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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三个方面入手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管理策略进行探讨,包括:规范设计招投标操作、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成本管理方法和强化项目后评价管理。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成本管理;工程质量
管理与科学技术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两大车轮。近年来,我国一些大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管理也取得了一些进步,有其成功的一面。但也必须正视我们存在管理方式和手段落后的一面,在不断采用科学化的管理方法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使管理活动定量化、程序化、标准化、系统化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在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工作协调中,常听到抱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缺少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常给人无所适从。施工单位抱怨的问题反映的也就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只有认真研究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掌握具体条款要求并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措施,才能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管理。
1、规范设计招投标操作
为相关建设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开竞争的平台,逐步向市场规则靠拢。国家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但管理还是很不完善,主要还局限在施工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投资等不少建设环节都还处在一种较为封闭的市场范围,还没能真正打破行业垄断,实现招标的全面市场化,与国际惯例存在较大差距。要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管理,就应全面规范实行工程招标制度。只有招投标工作真正走向市场,才能使招投标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商,真正使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为投资、质量、工期控制创造有利的条件。在建设过程中方能以合同为依据,对工程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投资控制。可行性研究是建设立项决策重要依据,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它们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投资、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完成。但目前轨道交通设计仍处在行业垄断的状态,没有完全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设计人员压力小,有创新高質量的设计少,照搬照套的多,缺乏进取创新,现有设计标准落后,设计内在质量低,设计中的差、漏、错现象较突出,导致设计变更量大,工程质量与投资难以控制等问题。因此完全有必要对工程设计进行招标,坚决打破区域的划分给设计单位带来的保障感,有力的推动设计单位进入市场竞争。同时在工程设计招标中也要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对于因工程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经济上、行政上以及法律上给予相应处罚,以提高设计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程设计的质量。这样促使设计文件是经过设计人员认真设计、精心比选,提高设计文件的质量。同时也要进一步规范施工与监理的招投标,严格实行工程质量与招投标挂钩办法,要让干不好的企业砸饭碗,让设计、施工与监理企业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
2、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成本管理方法
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的现状,提出建立一套全过程动态成本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后,再实施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实现成本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
2.1建立成本责任中心
成本责任中心是指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责、权、利相统一,对所发生的成本费用能够加以控制,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的企业内部单位。公司应以各二级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为成本责任中心的责任人,按照不同的成本要求将目标成本进行细分,纵向分解到各工程项目经理部、班组,横向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工程负责人,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项目成本管理格局,并把个人利益与成本指标密切挂钩,严格考核,奖罚兑现。项目经理部依据细化和分解的责任成本,与各责任人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2.2加强对成本责任中心业绩的考核
各成本责任中心只对其能够控制的成本因素负责。在考核时,应尽可能排除成本责任中心不可控制的成本因素。可控成本应具备以下条件:成本责任中心能够了解并将要发生的成本;成本责任中心能够对发生的成本进行计量;成本责任中心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对成本加以调节和控制。其中当期发生的各项可控成本就是它的责任成本。考核指标为成本额和降低额。对成本责任中心的业绩考核,可以通过财会部门按月编制责任成本报表来完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各成本责任中心的负责人应认真分析成本差异是否突破责任成本,找出存在问题和成本节超原因,以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公司对项目经理部按完成责任目标成本降低额比例计提项目部奖金,或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
2.3确定责任目标成本
责任目标成本是企业对项目经理部进行详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制定降低成本对策和管理措施提出的要求。工程中标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估。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条款、施工条件、各种材料的市场价格等因素,按照标价分离原则,以直接费为依据,推算出项目责任目标成本,下达给项目经理部。
3、强化项目后评价管理
要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水平,提高管理的实效性,根据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和ISO 9000的基本指导思想,管理要形成一个闭环才能实现管理的可持续改进。项目的后评价就是对一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后,通过对项目前期工作、实施过程和运营情况等全过程进行综合研究,分析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预测的差异,确定有关项目的预测和决策是否正确并分析其原因,进而为以后的决策提供经验和教训。后评价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现闭环管理与可持续改进的必要一环,它是一种科学的评价方法,有利于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决策与管理水平,提高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资综合效益。
轨道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是由多个不同部门来完成的,因此强化建设项目的后评价管理,首先要保证它的全面性。即要组织项目的建设、施工和运营等多方分别站在各自不同的角度对项目的建成进行评价。建设与施工方重点对项目的分项投资和总投资、概预算、分项工期与总工期、勘测设计、招投标及施工过程等进行自我评价,而运营单位则重点对项目的运营安全保障及综合效益等进行评价。这样在综合各方评价的基础上,再由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整体后评价才是全面的。其次是要将后评价管理正式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体系中,将它作为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程序,保证它的规范执行,真正发挥后评价管理在改善现时管理,指导未来决策的作用,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持续改进与不断提高。
时代的发展,需要相应发展的建设管理模式。传统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己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使项目的建设管理、设计、监理和施工管理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成本管理;工程质量
管理与科学技术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两大车轮。近年来,我国一些大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管理也取得了一些进步,有其成功的一面。但也必须正视我们存在管理方式和手段落后的一面,在不断采用科学化的管理方法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使管理活动定量化、程序化、标准化、系统化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在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工作协调中,常听到抱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缺少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常给人无所适从。施工单位抱怨的问题反映的也就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只有认真研究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掌握具体条款要求并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措施,才能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管理。
1、规范设计招投标操作
为相关建设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开竞争的平台,逐步向市场规则靠拢。国家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但管理还是很不完善,主要还局限在施工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投资等不少建设环节都还处在一种较为封闭的市场范围,还没能真正打破行业垄断,实现招标的全面市场化,与国际惯例存在较大差距。要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管理,就应全面规范实行工程招标制度。只有招投标工作真正走向市场,才能使招投标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商,真正使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为投资、质量、工期控制创造有利的条件。在建设过程中方能以合同为依据,对工程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投资控制。可行性研究是建设立项决策重要依据,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它们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投资、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完成。但目前轨道交通设计仍处在行业垄断的状态,没有完全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设计人员压力小,有创新高質量的设计少,照搬照套的多,缺乏进取创新,现有设计标准落后,设计内在质量低,设计中的差、漏、错现象较突出,导致设计变更量大,工程质量与投资难以控制等问题。因此完全有必要对工程设计进行招标,坚决打破区域的划分给设计单位带来的保障感,有力的推动设计单位进入市场竞争。同时在工程设计招标中也要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对于因工程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经济上、行政上以及法律上给予相应处罚,以提高设计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程设计的质量。这样促使设计文件是经过设计人员认真设计、精心比选,提高设计文件的质量。同时也要进一步规范施工与监理的招投标,严格实行工程质量与招投标挂钩办法,要让干不好的企业砸饭碗,让设计、施工与监理企业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
2、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成本管理方法
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的现状,提出建立一套全过程动态成本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后,再实施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实现成本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
2.1建立成本责任中心
成本责任中心是指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责、权、利相统一,对所发生的成本费用能够加以控制,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的企业内部单位。公司应以各二级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为成本责任中心的责任人,按照不同的成本要求将目标成本进行细分,纵向分解到各工程项目经理部、班组,横向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工程负责人,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项目成本管理格局,并把个人利益与成本指标密切挂钩,严格考核,奖罚兑现。项目经理部依据细化和分解的责任成本,与各责任人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2.2加强对成本责任中心业绩的考核
各成本责任中心只对其能够控制的成本因素负责。在考核时,应尽可能排除成本责任中心不可控制的成本因素。可控成本应具备以下条件:成本责任中心能够了解并将要发生的成本;成本责任中心能够对发生的成本进行计量;成本责任中心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对成本加以调节和控制。其中当期发生的各项可控成本就是它的责任成本。考核指标为成本额和降低额。对成本责任中心的业绩考核,可以通过财会部门按月编制责任成本报表来完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各成本责任中心的负责人应认真分析成本差异是否突破责任成本,找出存在问题和成本节超原因,以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公司对项目经理部按完成责任目标成本降低额比例计提项目部奖金,或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
2.3确定责任目标成本
责任目标成本是企业对项目经理部进行详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制定降低成本对策和管理措施提出的要求。工程中标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估。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条款、施工条件、各种材料的市场价格等因素,按照标价分离原则,以直接费为依据,推算出项目责任目标成本,下达给项目经理部。
3、强化项目后评价管理
要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水平,提高管理的实效性,根据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和ISO 9000的基本指导思想,管理要形成一个闭环才能实现管理的可持续改进。项目的后评价就是对一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后,通过对项目前期工作、实施过程和运营情况等全过程进行综合研究,分析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预测的差异,确定有关项目的预测和决策是否正确并分析其原因,进而为以后的决策提供经验和教训。后评价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现闭环管理与可持续改进的必要一环,它是一种科学的评价方法,有利于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决策与管理水平,提高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资综合效益。
轨道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是由多个不同部门来完成的,因此强化建设项目的后评价管理,首先要保证它的全面性。即要组织项目的建设、施工和运营等多方分别站在各自不同的角度对项目的建成进行评价。建设与施工方重点对项目的分项投资和总投资、概预算、分项工期与总工期、勘测设计、招投标及施工过程等进行自我评价,而运营单位则重点对项目的运营安全保障及综合效益等进行评价。这样在综合各方评价的基础上,再由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整体后评价才是全面的。其次是要将后评价管理正式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体系中,将它作为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程序,保证它的规范执行,真正发挥后评价管理在改善现时管理,指导未来决策的作用,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持续改进与不断提高。
时代的发展,需要相应发展的建设管理模式。传统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己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使项目的建设管理、设计、监理和施工管理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