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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