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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财政部、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四个部门联合下发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短缺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一条成本较为低廉的融资渠道,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县域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出现了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