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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腐败与腐败的区别之一是它的主体不仅包括了有公共权力可支配的人,而且还包括无公共权力可运用的人。学术工作者之所以发生学术腐败的行为,是因为其通过权衡利弊,认为学术腐败收益比不腐败的收益更大或者说大得多。我们必须提高学术腐败主体的道德成本、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把学术腐败扼杀在其主体博弈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