体措施
3.1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列为优先对象,不限数量,实行多购多补。有条件的可以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累加补贴,支持发展先进成套农机装备。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农机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对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以奖代补”的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办法,用于农机场院、机库棚建设,购置维修设备及教育培训补助等。三是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种农业开发建设项目,为农机合作社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等,要优先委托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和实施。
3.2强化指导服务 要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和农机化新技术应用的指导、服务。重点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完善民主决策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提高效益。要做好信息引导和服务,通过计算机网络、服务电话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广大农民发布农机作业市场分析、形势预测、政策动向等方面信息,传递农机作业需求、价格行情、天气资讯、油料供应、维修服务等信息,不断增强信息服务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支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
3.3拓宽服务领域 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农业部颁发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规范文本,规范作业形式和服务行为,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要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优势,不断创新跨区作业模式,打造跨区作业品牌。大力推行农机订单作业模式,积极推进耕、播、收、运农机“一条龙”作业模式。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机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承包闲置土地或代理经营农民土地,发展机械化农场。在开展农田作业服务的同时,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多种经营,全方位开展社会化服务,增强发展活力。
3.4典型示范带动 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法规文件,认真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工作,大力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农机示范合作社。对典型在精神上鼓励,政策上优惠,资金上扶持,业务上指导。采取组织参观学习、现场观摩、经验交流、评比表彰、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样板,以点带面,营造氛围,带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3.5加强人才培养 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门人才。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增强其依法办社能力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具维修、操作高技能人才培训。在抓好农机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的同时,各级都要注重农机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的指导水平。
3.6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资金保障、示范推广、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整合资源,落实责任,动员调动农机管理、推广、培训、维修、安全监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层层抓落实。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及时跟踪了解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情况,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新问题,加强工作督导,不断取得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新成效。摘自《现代农业》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前提下, 将广大农机拥有者、使用者紧密联结起来, 既根据农民需求提供各种社会化服务,解决农业机械大规模作业与亿万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矛盾;同时,又使得农机经营者能够有组织地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不断开拓农业服务新领域,努力增强农业服务功能,增加服务收入。实践证明,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 是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形式,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中央1 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2.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应遵循的原则
利用农机管理、推广、培训、维修、安全监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层层落实。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及时跟踪了解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情况,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新问题,加强工作督导,不断取得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新成效。
2.1坚持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农机手为主体,以服务社员为宗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最大程度地维护社员利益,不断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充分尊重农机户意愿,自愿加入、退出自由。
2.2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示范带动 坚持合作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切忌急于求成,一哄而上,一哄而散。政府的引导和扶持,要以典型带动、示范引导为主,做到引导不强迫、服务不干预、支持不包办。要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在促进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的同时,保护好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2.3坚持必要的指导、扶持和服务 农机部门要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多方面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在财政、税收、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给予政策扶持,使农民办社有动力有后劲,从而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2.4坚持构建完善运行发展机制 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完善放在与增加装备设施投入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软件“”硬件“两手抓、通过规范建设、有效管理,提高发展能力,增强发展活力,实现持续发展。
3.具体措施
3.1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列为优先对象,不限数量,实行多购多补。有条件的可以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累加补贴,支持发展先进成套农机装备。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农机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对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以奖代补”的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办法,用于农机场院、机库棚建设,购置维修设备及教育培训补助等。三是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种农业开发建设项目,为农机合作社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等,要优先委托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和实施。
3.2强化指导服务 要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和农机化新技术应用的指导、服务。重点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完善民主决策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提高效益。要做好信息引导和服务,通过计算机网络、服务电话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广大农民发布农机作业市场分析、形势预测、政策动向等方面信息,传递农机作业需求、价格行情、天气资讯、油料供应、维修服务等信息,不断增强信息服务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支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
3.3拓宽服务领域 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农业部颁发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规范文本,规范作业形式和服务行为,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要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优势,不断创新跨区作业模式,打造跨区作业品牌。大力推行农机订单作业模式,积极推进耕、播、收、运农机“一条龙”作业模式。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机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承包闲置土地或代理经营农民土地,发展机械化农场。在开展农田作业服务的同时,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多种经营,全方位开展社会化服务,增强发展活力。
3.4典型示范带动 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法规文件,认真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工作,大力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农机示范合作社。对典型在精神上鼓励,政策上优惠,资金上扶持,业务上指导。采取组织参观学习、现场观摩、经验交流、评比表彰、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样板,以点带面,营造氛围,带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3.5加强人才培养 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门人才。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增强其依法办社能力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具维修、操作高技能人才培训。在抓好农机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的同时,各级都要注重农机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的指导水平。
3.6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资金保障、示范推广、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整合资源,落实责任,动员调动农机管理、推广、培训、维修、安全监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层层抓落实。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及时跟踪了解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情况,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新问题,加强工作督导,不断取得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新成效。摘自《现代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