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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阐述说明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必要性,分析了其存在的诸多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率与会计工作的效率找到有效的途径。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会计集中核算 问题 对策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我国财政改革的重点,对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监督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其实施和运作体现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体制改革的突破,符合了我国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但是,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干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这给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质量带来了阻碍。因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势在必行。
1、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必要性
1.1、消除了单位违规违纪现象,强化了财政监督监管职能。行政事业单位在采取会计集中核算方法以后,会计中心就会用一个账户管理与核算单位的所有支出,具有对单位的各项支出与凭证进行统一核查的权力,以确保其合理性与合法性。对于责任单位在支出与凭证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会计中心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其进行补办或者纠正,这在一定程度上既可以遏制行政事业单位任意挪用国家资金的问题,也为消除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贪污犯罪与挥霍浪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而强化了财政监督监管的职能,有效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出现。
1.2、提高了会计工作的质量,锻炼了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不但会计业务可以实现集中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还可以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满足会计工作的需求。由于和相关单位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财务人员在贯彻执行《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规范》等相关规定的时候,更为认真和坚决。同时,高素质的财务人员在运用技术的时候也更为熟练,可以使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显著的提高,并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统一性、有效性和明确性。
1.3、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以后,各个银行中的基本账户都将被取消,单位的财政资金需要汇集到会计中心的统一账户上,这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进行管理和调度,改变了行政事业单位在自检管理方面的混乱局面,杜绝了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克扣截流和任意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使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率显著提高。
1.4、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的管理水平。会计中心可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进行财政预算,对于没有预算或者预算超标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心可以拒绝其支付申请,这样行政事业单位就需要将所有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在一定程度上对约束和强化单位财政预算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在取消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账户后,其所有收入将按照要求直接上缴国库,从而实现收缴分离和罚缴分离,“收支平行”的要求也可以得到实现。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是否必须采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新修订《会计法》中明确规定,单位的负责人全权负责单位会计工作与会计人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权责对等”管理原则,让财政部门管理会计人员和会计核算并不符合新制定《会计法》的要求。同时,由于财政部门直接负责管理会计中心,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都需要财政部门进行代编,这也和《预算法》中规定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的要求不符。此外,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以后,各单位的银行账户都被取消,在需要财政拨款的时候,财政资金需要由国库划拨到会计中心,再有会计中心将款项划拨给各单位的分账户,并通知相关单位应用资金,这不但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而且也与《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财政部门需及时足额划拨预算的支出资,以及国库需及时将相关款项化归用款单位存款账户相违背。
2.2、会计核算模式不完善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会计中心需要管理很多单位账目,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都从原来的行政事业单位相分离,进而由会计中心去行使此职能,造成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相互脱节,失去了实时监督的灵活性和便利性,造成单位账务混乱和财务资产的流失。同时,会计中心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主要依据报账发票手续的完备性和票据的规范合法性,如果两者齐备,都需要进行报销,而不管其所反映经济内容的真实性。
2.3、会计中心无法监管单位收入情况
采用票款分离的措施,就会出现单位的收入和返还资金直接上缴国库、单位独立建立台账和会计中心无法做财务处理的情况,从而国库管理单位收入票据、资产账目管理在单位和支出管理账目在会计中心的局面,单位会计信息和资料完成性被破坏,会计中心的监督职能也大打折扣。同时,单位的财产清查仍然由自身独立进行,这也会出现登记的信息失真和资产流失情况的发生,也会使会计中心对单位固定资产的控制力度减弱。
3、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途径
3.1、健全与完善国家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国家不但要建立健全与会计核算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要完善与其相关的配套措施,使其在贯彻实施的时候,具有可操作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彼此之间要有很好的衔接,明确执行的范围和内容,健全科学财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在工作时做到有法可依和有理可循,避免会计核算因法律不完善而出现漏洞。此外,国家要加大会计法的实施力度,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观念,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依法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严重者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行政事业单位也要建立严格的内部财务审查和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于单位现金管理、财产审批、权限分配和资金筹集与使用等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3.2、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国家财政与审计机关和财务主管部门在检查与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时候,需要将《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作为评估会计工作的依据与标准,对会计核查工作的质量进行严格监督。对于违法违规设置财务账薄、私自设置财务账簿和设置账外账薄的相关单位,主管部门要依据财会法规进行从严处罚。同时,由于财务管理的质量与领导有密切关系,尤其在基层更是如此,因此单位领导要起到表率作用,真正做到重视民主理财和账目公开,集思广益的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此外,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其内容主要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制度为主,不仅要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使其熟悉各环节的要求与规定,而且还要提高财务人员的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使其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其进行考核,以检验培训的成效。
3.3、会计资料的管理实行电算化,促进会计核算体制的改革
行政事业单位要制订详细的规章制度,明确会计资料保管的方式、保管的条件和保管人员的职责,并将其贯彻落实。对于需要保管的纸质档案与磁性介质的档案要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进行保管,以免遭到损毁或丢失。管理人员对磁性介质的档案还需要采用只读形式的保管,并将其内容进行备份,送至外地进行存放,并对磁盘上电算化的会计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和复制,这样既可以做到防止数据因磁盘损毁而丢失,又可以防止人为因素对破坏或修改会计数据。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中心的业务指导,不断地改进其工作的方法,提高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对于单位的财务管理,财政部门要做好监督和监管的工作,采取定期或者专项的检查,及时发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漏洞,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此外,会计中心在核查工作中,要依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原则》的相关规定,遵循主体不变原则,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分户建账和集中核算的措施,正确合理地运用会计处理的方法,严格按照账务处理的相关流程进行操作。
3.4、统一对财务工作认识,明确具体职责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高低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统一领导对财务工作的认识是顺利开展核算工作的关键所在。《会计法》中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其会计责任的主体仍为预算单位,而不是归属于会计中心。随着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深化,财政部门、会计中心和行政事业单位要明确彼此之间的关系和各自的职责所在,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主体地位与财务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以保证财政部门可以正确履行其会计管理与监督监管职责,以及会计中心担负单位财务日常监督的责任。同时,会计中心要强化服务意识,既要在工作中严格执法,监督监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还要加强和预算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的将会计信息反馈给核算单位,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对财务的科学化管理。
4、结束语
总之,虽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只要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分析其存在的原因,重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采取合理的解决策略,就可以对问题做到有效规避和从容以对,使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张晓鸣.浅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中的财务管理[J].财经界(学术版),2012,10:159-160.
[2]苏玉梅.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相关思考[J].金融经济,2013,06:181-183.
[3]汪海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3,15:66-67.
[4]杨美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浅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06:54-55.
[5]邓传立.试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商业,2010,24:231-232.
[6]刘晓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3,36:17.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会计集中核算 问题 对策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我国财政改革的重点,对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监督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其实施和运作体现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体制改革的突破,符合了我国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但是,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干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这给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质量带来了阻碍。因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势在必行。
1、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必要性
1.1、消除了单位违规违纪现象,强化了财政监督监管职能。行政事业单位在采取会计集中核算方法以后,会计中心就会用一个账户管理与核算单位的所有支出,具有对单位的各项支出与凭证进行统一核查的权力,以确保其合理性与合法性。对于责任单位在支出与凭证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会计中心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其进行补办或者纠正,这在一定程度上既可以遏制行政事业单位任意挪用国家资金的问题,也为消除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贪污犯罪与挥霍浪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而强化了财政监督监管的职能,有效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出现。
1.2、提高了会计工作的质量,锻炼了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不但会计业务可以实现集中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还可以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满足会计工作的需求。由于和相关单位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财务人员在贯彻执行《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规范》等相关规定的时候,更为认真和坚决。同时,高素质的财务人员在运用技术的时候也更为熟练,可以使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显著的提高,并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统一性、有效性和明确性。
1.3、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以后,各个银行中的基本账户都将被取消,单位的财政资金需要汇集到会计中心的统一账户上,这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进行管理和调度,改变了行政事业单位在自检管理方面的混乱局面,杜绝了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克扣截流和任意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使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率显著提高。
1.4、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的管理水平。会计中心可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进行财政预算,对于没有预算或者预算超标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心可以拒绝其支付申请,这样行政事业单位就需要将所有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在一定程度上对约束和强化单位财政预算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在取消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账户后,其所有收入将按照要求直接上缴国库,从而实现收缴分离和罚缴分离,“收支平行”的要求也可以得到实现。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是否必须采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新修订《会计法》中明确规定,单位的负责人全权负责单位会计工作与会计人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权责对等”管理原则,让财政部门管理会计人员和会计核算并不符合新制定《会计法》的要求。同时,由于财政部门直接负责管理会计中心,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都需要财政部门进行代编,这也和《预算法》中规定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的要求不符。此外,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以后,各单位的银行账户都被取消,在需要财政拨款的时候,财政资金需要由国库划拨到会计中心,再有会计中心将款项划拨给各单位的分账户,并通知相关单位应用资金,这不但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而且也与《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财政部门需及时足额划拨预算的支出资,以及国库需及时将相关款项化归用款单位存款账户相违背。
2.2、会计核算模式不完善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会计中心需要管理很多单位账目,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都从原来的行政事业单位相分离,进而由会计中心去行使此职能,造成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相互脱节,失去了实时监督的灵活性和便利性,造成单位账务混乱和财务资产的流失。同时,会计中心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主要依据报账发票手续的完备性和票据的规范合法性,如果两者齐备,都需要进行报销,而不管其所反映经济内容的真实性。
2.3、会计中心无法监管单位收入情况
采用票款分离的措施,就会出现单位的收入和返还资金直接上缴国库、单位独立建立台账和会计中心无法做财务处理的情况,从而国库管理单位收入票据、资产账目管理在单位和支出管理账目在会计中心的局面,单位会计信息和资料完成性被破坏,会计中心的监督职能也大打折扣。同时,单位的财产清查仍然由自身独立进行,这也会出现登记的信息失真和资产流失情况的发生,也会使会计中心对单位固定资产的控制力度减弱。
3、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途径
3.1、健全与完善国家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国家不但要建立健全与会计核算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要完善与其相关的配套措施,使其在贯彻实施的时候,具有可操作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彼此之间要有很好的衔接,明确执行的范围和内容,健全科学财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在工作时做到有法可依和有理可循,避免会计核算因法律不完善而出现漏洞。此外,国家要加大会计法的实施力度,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观念,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依法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严重者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行政事业单位也要建立严格的内部财务审查和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于单位现金管理、财产审批、权限分配和资金筹集与使用等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3.2、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国家财政与审计机关和财务主管部门在检查与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时候,需要将《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作为评估会计工作的依据与标准,对会计核查工作的质量进行严格监督。对于违法违规设置财务账薄、私自设置财务账簿和设置账外账薄的相关单位,主管部门要依据财会法规进行从严处罚。同时,由于财务管理的质量与领导有密切关系,尤其在基层更是如此,因此单位领导要起到表率作用,真正做到重视民主理财和账目公开,集思广益的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此外,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其内容主要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制度为主,不仅要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使其熟悉各环节的要求与规定,而且还要提高财务人员的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使其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其进行考核,以检验培训的成效。
3.3、会计资料的管理实行电算化,促进会计核算体制的改革
行政事业单位要制订详细的规章制度,明确会计资料保管的方式、保管的条件和保管人员的职责,并将其贯彻落实。对于需要保管的纸质档案与磁性介质的档案要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进行保管,以免遭到损毁或丢失。管理人员对磁性介质的档案还需要采用只读形式的保管,并将其内容进行备份,送至外地进行存放,并对磁盘上电算化的会计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和复制,这样既可以做到防止数据因磁盘损毁而丢失,又可以防止人为因素对破坏或修改会计数据。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中心的业务指导,不断地改进其工作的方法,提高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对于单位的财务管理,财政部门要做好监督和监管的工作,采取定期或者专项的检查,及时发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漏洞,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此外,会计中心在核查工作中,要依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原则》的相关规定,遵循主体不变原则,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分户建账和集中核算的措施,正确合理地运用会计处理的方法,严格按照账务处理的相关流程进行操作。
3.4、统一对财务工作认识,明确具体职责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高低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统一领导对财务工作的认识是顺利开展核算工作的关键所在。《会计法》中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其会计责任的主体仍为预算单位,而不是归属于会计中心。随着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深化,财政部门、会计中心和行政事业单位要明确彼此之间的关系和各自的职责所在,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主体地位与财务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以保证财政部门可以正确履行其会计管理与监督监管职责,以及会计中心担负单位财务日常监督的责任。同时,会计中心要强化服务意识,既要在工作中严格执法,监督监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还要加强和预算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的将会计信息反馈给核算单位,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对财务的科学化管理。
4、结束语
总之,虽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只要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分析其存在的原因,重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采取合理的解决策略,就可以对问题做到有效规避和从容以对,使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张晓鸣.浅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中的财务管理[J].财经界(学术版),2012,10:159-160.
[2]苏玉梅.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相关思考[J].金融经济,2013,06:181-183.
[3]汪海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3,15:66-67.
[4]杨美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浅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06:54-55.
[5]邓传立.试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商业,2010,24:231-232.
[6]刘晓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3,36:17.